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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连词使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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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连词使来源

摘要:使令动词“使”常出现在兼语式中,兼语式中“使”的意义主要有三种:命令义、致使义、容许义。这三种意义形成一个意义逐渐虚化、动作义不断减弱的序列,这种语义变化与其处于兼语式的句法环境密切相关。假设连词“使”是表“容许”义的动词“使”的进一步虚化,它的假设义来自于语境。

关键词:假设连词;“使”;虚化过程

Abstract:Thecausativeverb“shi”oftenappearsinpivotalconstruction.Therearethreemeaningsofcausativeverb“shi”inpivotalconstruction:order,result,permission.Theyformagrammaticalizationsequenceandtheactionweakensgradually.Andthesemanticchangeiscloselyrelatedtothesyntacticcontextofpivotalconstruction.Thehypotheticalconjunction“shi”whichexpresses“permission”isgrammaticalizedfromcausativeverb“shi”.Andthehypotheticalmeaningof“shi”derivesfromthecontext.

Keywords:hypotheticalconjunction;“shi”;grammaticalization

现代汉语中的“使”主要以动词身份出现,但在古汉语中,“使”还是一个较常用的假设连词,其使用时期从上古一直贯穿到近代。“使”在古汉语中可充当假设连词,这在学术界并没有疑义,相关的著作、辞书或论文对其作假设连词也多有提及,但鲜见从语法史的角度对其来源及虚化过程的讨论。本文拟通过对汉语语料的分析,探讨假设连词“使”形成的语法化过程。

一、使令动词“使”

动词“使”可作为唯一的谓词出现在句子中,除此之外它还经常出现在兼语式中。“使”出现在兼语式中,通常占据“V1”的位置,如下面这个例句:

(1)九月,卫人使右宰丑莅杀州吁于濮。(《左传•隐公四年》)

“V1”位置为“使”的兼语句的线性格式描写为:NP1+使+NP2+VP2,其中“NP1”是兼语句的主语,“NP2”为兼语,兼语句中处于“V1”位置的“使”为“使令动词”。笔者以战国前和战国初期的语料为分析对象,概括得出兼语式中的“使”按语义可以分为以下三类:

(一)“使”表命令、派遣义

整个句子表示NP1命令、派遣NP2做某事。此类兼语句为“命令式兼语句”。

“使”在《说文解字》中被解为:“伶也。”桂馥在《说文解字义证》中认为“使”“通作令”。《广韵》也将“使”释为“役也,令也”。这些学者对“使”本义的认知基本一致,“使”的本义是“命令、派遣”,其词性是动词。

(2)使二人举觯于宾介,洗,升实觯。(《仪礼•乡饮酒礼第四》)

(3)王怒,得卫巫,使监谤者,以告,则杀之。(《国语•周语上》)

(4)使营菟裘,吾将老焉。(《左传•隐公十一年》)

(5)夏,天王使宰渠伯纠来聘。(《左传•桓公五年》)

(6)长沮、桀溺耦而耕,孔子过之,使子路问津焉。(《论语•微子篇第十八》)

命令式兼语句中的“NP1”和“NP2”一般是指人的名代词,有的例句是完整的“NP1+使+NP2+VP2”形式,如例(5);有的例句“NP1”省略或“NP2”省略,如例(2);有的例句甚至“NP1”和“NP2”都不出现在“使”的前后,如例(4)。但这些被省略的“NP1”或“NP2”其所具体指代的人物很容易通过语境推知。从语义关系的角度看,整个兼语句表示“NP1”使令“NP2”施行了某种动作行为,“使”与兼语之间形成“动作—受事”的关系,兼语的行为并非来自兼语的意愿,而是来自“NP1”的意愿。“NP1”既是“VP1”所代表的动作行为的直接施事,又是“VP2”的间接施事。

(二)“使”表致使义

整个句子表示NP1致使NP2发生某种变化,产生某种新的结果或状态。此类兼语句为“致使式兼语句”。

(7)维子之故,使我不能餐兮。(《诗经•郑风•狡童》)

(8)上天将灾,使我两君匪以玉帛相见,而以兴戎。(《左传•僖公十五年》)

(9)举直错诸枉,能使枉者直。(《论语•颜渊篇第十二》)

(10)寡君不佞,不能事疆场之司,使君盛怒,以暴露于弊邑之野,敢犒舆师。(《国语•鲁语上》)

在“致使式兼语句”中“NP1”是致使“VP2”产生的原因。句中“NP1”可由名词性词语充当主语,表具体或抽象的事物,或者表事件,也可由动词性词语或形容词性词语充当主语,表事件。

“使”的“致使”义是由本义——“命令”引申而来的。在命令式兼语句中,“NP1”和“VP2”之间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如例(5)“天王使宰渠伯纠来聘”,“宰渠伯纠来聘”是因为“天王使”。在兼语句中,“使”从“命令”义又进一步抽象、虚化出“致使”义。

(三)“使”表容许、任凭义

整个句子表示容任某人做某事或某种情况的发生或存在。这类兼语句为“容任式兼语句”。

(11)不可使共叔无后于郑。(《左传•庄公十六年》)

(12)使(赤狄)疾其民,以盈共贯。(《左传•宣公六年》)

(13)将使鳖长而后食之。(《国语•鲁语下》)

(14)四民者,勿使杂处,杂处则其言哤,其事易。(《国语•齐语》)

(15)此谓使民兴贤,出使长之;使民兴能,入使治之。(《周礼•地官司徒第二》)

为方便称说,笔者将出现在命令式兼语句中的“使”称为“使A”,将致使式兼语句中的“使”称为“使B”,将容任式兼语句中的“使”称为“使C”。

二、“使”语义的虚化

连词“使”由动词直接虚化而来。通常认为,动词是典型的实词,有实在的词汇意义,而连词则是典型的虚词,仅有语法意义。跨度如此大的两类词的直接转化,看似突兀,实则不然,其整个演变过程是渐进、连贯的。根据原型理论,动词内部也有典型动词与非典型动词的区别,非典型动词的动词义较虚、动作性较强,具备了虚化为虚词的语义基础。动词“使”有三个分身:使A、使B、使C,分别代表实在的动词义、较虚的动词义、更虚的动词义。意义已较虚的非典型动词“使C”成为连词“使”的前身。

(一)“使”意义虚化的句法条件

从“命令义”到“致使义”再到“容任义”,使令动词“使”的语义经历了一系列的虚化过程,这种语义层面的抽象、虚化也需要一定的句法环境,“使”语义不断虚化与兼语式关系密切。高增霞曾在《从语法化角度看动词直接作状语》一文中说过:“连动式作为一种复杂的谓语的形式,有着一种非常强烈的单动方向发展的历史变化倾向。”[1]实际上,这种倾向也同样体现在兼语式中,兼语式本身也是一个复杂的谓语结构,它有两个谓词,从历时角度看,它也存在单动方向发展的倾向。如被动标记“叫”是由动词虚化而来的,而使这一虚化得以实现的句法环境就是“叫”频繁地出现在兼语式中,然后动词意义被逐渐弱化。①

至于复杂谓语中的哪一个动词最有可能被虚化,这与动词所处的前后位置无关,重点取决于该动词是否是复杂的谓语结构的表意重心。如果是,其意义不会被虚化,能始终保留动词身份;反之,在演进的过程中,就很可能被虚化,或者从表示较实在意义的动词变为表较虚意义的动词,或者最终语法化为语法成分。具体到兼语式,“在大量的使成句式中,VP2才是整个句子的核心,它表示具体的实实在在的动作行为或状态变化,语法标记最为丰富,是整个句子的语义焦点和信息焦点”[2]。在兼语式中,“V2”是表意重心,那也就意味着动词一旦进入兼语句中“V1”的位置,它就存在虚化的可能性。也就是说,兼语式为使令动词“使”的虚化提供了必要的句法环境。

(二)“使A——使B——使C”是个意义渐虚、动词义渐弱的序列

首先,来关注兼语句中的“使A”和“使B”前的“NP1”的情况。在“命令式兼语句”中,“NP1”通常由指人的名词性成分充当,它同时是“使A”和“VP2”的施事,它的支配力涵盖了“使A”和“VP2”。而在“致使式兼语句”中,“NP1”是表示抽象概念的名词性成分,或者是动词结构、形容词的名物化形式,表示比较抽象的原因。陈平在《试论汉语中三种句子成分与语义成分的配位原则》提出过原型施事特征:(1)自主性;(2)感知性;(3)使动性;(4)位移性;(5)自立性。[3]

名词性成分所占的以上的特征越多,施事性就越强;反之,施事性越弱。根据这一点,常见的语义成分的施事性从大到小排列,其序列可表述为:施事>感事>工具>系事>地点>对象>受事。[3]

实际上句子中名词性成分的语义类型是多样的,可粗略地分为三大类:施事、受事、非施受事。上面的这个序列可简化为:施事>非施受事>受事。

很显然,在“命令式兼语句”中的“NP1”是人,具有较多的原型施事特征,语义上隶属于施事,具有较强的施事性;“致使式兼语句”中的“NP1”从语义上看表原因,属于非施受事,施事性较之施事要弱。可以这么说,“命令式兼语句”中“NP1”的施事性要强于“致使式兼语句”中的“NP1”。

项开喜曾对兼语式中“NP1”的施事性和“V1”的动作性的关系有过讨论:“NP1”的施事性越强,“V1”的动作义也就越强;反之,“NP1”的施事性越弱,“V1”的动作义也就越弱。因此,“使A”动作义要强于“使B”。

ComrieB.把兼语结构按语义分为纯使成和允许两种。[2]“使A”和“使B”隶属于使成式,“使C”属于允许式。在允许式的兼语句中,常常“允许者”是谁并不明确,“NP1”位置上通常上空缺,并且也无法具体补充出来,其对“VP2”的实现不起作用。“纯使成式中主使者的作用力明显大于允许式中允许者的作用力。”[2]

在三种兼语句中,其“NP1”的施事性从强到弱的排列顺序为:命令式兼语句>致使式兼语句>容任式兼语句。

由此,我们可以推断“使C”是三者中动作义最弱的一个。“使A——使B——使C”形成了一个意义渐虚、动词义渐弱的序列。

三、假设连词“使”的形成

表假设义的连词“使”是由“使C”进一步虚化而来的。使令动词“使”语义的不断虚化及动作义的不断弱化是连词“使”形成的语义条件。“使C”在句子中已没有多少实在的词汇意义,其起的主要作用更多的是引出后面的内容,去掉“使C”也基本不会影响句子的完整性。“使C”出现在复句中,分句间又存在“假设—结论”的语义关系,“使”又处于提出假设的分句的句首,来自语境的假设义很容易被赋予到它身上,久而久之,“使C”就语法化为表假设义的连词。也就是说“使”的假设义并非来自其动词义,而是语境赋予它的。大致在战国时期,就已见可解为假设连词的“使”。

(16)如有周公之美之才,使骄且吝,其余不足观也已。

(《论语•泰伯第八》)

(17)如使予欲富,辞十万而受万,是为欲富乎?(《孟子•公孙丑下》)

(18)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孟子•告子上》)

(19)使天地三年而成一叶,则物之有叶者寡矣。(《韩非子•喻老第二十一》)

(20)然使十人树之而一人拔之,则毋生杨。(《韩非子•说林上第二十二》)

(21)使造父而不能御,虽尽力劳身助之推车,马犹不肯行也。(《韩非子•外储说右下第三十五》)

语法化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一个词向一个语法形式的转变,是渐变的,不是突变的,其间总是存在着过渡阶段。“使”在语法化为连词的初期,往往可以做两可的解释,如例(16)至例(21)中“使”既可理解为连词,相当于现代汉语的“如果”,又可以理解为动词“使C”。这种共存局面不仅表明表假设义的连词“使”与“使C”之间存在紧密的关系,而且记录了“使”使令动词虚化为连词的发展轨迹。

连词“使”位于假设分句中,如果分句有主语,“使”总是位于主语前。关于连词“使”与小句主语的位置关系,马建忠早在《马氏文通》中就已观察到:“诸‘使’字皆在起词之先。盖‘使’字虽设辞,而有使令之意,故皆先起词。”[4]马氏的这段话准确地描述了“使”与小句主语的位置关系,但对于“使”总是位于主语前的原因的解释却不完全正确。连词“使”总位于主语前实际上与动词“使C”有关,“使C”前不出现“NP1”,而且也无法具体补充出来,不存在省略的问题。从“使C”到连词“使”的演变经历了“使C+S+V+O”到“使(连词)+S+V+O”的过程,这样,自然连词“使”总位于小句主语前。

进入现代汉语阶段,随着汉语词汇双音化趋势的加剧以及同义连词之间的竞争,连词“使”也和其他的单音节连词一样退出了历史舞台,但它仍以语素的身份出现在个别具有比较强烈的书面语色彩的双音节假设连词中,如“倘使”、“假使”等。

参考文献:

[1]高增霞.从语法化角度看动词直接作状语[J].汉语学习,2004(4):19.

[2]项开喜.汉语的双施力结构[J].语言研究,2002(2):73-74.

[3]陈平.试论汉语中三种句子成分与语义成分的配位原则[J].中国语文,1994(3):162-163.

[4]马建忠.马氏文通[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