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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道德教育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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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道德教育原则

摘要从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对职业道德教育主体的影响出发,论述了加强职业道德教育的重要性,提出了职业道德教育应遵循主体性、终身性、与行业相结合、与职业技能相结合、先进性要求与广泛性要求相结合、与社会治理相结合的原则

要害词职业道德教育原则

职业道德是伴随人类社会劳动分工的深化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高度社会化的角色道德,它不仅是社会道德系统中一个具有特色的分支,而且是一个最具代表性和起要害作用的社会道德层面。因此,职业道德教育是现代社会整体道德建设的突破口。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我国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和差异性日益增强。这有利于从业者树立自主意识、服务群众、办事公道的意识、积极进取、开拓创新意识和时间、效率意识,但同时也使从业者易于产生拜金主义、功利化、为获取最大盈利而不择手段和组织纪律涣散等不良倾向。因此,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其实效性,也就提上了议事日程。

1加强职业道德教育的重大意义

1.1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是发展和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迫切需要

英国闻名经济学家罗宾逊夫人在其《经济哲学》中指出:"任何一种经济制度都需要一套规则,需要一种意识形态来为他们辩护,并且需要一种个人的良知努力促使去实践他们。"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一种经济制度,也需要一套与之相适应的规则和意识形态。《中共中心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指出:"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我国经济振兴和社会进步的必由之路,是一项前无古人的伟大创举。这种经济体制,不仅同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结合在一起,而且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结合在一起。"这一论断告诉我们,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必然要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包括职业道德教育与之相适应。1.2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是发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需要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指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非凡是十四大以来,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呈现出积极向上的良好态势,公民道德建设迈出了新的步伐。"但与此同时,也存在着不少问题。"社会的一些领域和一些地方道德失范,是非、善恶、美丑界限混淆,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有所滋长,见利忘义、损公肥私行为时有发生,不讲信用、欺骗欺诈成为社会公害,以权谋私、腐化堕落现象严重存在。"职业道德教育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也就摆在了议事日程。因此,在《中共中心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中就曾指出:"当前要以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为重点。"

1.3有利于提高全民族的道德素质,促进全社会道德风貌的好转

职业活动是个人一生中主要生活内容,人生价值、人的创造力以及对社会的贡献是通过职业活动得到实现的。所以人的品德、精神境界、价值观念也主要通过职业活动体现出来,并充分展示出一个人总的精神风貌和道德情操。职业岗位是培养人格的最好场所,也是表现人格的最佳场所。全社会各行各业的从业人员都注重职业道德品质修养,必然会提高全民族的道德素质,从而带动全社会道德风貌的好转。此外,人的情感是相互传染的。高尚的道德情感以一种示范姿态,传递给自己的职业对象,从而使自己的职业对象感到心情愉快愉快,并把这种情感体验化为自己的行为,同时再传递给其他职业工作者。如此往复,在全社会造成良好氛围,形成一种气势,全社会的道德风貌在人们彼此影响感化之下,在党和国家共同倡导下必然会有一个较大提高。

2职业道德教育的原则

2.1主体性原则

在职业道德教育过程中,要充分重视受教育者自身的自主性和自律性。美国闻名的道德哲学家弗兰克纳曾指出:"从道德上讲,任何道德原则都要求社会本身尊重个人的自律和自由,一般地说,道德要求社会公正地对待个人;并且不要忘记,道德的产生是有助于个人更好的生活,而不是对个人进行不必要的干预。道德是为了人而产生,但不能说人是为了体现道德而生存。"因此,道德的本质在于它是人探索、熟悉、肯定和发展自己的一种重要方式,是人的需要和生命活动的一种非凡表现形式,而不是社会对付个人、反对个人的工具;道德不只是要求主体对自身以外的规则、规范负责,而是首先要求主体对自己负责,因为只有对自己负责的人,才可能是一个对自己置身于其中的种种关系持积极的、负责态度的人。因而,在对受教育者进行职业道德理论灌输的过程中,也要充分发挥受教育者自身的主体性,调动他们的主动性,只有这样,职业道德理论才有可能内化为受教育者内在的职业道德品质,外化为正确的职业道德行为。

2.2与行业相结合的原则

从职业活动决定职业道德的角度看,职业道德表现为"职业化"、"角色化"的特征。职业道德总是要鲜明地表达职业义务、职业责任以及职业行为上的道德准则。它不是一般地反映社会道德和阶级道德的要求,而是要反映职业、行业以及产业非凡利益的要求;它不是在一般意义上的社会实践基础上形成的,而是在特定的职业实践的基础上形成的。因而,在进行职业道德教育过程中,应根据受教育者从事的行业有针对性的施教。比如,对IT行业的员工重点讲授网络职业道德,对财会行业的员工重点进行"不做假账"的教育,对医护人员进行人体试验的道德教育、秘密限界教育,以及稀有医疗资源的公平分配等教育,对领导干部进行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取的教育等。

2.3终身性的原则

人的教育具有终身性,对从业者的职业道德教育也应坚持终身性的原则。这种终身性,对群体而言是终身教育,对个体而言是终身学习。从现代系统论的角度分析,终身学习涵盖着三维结构,并构成一个网络系统;从时间角度上分析,终身学习是人一生的学习过程,即活到老,学到老;从空间角度上分析,终身学习是指学校、家庭和社会的有机结合;从学习形式上分析,有职前学习和职后进修、学习。但是,无论从哪个角度分析和理解,受教育的终身性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现代西方道德教育发展给我们的启示:"教育与人的生活共始终,教育是人的一生持续不断的生长发展过程"。

2.4与职业技能教育相结合

没有过硬的技术、技能和较高的业务工作水平,是不可能很好地履行职业道德、职业责任的。崇高的职业道德不但表现为自觉履行职业责任、遵守职业纪律,还表现为完成本职工作的过硬本领。进行职业道德教育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指导职业实践,促进生产力发展。所以,要做好工作,仅对职业有深刻的熟悉和深厚的感情是不够的,还需要有较高的文化素养和业务水平。假如缺乏搞好本职工作的知识和技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和完成好本职岗位任务,就会变成一句空话。

2.5先进性要求同广泛性要求相结合原则

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出现了不同的社会阶层和群体,他们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思想熟悉、文化素质、心理特征都有所不同。这就决定了职业道德教育必须根据教育对象的差异制定不同的教育目标、内容和方法,"要注重区分层次,针对不同特点,把先进性的要求同广泛性的要求结合起来",职业道德教育的先进性要求应以广泛性要求为基础,广泛性要求应以先进性要求为指导,二者相辅相成,密不可分。坚持职业道德教育的"广泛性"要求,"鼓励支持一切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的思想道德,鼓励支持一切有利于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思想道德......一切有利于履行公民权利与义务、用老实劳动争取美好生活的思想道德......"就是把社会主义职业道德最基本的规范交给劳动者,让劳动者将之化为实际行动。坚持"先进性"要求,"坚持在全社会提倡社会主义、共产主义道德,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为人民服务和甘于奉献的精神",旨在把职业道德教育的水平由低层次引向高层次,使全社会职业道德精神不断升华,从而达到"团结和引导亿万人民积极向上,不断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水平"目标。

2.6与社会治理相结合原则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指出:"要广泛进行道德教育,普及道德知识和道德规范,帮助人们加强道德修养。建立健全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把公民道德建设融于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之中。逐步完善道德教育与社会治理、自律与他律相互补充和促进的运行机制,综合运用教育、法律、行政、舆论等手段,更有效地引导人们的思想,规范人们的行为。"

2.6.1职业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相结合

职业道德重在行动,也是易于实行和检查的道德,但是,职业道德的形成和发展不可能是自发性的。社会主义的职业道德必须在科学的理论指导下,经过人们的自觉努力,才能逐渐树立起来。道德和法律尽管约束的形式和范围不同,但都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的行为规范,社会上有许多例子说明,由于个别职工不遵守职业道德进而触犯了法律,说明职业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相结合是十分必要的。如进行忠于职守的教育,可以联系法律对渎职行为的规定;进行服务意识、质量意识的教育,可以联系《消费者权益法》等法律规定;进行文明生产意识教育,可以联系有关生产操作规程的规定;讲注重信誉,可以联系有关《合同法》的规定;进行竞争意识的教育,可以联系有关知识产权保护、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规定。

2.6.2建立激励机制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指出:"要把遵守职业道德的情况作为考核、奖罚的重要指标,促进从业人员养成良好的职业习惯,树立行业新风。"以前,对职工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况没有适当的考核,也是影响职业道德教育效果的一个原因。在新形势下,企业已实行了全员合同制、治理干部聘用制,企业和职工双向选择,同时经济治理机制也逐步完善,这就可以把对职工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情况的考核渗透到劳动用工制度和经济责任制考核当中,建立起职业道德教育的激励机制。一方面,严格任职资格制度,把就业、任职、上岗同职业道德建设联系起来。企业在聘用干部、选择上岗职工时,对一贯遵守职业道德的人员给予优待,对违反职业道德的人员进行严格限制,以激励职工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另一方面,把职业道德的要求写进招工等劳动合同和规章制度。职工违反了职业道德规范就是违反了合同,违反了规章制度,企业要严格按合同和规定对职工进行处罚。

参考文献

1罗滨逊.现代经济学导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2

2戚万学.冲突与整合--20世纪西方道德教育理论[M].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1995

3威廉.K.弗兰克纳.善的求索--道德哲学导论[M].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87(责任编辑吕继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