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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由于高职学生在中学时期学习成绩普遍不理想,存在自卑的心理,他们来到高职院校后,希望通过参与各类活动,努力学习锻炼和培养自己的能力,但是,一旦碰到挫折,又容易自我否定。因此,高职教育必须分析高职学生的特点,讲究教学方法。
关键词:高职;特点;教学方法
高职学生是在高考最后一批录取的,他们的学习基础、学习习惯和自制能力相对较差,因此,高职教育方式应适合他们的特点,在此,文章引用了古代教育家的思想分析高职学生的特点,寻求适合他们的教学方法,做到因材施教,教、学相长,以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
一、高职学生的特点
(一)学习成绩落后的阴影
高职的学生普遍在中学时期没有打好基础,高考中取得的成绩不理想,多少都存在一些自卑的心理,从而也多少带来了一些消极的情绪。由于高职院校强调的是实践操作能力以及其他各种能力的培养,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种社团活动以及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以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锻炼他们参与公共场合活动能力。但是,当他们一旦受到挫折又表现出心理承受能力脆弱,容易自我否定。
(二)容易丧失学习信心
高职学生普遍对于和职业发展方向有关的课程比较关注,但是由于基础较差,以及没有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缺少持之以恒的学习毅力,对于付出时间和精力学习的课程,一旦没有达到预期的学习效果,往往容易丧失信心。
(三)普遍自制能力比较差,容易盲从
由于高职的学生是从学校到学校的,在中学时期有些就有不良的习惯,是非观念尚未建立,容易盲从。加上学习成绩不理想,为了寻找精神寄托,容易被一些不良的思想干扰。
(四)渴望得到认可、鼓励和赞赏
很多学生到了大学阶段,都渴望获得认可,希望认识新朋友,也希望有机会可以和老师多沟通。其实,高职的学生都希望得到家里、学校、同学和朋友的理解、鼓励和赞赏,这就要求家长、老师、同学和朋友加强与他们的沟通和开导。不同的态度可以成就一个人,也可能毁了一个人。
因此,教师在教学的过程中,应该帮助学生找准自己的定位,端正学生的学习态度,教育他们“知不足然后知进步”。《礼记·学记》中说“学者有四失,教者必知之。人之学也,或失则多,或失则寡,或失则易,或失则止。此四者,心之莫同也。知其心,然后能救其失也,教也者,长善而救其失者也。”也就是说“学习的人有四种过失容易犯,教导的老师一定要知道。人在学习的时候,或有贪多而不求甚解的毛病,或有得少为足的毛病(知道一些就满足了),或有认为太容易,生起疏忽,不认识学习的毛病,或有自我设限,不求进步的毛病。教师必须分析学生不同的心理状态,找出不学习之后,再对症下药。教育的目的,就是要培养、增长优点挽救过失。
二、开展“案例教学法”和“实践教学法”教学活动
(一)“案例教学法”的实施
1、在导入新的课程内容后,在课堂上马上结合案例提出问题,要求按小组(至少两组)派出代表陈述案情讨论结果。在课程刚开始阶段,采用这种方法,可以调动学习的气氛。另外也使得学生循序渐进地进入并接受这种教学模式。从教师的角度而言,通过这个教学的环节,可以进一步反馈学生对新知识理解消化的程度,对于普遍存在的误解和盲点进行纠正,帮助学生对课程的理解。
2、在章节结束后给学生提前布置综合案例题,课下讨论,课中发言。《礼记·学记》中说“大学之教也,时教必有正业,退息必有居。”也就是说:大学施教是讲究方法的,是顺着时序而教的,如春秋教礼乐,冬夏教诗书,所教授的都有正常的科目,学生下课及放假的时候,也都有指定的研究课业。以《国际商法》这门课程中的《合同法》部分为例,该课程共有七小节的内容。当章节结束,所要求的教学内容完成后,就要进一步检测学生的学习效果。一个章节学完,要分析综合案例就必须对本章内容了然于胸。这个过程是学生对学过的知识查漏补缺的过程。不同学习小组必须在组内进行分工,要有人负责陈述案情,找出事件相关当事人,并有人提出观点,并进行分析;还要有人做补充,以增强观点的说服力,每组都必须有总结陈述的部分。
3、在《国际商法》这门课程每一篇章结束(一个篇章由具有关联性的几个章节构成),同样给出综合案例。但是这次是指定观点,提高学生的立体思维能力和辩证的思维方式。这个环节总体来说要求比较高。在下次课前布置案例。要求几个组只能从赞同的观点,找出支撑观点的论据,如学习过的商法知识,当然最好是法律条文的原文。而另外的小组只能从反对的观点出发并给出论据。这个环节可以根据情况,马上要求从赞成的观点变成反对的观点。除了可以将教学内容活学活用,最重要的是锻炼了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换位思考,也使得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培养为他人着想,不以自我为中心的人生态度。毕竟“师者”肩负“传道授业解惑”的多层责任。在学生的回答中要多给予肯定和表扬。让更多的人在学习的过程中找到自信和学习的乐趣。
(二)“实践教学法”的实施
操作性较强的课程必须通过“实践教学法”锻炼学生的动手能力,并强化教学效果。例如《外贸单证》课程,除了理论知识,还有很多的实训内容。这主要从两个层面着手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更加适应职业发展的要求。
1、在把基础的贸易基础知识讲授完毕后,将单证操作部分的重点放在实际操作上。通常教师应将重要的外贸单证的填写要求先进行说明,然后将事先准备好的空白单据拿给学生做。比如说填写商业发票。在教学的过程中,同学们听到的都是间接知识,通过填写单据,把这些知识变成操作性的直接经验。学生的普遍反映是有成就感。比如说在操作填写的过程中,发现商业发票中的贸易术语是必不可少的内容。并且老师反复强调的要点,只有认真填写才会成为自己的知识。要点掌握了,才会进一步理解单据操作提出的要求“正确、完整、及时和简洁”。完成了手工操作只是学习了单据操作的原始阶段。
2、要通过配套的软件,实现单证的电子化。这个环节涵盖了进出口合同订立,出口单据操作流程和进口单据操作流程。通过这样的模拟实训,学生的职业技能得到培养,在各个环节需要什么样的能力,学生也都获得了相应的感性认识。这样他们就会有意识地自我培养。另外,模拟操作的环境也使得学生有工作的实地感和面向就业的紧迫感。当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高职的学生要有更多校企合作的机会,到实际的工作环境中获得真知,成为一出校就现实可用的专业人才,更好地实现高职教育的目标。
三、根据课程的具体内容,采用“比较法”教学
教学的方法是配合教学内容的,为教学内容服务的。除了“案例教学法”、“实践教学法”,还可以根据课程的具体内容,采用“比较法”。当然这些方法不是孤立的,在实践操作的过程中,比如说《外贸单证》中单据的制作,不同的单据操作要点不同,但是在同一批单据体现的共同点就是对于本批货物的描述,比如说商品的品名、品质等。总结出相同点和不同点,才能完成单据制作的要求“单单相符”。这和我国古代的治学思想完全相同“古之学者,比物丑类。鼓无当于五声,五声弗得不和。水无当于五色,五色弗得不章。”意思是“古时候的学者,能够分析比较事物的异同之处,汇整成一类,譬如:鼓的声音并不相当于五音之中的任何一音,但是五音演奏,没有鼓的调和就显得不和谐。水的颜色并不相当于五色当中的任何一种,然而五色的配合,没有水为之调和就无法鲜明。”所谓的没有比较就没有鉴别,说的也是这个意思。
四、结束语
不论采用什么样的教学方法,无非体现这样的思想:“君子知至学之难易,而知其美恶,然后能博喻;能博喻,然后能为师”——也就是说,“君子知道求学深浅难易的顺序,对于个人的特性差异都能了解,然后方能因材施教。能广泛地晓喻,然后才有能力作老师”。高职学生更现实的目标是面向社会,可以直接就业;高职是一种职业教育,目的在于培养具有实际操作能力的实用型人才。对于他们来说理论知识是必要的,但他们决非要做研究型的人才,所以教学方法要从传统的“以教为主”转变为“以学为主”;要从机械地“满堂灌”到灵活地“动手学”;要把沉闷的课堂变成兴趣的乐土。当然高职教育是直接面向市场的,如何将高职学生培养成实用性人才,一方面适应市场需求,一方面引导市场需求,都将是任重道远的事情。
参考文献:
1、孙培青.中国教育史[M].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2.
2、邵瑞珍.教育心理学[M].上海教育出版社,1997.
3、王朝庄.高职教育教学特点比较研究[J].教育与职业,20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