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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教育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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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教育功能

【摘要】本文首先阐述了电视教育功能,传播和发展趋势。既而从电视的社会教育功能延伸到电视对于学生的影响,在结合二十一世纪的大环境下,说明电视教育对于学生的正负面影响,以及电视教育所占有的优势。再分析了学生和青少年的接受能力,从而说明自己的立场,认为电视教育对于学生有较大的正面影响力。

【关键词】社会教育;电视教育;青少年;学生

十年来,科学技术的发展使教育手段发生了深刻的变革——邮电带来的函授教育,广播带来的听觉教育,电视带来的全动态的视听合一的教育,计算机网络带来的多媒体交互式教育等。其中,电视快捷、生动、形象的视听传输是来势最猛、影响最大的教育形式,从传播速度、传播范围到传播的信息量,都处于现代大众传播的领导地位,这是其他教育形式所无法比拟的。电视作为影响力最大的大众媒介,教育功能不是其首要功能,但是它的一项重要功能,探讨电视的教育功能,对引导电视生产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电视教育功能的认识误区

探讨、分析电视的教育功能是教育界与电视研究领域的重要任务之一。我们电视研究界特别重视对电视教育功能的研究,非常重视电视的工具性能,恪守着一种“小教育”的电视教育功能观。有关电视的教育功能研究成果大部分都泛泛地涉猎传输知识和信息的功能,对电视的人格教育功能、美育功能、价值观教育功能、社会角色教育功能等方面缺乏科学的认识和思考。在非常重视电视教育的情况下,我们学术界至今没有一本研究电视教育功能的专著,即使专门研究电视教育功能的论文都非常少见。这种“小教育”的电视教育功能观集中表现为:一、即远程教育的电视教育观,强调以电视为手段,以学历、专业教育为目的;二、突出强调电视作为媒体的意识形态功能,较多关注的是电视的政治宣传功能和引导作用。这种偏颇的“小教育”的电视教育功能观,制约了我们对电视教育功能作深入、全面的思考,影响了电视教育功能的发挥。我们应当以一种开放的、当代的电视眼光,倡导一种“大教育”的电视教育功能观,让电视在我们民族的物质生产和精神文化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大教育就是指对社会全体成员实施的政治思想、道德伦理、科技文化及体育美育的全方位全过程的教育,是以新的教育原则、体系和方式,更好地培养人才的新型教育。它包括三层涵义:一、大教育的全方位性,即教育对象的广泛性;二、教育内容的整体性和全面性;三、教育的持久性,即教育的全过程。电视作为教育的一种现代化手段,应深入应用到大教育的各个领域。“大教育”的电视观把电视视为一种开放式教育,是适合我国国情、老少咸宜的一种现代教育形式。它不是具体的学历、文凭教育,而是学历文凭教育的延伸和补充。它是一种不拘泥于专业学科知识教育的多种学科、多条途径、多样方法的广泛知识教育,是思想引导、文化教育、知识传授、科技传播、审美教育、素质培养——促使一个民族良好的人格与杰出人才养成的综合人文教育。

如果说传统的电视教育功能观重在宣传,重在意识形态建设,那么“大教育”眼光中的电视则重在文化积累,重在人文精神的建设。为了达到这一目标,电视节目的制作者们以一种人文的情怀,把摄像机对准生活中或美或丑的事物,以深沉的思考,透彻的说理,或歌吟、或针砭,直抵事物的本质,直达人物的心灵世界,震撼并引导受众的视听。在电视中,传统的教化功能被“点化”功能的取代——传统的那种耳提面命式的“训导”,被一种平等的对话,热情的参与,深层的思考等积极的介入态度所替代。如《人与自然》通过一个个人与动物、植物、海洋、山川的故事,确立人类的生态意识,告诉人们如何关爱生灵,保护自然,顺天而治,使人类有一个更好的生存环境。不管言者还是听者,“剧内”还是“剧外”,大家共同创造着一种文化家园,同时又成为其中受益者。电视应当也已经成为我们民族存在的文化生态的一部分,电视应当也可以向社会投注更多更大的人文关怀,而坚持“大教育”的电视观,才有可能使我们达到这一目标。

二、电视教育传播的特点

1、传播内容、形态的多元化。由于电视受众涉及的面广、文化层次、知识结构、年龄、兴趣爱好等因素差异很大,他们对电视节目的需求也有很大的不同。为了满足不同的受众需求,电视的形式丰富多样。它是影视文化、服饰文化、通俗文化、民间文化、流行歌曲、通俗音乐、广告艺术等的总称,涉及到了受众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从不同的侧面、不同的角度对大众的生活感受、价值观念、道德伦理、社会认知等产生重大影响。电视内容中相当一部分构成是非常简单的,属于知识普及、文化启蒙的东西,例如大量的科普知识读物、反映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画报、卡通片、大量的公益广告等。通过这些电视产品,受众对自己未知的领域有所了解,从而开阔了认识。一些简单的通俗读物在青少年、文盲的识字率提高、基本知识的获得等方面都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而这些作用是学术文化、主导文化都不可能完成的。电视一方面适应了受众普及知识、获得启蒙的要求,另一方面还对社会成员素质的提高发挥功能,由于它的形式多样性和范围广泛性,受众不断受到熏陶和发展,从而使自己在一定领域中的知识、信息、能力得到了强化和提高。电视节目从制作完成到受众收看,其间的传播方式也是多元的,主要有以下几种传播方式:高空用卫星传播、地下用光缆传播、空间用微波传播、地面通过国际互联网传播。另外,电视节目还通过出声像出版社、政府科研单位和各级院校的电教中心、电视大学等渠道向广大受众进行传播。通过这些传播方式,电视可以在极短的时间内把信息传送到任何地方,形成覆盖全球,深入到社会、家庭每个单元的多层次、多方位的立体的传播体系。

2、强大的传播优势。电视的最大特点是声画并茂,形象逼真,现场感强,迅速快捷,可与事件同步,可远距离传播,尤其是与通讯卫星、电脑等高科技成果相结合,更使其成为一条将世界各国聚合成“地球村”的强有力的纽带,世界上任何角落的事情都可通过电视顷刻间传遍全世界。另外,由于它兼有各种空间艺术和时间艺术的特长,并通过电子手段进行再加工、再创造,极具灵活性和综合性,于是,电视成为世界上最具影响力,堪称“媒介之首”的大众传播媒介。随着现代社会对人的文化素质和从业技能的要求越来越高,以及知识领域的迅速扩展和知识量的成倍增加,仅仅靠学校教育远远不能满足社会和个人对教育的要求。人们为了胜任工作,就需要不断地更新补充知识。现代社会要求教育贯穿人的终身并向更广阔的领域推进。教育并非终止于青少年和青年期,它应伴随人的一生而持续地进行,教育应当借助这种方式,满足社会的永恒要求。电视涵盖内容丰富,内容多元化、传播方式多元化、表现形式多元化,迅速即时,可以多层次、多角度地向广大受众传播信息知识,因而,电视传播是向全社会实施教育的一种具有强大传播优势的方式。

3、强烈的渗透性。电视的教育功能更多地表现为长期地渗透,对人的心灵的渗透,而且,它必然会同娱乐性连在一起,即通常所说的“寓教于乐”。电视的强烈渗透性使得它在提高社会成员素质的过程中具有潜移默化的特点。电视一般都具有通俗性、趣味性的特点,因而对受众产生了强烈的吸引力、诱惑力,它甚至构成了大众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受众在参与和接受电视时,对其所内含的文化知识、道德伦理、价值观念等也就不自觉地接受了,从而电视所内含的知识、信息不断地渗透到受众的观念当中,成为他们的内在精神要素,成为他们理解社会的思维方式和生活实践的能力。电视在给人们提供娱乐的同时,也是技术、教育、卫生、政治等的宣传途径,是一种人人都可以获得的具有强大的吸引力、能够渗入人们记亿深处的宣传途径。电视的直接性、生动性、趣味性,直接拉近了它和受众之间的距离,大众在潜移默化中不断提高自己的文化素质、思想道德水平。例如,电视剧《渴望》就是在我国进行商品市场经济建设过程中,在社会伦理道德发生重大转型的时期,弘扬了传统的优秀道德文化,在社会上产生了强烈的回应,一些被忽略甚至日益消逝的社会伦理又回到了社会生活中。电视凭借声画并茂,不断运动、变化着的画面的有机组合,来显示事件的发生、发展、暗示结果或暗示“应该如何”。例如上海电视台、东方电视台推出的《案件聚焦》、《东方110》等,都是在讲解案件的来龙去脉,在展开故事的过程中,进行着现场的或仿现场的教育。且所反映的内容又全是真人真事、真实的案件,所以不用宣传鼓动已有一定的收视率,不用说教、评论,受众看后自然得到启示,受到教育。又如一些优秀的电视纪录片,像《西藏的诱惑》、《望长城》、《我的潭子湾小学》、《唱歌的故事》,以及上海电视台“纪录片编辑室”推出的《大地之心》、《父亲从战场上来信》等,都既有浓厚的民族文化气息,特定的知识指向,又具有极富内在意蕴的教育目的性。

4、成本低廉。电视由于其商业化的运作方式,具有极大的数量和广博的传播途径,大量地传播到受众的日常生活、文化生活当中,对受众产生了不可估量的影响力,这就使得电视成为一种成本非常低的提高文化素质的途径。随着教育体制的改革和办学模式的转变,人们获得学校教育特别是高等学校教育的成本不断增加,对于一些低收入的社会成员来说,教育成本是巨大的负担,特别是农村家庭甚至是难以支付得起的,成本负担无疑构成了人们接受教育的一个重要阻力。盲目认为经济发展已经使教育成本不再是人们接受教育的障碍的想法,是不符合中国国情的。而电视由于已经进入了商业化运作的轨道,其运作成本往往是由社会各个领域来分组的,对于个别受众来说,他在接受电视时的成本则相对是比较低的,而且人们在接受电视时具有更多的目的,而提高文化素质甚至只是一种不自觉的目的,是一种附带性的收益,相比之下,通过电视获得文化素质的提高对大众而言就是低投入高收益的行为。例如,人们通过接收中央电视台的电影频道,在其中能够学习到相当多的关于电影历史发展、电影技术、电影知识等多方面的东西,而人们所花费的成本却是寥寥无几的。电视在当前我国受众的文化启蒙、文化素质的提高方面,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它拓宽了教育的途径,扩大了教育的内容,降低了教育的成本,深化了教育的影响力,是当前我国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有效途径。

5、弥补体制内教育的不足。目前,我国实施素质教育、提高社会成员素质的基本途径是学校教育。多年来,随着我国教育体制、教育内容的不断改革发展,学校教育有了巨大发展,形成了由幼儿教育、中小学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等组成的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体系,极大地提高了全国人民的文化素质,培养了一大批国家建设的人才。我们把学校教育称为是提高社会成员素质的体制内途径,这是我国当前教育发展的关键,是提高民族文化素质的重中之重。但当前我国体制内的学校教育途径也存在着明显的不足,影响着国民素质的总体提高。体制内的学校教育由于受到年龄、范围、数量、地域等多方面因素的限制,一些人不可能获得学校教育,特别是我国高等教育严重地受到多方面限制,不能满足很多人的求学愿望。尽管从2001年开始,我国高等学校考试取消了年龄限制,招生数量也逐年增加,但是这也并没有根本解决问题;学校教育在我国这些年的发展中存在着某些不良因素,如“应试教育”等,因而对于很多人来说,它甚至成为一种强制性的提高文化素质的途径,和人们的兴趣、爱好发生了冲突,甚至一些人产生了抵触情绪,降低了学校教育的效果;随着教育体制的改革和办学模式的转变,个人获得学校教育的成本也不断增加,对于一些社会成员特别是农村家庭来说,学校教育的成本是巨大的负担,甚至是难以支付得起的,再加上我国大众对于教育理解上的差异,一些人不愿意在学校教育尤其是高等教育上投人大量的成本来提高自己的文化素质,这种状况很难在很短的时间内得到解决。

因而,学校教育途径虽然作为发展国民素质的关键途径取得了重要成果,但是相对于我国受众的实际生活状况、文化素质状况而论,仅仅有这种途径是不够的,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探索提高受众素质的途径,在不同方面应当有不同的内容和重点,并实现相互配合,全面推进。一些学者和机构所提倡和实施的终身教育、继续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等就是非常有价值的探索。电视如果引导好、发挥好其在教育上的作用也是提高社会成员素质的一条极其有效的途径。受众的文化素质是全面的、总体性的,包括了德智体美等诸多方面的内容,受众的文化素质是一个极其丰富的总体,主要包括建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民族传统体认和民族历史知识,法律知识观念和公民意识,适应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科学文化知识,优良的思想道德品质,一定的审美感受和创造美的能力等。而电视内容上的极其丰富性恰恰适应了提高社会成员素质的需要。我国电视在其发展过程中,形成了极其丰富的内容构成,它适应受众生活发展的需要,反映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实践过程中受众的日常生活和精神生活,内含了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现代价值观念、理想道德情操、艺术审美趣味等,从而为提高受众的文化素质提供了大量的精神产品和活动空间,对推进社会成员文化素质的提高产生了巨大作用。电视是对学校教育是一个有力的补充,它开辟了文化教育的一条重要途径。

三、电视教育的发展趋势

20世纪90年代初,多媒体技术问世并立即应用于教育和教学,众多教育家、教育技术学家认为:多媒体是一种性能理想的媒体,它的应用推广将对扩大教育规模、提高教育质量、加强素质教育、实现教育现代化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面对扑面而来的多媒体计算机技术,很多教育技术工作者纷纷将研究的兴趣转移到多媒体教学手段的开发与应用上,视听媒体被冷落了,甚至有人提出电视在教育中的应用将让位于计算机,多媒体将全面代替视听媒体,其实不然,就像很久以前人们惊呼电视将取代电影一样,电影不但没被电视所吞没,反而找到了新的生长点。那么,电视的发展将走向何方呢?电视的单向传输及稍纵即逝已不能满足信息时代人们对它的要求,随着数字化的大发展和电脑网络的强烈冲击,人们已不再满足把电视机仅仅作为一个笨重呆板的接收器,而在呼唤它的智能化。而电视迅速即时的传播速度与无比广阔的传播范围无疑是实现教育面向整个社会这样大规模的保障,又是计算机所无法比拟的,这正是二者应用上的结合点,数字电视技术、数字卫星技术及制作领域的数字化技术的日益成熟为二者的结合提供了技术上的保证。

信息时代以及后信息时代的发展孕育着这样一个基本趋势:媒介与受众之间的接触将是一个双向交流与选择的过程,其最大特点是二者的互动性,而不是主动输出与被动接受的关系,它将形成一个开放的系统,用户在媒介面前不再是被动的,而是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和价值观念,通过特定方式选择特定的传播内容,电脑与电视的结合将有效地促进学习者与传播媒介之间的双向互动。交互电视已经问世,将对有线电视的传输产生重大影响。所以,未来的电视将与电脑携手同行。目前,科技发展正处于通讯、计算机、有线电视三门技术的融合之中,宽带化、智能化、综合化和个人化是今后网络的发展趋势。光纤传输技术、数字技术和计算机技术的全面发展使有线电视网络发生了质的变化。开放式多画面组合屏幕电视会议系统有效地实现了电视与计算机的结合,它是可视的、实时的、交互的,以会议的形式实现了人们在不同地理位置上的交流,包括网上的一点对一点,一点对多点的语言、图像、图形、动画、视频、数据的传递与交流,体现了超越空间的群体的协同工作。多媒体视频会议技术应用于教育中,不同地方的老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就好像面对面似的,可方便地进行授课、答疑及讨论问题,有效地实现教学者与学习者、学习者与学习者之间的双向互动。

近年来,我国经济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人们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电视的发展有了牢固的经济后盾。我国人口众多,版图辽阔;农村人口占多数,文盲半文盲人数多达两亿人;整个民族的文化水平依然偏低;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深入,商品经济的发展,与国外经济、文化交往的增加,我国人民对知识的需求欲望越来越迫切。因此,电视节目的需求量非常巨大。电视初创之期,由于技术设备差,节目极少。随着卫星上天,电视接收机的普及,电视开始以亿万群众作为受教育对象。电视与电脑的紧密结合,必将大大推动电视教育和计算机教育的进一步发展。在不久的将来,数字电视具有更多的PC机的特征,而个人PC机也逐渐与数字电视融为一体。这将充分发挥二者的优越性,为电视教育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随着终生教育理念的进一步落实,社会教育将重新回归教育的主流地位。电视以其十分卓越的传播效果以及巨大的威力,最有可能成为终生教育时期最重要的社会教育媒介。电视具有可将社会变成一所无墙壁的大教室的巨大潜能,而Hutchins的“学习型社会”的理想也可通过电视的教育功能的充分发挥得以实现。

而学习型社会给了学生更多的学习途径,尤其是通过日常的电视媒体,不断吸收着电视文化带来的教育,所以在电视教育功能充分发挥的情况下,如何保证电视的质量就首当其冲的摆在最重要的位置。如今的电视有好的栏目,也有电视广告和无聊的肥皂剧,但这在当今社会是无法避免的,所以学生要有足够的判断力来辨别好坏,我相信如今的学生有自己正确的判断力,但是如今的社会应该造就更多的

家长和社会人士特别担心电视的负面影响。其实,适当利用电视,会有较好的社会学习意义。在学习社会或群体习惯的过程中,电视等大众媒介参与了对个体思想和行为的塑造。电视等传媒为青少年提供了一幅现实生活的图画,帮助青少年构筑成一个“现实”和“完整”的世界。电视等媒介还为青少年提供社会规范或规则,青少年从中观察、感受和学习到共同信仰、传统生活方式、语言和生活规则等等,从而明确社会规范、角色和等级的利害关系,理解自己的地位和应遵循的行为准则,在大众媒介的影响下,青少年逐渐建立关于现实世界的概念和信仰。

不管媒介内容是真实的还是虚伪的,青少年最容易发生媒介人物认同。国内学者在媒介接触对青少年道德发展影响的研究中认为,青少年经常接触电子声像媒介或者媒介刺激娱乐内容,可能不利于青少年道德的发展。另一方面,如果经过引导、充分利用电视传媒作为社会学习的手段,会有积极的影响。

电视节目中当然也有很多教育意义的卡通片与故事片,对青少年的社会学习具有积极的价值。这些利社会行为电视节目通常强调以下行为特质:接受规律、遵守秩序、与人合作;帮助他人,利他主义;主动对人表示友善,关心别人,能设身处地了解他人感受;能自律、抑制冲动、抗拒诱惑;有耐性,坚韧不拔,能容忍短暂的挫折;做错事肯认错,能悔过自新,有补救错失的勇气;爱护动物,热爱自然;勤劳节俭;孝顺父母、爱护幼小孤弱;见义勇为,喜打抱不平,不畏强暴,热心公益。

电视内容和表现技巧对社会学习非常重要,研究表明有4点是影响青少年的社会行为学习的关键因素:对模式人物的奖惩;用对比的方式描述对错的结果;亲切、有人情味儿;电视人物与少年青少年观众的相似性。

随着电视的普及,电视与少年青少年问题在世界范围内引起了人们的重视。过去,人们主要关注的是电视对少年青少年成长带来的不利影响,是从“保护少年青少年免于受电视危害”的角度考虑问题的。如今,更多的国家开始从“小公民”的权利的角度,来审视电视的功能和影响。

1995年3月,71个国家的代表在澳大利亚的墨尔本召开了电视史上第一次“电视与青少年”世界高层会议。与会者大多是各国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和电视台少儿部的负责人、少儿节目的制片人、研究或关心传媒与少儿问题的专家学者和社会活动家等600多名。会上达成这样的共识:单纯的保护主义观点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重要的是必须确立“青少年的权利”意识。少年青少年作为社会的“小公民”,同样拥有从电视媒介上学习有益的知识和文化、享受健康的娱乐的权利。只有普及了这种意识,并通过国家行政和社会手段建立保障这种权利得以实现的制度,才能变害为利,使电视成为少年青少年的良师益友。

根据联合国1989年通过的青少年权利条约的精神,这次会议制定了少儿电视宪章,对少儿节目提出了7条原则,要求少儿节目优质、去商业化、增强对环境和自我的信心、有利于学习语言和文化、摒弃暴力和性、定时等等,强调青少年通过电视学习本国本民族文化的必要性。目前许多国家都制定了青少年电视准则,包括澳大利亚、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斯堪的纳维亚等。澳大利亚广播委员会对青少年节目的指导,主要依据委员会制定的《未成年人电视准则》来衡量。这个准则非常详细具体,节目评价标准也很具体。

这里有必要强调一下媒介素养教育。西方不少国家在中小学纷纷开设了媒介素质教育方面的课程,目的是为了学生能独立地评判、接收并分析大众传媒传递的信息。媒介素质教育最早发端于英国,目前已成为英国中小学校的必修课程,加拿大、法国,澳大利亚和美国都在中小学乃至大学开设了这一类课程。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也极力倡议传媒素养教育,从上世纪60年代开始,差不多每10年便举办一次传媒教育的国际会议。1992年教科文组织出版了《全球传媒教育的新趋势》。在亚洲,日本于1977年成立了“公民电视与传媒论坛”,推广媒介素质教育。2000年以来,日本的大专院校里也相继开设了有关媒介素养的正式课程。如今,媒介素质教育已成为一股世界潮流。在中国,香港成立了传媒教育协会,台湾则已正式《媒体素养教育政策白皮书》,表明对媒介素养教育运动的认可。

媒体素养教育把运用媒体的权利交给少年青少年,帮助他们理性地辨别信息的意义,辨别媒体真实与社会真实,形成对媒体性质和功能的正确认识,提高对负面信息的辨别能力,并学习如何使用传媒、如何利用传媒发展自我。在我国大陆,传媒对青少年的影响已经引起了高度重视,但手法上还需要进一步专业化,同时媒介素养教育也亟待进行。

研究表明,电视对青少年施加影响的主要手段是提供榜样。青少年可以从节目中人物形象的身上学习到各种东西。心理学家研究了青少年观看电视的结果,连续4周向一组青少年播放带有攻击性行为的电视节目,向另一组青少年播放亲社会行为的教育电视节目,结果发现,攻击性电视节目严重降低了青少年的自控能力,导致这一组青少年攻击行为明显增加,而亲社会行为的电视片则增强了青少年的自控能力,这一组青少年的亲社会行为也相应增加。所以家长和社会人士特别担心电视的负面影响。

其实,适当利用电视,会有较好的社会学习意义和社会教育功能。不管媒介内容是真实的还是虚伪的,青少年最容易发生媒介人物认同。青少年们在成长和学习过程中,电视传媒为青少年提供了一幅现实生活的图画,帮助青少年构筑成一个现实和完整的世界。电视媒介还为青少年提供社会规范或规则,青少年从中观察、感受和学习到共同信仰、传统生活方式、语言和生活规则等等,从而逐步明确社会规范和应遵循的行为准则。

生活经验和科学研究都表明,电视节目对青少年的社会行为影响很大,因此,对青少年观看电视的内容要加以挑选。青少年适合于观看一些介绍动物、植物、风土人情的知识性节目。健康的电视节目还是应当让青少年观看,但要适度。

电视节目中有很多有教育意义的卡通片与故事片,对青少年的社会学习具有积极的价值。这些电视节目通常强调以下行为特质:接受规律、遵守秩序、与人合作;帮助他人,利他主义;主动对人表示友善,关心别人,能设身处地了解他人感受;能自律、抑制冲动、抗拒诱惑;有耐性,坚韧不拔,能容忍短暂的挫折;做错事肯认错,能悔过自新,有补救错失的勇气;爱护动物,热爱自然;勤劳节俭;孝顺父母、爱护幼小孤弱;见义勇为,不畏强暴,热心公益,等等。

电视内容和表现技巧对社会学习非常重要,研究表明有四点是影响青少年的关键因素:对模式人物的奖惩;用对比的方式描述对错的结果;亲切、有人情味儿;电视人物与少年青少年观众的相似性。

电视与少年青少年问题已在世界范围内引起了人们的重视。过去,人们主要关注的是电视对青少年成长带来的不利影响,是从“保护青少年免受电视危害”的角度考虑问题的。如今,社会更多的开始从“小公民”的权利角度,来审视电视的功能和影响。

1995年3月,71个国家的代表在澳大利亚墨尔本召开了电视史上第一次“电视与青少年”世界高层会议。与会者大多是各国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和电视台少儿部的负责人、少儿节目的制片人、研究或关心传媒与少儿问题的专家学者和社会活动家等。会议达成这样的共识:单纯的保护主义观点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重要的是必须确立“青少年的权利”意识。少年青少年作为社会的“小公民”,同样拥有从电视媒介上学习有益的知识和文化、享受健康娱乐的权利。只有普及了这种意识,并通过国家行政和社会手段建立保障这种权利得以实现的制度,才能变害为利,使电视成为少年青少年的良师益友。

根据联合国1989年通过的青少年权利条约精神,这次会议制定了“少儿电视宪章”(THECHILDREN''''STELEVESIONCHARTER),对少儿节目提出了7条原则,要求少儿节目优质、去商业化、增强对环境和自我的信心、有利于学习语言和文化、摒弃暴力和性、定时等等,强调青少年通过电视学习本国本民族文化的必要性。目前许多国家都制定了青少年电视准则,包括澳大利亚、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等。澳大利亚广播委员会对青少年节目的指导,主要依据委员会制定的《青少年电视准则》来衡量。这个准则非常详细具体,节目评价标准也很具体。

这里有必要强调一下媒介素养教育。西方不少国家在中小学纷纷开设了媒介素质教育方面的课程,目的是为了学生能独立地评判、接收并分析大众传媒传递的信息。媒介素质教育最早发端于英国,目前已成为英国中小学校的必修课程,加拿大、法国、澳大利亚和美国都在中小学乃至大学开设了这一类课程。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也极力倡议传媒素养教育,从60年代开始,差不多每10年便举办一次传媒教育的国际会议。1992年教科文组织出版了《全球传媒教育的新趋势》(NewDirections:MediaEducationWorldwide)。在亚洲,日本于1977年成立了“公民电视与传媒论坛”,推广媒介素质教育。在中国,香港成立了传媒教育协会,台湾当局则已正式《媒体素养教育政策白皮书》,表明对媒介素养教育运动的认可。

媒体素养教育把运用媒体的权利交给了青少年,帮助他们理性地辨别信息的意义,辨别媒体真实与社会真实,形成对媒体性质和功能的正确认识,提高对负面信息的辨别能力,并学习如何使用传媒、如何利用传媒发展自我。充分发挥媒体的优点,指导青少年们有目的和选择性观看适合自己的节目,使他们接受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等人类良知与优秀品质,这是媒体素养教育的内容,更是电视等传媒需要全力完成的重大课题。

廿一世纪也将如RaymondWilliams所说,与二十世纪同样,顺著工业革命、政治(民主)革命及文化革命三个方向继续推进。在教育方面,随著终生教育理念的进一步落实,社会教育很有可能重新回归教育的主流地位。

电视挟其十分卓越的传播效果以及无远弗届的威力,最有可能成为终生教育时期最重要的社会教育媒介。电视具有可将社会变成一所无墙壁的大教室的巨大潜能,而Hutchins的「学习社会」的理想也可通过电视的教育功能得以实现。

本文检讨我国当前电视节目内容过度迎合观众、偏向娱乐及商业主义的危机,同时也探讨电视教育的特性以及其可能产生的问赵。

为了使电视能充分发挥其教育功能,完成其社会使命,本文强调电视观众教育的重要性。只有具一定文化水准、主动且积极地关怀大家共同的命运的观众,才能成为电视制作者的充分伙伴。也只有这种观众,才能掌握电视的制作方向,能叫电视为其服务,从而成为其命运的真正主宰者。

当今社会,大众传媒的影响与家庭、学校和同龄群体的影响一样,已经成为影响青少年社会化的重要因素。据调查,我国中小学生最经常的课外活动是看电视,多数青少年每天看电视时间达100分钟。电视媒体作为大众传播媒体,笔者认为对青少年的影响主要在两个方面,一是认知发展,一是人格发展。

传统社会里,青少年的社会学习和教育主要依靠家庭和学校,而在现代社会,这一社会化过程则交由媒体来完成,青少年们多数是在电视机前度过童年的。近年大众对于传媒对青少年们的不良影响忧心忡忡,舆论普遍认为电视媒体的某些内容造成青少年的早熟、消费主义、暴力、价值观混乱等等不良影响,传媒在少儿的身心不健康方面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正负掺半的传媒影响

电视不只是娱乐工具,还是制造现代人心灵、改变整个生活情境的新力量。电视帮助人们形成了新的社会生活情境,这种情境与现实环境不同,人的社会角色与特性因此也发生了改变。青少年同样可以看到电视中呈现的关于大人世界的描述,所以变得越来越“早熟”,青少年时代与成年人时代的界限因此变得模糊了。从社会化角度来说,电视不只是学校和家庭作用的补充,有时内容更与学校和家庭教育相反。从某种角度说,电视削弱了父母和学校的影响力。

电视中的内容,远远超出青少年青少年平时接触的生活经验,超出他们所接触的时间、空间。因此,电视能使青少年开阔视野、增长见闻,有所谓“温室效果”,使青少年心智早熟。他们吸收了很多其年龄段不需要的经验,这些零碎的、不加选择就吸收来的内容,很可能是经过夸张、歪曲或浓缩的,并不符合社会现实。电视甚至充当了家长的替代者。有些家长因为没有时间陪伴青少年,就用电视给青少年做伴,以减少青少年的干扰,于是出现了“电子保姆”一说。

青少年的接受特点

大众的年龄、性别等社会类型,直接影响传播效果。青少年从一岁以前就会对电视发生兴趣,特别是注意电视广告和经常反复播出的电视主题曲。到了青少年时期,青少年认识、判断开始具有独立性,同时又以实际经验为主,表现出片面、武断,情绪变化大,易冲动;自我意识随着第二性征的发育成熟、社会地位的变化、活动交往范围的扩大,他们在探求实现自我的过程中又常常会发生矛盾。其次,青少年在行为上表现为对同辈文化的遵从,即他们从事某件事情的理由是“别人也都这么干”,模仿性强,容易接受新事物,喜欢标新立异,具有反叛精神。

电视的社会教育功能

家长和社会人士特别担心电视的负面影响。其实,适当利用电视,会有较好的社会学习意义。电视可以提供一些基本的知识和观念,即具有社会教育的功能。因为电视有转瞬即逝的特点,受众接受电视也属于“非专心型”,所以在传播知识方面电视功效不大,电视侧重于灌输观念,如尊老爱幼、助人为乐等美德,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团结友爱等观念。

当今社会,电视等大众媒介参与了对个体思想和行为的塑造。电视等传媒为青少年提供了一幅现实生活的图画,帮助青少年构筑成一个“现实”和“完整”的世界。电视等媒介还为青少年提供社会规范或规则,青少年从中观察、感受和学习到共同信仰、传统生活方式、语言和生活规则等等,从而明确社会规范、角色和等级的利害关系,理解自己的地位和应遵循的行为准则,在大众媒介的影响下,青少年逐渐建立关于现实世界的概念和信仰。

电视媒体是一把双刃剑,如果不加选择地将电视推到青少年面前,肯定不利于青少年的成长,但如果强化电视媒体的教育功能,青少年就会多一个认知世界的渠道。

以多媒体和网络通信为技术代表的现代信息技术,对教育和教学带来的影响是以往任何媒体技术时代都难以企及的。网络化的教学环境引起教学模式诸要素的变化,使得人们对传统教学中那些天经地义的概念不得不重新审视。我国对于网络环境下教学模式研究已非常多,但多数集中在具体模式实践层面,有理论指导和支持的系统化的研究不多。笔者希望以“模式”的视角来讨论这一问题,以期为我国网络环境中教学模式研究提供新的视角,为网络教学的实践注入新的思路。

随着科技进步、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的转变以及教育理论的发展和教育改革的深化,我国教育领域的信息化步伐空前加快。作为推动教育信息化的重要资源之一的多媒体课件也得到了迅速的发展,不但多媒体课件的类型不断丰富,而且它与教学过程结合的密切程度也越来越高。在这样的大环境下,电视媒体的对学生的影响也越来越重要。所以,教育电台的发展给了我们对于媒体教育的正确认识。

【参考文献】

[1]王雷关于社会教育的几点思考[J]教育理论与实践,2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