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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式公共课教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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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式公共课教学改革

内容摘要:文章通过曲式公共课面临的教与学的现状,从“学非所用”、因“才”施教、课程对接、课件运用四个方面,论述了曲式公共课改革的必要性,并提出应对措施。

关键词:曲式公共课教学改革对接

一名优秀的演奏(唱)者必须充分理解作曲家的基本构思,把握作品的风格、情绪和意境的要求,进一步理解作品所要揭示的音乐内容和音乐发展的逻辑,从而在作曲家界定的框架内进行二度创作。音乐基础理论学习的过程,正是使演奏(唱)者理解作曲家基本意图的一个必不可少的途径。因此,音乐基础理论的学习对学习音乐的学生来说至关重要。

沈阳音乐学院本科公共课的音乐理论课程,都是由作曲系担任的,它包括曲式、复调、和声、乐理和视唱练耳5门课程。因此,作曲系的音乐理论课教学质量的高低,对学院整体教学水平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笔者所讲授的曲式公共课程,采取了理论讲授——音响感觉——谱例分析的结构形式,在讲授这门公共课过程中,笔者深深体会到,以相同的教学内容与谱例分析应用于不同专业各系的这种形式,不利于学生对所学知识的掌握。

一、“学非所用”的教学方法应予改革

目前曲式公共课分析的绝大部分曲目都是以欧洲经典钢琴曲为主的。按照一个课程模式,以同样的要求、相同的谱例、相同的深度来教授不同基础、不同专业的学生,妨碍了他们掌握自己专业所需要的更多、更深的知识,结果在演唱、演奏中,学过的用不上,用得上的又没有学,甚至是简单分析一下曲式结构,也感到力不从心。这种“学非所用”的教学方法,应该进行改革。

例如,钢琴系的学生,接触了许多大型独奏和协奏作品,有许多是协奏性奏鸣曲式结构、边缘曲式结构和大型复杂自由曲式结构,在教学中仅仅要求他们掌握到常规奏鸣曲式,显然是不够的。对于学声乐的学生来说,分析大量的钢琴音乐作品,也是不合适的,应以分析声乐作品为主,以分析钢琴作品为辅。特别是学习民族声乐和民族器乐演奏的学生,应当针对其“民族”的特点,加大民族声乐曲和民族器乐曲的分析比重。

民族器乐曲在曲式结构和陈述结构上有自己独特的特点,与西欧传统曲式有一定的区别。在民族器乐曲的整体曲式结构方面,并不总是应用所谓的“三段体”形式。特别是对于小型民族器乐曲来说,四部再现曲式或多部再现曲式是十分独特的,这在西方传统音乐中为数不多。我国的散——慢——快的程式方法,是一种独特的、区别于西欧传统曲式结构的传统艺术手法。在曲式部分内部特有的复合呈示手法,以及各种乐思陈述的结构形式等都说明了民族器乐曲在曲式结构方面,有着十分丰富的创造力。这些优秀的民族艺术手法,都应在民乐系学生的曲式公共课的教学中得到充分运用,而不应没有针对性地,把不同基础,不同专业的学生,硬要按照一个课程模式按部就班地学习,那样不仅难以达到最基本的要求,而且还会因此而牵制课程的进度,妨碍他们掌握自己专业所需要的更多、更深的知识。一个学期跟下来,结业成绩虽然能及格,但在自己的实际演唱演奏中,学过的用不上,用得上的又没学,即便是简单分析一下曲式结构,也感到力不从心。这种“学非所用”的教学方法应该进行改革。

二、因“才”施教、学有所用、增强学习的积极性

教学改革应针对不同系的具体情况,制订出以部分典型的钢琴作品为核心并各有侧重的教学大纲和谱例。讲授及分析的内容应根据各系相应的情况而定。如钢琴系、电子琴系可用相同的大纲和谱例,以西方巴洛克时期、古典时期、浪漫时期和中国现代的钢琴作品为主,旁及印象派之后的作品,以声乐作品为辅,并对于部分复调作品进行分析与讲解。曲式范围可延伸至协奏性奏鸣曲式、边缘曲式以及自由曲式。声乐系的学生,应以分析中外艺术歌曲、歌剧为主,辅之以典型钢琴作品分析。民族器乐演奏的学生应以分析民族器乐曲为主,以分析钢琴作品为辅,掌握民族器乐曲式及陈述结构特点。只有这样以相应的教学大纲和谱例,来教授不同专业的学生,才能做到因“才”施教,针对性强,才可以更多、更广泛地接触与自己专业相关的音乐文献,做到学有所用,有利于学生专业课水平的提高,增强学习积极性。

以相应的教学大纲和谱例,教授不同专业学生,有如下好处:

1.针对性强,可以更多、更广泛地接触与自己专业相关的音乐文献,学有所用。

2.增强了公共课的学术性,能激发教师的进取精神。

3.因“才”施教,减轻了学生的负担,解决了基础差跟不上、基础好不解渴的问题,增强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4.与学生的专业联系密切,有利于自己专业课的提高。三、应加强曲式课与和声课、乐理课的对接关系

笔者在教授曲式公共课时,深深体会到曲式课与和声课、乐理课的脱节现象,特别是和声课,这给教学带来了一定的困难。首先,在曲式课的实际分析中,学生不能熟练地分析出和弦功能以及调式调性;其次,曲式课中所涉及到的和声远远不止和声公共课讲授的一级关系转调的范畴;再次,单纯的四部和声写作已很难适应曲式课的需要。因此衔接好这三门课程势在必行。

那么如何能在有限的课时内把三门课程衔接好,达到最佳效果呢?

首先,这三课应该由一位老师来贯穿讲授,这样教师在讲授一门课程的过程中,可以兼顾其他两门课。如在乐理课的讲授中,对于调式调性的分析,除了单声部旋律外,还应加强由旋律与和声结合而成的主调音乐的分析。同时还可以把曲式课中,涉及到的重复、再现、模进等发展音乐的基本手法,在乐理课中讲解、分析。而和声的学习,应以谱面的和声分析为主,并且一定要结合曲式结构分析。

其次,应该把这三门课的课时重新调整分配。目前沈阳音乐学院乐理课、和声课和曲式课这三门课,由以前的2.5学年变为2学年,其目的就是要把这三门课融为一个整体,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内把学习效果达到最高。但就目前学时分配,笔者认为不太合适,乐理课36学时、和声课72学时、曲式课36学时,乐理课学时过长,而曲式课学时过短。把乐理课的学时减缩为16学时左右即可。因为在入学前,学生都系统地学习过乐理,有的学生学过若干遍,而入学后再让学生重新学习,学生感到乏味,教师也没有热情。如果一味地加深乐理的难度,可能会出现死钻牛角尖并且是毫无意义的问题,不实用,要么就是涉及到了和声、曲式其他学科的问题。所以,笔者认为,用16学时把乐理复习一遍,足矣。

在和声课的72学时中,用36学时学习四部和声写作,范围到一级关系转调的程度,虽然时间比较紧,但还是可以做到。在后36学时的学习中,主要是和声分析的学习,分析的深度可扩大到和弦外音及远关系转调,曲式结构掌握到单三部曲式的程度,并且分析的谱例尽量以完整乐谱为主。这样经过72学时的学习,学生能较好地掌握小型曲式的结构分析、和声分析、调式调性布局及发展音乐的基本手法等,为大型曲式的掌握打下牢固的基础,使学生在曲式课的学习中,能够适应授课的难度及节奏。由于曲式课涉及的内容多,难度较大,把乐理课剩余的课时,加入到曲式中,使曲式课的学时扩展到60学时左右,这样时间就比较充裕了。通过学时的调整,把乐理、和声、曲式三门课程的讲授真正地成为一个整体,而不是相对独立,使学生能在有限的时间内,达到最佳的学习效果,也为研究生入学及读研期间曲式的学习铺平了道路。

然而,要真正去实施曲式公共课的改革并非易事。改变多年上课的模式,一下子恐怕在感情上难以接受;还有,新的理论体系的确定、新的教材的编写、教学大纲的制订、谱例的选择、分析的范围都需要一个重新梳理的过程,很难在短时间内完成,并且对教师的知识也要求提高。

四、充分利用课件辅助教学

曲式公共课教学改革,还要充分利用课件辅助教学,改变传统单一的教学模式,提高学习效率。

在传统的教学中,分析谱例,通常要说在多少小节,是谁的重复、变奏、模进、减缩、倒影等;在多少小节处,第几拍,是什么音,和弦是什么,这样分析起来特别麻烦,而且有些学生经常不能及时地找到谱例位置,久而久之,学生便对这门课失去了兴趣及信心。通过课件及展示台把谱例、文字、图形、图像、视频、音频等方式融入到教学过程中,使教学更方便、生动形象,有利于学生思维的发展,对教学内容更容易领会和掌握,提高学习效率。一改大家普遍认为呆板、机械、缺乏启发性、缺乏创新思维与能力的传统教学模式,从而把枯燥乏味、被动学习的习惯变为主动,并且教师利用先进的备课工具进行备课,不仅可以提高教师的备课效率,而且教案还可以永久保存,方便了教案的再利用和教师之间的交流。

在自制课件时,教师首先考虑的是怎样才能把课堂教学达到最佳效果,变枯燥为有趣,因此自制课件的过程也是对知识重组的过程,这个过程必然会使教师教学的创新能力得以发挥。如果所制作的课件与传统的教学模式一样,那实际就失去了运用现代化教学设备的意义。

但在教学中也不能过分依赖课件,即使水平再高的多媒体课件也代替不了整个教学,它起到的只是辅助作用。教师的人格魅力,以及通过师生间的互动、情绪的相互感染、调动学生积极参与教学,是任何形式的多媒体所不能替代的。就目前而言,多媒体教学只是教学中的一种重要辅助手段。既然是一种辅助性的手段,在运用中就不能过于夸大它的作用,更不能喧宾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