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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立高等教育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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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立高等教育模式

民办高等教育的异军突起,是当前我国高等体制改革中的一个关系重大而又极为复杂的敏感问题。为了深入研究这一问题,探讨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的存在与发展的意义,我们有必要对世界各国、各地区的私立高等教育模式和作用进行一番比较研究。

一、私立高等教育的各种模式

世界上许多国家都有私立高等教育。但是其数量规模、质量水平、地位作用、发展过程、存在方式等等均各不相同。为了能够合理地、科学地划分私立高等教育的模式,有必要先来考察一下已有的一些划分方法。

耶鲁大学的RogerL.Geiger教授的划分方法是最为著名的。他依据私立高等教育招生数与整个高等教育招生数的比例,将其划分为大众型(私立比例为70%左右)、平行型(私立比例为50%左右)、边缘型(私立比例很小)等三种模式。这种方法已逐渐为比较高等教育界人士所接受,确实能够在某种程度上反映各国私立高等教育的一些数量特征。然而这一划分方法之局限性与不科学性也是十分明显的。其主要缺陷有三:第一,这一划分方法所得出的三种类型无法涵盖世界各国的私立高等教育。众所周知,美国的私立高等教育是十分发达的。可是按照这种方法就无法划分。所以RogerL.Geiger教授本人也不得不加以特别声明,“美国的私立高等教育当属于又一种模式”。第二,这一划分方法的依据,信息过于模糊。不言而喻,各国高等教育招生总数本身就是一个值得加以认真比较研究的数据。因为各国招生总数占适龄人口的比例差别很大,而且意义殊属重要。怎么能够不顾这一点而去奢谈什么私立高等教育招生数在整个高等教育中所占的比例呢?例如,印度和印尼的私立高等教育的招生比例虽然很高,但整个高等教育事业并不十分发达,仍然处于高等教育少数化的发展阶段,怎么能够说它们与日本、菲律宾、韩国等一样,也都属于大众型模式呢?第三,这一划分方法在划分的依据和划分的结果之间存在着明显的逻辑断档,因而有些结论是推导不出来的。例如,说平行型的典型特征是“公、私立高等教育的招生数基本相当(各占50%左右)”,“两者在整个高等教育中的作用几乎一样”,“私立高等教育的经费来源与公立的并无多大差别”等等。殊不知由于公、私立高等教育的招生比例是一个相对数,它们之间很可能此消彼长,至于它们的增长速度之一快一慢更是难以避免的。在许多国家高等教育事业发展过程的某一时期都可能出现“二者的比例基本相当(各占50%左右)”的情况,但却未必同时兼有另外两个特征。反之亦然。

另一种比较流行的划分方法,是根据政府与私立高等教育的关系,把各国的私立高等教育划分为自治型、控制型、放任自流型、不即不离型等4种模式。这一划分方法亦有以偏概全的毛病,因为上列4种模式只是比较准确地反映了在具体的私立高等高等院校与政府之间所表现出来的4种不同关系,可是各国的私立高等教育往往是由各种不同的私立高等院校组成的,而许多国家政府对各种私立院校的态度并非都是一致的,因此,不能仅仅用其中的一种关系模式去概括某一个国家的私立高等教育的全貌。

有人认为可以根据私立高等教育与所处经济环境的关系,把各国的私立高等教育划分为发达国家的私立高等教育和不发达国家的私立高等教育两种模式。其实所谓发达国家与不发达国家,主要是从经济发展水平的角度来划分的。尽管经济发展水平与高等教育发展水平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但是高等教育发展水平与私立高等教育模式之间并不存在一一对应的关系。诸如人口的多少、经济结构的不同、文化传统的差异、高等教育历史沿革的特殊性等等,均对一个国家的私立高等教育模式的形成有很大的制约作用。因此划分私立高等教育的模式,不能仅仅依据经济发展情况,而必须主要地依据私立高等教育本身的发展情况,只有这样才是有意义的。

至于根据私立高等教育自身的各种特征来进行划分,则又有许多种划分方法。例如:根据经费来源之不同,划分出完全自筹型、部分公助型、完全公助型等三种模式;根据功能之不同,划分出研究型、普通教育型、职业教育型等三种模式;根据地位与作用之不同,划分出骨干型、主力型、补充型等三种模式……上述就经费来源不同划分的三种类型和就功能不同划分的三种类型也都是针对不同的私立高等院校而言的,因此用它们来概括某一个国家的私立高等教育的模式也难免有以偏概全之嫌。就地位与作用之不同而划分出骨干型、主力型、补充型等三种不同类型的方法,有可能比较真实地反映某一个国家私立高等教育的部分特征,但这种划分方法所依据的仍然是一种相对的标准,即私立高等教育与公立高等教育的结构比例。显然,它也是完全随着公立高等教育发展情况的变化而变化的,并不能完整地反映出私立高等教育本身的发展水平,因而,也就无法单独对不同国家的私立高等教育发展状况进行比较。

那么,合理的科学的划分方法又该是怎样的呢?本文认为有必要建立起一套比较系统的划分依据和标准。首先,要有数量规模方面的划分依据。主要看私立高等教育的招生情况,但不能以占公、私立院校招生数的比例为标准,而必须以占适龄人口的比例为标准。超过10%的为大众型,不足3%的为少数型,占3%-10%的为中间型。确定这一划分标准的理由是:如果一个国家私立高等教育的招生数能够超过适龄人口的10%,加上公立高等教育,全国高等教育的招生数势必超过适龄人口的15%,从而符合了马丁特罗的著名的划分标准;而招生数不足适龄人口3%的私立教育,终归是一种满足少数人需要的教育。这一划分标准将使得不同国家的私立高等教育具有较强的可比性。第二,要有层次水平方面的依据。主要看私立高等教育的层次结构情况,但必须以国际通行的学位水准为标准。可以暂订有权授予学士学位或学士以上学位的私立院校占普通全日制私立院校总数之50%以上的为高重心型,占30%-50%为双向型,不足30%的为低重心型。第三,要有地位作用方面的依据。主要看私立院校所占的一些比重,但必须同时兼顾数量与质量两方面的标准。可以暂订私立院校学生数占公、私立院校总数的比例达到50%左右或者更高,同时在国家一流水平的大学中,私立院校所占的比例也达到50%左右或者更高,可称为骨干型;私立院校学生数占公、私立院校总数的比例达到50%左右或者更高,但在国家一流水平的大学中,私立院校所占的比例并不高,可称为主力型;其他的则一律称为补充型。第四,要有发展条件方面的依据,主要看私立高等教育经费情况,但要广泛联系高等教育经费占整个教育经费的比例、私立高等教育的经费占整个高等教育经费的比例,以及私立高等教育经费中来自公共资金的比重等各项指标。可以暂订高等教育经费占整个教育经费的比例达到25%左右或超过25%,私立高等教育经费占整个高等教育经费的比重超过30%,私立高等教育经费中来自公共资金的比重超过30%,可称之为重视型;高等教育经费占整个教育经费的比例低于15%,私立高等教育经费占整个高等教育经费的比重低于30%,私立高等教育经费中来自公共资金的比重不足20%,可称之为忽视型;其他的为过渡型。

上述各项划分依据和标准,相互之间既有相对的独立性又有紧密的联系。它们各自都可以比较确定地描述私立高等教育的某一方面情况,而把这些不同的划分依据和标准组织成为一个体系,可以帮助人们更加完整地把握各国私立高等教育的异同点,更加明确它们之多重特征所决定的特定坐标点,进而也就有可能归纳出私立高等教育的多种多样的模式。我们可以把上述划分依据及与之对应的各种类型列成下表:

划分依据各种类型数量规模大众型中间型少数型层次水平高重心型双向型低重心型地位作用骨干型主力型补充型发展条件重视型过渡型忽视型

现在就让我们对照上表找几个国家来实际验证一下。这里不妨以美国、日本、韩国、菲律宾、印度、印尼等国家作为例证。根据我们的划分方法,从数量规模来看,美国不再像RogerL.Geiger教授所说的那样,是“不好归入任何一种类型的特殊类型”,而是与日本、韩国、菲律宾等国家一样属于大众型,因为这些国家私立院校的招生数均已超过适龄青年的10%。反之,印度和印尼则不属于大众型,而属于中间型。因为尽管两国的私立高等教育占整个高等教育规模的比例分别高达80%和90%以上,但是公、私立高等教育招生数合起来只不过占适龄青年的7%-9%左右。从层次水平看,美国、韩国属于高重心型,日本、印度属于双向型,菲律宾、印尼属于低重心型。从地位作用看,美国、韩属于骨干型,日本、菲律宾、印度、印尼属于主力型。从发展条件看,美国、印度属于重视型,日本、韩国属于过渡型,菲律宾、印尼属于忽视型。

分别归纳之,则美国私立高等教育的模式为:大众型+高重心型+骨干型+重视型。这说明美国的私立高等教育的发展比较成熟,条件较好,今后发展可能比较平稳。日本私立高等教育的模式为:大众型+双向型+主力型+过渡型。这说明日本私立高等教育的发展比较成熟,但条件尚不理想,今后或有进一步改善的希望。韩国私立高等教育的模式为:大众型+高重心型+骨干型+过渡型。这说明韩国私立高等教育的发展比较成熟,但条件一般,今后进一步优化的可能性尚不明显。菲律宾的私立高等教育的模式为:大众型+低重心型+主力型+忽视型。这说明菲律宾私立高等教育的发展比较不成熟,条件差,今后的进取任务还很艰巨,困难很大。印度的私立高等教育模式为:中间型+双向型+主力型+重视型,说明印度私立高等教育的发展还是有其成功的经验的,但条件方面确实已经力不从心,今后面临的任务是稳定规模,调整结构,以更好地适应社会的需要。印尼的私立高等教育模式为:中间型+低重心型+主力型+忽视型。这说明印尼私立高等教育的发展还处于起步时期,条件差,承担的任务过重,今后尤须在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努力谋求新的进步。

那么,说到我们国家的民办高等教育,又该如何对号入座呢?显然我们国家现有的民办高等教育是典型的少数型+低重心型+补充型+忽视型,这说明我们国家的民办高等教育还刚刚起步,经验不足,条件很差,今后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给予正确的引导和大力支持。但进一步的发展目标还只能以争取早日实现中间型+低重心型+补充型+过渡型的模式为宜,而不应当盲目追求那些不切实际的发展模式。

二、各种模式私立高等教育的不同作用

私立高等教育的模式是对私立高等教育复杂结构的一种概括。结构决定功能,而功能的发挥,即其实际作用,则会反过来影响着结构的变化,导致模式的改变。因此我们必须对高等教育的作用有比较深刻的了解,才能对不同国家与地区的私立高等教育模式加深认识,作出正确的评价。

我们应当承认,与公立高等教育相比,私立高等教育是有其消极作用的,其一,私立高等院校不属于公共机构。作为一种民间组织,它有着自己的相对独立的办学宗旨、办学思想、运行机制与经营方式,不像公立高等教育那样能够步伐一致地为国家培养特定规格的专门人才。许多国家都对私立高等教育的这种消极作用有所警觉,并努力消除或限制之。其二,私立高等教育独立自主、各行其是,难免冲击国家的人才培养规划,容易造成部分专业大学毕业生过剩的浪费现象。其三,私立高等教育发展过快,可能与公立高等教育争师资、争生源、争经费,影响或降低公立高等教育的水平。英国私立古老大学的优先地位,就使得英国公立高等教育系统的水平很难提高。其四,私立高等教育易于滋生一部分“学店”和“文凭工厂”之类的滥竽充数、牟取暴利的办学机构,可能扰乱和影响国家的高等教育制度和文凭信誉。其五,私立高等教育可能增加国家的财政负担,印度、菲律宾等国家对私立高等教育的资助给国家经济建设背上沉重的包袱,而且严重地挤占了普通教育的经费。此外,许多效益不好的私立高等学校往往因过分迎合劳动力市场的暂时性需求,过分追求时尚和投学生之所好,而导致短期行为,不利于形成好的学校环境与提高教育质量。还有,私立高等学校自筹经费办学,往往过分依赖校友会或教会的支持以及来自企业界有关部门的资助,使得学术核心不容易抵制外界压力之瓦解作用,可能造成不同学科之间待遇差别过于悬殊,教师心理失衡而影响校园的安定。

然而,与公立高等教育相比,私立高等教育的积极作用又是十分突出的;有些甚至是公立高等教育所不可比拟、不可替代的。综观世界高等教育发展史,我们不能不看到私立高等教育作出的许许多多令人瞩目的贡献。兹择其要者,简述如下:

①产生了近代大学。近代大学起源于12世纪末,最早便是以私立高等学校的形式问世的。近代大学之词源系拉丁文之UNIVERSITA一词,指的是“行会”、“社团”、“公会”等联合体,根本没有教育机构或学校的意思,这与古代的大学之明确命名为学园、学校等有着微妙的区别。这也就是说,近代的大学作为建立在理智兴趣基础上的教师和学生的自发性的联合体,已经具有超越于当时之教会与政府的理想与目的的独立社会价值。尽管“教皇和皇帝通过给大学颁发特许状,通过慷概地给予大学捐赠和特权来企图加以控制”,但大学的存在与运转从根本上说,仍有赖于它自己所特有的一些性质与格式,如特定的人员构成、学术标准、学科专业的组织形式、课程考试、学位制度等。所有这一切也都超越了当时之教会与政府的组织与规范能力。显然,当时并没有预见到创办近代大学的历史意义,因此,近代大学始生之初,决不可能是官办的、有计划设置的机构。无论是从逻辑上还是从历史上看,它都只能是一项源起于民间的伟大创举。

②创立了研究生教育制度。内战前后的几十年是美国资本主义发展的黄金时代,国土和人口大大增加,工厂商业迅速发展,对高等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传统的贵族化的高等教育不能不受到时代的冷落,赠地学院的产生与发展开拓了以应用技术为主的普通高等教育的广阔前景。然而,这并没有成为美国新高等教育的统一格式。1876年成立的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学习德国大学注重科学研究的经验,独辟蹊径,为取得学士学位的学生开设专门课程和实验,正式培养研究生,并授予哲学博士学位,公开与广为流行的“重术轻学”的思潮相抗衡。它宣告了现代研究生教育制度的诞生,在世界高等教育史上又写下了光辉的一笔。

③衍生了二年制的初级学院。19世纪后半叶,美国高中数量增长迅猛,给大学教育带来了强大压力。在这一背景下,芝加哥大学校长哈珀想出了一个在保证四年制大学毕业生的质量的前提下,尽量招收更多的中学毕业生进入大学学习的办法,于1892年首创把芝加哥大学分成为二级学院:大学一、二年级称作基础学院,三、四年级称作大学学院。后来又分别改称作初级学院和高级学院。这种办法很快为其他一些公、私立院校所仿效。

④发展了各种各样的高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最早也是以私立职业学校的形式进行的。高等职业教育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一直难登“大雅之堂”。人们的心目中,私立职业学校更多地属于“职业”,而较少地属于“学校”。因此,直到本世纪六七十年代以前,即使开放如美国也不把私立职业学校的学生归到大学生队伍中去,不承认其具备申请政府设立之发给高等院校的学生的各种奖、助学金及贷款的资格。随着社会职业结构的变化与内容的更新,私立职业学校的社会价值越来越明显。1965年美国国会通过高等教育法案,1972年又颁发了这个法案的修正案,正式允许这类学校的学生申请政府的有关资助与贷款。至此,私立职业学校终于被看成是高等教育事业的一个组成部分,并获得了迅猛的发展。

⑤创办了科学园区。科学园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诞生的一项新生事物,最早创办于美国。40年代末,斯坦福大学教授特曼(Terman)为创办斯坦福工业园(StanfordIndustrialPark)作出了重大的贡献。在美国东部更以哈佛与麻省理工学院为重点,形成了波士顿科研中心。如今,这一创举已经逐渐为世界许多国家所仿效。

除了上述在世界高教发展史上所作出的具有深远影响的卓越贡献外,私立高等教育对许多国家与地区的高等教育以及社会经济各方面的发展都发挥了或正在发挥着巨大的积极作用。诸如,为发展高等教育事业筹措了大量的来自民间的资金,减轻了国家的经费负担;在很大程度上坚持了学术自由与办学自主性,促进了科学文化的健康发展;产生并发展了一批具有国内外一流水平的大学;保证了高等教育从少数化阶段向大众化阶段乃至普及化阶段的成功过渡;为经济部门尤其是中小企业输送了大量适用人才;较好地满足了人们对高等教育多种服务功能的需求等等。

综上可见,私立高等教育虽然有其消极作用,但是在世界高等教育史上曾作出过巨大贡献,在现实社会生活中也发挥着积极作用。下面我们以美国和日本这两个私立高等教育最为发达的国家为例,来具体分析一下私立高等教育是如何对社会经济发展产生积极影响的。

美国和日本是当今资本主义世界的两个经济大国,在高等教育的普及化、大众化方面均获得了其他许多国家难以企及的成功。在高等教育水平的发展方面,美国已同欧洲具有优秀高等教育传统的国家不相上下,日本也正在冲出亚洲,走向世界。美、日之所以能够后来居上,实与这两个国家私立高等教育的成熟发达有极大关系。不论是在美国还是在日本,为数甚多的私立高等学校均与公立高等学校相辅相成,共同承担起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历史使命。当然,两国的历史背景不同,高等教育发展的轨迹也不一样。因此,在科技与经济发展的不同时期,两国公、私立高等教育所突出扮演的角色又是大不相同的,在19世纪下半叶,美国的私立高等教育已打下了相当基础。当时私立大学发展的主要倾向受欧洲名牌大学之重视学术水平的传统的影响,注重于学术研究与科学实验。由于坚持自己选定的目标,敢于与公立大学重术轻学的风气相抗衡,哈佛、哥伦比亚、斯坦福等一批私立大学终于建成了世界第一流的高等学府,对美国文化与科学的发展做出了极大贡献。同时也使得美国的公立高等教育可以腾出身来,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大量培养工农业生产发展所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从而极大地推动了美国工农业生产的发展。日本的情况与美国有很大不同。19世纪下半叶,日本的资本主义基础还相当薄弱,因此,开始时日本采取了主要由国家兴办高等教育的政策。1880年,明治政府就把48.99%的文教经费拨给东京大学。而日本的私立高等学校却能够依靠自己的力量惨淡经营,在公立高等学校所无能为力或不愿过多涉足的领域里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其毕业生成为私营企业工作人员的主要来源。私立高等教育的成长壮大使得日本整个高等教育在20世纪20年代、30年代得到迅速发展,满足了国家进一步工业化的要求。本世纪60年代以来,美、日两国的现代化生产和科学技术发展迅速,需要大量的高级技术人员,这使得两国的两年制高等学校大量涌现。在美国及时办起了1000多所社区学院,绝大多数为州立,只有2%左右属于私立。而美国的私立高等学校仍主要集中在4年制综合大学和各种学院这一基本类型上。日本的情况则刚好相反,主要是由私立高等教育来承担高等教育大众化的任务,大约有90%的女子大学和85%的短期大学是私立的。

以上说明,像美国与日本这样大规模发展私立高等教育,非但不会与公立高等教育发生冲突或互相牵扯,形成低水平重复办学的局面,从而造成极大的浪费,降低整个国家高等教育的水平与效益;相反,却更有助于两国分别不同情况,从不同的侧面去充分发挥私立高等教育之独立自主、灵活机动,和公立高等教育之目标专注、步伐整齐的优势,长短配合,互为补充,更好地满足现代化生产与社会发展的需要。

私立高等教育的积极作用的发挥,受到各种因素的制约,需要一定的条件。例如印度与菲律宾的私立高等教育规模均十分庞大,然而其积极作用却并不十分明显。对此,应该如何理解?首先,根据教育的外部关系规律,私立高等教育能否以及在多大程度上发挥其积极作用,是受到社会经济、政治、文化、传统等外部因素制约的,因此,它之作为一种可能性的存在是必然的,但是作为一种现实性的存在则是有条件的。其次,从教育的内部规律来看,私立高等教育的积极作用发挥得怎么样,又是与教育内部之各种结构包括公、私立高等教育之间的关系密切相关的。印度私立高等教育的积极作用未能充分发挥的一个重要限制因素,是印度的教育制度要求私立学院必须依附于“母”大学。因此私立学院的活力不大,充其量不过是“母”大学的翻版。菲律宾则主要是因为高等教育政策过于“民主”,不是有区别地扶植一些重点院校,而是一视同仁地对所有“合格”的私立高等学校的学生拨款资助。因而非但没有因为发展私立高等教育而减轻国家财政的负担,反而刺激了低水平的私立院校盲目发展起来。

总之,各种模式的私立高等教育的作用是大不相同的。人们对私立高等教育的消极作用往往比较敏感,而对私立高等教育的积极作用又往往看得不够全面。因此在选择私立高等教育的模式时,往往过于患得患失,或限制其规模,或限制其特色,或不敢重点扶植,使得私立高等教育,或者不能充分发展或者不能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对此,我们必须引为鉴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