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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中和;基本内涵;审美特征;儒家;道家;《周易》
【论文摘要】“中和”美学思想在我国古代审美形态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本文对中和的审美思想进行了梳理和论述,并着重分析了儒家、道家以及《周易》在中和思想理论方面的异同,突出了中和理论思想在我国社会文化思想中的重要作用。
中和是中国古代的基本审美形态,在数千年的中国传统文化的发展过程中,逐渐转化为中和、和谐的美学思想,进而形成了独特的文化精神、意识形态和价值取向,产生了丰富的艺术门类和艺术成果。中和、和谐是中国传统文化精神的根本,也是最原初的审美形态,它几乎与中国传统文化同时产生,并一直贯穿在中国审美形态的发展过程之中。
一、“中和”的基本内涵
“中和”是我国古代最重要的美学概念之一。它的形成,与作为“群经之首”的《周易》有着密切联系。“中和”的思想,最早是由于音乐要求音声和谐而提出的,到《礼记·中庸》,则将其提升到了哲学的高度:“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一般认为,所谓“中和”,它所强调的是位置的守中、行为的适中与恰到好处,以及不同事物之间的和谐关系。“中”的最基本的意思就是对立的两个因素或两个极端的中间,反映在思维模式上也就是合二为一、对立中求统一的思想。
《周易·系辞》说:“一阴一阳之谓道。”由此发展出阴阳、乾坤、天地、上下、男女等无数对相对相成的因素构成了宇宙和人生的万事万物。在《周易》中构成“中和”这一美学思想大概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其一是“天人合一”,认为人道与天道、地道之间是一种同构关系,上、下经都是由天及人、天人不分的。其原则是要求人的行为符合天道,做到与天无违、以德立世。其二是“阴阳相济”,《说卦传》曰:“易以道阴阳。”阴阳之道是《周易》的核心,也是其“中和”思想的立足点和载体。它实质上表达的是一种事物和谐共存,以求状态均衡的哲学诉求。其三是“执两用中”,也就是在事物的两端之间,不偏不倚,惟取中正。执两用中,以中正为贵,既是认识论,也是方法论。从认识论的角度看,中正与两端保持等距离,是最完美的均衡状态,无论偏向任何一端,都将破坏均衡,同样这与儒家的中庸之道,在本质上是完全一致的。
中和强调的是一种融合、交汇,要求事物之间求同存异、平等共生、相互渗透、融会贯通。中和是各种对立的、有差异的因素的统一,而使这些因素达到统一的思想基础,就是阴阳、五行的观念。所谓五行,就是以金、木、水、火、土为五种最基本的元素,构成了万事万物,阴阳、五行的观念,与世界上其他古代文化发源之时的一些观念一样,是古人为了认识和把握世界的结构和运行规律,在长期的观察和实践中归纳出来的、他们所认为的最基本的东西。在阴阳、五行的基础上,自然、社会、人生都可以排列在同一个序列,尽管有对立、有差异,但是它们彼此之间有着沟通和统一的基础,也就是有了使它们达到中和的基础。
二、“中和”的审美特征
中和的审美特征与中和文化密切相关。关于中和的本义,《中庸》开篇是这样讲“不偏之谓中,不易之谓庸”。中者,天下正道;庸者,天下之定理。可见,中庸是为人处世的学问,是讲究如何与人合作,合作的时候怎样才能够维护自己与别人的共同利益的解决纠纷的学问。“中”是做人处世的基本态度与原则,而“庸”则是人类社会发展变化中特定的规律。中庸不是和稀泥,它是对人类社会存在状态的一种理性分析与研究。为此,儒家提出用“礼”来规范人们的感情和行为。
中而有节、适度包容是说中和作为一种尺度、一种标准,无论在生活中,还是在艺术和审美活动中,都要对感情和行为方式加以一定的节制,这是人类文明进步的一个表现。人类最初宣泄感情的方式和其他动物没有多大差别。但是,社会文明的出现,使得人类对自己有了一定的节制,人类既能够通过一定的方式表达和宣泄感情,又能对自己的感情加以节制,避免感情的泛滥,使内心保持平和宁静,从而促成人格精神的和谐。这就是中和的积极意义。《诗经·关雎》写一个男子的浪漫情怀: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孔子在《论语·八佾》中有中肯的评价:“《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这种观点后来发展成“温柔敦厚”的“诗教”说,即主张在文学作品中有节制的宣泄情感,而不要把感情表现得太强烈。
中和的最根本、最重要的特征便是“天人合一”,这也是中国审美文化的灵魂。中国人的宇宙观是一种冲虚中和的系统,十分注重天人关系、人际关系和各种意识形态的关系,从而建立起圆融的、安定的、和谐的生活秩序,因此中国哲学的基本精神是“天人合一”。冯友兰在《中国哲学史》一书中指出,中国传统文化中说的“天”有多种涵义:一指物质之天,即与地相对的天;二指主宰之天,即皇天上帝,有人格的天、地;三指运命之天,指人生中无可奈何的“命运”;四指自然之天,指自然的运行;五指义理之天,即宇宙的最高原理。与此相关的中国的“天人合一”思想就包含有多种意义:宇宙观上的人与自然的统一;宗教观上的神与人的统一;伦理观上的天道与人道的统一和艺术观上的景与情的统一。就伦理来说,中国的“天人合一”主要是将人伦关系天道化,或者说使天道人伦化,从而建立起具有准宗教意味的政治道德系统,而儒家思想则在这方面表现得更为突出。我国漫长的历史时期都处于以农业为基础的自然经济和封建主义时代,在“天人合一”思想中,上天和皇权成为至高无上的象征,而人们的个体生存需求和思维没有自由表达的可能,人类对“上天”产生一种敬畏的感情,由此形成了人与自然的不断和谐,大自然是人类物质生活的主要来源,同时也是人的精神生活的重要寄托。所以在两千多年前,孔子便提出了“智者乐水,仁者乐山”的观点,说明在很早以前人们就注意在自然山水之间寄托自己的情趣,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交融在一起,从而达到一种和谐、宁静的理想境界。
三、“中和”在古代各学派思想中的渗透
“中和”是中华美学的一个重要范畴,儒家、道家和《周易》是“中和”美学的代表,他们对“中和”的美学观念的理解各有其侧重面。总的说来,儒家的“和”就是“中和之美”,而这种“中和之美”在孔子那里主要是指伦理道德中的和谐之美。道家的“和”观念表现为“道”即主要拥护的是“天”的和谐运行。道家把“天”摆在人之上,重“天”而轻人。“和”在《易传》中体现为自然宇宙和人类社会“天”人之间的和谐之美,融合了道家的思想,但不同的是道家重“天”而轻人,而《周易》则重“天”更重人。
1、儒家:儒家讲“中和”是从血亲关系、伦理道德和社会实效来谈,从美学角度来看,它宣扬的是一种“和合相善”的伦理美学。儒家学说的理论基础是“仁学”,以孔子、孟子为代表人物。他们强调自我个体与社会整体的相互融合,强调人与社会的和谐统一,凸显人格的高尚与完美,把美与善交融统一,寻求审美与人生的契合。孔子思想的核心是“仁”,什么是“仁”呢?《说文》一书解释说:“仁,亲也,从人从二。”通过仔细辨析《论语》里“仁”的含义,可知“仁”乃是人人相伴相随之仁,是一个表明人际关系谐和的概念,是一种理想的交往关系模式。总之,在孔子的心目中,“仁”就是一种善的表示,也体现了一种美的境界。“仁”的概念在我们的传统观念里,很早就与“美”联系起来了。孔子继承并发挥了这一思想,并且强调指出:“里仁为美”。“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所谓“先王之道”,实质上是孔子心目中的“仁”的一种历史呈现。既符合礼的外在规定性又符合其内在情感的约束,并且不断地进行美德体验,仁就能转为“乐”。所以孔子说:“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这种以“仁”为乐的体验,既是一种伦理的理性体验,又是一种审美的情感体验。
从上文中可以看出先秦儒家的审美观是肯定人的,对社会人生采取一种积极入世的文化态度,其审美的宗旨在于追求“天人合一”,要求通过人的社会实践,尤其是伦理实践达到这一境界。儒家的全部学说是人学,它所反复论证的是做人的标准以及如何做人,具有浓重的伦理色彩。它所倡导的“天人合一”的美学是天道向道德化的转化,因而,天道也被道德化了。
2、道家:道家思想的核心是“道”。道家论“和”是从“道”的“天人合一”来引出的。《老子》把道当作宇宙万物之源,即所谓的“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以道为宇宙运动的规律,所谓“反者道之动”,这说明以道为基本范畴的老子哲学,首先是从自然出发的。老子论道,也牵涉到人生社会,把道看成是贯融于现实人生的生活准则,这便是老子所谓“道之用”,德也。道为体、德为用,体用不二,整部《老子》是以道经与德经构成的。“道”偏重于从自然立论,而“德”则偏重于从人生立论,其中的自然、人生不可偏废的态度,是关于道的天人合一的一元论哲学。
然而,老子的“道”就是“无为而无不为”。老子认为纯自然的状态是人类最理想的状态,实行自然无为的原则是治理国家和社会、使社会摆脱文明所带来的种种灾难的唯一正确有效的途径。因此老子就把他所说的“无为而无不为”提升到了支配整个宇宙的高度,并依据古代已取得的某些自然科学知识,给以哲学的论证,得出了他所谓的“道”。
老子反对儒家提倡的忠、孝、仁、义之类的伦理道德,认为这些道德规范的产生正是个体与社会不和谐、不统一的表现,他说:“大道废,有仁义;慧智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要想恢复“大道”,即个体与社会和谐的理想,必须摒弃这些伦理规范和功利,这样才能“无为而无不为”,这是对于社会的要求。对于作为个体的人来说,老子提出了“见素抱朴,少私寡欲”的主张,要求恢复到人的自然本性,像“婴儿”那样天真无邪,素朴无瑕。认为如果每个人都做到了这一点,就铲除了个体与社会的矛盾,天下就可以实现“无为而治”了。于是老子提出了他“小国寡民”的美好社会理想。从历史的发展来看,这是一种历史的倒退,当然是不可能实现的。但这种自然主义和谐美的理想,却对根植于自然经济基础上的中国古代美学思想,特别是在政治舞台上失意的知识分子产生了极大影响。
3、《周易》:《周易》是我国古代重要的经典著作之一,它对中国哲学和美学的发展有着非同一般的重要意义,其中的《易传》体现了《周易》的精髓。《易传》在道家与儒家的“和”学基础上,将中和之美发展为自然宇宙和人类社会,即天人之间的和谐之美,它继承了儒家的以“仁”为核心的中和之美,同时也融合了道家敬天的“道统”思想。在《易传》看来自然有一定的运动规律,人也有一定的生存规律,那么只要人的生存规律与自然的运动规律相协调,人就能获得成功。《易传》认为社会现象和自然现象一样,也是一阴一阳,一柔一刚,包含着既对立又统一的两个方面,对立的统一即构成“中和”之美,这是贯穿天道、地道和人道的一条总的规律。正如徐复观在《中国艺术精神》一书中所说:“在人的具体生命的心、性中,发掘出道德的根源、人生价值的根源”,“发掘出艺术的根源,把握到精神自由解放的关键”,这不仅有历史的意义,同时也有现代的、将来的意义。《易传》融合了道家与儒家“和”的思想精髓,而抛掉了两家的不足,形成了其自身的独特魅力。《易传》的中和美学思想是对孔子的文与质、美与善的和谐统一的继承和发展,也是对老子的强调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道统思想的补充与扩展。因此,它既被儒家吸收成为儒家的经典著作,也被后世道家吸收奉为圣典。正是基于此,它对中华美学的建构和艺术的创作所起到的作用和影响也是极其深远的。
中和这一审美形态,与中国人的基本思维模式和中国文化的形成密切相关,它是在具体的艺术、审美活动中形成的,同时也是古代中国人对宇宙规律以及生活、生产实践活动的观察和总结的成果,所以“中和”之美在中国人的人生和美学思想上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程俊英.诗经(上、下)[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
[2]冯友兰.中国哲学史(上、下)[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
[3]徐复观.中国艺术精神[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