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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平等等级分班制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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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平等等级分班制教育

[摘要]从分班的目的和标准,分班后物质资源和教师的配置,分班对社会风气及教师的影响几个角度对初中等级分班制的问题进行分析,认为等级分班制是教育平等的表现,并据此提出了一些相关的改善措施。政府方面:加强教育立法与执法;加强监督与指导作用;采用优先政策,弥补个体先赋性的不平等;加大义务教育投入,均衡教育资源。学校方面:加强入班制度的建设;保证学生使用教育物质资源的均等机会;平衡班级间的师资搭配;加强校风、师德建设。

[关键词]教育平等;等级分班制;初中

近年来,各级教育部门再三严厉禁止按考试成绩编排“快慢班”、“差生班”、“优生班”、“普通班”、“重点班”或搞学科类特色班。但在现实中,许多中学却打着“因材施教”、“分类辅导”的旗号,按分数排名、按分数排座位、按分数分班已成了不少学校公开的“秘密”。并且,这种分班方式得到了部分学生家长(多数为学习成绩较好的学生家长)和社会人士的支持,但从教育平等的视野来看,这是一种不平等的现象。

一、具体解析

(一)从分班的目的看

等级分班制的目的,说到底只有一个,即提高升学率。在当前以考试论高低的形势下,升学率是各中学竞争力、影响力的最直接体现。大部分家长也主要从这一指标来评判一所学校的优劣。因此,许多中学为了便于教学与管理,为了满足家长的需求。为了自身的发展,便采取了以考试成绩来划分班级的措施。这与教育平等的思想背道而驰。美国社会学家詹姆斯·科尔曼指出,教育的平等即教育机会均等。它强调“教育结果均等”和“教育对生活前景机会的影响均等”。初中阶段应当是人一生中发展潜力最大的阶段。许多现实的例子告诉我们,即使在小学成绩不好、调皮捣蛋的学生,进入初中之后,仍有可能出现大转变。由于初中生具有极强的塑造性,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们会更成熟、更理智地看待自己的学习和生活。由“差”变“优”是完全可能的。客观上讲,每个学生在相同的教育下都有机会获得均等的教育结果,但如果是因为等级分班制的实施,而影响了学生的学习与生活,影响了其教育结果的话,这就是教育的不平等了。与此同时,对于因为被分到“差班”而放弃学业,“以烂为烂”的学生而言,他们未来的消费能力及消费水平也会因此而降低,其生活前景也会受到重大影响。因此,我们可以说,等级分班制本身就暗含着教育的不平等。

(二)从分班的标准看

既然是“标准”,它应当具有公正性和公平性。学校在分班前都会对每个学生进行相应的测评。而学校持有的最重要的一个评判标准就是学生的学业成绩。但是,义务教育是面向全体学生的平等教育,是为每一个学生长远发展和终身学习打基础的教育,是提高全民族素质的教育,而不是精英教育、选择教育,更不是淘汰、筛选教育。对学生进行评价是对学生的发展水平进行系统地调查了解,对学生行为表现进行价值判断的过程,其目的是为了让学生更好地了解自己的特长,正视自己的不足,更好地让老师实施“因材施教”,更好地促进教育教学。为了全面地体现素质教育目的,我国建立了以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品德素质、文化素质为重点内容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而分数,只是对学生文化素质中基础知识的一个评判。其评价与考试只能是培养学生正确认识自我的一种教育方式,而不是制造等级的方式。学校、教师单以分数论高低,以成绩来划分三六九等,对学生而言是极为不公平的。教育机会均等要求国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老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应当平等地保护每个受教育者的权利,禁止任何人以任何方式对公民的受教育权利进行非法限制,禁止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对受教育者实行差别对待。等级分班制,实际上就是学校及其教师通过分班这一手段,对学生实行区别对待,限制学生平等参与教学过程的权利。

(三)从分班后物质资源及教师的配置看

《教育法》第42条规定,学生有参与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的权利。这即是说学生有平等地参加教育活动并使用教育资源(包括教师)的权利。在现实中,许多学校在分“优生班”(“重点班”)和“差生班”(“普通班”)之后,都会给予“优生班”在教育资源及教师配置上的制度倾斜。对于“优生班”的学生而言,他们可以享受到好的教材、好的教室、好的实验设备。同时,他们会得到该学校相对优秀教师的辅导与管理。而“差生班”的学生对学校而言,就像“鸡肋”一般,食之无味,弃之可惜。一方面,这些“差生班”的学生不能为学校赢得升学率,赢得社会声誉,但是义务教育的责任让许多学校(特别是公立学校)不得不接收这些所谓的“差生”;另一方面,由于我国还没有实现全免费的义务教育,这些学生也是学校教育经费的重要来源之一,学校的发展还需要他们经济上的支持。由此可以看出上述的做法有悖于《教育法》第42条规定,是违背义务教育公平原则的。

(四)从分班对社会风气的影响看

近年来,虽然大学的扩招降低了进大学的难度。但进入重点高中,则意味着考上重点大学的几率更高。而目前高中,特别是重点高中或示范高中在招生中所出现“瓶颈”现象,提高了初中升学考试的重要性。为了让子女进入重点高中,许多家长便从初中开始为他们“铺路”,为其寻求优质学校、优秀班级。而等级分班制的实施,就引发了入学、入班机会不均等现象。一方面,一些有良好社会关系或经济能力的家长可以凭“关系”或“金钱”将孩子安插到“优生班”或“重点班”。另一方面,对一些贫困或社会“关系”网较小的家庭而言,他们中的部分子女无疑会因此被挤出“优生班”或“重点班”的行列。因此,等级分班制的实施,滋生的是更多的腐败问题,引发的是学生起点不公平现象的出现。而起点的不公平,又带来了一些影响教育结果的因素。由此一来,优质的义务教育就成了有钱人的享受,无钱人的奢侈。

(五)从分班对教师的影响看

初中分班制,对许多教师也是极为不公平的。对于大部分合格的教师而言,其教学水平及教学能力原本相差并不是很大。而多数学校评价教师成果最直接、最容易量化的方式就是班级的升学率。由于分班的因素,“优生班”更容易获得高升学率。由此而来,在所谓“优生班”任课的教师不但获取了更多的奖金,还获得了下一次上“优生班”的资格,名利双丰收。而对于那些在“差生班”任教的教师来讲,他们或许在开始时还会努力工作,试图改变其处境,但久而久之,在这种不平等面前,他们也会丧失信心的。谁愿意带着一班“差生”去参与每年的职称评定、业绩竞争呢?到最后,整个学校就会形成学而优则“教”,学而差则“弃”的现象。

二、改进措施

初中教育作为基础阶段的教育,过早地以考试来分班,对大部分初中生未来的发展是不利的,应当予以取缔。具体来讲,我们政府与学校要分别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政府的努力

1.加强教育立法与执法

为了切实保障广大受教育者的利益,应当进一步加强完善教育立法,明确细化受教育者的权利与义务。在目前学校法的制定中,就应当更好地考虑有关方面的细则。与此同时,还要加大对受教育者的宣传力度,让广大的受教育者全面学习了解与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学会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身的利益。

2.加强监督与指导作用

义务教育作为公益性事业,政府理应搞好监督与管理。像等级分班制这类问题虽然也是屡次遭到禁止。但这却是“明亡实存”、大家都心知肚明的“潜规则”。因此,各地政府应当加强此方面的监管作用,有理、有序、有节地做好取消等级分班制的工作。与此同时,政府还可以利用社会及媒体来敦促学校做好此方面的工作,使教育资源首先在小范围内,在班际内得到平等分配与利用。

3.采取优先政策,弥补个体先赋性的不平等

部分学生由于先天条件不足,其发展受到一定限制。因此,要实现教育平等,我们就应采取一定的优先政策来弥补个体某些先赋性的不平等,缩小个体间的差距。对于先天占优势的学生而言,这种“反向歧视”并不会伤害到他们。社会学的理论说明:弱势群体得到帮助,有助于社会稳定,也有助于优势群体从社会的稳定发展中受益。同样,先天不足的学生得到优先政策的照顾,有利于创造更和谐的学习环境,促进两者的共同发展。

4.加大义务教育投入,均衡教育资源

“治标”更要“治本”,之所以产生教育不平等现象,其主要根源在于教育资源的稀缺。一方面,学校的教学设备、教育设施不齐备、不完善,不能完全满足所有学生的需要;另一方面,由于财力物力的限制,并非所有的教师都能得到及时的培训,为自身更换新的“知识血液”,从而导致教学上师资配备时的不平等。为了从根本上杜绝此类情况,我们应当继续加大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均衡教育资源,为学生受教育权的平等实现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

(二)学校的努力

1.加强入班制度的建设

各中学要按照国家义务教育法律法规,在切实保障学生入学机会均等的基础上,根据学校及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建立起合理、公平、公正的入班制度,取消按成绩进行划分的等级分班制,做好新生入校后的分班工作。例如,学校可以采取随机分班的方法,以保证每个学生入班机会均等。

2.保证学生使用教育物质资源的均等机会

各中学除了要按国家规定标准为学生配备好教材、教学仪器、实验设备、体育器材等教育资源,还要做好学生在使用这些资源过程中的协调工作,不能厚此薄彼,而应当让每个学生、每个班级都有机会使用这些资源,保证个人对教育资源的同等或均等享受的权利。

3.平衡班级间的师资搭配

为了促进与平衡学生多方面的发展,在班级师资的搭配上,各中学还要充分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尽量平衡师资水平,做好新老教师、男女教师、能力较强的教师与能力较弱的教师之间的搭配工作。一方面,不能采取绝对的“优生优师”的做法;另一方面,对那些学习动机强烈、但基础又有欠缺的班级,学校要在师资上稍作倾斜。这样做,不但为学生获得均等的教育结果、缩小个体差异提供了保障,同样也较好地保证了教师的平等权利。

4.加强校风、师德建设

学校要彰显“伦理性’:原则,加强校风和师德建设,尽量杜绝分班过程中“走后门”、“拉关系”的现象,堵住这个教育腐败的滋生渠道。否则,学校分班秩序将会因此而更混乱,学校正常的教学管理工作会因此受到影响,学生及教师的平等权利也会因此受到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