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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高师音乐教育专业是培养基础音乐教育师资的摇篮。伴随着《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实验稿)》的颁布与实施,基础音乐教育的改革不断深入,这种新局面对高师音乐教育提出了新的改革要求。结合新课程标准,文章以为高师音乐教育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三方面:即培养目标不太明确,课程设置欠合理,教学方法单一、技术手段滞后。要保证新课程标准顺利实施,就要改变教育理念,设置具有师范特点的课程,培养能够胜任这种课程的师资。
本论文关键词:新课程标准音乐教育问题与对策
在音乐教育面临机遇和挑战之时,我国于2001年7月颁布了《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实验稿)》,这是我国音乐教育实行重大改革的序幕,在此后将是一场音乐教育“革命”。《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实验稿)》全面体现了素质教育的思想和观念,突出了音乐艺术的审美价值,强调了音乐艺术在人的全面素质培养中所起的重要作用。它的颁布与实施,对基础音乐教育的发展起到了划时代的指导意义,对高师音乐教育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高师音乐教育的改革不能定位在小修小补上,要进行空前的“革命”。当然,这一“革命”的工程是十分艰巨的,不是靠简单地整合几门课程或改进一下教学手段所能奏效的,应引起教育管理、教育研究及社会各界的足够重视。就现行的高师音乐教育而言,其培养的人才目标与《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实验稿)》之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针对这个问题,教育界要投入一定的人力、财力和时间进行深入的研究,并予以实施。笔者通过对《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实验稿)》的认真研读,就当前高师音乐教育中存在的问题,谈几点相关的意见。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对音乐教育价值的重新审视成了各国教育改革的亮点。1994美国颁布的《国家艺术教育标准》认为:音乐教育能够培养完整的人,在发展个体直觉、推理、想象以及表达和交流能力等方面具有独特的作用;音乐艺术是人类文化的浓缩与人类文明的结晶,音乐艺术为其他学科的学习注入激情,没有音乐艺术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音乐艺术本身就是一种强大的经济力量,未来社会有赖于对生机勃勃的艺术社会的建设。前苏联音乐教育工作者对音乐教育的价值作了以下概括:“音乐教育不是培养音乐家,首先是培养人。”真正道出了音乐教育的实质。而对于音乐课程目标的确立,许多国家都摒弃了以往把音乐知识技能作为音乐课程首要目标的做法,而是强调兴趣、爱好以及审美能力的培养,强调通过音乐教育开发创造潜能,培养全面、和谐、充分发展的个体。大多数发达国家已放弃了对西方音乐的盲目推崇和对本民族音乐的固步自封,更加关注多元文化与本土文化的结合。一些发展中国家也意识到了这一问题的重要性。同时,不同的音乐教学体系也在逐渐走向融合。以上思路无疑是今后音乐教学发展的基本方向。
顺应世界性的音乐教育改革,我国也启动了《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实验稿)》。在总结我国新时期音乐教学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广泛吸收了国际上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方法,创造性的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基础音乐教育的课程目标、内容标准等一系列新的教学规范和要求,是一个具有纲领性和可操作性的教学指导性文件,在某些方面具有与国际音乐教育接轨的意义。《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实验稿)》从表面上看,似乎是针对基础音乐教育而言,但事实上高师音乐院校作为培养基础音乐教育人才的重要基地,《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实验稿)》实施的成效如何,却与高师音乐院校培养出来的学生质量有直接关系。所以在基础音乐教育进行改革的时候,高师音乐教育改革也必须相应地行动起来,而且要走在前面,去思考这样一个最基本问题:根据《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实验稿)》的要求我们应该培养什么样的基础音乐教育师资?本文以为合格的基础音乐教育师资应具备合理的知识结构和相当的教学能力。这两方面或许是将来基础音乐教育师资必备的条件。而当前的高师音乐教育又是一种什么状况呢?从课程设置看,依照的仍然是20多年前
颁发的大纲,沿袭着专业音乐院校的一套教学模式,这很难培养出具备一定的知识结构和相当的教学能力的学生。目前,高师音乐教育中存在着许多问题,本文以为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其一,高师音乐教育在具体操作上培养目标不明确。当前,从事高师音乐教育的许多教师知识结构不合理,自身人文知识的缺乏制约了他们的全面教育能力,在技术领域或许有深度但没有广度,他们以培养所谓的“演奏家”或“演唱家”为其教育目的,这与高师音乐教育的总体目标是相悖的。无数的事实已证明,仅有专业技术的人是难以走向艺术颠峰的。在高等音乐教育之中,我们知道,其专业学科的划分不是截然分开的,而是一个密切联系的融合体。因此,向多学科的跨越式学习,是高师音乐教师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明确高师音乐教育目标的先决条件。只有具备这一条件的高等教育师资,才有可能培养出合格的基础音乐教育师资,从而使我国的高师音乐教育逐步迈向其真正意义的教育目标。
其二,高师音乐教育往往忽视了教育、心理学科课程。高师音乐教育专业常常忽视了教育学科课程,这些课程设置的不合理,严重影响了音乐教育专业学生的从事教育行业的素质结构。有些在学校里的优秀学生,却很难胜任基础音乐教学任务,这或许并非他(她)的技术、知识水准不够,而是不知道该如何教书,这首先是作为一名教师的心理学和教育学知识的匮乏使然。所以,将来的高师音乐教育专业必须要重视教育学、心理学科课程的建设。
其三,教学方法单一,教学手段滞后。在信息时代,以知识传授为中心的教学对学生能力的培养十分不利,这样难以培养创造性人才。科技在教育中的应用,是教育史上的一次革命,极大地冲击了以课堂、教师、书本为中心的传统教育体系。教师若能自如地对高科技信息技术加以利用,将大大提高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同时必然会提高教学质量。问题是,现今的许多高师音乐教师不能很好地利用先进的教育技术手段,教学效果当然很难奏效。所以,要真正改进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就要充实高师音乐教师的高科技技术应用知识,要想尽一切办法补这一课。
针对以上问题,本文以为要保证《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实验稿)》的顺利实施,高师音乐教育就要重识以下六点:
第一,要确立“以审美为核心”的基本教学理念。高师的技能课和理论课都应该树立音乐的美学意识,注重音乐的美学属性,突出音乐艺术的审美功能,克服“重技轻艺”的不良倾向。把声乐和钢琴等技能课变成艺术美的表现和创造的课程,使学生能具有良好的审美修养。任何一种教学模式总是受—定的教育思想、教学理论和学习理论的支配。长期以来,高师音乐教学受行为主义学习理论的影响,教师成了教学活动的主体,学生则是被灌输知识的对象,忽视了对他们能力的培养,突出表现在声乐、器乐等技巧课的教学中。这种课带有较强的“口传心授”性,老师有绝对的权威性,学生通常处于被动接受的地位,老师怎么教,学生便怎么学。这种方式压抑了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新性的同时,也丧失了学生对音乐艺术的美感意识。没有互动的高师音乐教育怎能培养出可以胜任《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实验稿)》的合格基础音乐教育人才?
第二,要构建中国音乐理论课程体系,重视“母语”文化教育。近百年来,我们的音乐教育居于“欧洲中心”一隅,已成不争的事实。我们近百年一贯制的这种音乐教育模式,严重地忽视中国音乐——本土音乐教育。然而,包括55个少数民族音乐文化在内的多元一体之中华母语音乐文化,博大精深,底蕴丰厚,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这些。所以,在有师资条件的高等艺术、师范院校,要尽可能早地将中国音乐理论课程体系构建起来。若条件不足,也可将此课程先列入专业选修课范畴,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从其它艺术学科的专业学科的构建经验看,大量的相关选修课程对拓展学生的知识结构、提高他们的文化修养有重要的作用,对培养学生的兴趣及创新能力影响极大。我们深信,高等师范音乐教育中的“母语”文化的重视,对学生民族自豪感的培养大有裨益。
第三,要放眼世界各民族,实施多元音乐文化教育。多元音乐文化教育已成为国际音乐教育发展的总趋势。联合国于1996年4月在澳大利亚召开世界多元文化会议,讨论了世界多元文化的共存与发展问题。国际音乐教育学会则在制定的《世界各文化的音乐政策》中指出:“世界各文化的音乐,不论从个体还是从整体来看,都应该在广义的音乐教育中扮演重要的角色。任何音乐教育体系都应接受由多种文化形成的音乐世界的存在事实,以及对其学习和理解的价值,并把这一观念作为音乐教育的新起点。”20世纪90年代以来,多元文化背景下的音乐教育呈现出两种态势:发达国家的多元文化音乐教育继续发展,发展中国家的多元文化音乐教育意识逐渐兴起。发达国家大都一致认为音乐教育必须融合多元文化与本土文化。美国《国家艺术教育标准》所规定的九大音乐学习领域中包括了“理解世界各类音乐”;长期采用传统英国音乐教育模式的澳大利亚,英国文化的主导地位也被多元文化所取代。一些发展中国家,如印尼、马来西亚、南非和阿根廷等国,也意识到了这一问题的重要性。就我国而言,建设以多元文化价值观为基础的多元文化音乐教育亦将成为必然。我们在强调弘扬民族音乐的同时,应以开阔的视野,学习、理解和尊重世界其他国家和民族的音乐文化,通过音乐教学使学生树立平等的多元文化价值观,有利于我们共享人类文明的一切优秀成果。作为全民音乐素质教育的母机的高师音乐艺术院校,这种多元音乐文化的课程建设非常必要。
第四,要加强综合性课程建设,鼓励开设选修课程。从世界各国课程改革的经验分析,综合性课程建设将是高师音乐理论课程改革的趋势,它可弥补分科过细造成的缺憾。综合性课程的特点是大量交叉学科的横向综合,整个学科体系将更加完善成熟。在高师音乐理论教学中应合并《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和《中外音乐欣赏》课,肢解这三门课的结果是——学生对中外音乐历史发展及相关作品的理解与认识是零散的;合并《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和《初级和声》课,这对学生的整体知识结构之建设有益。另外,在作曲时《和声》、《复调》和《配器》的关系是十分密切的,所以,所谓的作曲“四大件”也没必要那样细分,细化的结果是——学生什么都学不好,什么也不会用。要增设《音乐美学》和《音乐教育心理学》等,调整《民族民间音乐》课的教学内容:《音乐美学》对提高音乐理论水平、指导音乐实践等有重要作用;《音乐教育学》是介于教育学、心理学与音乐学之间的一门边缘学科,从整体上阐明音乐教育与教育心理的理论和方法,是理论性和实践性紧密结合的学科。在《民族民间音乐》中增加一些世界音乐的教学内容。由于历史的原因,在过去的很长时间里我们对相关国家、民族音乐之音响资料、文字资料收集得较少,世界民族音乐的教学至今仍然是高师音乐教学的不足之处。随着时代的发展,世界范围的文化交流不断增多,高师音乐教育专业开设此课将不会太困难。
第五,要重新认识音乐实践课程的重要性。音乐教育工作是一个实践性极强的事业,这就要求从事这项事业的人善于将音乐理论顺利地运用于教学实践之中。就目前我们的高师音乐教育而言,“重技艺轻文化”的态势有增无减。就“技艺”来说,无论是偏重声乐还是器乐的学生,大都是入学后一首乐曲唱(弹)到底。走上社会之后,无法完成即兴伴奏和大众化的声乐作品的。所以,高师音乐教育只有坚持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在坚实的理论基础上给予学生充分的实践机会,才能够培养出真正合格的、符合《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实验稿)》要求的基础音乐教育师资。因而,把《艺术实践》(包括实习)作为一门重要课程来对待,它适应高师音乐教育专业培养目标的需要,为学生提供了艺术锻炼和教育实践的机会,提高了音乐教学能力和组织音乐活动的能力,学生在艺术实践中提高学习兴趣的同时,也发现了自己在专业学习上存在的不足,有利于自学能力的培养。
第六,要重视现代教育技术在音乐教学中的应用。科技的发展为教育技术的普及奠定了基础。教育信息化使高师音乐课程的教与学更加直观有效。美国在1994年制定的《艺术教育国家标准》中,将现代教育技术明确地纳入到艺术学科的创作、审美及教学活动之中。该标准指出:“技术的力量拓宽着今天学生对信息的获取,对各种条件的利用及选择的范围。新的技术使学生能够尝试大量解决问题的可能和途径;发展中的教学技术在艺术教学中显露出日益重要的作用。电脑在教学实验中可以创造出无法想象的效率和机会。这些技术应该立即投入使用。人机声像对话如果得以恰当的运用,可以对创造性思维技巧的发展产生重大的影响”。目前,我国音乐教育正值全面发展时期,美国的相应做法我们值得借鉴,并尽可能促成教学模式、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等的优化。
总之,高素质、创造性人才的培养要靠教育的发展和进步。高等教育首先要培养学生发现、探究和自觉获取知识的能力,同时要重视应用现代教育技术营造一个可供学生参与的学习环境,激发学生的兴趣,使学生通过实践来获取知识,达到知识、能力和品德的协调发展。高师音乐教学不但要了解音乐学科的新成果、新问题,还要掌握相关的文化知识,具备一定技能的同时,还要根据时代的需要全面提高自己的水平,以适应未来社会教育发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