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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迅猛发展的推动下,越来越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离开故土到城市务工,使得大批的孩子脱离父母的直接监护,成为一种新型的社会弱势群体----“留守儿童”。由于这些留守儿童长期缺少亲情,导致其安全、教育、情感、心理等一系列问题日益突出。随着“留守儿童”成为“问题儿童”现象的日益凸显,这一特殊的未成年人群体也越来越多地受到社会的关注。最近,笔者就全镇“留守儿童”的生活和教育状况进行了调查和分析。
一、基本情况
护国镇是纳溪区第一大镇,全镇总人口6.2万人,目前外出务工人员达18649人,占全镇总人口的30.1%,其中夫妻双双在外务工的现象十分普遍。由于绝大部分农民工没有能力将孩子带到城市读书,因而形成了相当数量的“留守孩”。据对全镇22所中小学校点的调查,我镇现有中小学生8126人,其中“留守孩”已有2549人,占全镇中小学生总数的31.4%。在校小学“留守儿童”1843人,初中706人。在一些偏远学校乃至教学点,“留守儿童”己成为学校生源的主体,如护国镇中心小学现有1468名小学生,“留守儿童”就有974名,所占比例达到66%。
据调查显示,“留守儿童”的父母一方在外打工的有1426人,父母双方在外打工的学生有923人,由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照料的有2078人,寄养在亲戚家的学生有326人,寄养在邻居朋友家的学生有145人。“留守儿童”的父母外出务工后,一般一年以上回家一次,其中49%的家长两年回家一次,有近10%的家长五年以上没有回过家,有近1%的家长十年以上没有回过家。“留守儿童”主要是通过书信、电话与父母进行联系,但次数很少,一般要一个月左右才联系一次,半年以上联系一次的占47%,有的一年到头几乎没有联系。在问及对父母外出务工的态度时,有68%的孩子表示不希望父母在外务工,渴望和他们生活在一起,10%的孩子表示“无所谓”。在生活上,“留守儿童”与监护人有矛盾的占35%,其中经常发生矛盾的占18%。在学习上,59%的“留守儿童”表示学习遇到困难有无助感。在与同学的关系上,29%的“留守儿童”表示曾经受到过同学的欺负。在回答“平时父母不在身边,你最盼望什么、最担心什么、最大的困扰是什么”时,有85%的孩子表示最盼望的是父母回家,得到他们的关爱;有70%的孩子表示最担心父母的健康和安全;有47%的孩子表示面临的最大困扰是遇到困难时不知该怎么办。
二、存在问题
(一)生活中缺失亲情,心理健康状况堪忧。由于经济原因,民工回家次数很少,长期分离和缺乏联系使孩子在身心成长过程中无法得到父母的引导和关心,家长无法了解子女的心理变化。父母对子女的歉疚往往用物质弥补,子女的亲情缺失导致对家长的怨恨,与家长沟通障碍加深。在长期情感缺失和心理失衡的影响下,许多农村留守孩子因“情感饥饿”而产生了厌世自闭、社会逆反、拜金主义等不良心理。
(二)人格发展不健全。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家庭教育对人格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由于家庭教育的突然断裂或缺位,许多“留守儿童”出现了内向、孤僻、自卑、不合群、不善与人交流、顽皮任性、冲动易怒、神经过敏等问题。调查发现,在“留守儿童”中,有21%的人从不与同学、父母、监护人谈心,43%的人偶尔会与别人谈谈心;在受到别人欺负后,有25%的人表示“无所谓”,13%的人“用自己的方式进行报复”。“留守儿童”人格发展不健全,出现偏差和过激行为。
(三)学习状况不容乐观。大多数“留守儿童”在学习上缺乏主动性、自觉性,心不在焉,应付了事。据调查,有43%的“留守儿童”作业完成情况“糟糕”;78%的“留守儿童”在父母外出务工后成绩下降。据一小学班主任老师介绍,他所带的班级43名学生中,“留守儿童”竟占八成,这些“留守儿童”中,80%的人学习成绩处于班上中等以下水平,其中超过30%的学习属于“差”。对很多教师而言,“留守儿童”已成为拖教学成绩后腿的一块“心病”。
(四)行为出现偏差,违规违纪现象多。由于缺乏全方位的监管引导,“留守儿童”极易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待人处事往往带有盲目性、随意性和冲动性,有的还流入了社会不良群体中,成为“小混混”,有的甚至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调查发现,有22%的“留守儿童”上学经常迟到旷课;24%的人经常沉迷于打游戏机和上网;26%的人有过打架斗殴的经历。大里小学校点负责人说,在他们学校,“留守儿童”越多的班越难管,违规违纪现象比其他班多得多,“留守儿童”管理难已成为学校最头疼的问题之一。
(五)隔代监护职责浅层化问题突出。“留守子女”由隔代亲人或其他亲属监管,由于体力、知识等原因,监护人大多局限于让孩子吃饱穿暖之类的浅层关怀,无法尽到对孩子的教育责任。有的监护人对待孩子迁就放任;有的漠视孩子交流思想的要求;有的对待孩子粗暴,甚至谩骂、体罚。隔代监护往往不能提供健康的亲情交流环境,“留守子女”缺乏必要的家庭教育氛围。
(六)道德凸现危机。“留守儿童”大多跟祖辈一起生活,而祖辈们往往文化层次较低,对孩子比较纵容溺爱,通常是在物质生活上给予满足多,而在精神和道德上管束引导少,容易造成“留守儿童”在思想道德上放任自流。而上辈亲戚和邻居对寄养在自家的“留守儿童”,通常也只求孩子平安无事,在物质上不亏待孩子就行了,对孩子精神上的需要、道德习惯的养成少有关注。调查发现,38%的“留守儿童”平时有说谎的习惯;18%的人有过偷人钱物、破坏公物、抽烟喝酒等不良行为。
(七)留守子女的人身安全令人担忧。由于学校和家庭之间存在安全衔接上的“真空”,学校不可能面面俱到,而监护人又普遍缺乏安全保护意识,再加上这些少年儿童对危险缺乏识别和自救的能力,因此车祸、溺水、触电、被拐卖等危险事故时有发生,留守子女的安全问题不得不让我们担忧。
三、原因分析
(一)城乡二元结构管理带来的深层次矛盾,是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出现的根本原因。城乡隔离的户籍制度给农民工子女进城就学带来的高额成本、各地教材选用不同使农民工子女在转学后面临的教育内容无法衔接等问题,直接推动了留守儿童这一群体的产生,而增收需求与子女教育之间的取舍失衡、家长教育能力与孩子教育需求的落差都增加了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难度。
(二)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严重不足,是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出现的直接原因。一是临时监护人责任不明确。监护人不管是祖辈,还是其他亲朋好友,都将其临时监护责任理解为让孩子们吃饱穿暖,不出事。重养轻教,重身体、轻心理,忽视孩子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二是临时监护人教育精力不够。大多数留守儿童由其祖父母、外祖父母代为监护,监护职责浅层化,监护人大多局限于孩子吃饭穿衣之类的浅层关怀,无法尽到对孩子的教育责任。三是临时监护人教育能力不足。特别是祖辈教育孩子由于观念和方法滞后,存在明显娇生惯养,放任自流的隔代教育倾向。同时,这些祖辈多是文化素质较低的老年人,他们中文盲率超过80%,基本没有能力辅导孩子学习和对孩子进行法制、安全、卫生教育,严重影响留守学生的受教育状况。四是单亲教育对孩子成长不利。父母一方外出打工造成“父亲教育缺失”或“母亲教育缺失”。如父亲外出的孩子表现出胆怯、不像正常家庭孩子那样自信刻苦;母亲外出的孩子表现出不细心、不像正常家庭孩子那样善良、有爱心,有良好的生活和学习习惯。五是精神关爱明显缺乏。由于父母外出,有的几年不归,留守孩子从小缺少父母的关爱,他们成了某种意义上的孤儿或单亲孩子,不少人被亲情的渴望长期困扰。这种情感欠缺严重影响了孩子与别人的社会交往,导致孩子缺乏对外界的安全感和信任感,容易出现性格缺陷。
(三)学校教育管理陷入僵局。“留守儿童”缺乏家庭教育,他们在学校表现出好动、调皮,无人能管,大胆放肆,在受管理时,容易产生逆反心理,与教师顶撞,有些调皮的孩子在学校欺骗老师,在家里又蒙骗父母委托的监护人,学校在教育无效时只能采取劝其退学的办法或干脆对调皮捣蛋的“留守儿童”放任不管,冷落他,有的或严厉管理,迫使其自动提出退学的要求,使“留守儿童”流入社会,成为“街角青少年”。另一类学生产生失落心理,不爱说话,不爱交流,自卑、孤僻,给教师带来相当大的困难。儿童家长很少与老师交流和联系,不了解孩子在校的情况,有的只关心孩子的学习成绩,而有的家长连成绩都不在乎,只要孩子吃饱穿暖就很满足,面对这些情况老师只有无奈。
四、对策思考
农村“留守儿童”同其他孩子一样,也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他们能否健康成长,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和民族的命运。若干年后他们将是农村社会的“主力军”。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绝不是一个简单的农村家庭问题,也不仅仅是一个教育问题、三农问题,而是一个急需政府和社会各界高度重视的社会问题,是新农村建设必然要面临,而且必须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这个极其复杂的综合性社会问题如果不采取措施解决好,后果将不堪设想。因此,我们必须站在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来认识理解,把它作为解决“三农”问题、提高全民素质、构建和谐平安社会的重要举措来抓,要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来根本解决。学校、家庭要倾情参与,政府、社会各方面要齐抓共管,紧密协作,共同努力,从法律上、制度上整体地把留守子女问题纳入到社会经济发展总目标中加以解决,才能够标本兼治,彻底解决留守子女教育的问题。
(一)调整政策,妥善解决外地民工子女就学问题。
鉴于父母在儿童成长中无可替代的作用,以及农村隔代监护和亲戚监护的种种局限,政府应适时修改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修改户籍、借读等方面的歧视政策,减免学校对民工子女征收的额外费用以及降低民工子弟学校的创建门槛和收费标准等多种手段,扩大供民工选择的教育资源,以户籍制度改革为核心,打破包括就业、医疗、住房、教育等在内的维系多年的城乡“二元经济体制”,解决农民工流动子女受教育问题,最终使子女能够随父母一起在外生活,实现最优的家庭教育模式,促进子女的全面健康发展。
(二)要充分发挥家庭的监护引导作用。
家庭是孩子成长的第一课堂,父母作为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对孩子的健康成长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首先家长一定要转变育人观念。不少农民对自家孩子的期望值过低,认为将来不会有什么大的出息,对孩子的学习不是很关注,抱有“孩子大了打工也能挣钱过日”的思想;有的家长对孩子的精神世界、道德养成上的正面引导不够,他们以自己在外务工受苦受累受歧视的经历现身说法,要求孩子“适应社会世俗”。这些错误的育人观念对孩子的健康成长影响极大,必须切实加以转变。
其次,家长还要加强与子女的交流和沟通。调查发现,有相当一部分家长不知道自己的孩子在哪个班级念书,不知道班主任是谁,更不用说了解孩子的学习和思想状况了。家长们应该充分利用两季大忙、春节返乡等机会,尽可能多回家与孩子见面,多向老师和监护人了解孩子在学校、家里的学习、生活情况,或借助电话多与孩子交流沟通,在孩子生日和传统节日,捎寄些衣物、学习用品,让孩子感受到父母的关爱、家庭的温暖。
第三,家长也可适当改变外出务工方式。夫妻两人尽量不要同时外出务工,一方可择近在本地务工,最好能隔不长时间回家一趟,增进与孩子的亲情交流,关心其成长。
(三)加强农村中小学对“留守儿童”的教育与管理。
农村学校作为直接面对“留守儿童”的教育单位,应该为其提供个性化、针对性强的教育,在学习、生活上予以更多的关心和爱护。
一是要建立“留守儿童”档案。班主任要做好“留守儿童”的摸底工作,将其在校的各方面表现记入档案,及时向监护人和外出务工家长通报“留守儿童”的成长情况,形成学校、家庭共同教育的局面。
二是在学校开设“二线一室”。即:开通“亲情热线”,让外出务工家长定期与子女通电话;开通“师长热线”,让外出务工家长可随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设立“心理健康咨询室”,安排有经验的教师担任心理医生,及时帮助“留守儿童”解决心理上的困惑。
三是教师要切实增强对“留守儿童”的关爱度。调查显示,在很多教师眼里,“留守儿童”已与“双差生”划上了等号,属于“不受喜欢”的一群,“留守儿童”从教师那里得到的关爱明显要少于非留守儿童。对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儿童而言,教师与其亲密程度越高、越有信赖感,对其的影响就越大。在家长与“留守儿童”之间产生隔阂或较为疏远的情况下,教师理应担当起“扭转乾坤”的角色。
四是深入开展有助于“留守儿童”身心健康发展的各类活动。如,主题班会、联谊会、道德法制讲座以及“我为留守儿童献爱心”活动等,让“留守儿童”充分感受到来自学校大家庭的温暖。
五是推行寄宿制管理。对部分不能得到有效监护的“留守儿童”,可动员家长将其转入学校寄宿,由专门教师负责其饮食起居生活。实行寄宿制管理的孩子有着相似的经历,对他们进行集中管理,不但容易唤起自信,激发学习热情,增强集体归属感,而且还可以兼顾安全。
(四)进一步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格局。
一是各级政府要加强舆论宣传。特别要加大对《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强化外出务工家长对子女成长的监护责任和教育责任,引导他们正确处理打工致富与子女教育的关系。
二是大力发展区域经济。解决“留守儿童”问题实质上是如何促进“三农”更好发展的问题。没有父母愿意漂泊异乡忍受分离之痛,只要家乡有适合自己、能够务工谋生的岗位,他们中的大多数人还是愿意在家乡务工。为此,各级政府要大力发展好劳动密集型企业,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让农村富余劳动力离家不远依然有挣钱的门路,以此减少外出务工现象。
三是强化社会关爱,建立校外“一对一”帮扶机制。打破学生年级、班级界限,以村为单位,组建校外学习小组,由本校高年级素质好的学生担任小组长,每个小组招募一名青年志愿者担任指导教师,指导开展每周一次集体活动,组织本小组成员互相检查作业、开展校外表现评议等活动。充分发挥各级“关工委”和“五老”的作用,组织机关干部、社会热心人士与“留守儿童”结对子,让富有爱心、责任心的成年人在一定程度上扮演父母的角色,引导他们成长。
四是净化社会环境。有关部门要加大对校园周边环境的监管整治力度,彻底清理“三室两厅一吧”,杜绝网吧经营者接纳未成年人,开展经常性的扫黄打非工作,为“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司法部门要在各中小学定期开展法制讲座为学生特别是“留守儿童”学生提供法制教育,增强他们的自律自护意识。
五是全社会都要伸出热情的手,带着“留守儿童”走。推行“代管家长”制,鼓励教师、班主任、团干部、志愿者等有条件的人士担任“留守儿童”的代管家长,加强与在外务工家长的联系和沟通,通报孩子成长情况。在农村开展“妈妈”活动,让那些不外出的农村妇女认领几个“留守儿童”。同时,“妈妈”要经常开展活动,像亲妈妈一样教育关爱留守孩子。逢节假日,把留守孩子请到家里来,改善改善生活,交流一下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