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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除了受语言文字本身的共时特点和历时演变规律的制约外,还强烈地受到社会、文化特点的影响。社会、文化的特点包括许多内容,主要有人口分布、经济形态、文化教育、风俗习惯、宗教信仰、民族关系等。民族心理是民族的社会、文化等特点在人们心理上的反映,包括民族自我意识、民族感情、民族特点等,是一个民族在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的。它对语言文字的应用也起着制约的作用。建国以来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的实践经验说明:一个民族的语言文字的特点,包括其共时特点或历时特点,其本身特点或应用特点,都或多或少地受到民族心理特点的制约,所以研究我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应用问题,必须联系民族心理特点。在我国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应用中,民族心理的制约和影响时常反映出以下三对矛盾关系:同与异的关系,变与不变的关系,纯与不纯的关系。本文试对这三对矛盾做些具体分析,力求从中认识民族心理制约和影响语言文字应用的规律和特点。
一、同与异的关系
同与异的关系存在于语言文字的各个方面。比如在语言上:同一民族使用相同的语言,这是同;使用不同的语言,这是异。在新词术语的选择上,有些语言采用同一来源的借词,这是同;而有的语言各自使用本语固有的词,这是异。在文字上,不同民族有的使用相同的文字或文字形式,而有的则使用不同的文字或文字形式。即使是同一民族内部,有的只使用一种文字,而有的则使用几种不同的文字。有的文字与现在的口语一致,而有的已经脱节,等等。民族心理对待语言文字中的同和异,往往因不同民族、不同地区、不同人群、不同时间而有不同的选择,其不同的态度受着不同社会特点的制约。
任何民族都有民族认同感,所以一般都会认为同一民族内部的不同成员在民族的一些基本特征上应是相同或最好是相同的,而且总希望相同的成分越多越好。因而,民族心理所表现出的状态往往是趋向于同,即愿意看到共同点,对共同点估计得比较充分,而不愿看到相异点,对相异点的估计往往偏少。如对待语言归属问题,人们往往不愿意承认同一民族使用不同的语言,总想把同一民族使用的不同语言看成是方言的差别。这样一来,受民族心理制约的感性认识与对语言的科学认识有的一致,有的不一致。以我国景颇族使用的语言为例:景颇族内部存在支系的差别,不同支系使用不同的语言。这些语言中,景颇语同载瓦语等语言差别较大,景颇语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景颇语支,载瓦语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缅语支。二者的差异主要表现在词汇上,相互间的同源词不到1/3,一些常用的基本词也不同源,而且同源词的语音对应很不严整。其次,在语音、语法上也有一些差异。国内外研究景颇族语言的专家通过语言比较,几乎都认为景颇语和载瓦语是两种不同的语言。由于景颇语和载瓦语相差较大,原有的景颇文(创制于19世纪末,以拉丁字母为基础的拼音文字)难以适应说载瓦语的人们使用,客观上需要创制一种适应载瓦语特点的文字。但在景颇族内部,许多人出于统一的民族心理,不愿承认景颇语和载瓦语是两种不同的语言,尽量强调景颇语和载瓦语的相同特点。这种心理与语言文字使用的客观规律是不一致的,而人们决定怎样认识景颇族语言以及怎样解决他们的文字使用,则只能遵循语言文字演变的客观规律。
又如,对云南蒙古族使用的嘎卓语的归属认识,统一的民族心理也有过强烈的反映。嘎卓语是云南蒙古族使用的语言,它不是蒙古语,而是属于藏缅语族彝语支的一种语言。云南蒙古族为什么使用了彝语支的语言呢?元朝忽必烈率十万骑兵于1252年进攻云南,由于1381年明军击溃了忽必烈军队,使得这部分蒙古族官兵在今通海一带定居下来,并与当地主要民族彝族的女子通婚,以致出现了语言转用,由原来操用蒙古语转为彝语。后来,他们操用的彝语经过数百年的演变,发展成为一种独立的语言——嘎卓语。但由于嘎卓人还清晰地知道其祖先是北方的蒙古族,因而与北方的蒙古族存在深厚的民族认同感。在这种认同感的支配下,他们希望自己现在使用的语言也是蒙古语,而不愿认为自己操用的是一种接近彝语的语言。当他们听到有的语言工作者提出嘎卓语有蒙古语底层的见解时(后经比较研究证明,这种见解是错误的),感到非常高兴,很快就接受了这种错误见解。他们甚至用嘎卓语和蒙古语相同的“宾动型”语序以及某些词偶然的语音接近,来论证二者的同源关系。后来的比较研究成果,已较有说服力地证明了嘎卓语既不是蒙古语,也没有蒙古语的底层,而是一种属于彝语支的语言[1]。
在我们这样一个多民族的国家里,各个民族在对待不同民族语言文字的关系上,存在着“求同”的趋向,而对待自己的语言文字,又存在“存异”的心理。所谓“求同”,就是希望各民族语言文字能增长共同成分,以利于各民族之间互相学习、互相交流。
这种统一的心理,在1957年12月10日国务院批复的《关于少数民族文字方案中设计字母的几项原则》中作为民族语文政策得到了具体体现。其中包括:创制以拉丁字母为基础的少数民族文字时,“少数民族语言和汉语相同或者相近的音,尽可能用汉语拼音方案里相当的字母表示”,“各民族的文字,特别是语言关系密切的文字,在字母的形式和拼写规则上应尽量取得一致。”经数十年的新文字的试行和推行效果证明,这些基本原则是符合我国实际情况和语言文字使用规律的,是受到各民族普遍欢迎并得到认可的。我们的国家,不同民族的相互关系十分密切,在设计新创文字时,若能在字母形式和用法上尽可能取得一致,对于少数民族学习汉语拼音方案或汉族学习少数民族文字,对于新创文字使用现代化手段,都会有很大的好处,必将会造福于子孙后代。当然在具体贯彻这几项原则时应适度,不能影响文字的科学性和适用性,即不能为求“同”而“削足适履”。
在我国历史上,有不少民族仿照汉字创造了类似汉字的文字系统,如契丹文、西夏文、女真文、方块壮字、方块白文、方块哈尼字等,这也反映了不同民族的求同心理。这些以汉字为基础创制的文字,形成了一个“仿汉字”的文字系统,成为中华民族文化的一枝奇葩,反映了我国各民族之间在文化上的密切关系。仿照汉字创造文字的做法还影响到日本、朝鲜、越南等国,这些国家也以汉字为基础创造了适合自己语言特点的文字。不同国家的人能够采取相同、相似的文字形式,这与邻近国度人们之间的求同心理有着一定的关系。
在统一的多民族国家里,对待语言文字除了“求同”的心理外,还存在“存异”的一面。“存异”,指的是各民族都热爱自己的语言文字,都要保存自己语言文字的特点。不管哪个民族,都把语言文字看成是民族的一部分,所以对语言文字的不尊重,都会被认为是对民族的不尊重。求同和存异共存,是辩证的统一。
即使是属于同一民族而分布于不同国家的跨境语言,在使用什么文字的问题上,民族心理也趋向于“求同”。如苗族除了在我国主要聚居分布外,在东南亚的越南、老挝、泰国、缅甸、菲律宾以及美国、法国、加拿大等国也有分布(其中大多是移民造成的)。国外苗族主要使用苗语川黔滇方言。由于不同国家在政治、经济、文化上存在不同特点,其语言也存在一些不同的特点,而且在文字上也有差异。可以预计,这种差异在今后还会加大。但是,不同国家的苗族普遍存在着“求同”的心理,希望“国内与国外之间应加强互相交流与学习,以缩小二者之间的差别,促进双方的发展。”他们还希望能共同使用一种相同的文字[2]。当然,这种愿望至少在近期是不可能实现的,因为语言文字的分化与统一是受社会各种条件制约的,而且要经历一个长期的过程。
在民族语文工作中,虽然要注意“求同”的民族心理,但求同的原则不宜泛用。在有的条件下,求同是可行的,而在有的条件下,则是不可行的。之所以不可行,或是因为违背语言文字演变规律,或是时机不成熟。下面所举的就是不可行的例子。
对于少数民族文字中汉语借词如何拼写的问题,过去曾一度出现过“求同”的做法,即:使用拉丁字母的民族文字拼写汉语借词时都照抄普通话拼音词形。以为这样做不但可以向汉语靠拢,而且可以做到各民族借用汉语借词在拼写法上取得一致,尽可能增长各民族文字中的共同成分。这种愿望是良好的,如果能够做到对各民族是有益的。但是经实践证明,这样做违反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发展和应用的规律,而且给少数民族拼写自己的文字带来了一定的困难。由于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之间的关系十分密切,各民族语言从汉语借用自己所需要的新词已有很长的历史,特别是新中国建立后,随着我国民族团结的不断加强,各族之间的交往日益密切,各少数民族语言从汉语里吸收借词的数量比过去更多了。如果新老借词怎么说就怎么写,在使用中就不会有什么困难,而如果硬性规定借词按普通话拼写,在书写时就必须分清哪些是汉语借词,哪些是本语词,还要分清哪些是老借词应按本语读音拼写,哪些是新借词应按普通话拼写。这样做,在文字拼写上就出现两套拼写规则:一套用来拼写本语词和老借词,一套用来拼写新借词,势必造成学习、使用上的困难。1958年以后我国试行的几种新文字遭受挫折,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因为硬性规定汉语借词照抄普通话和大量使用汉语借词。这种不看条件的求同心理,在一段时间内成为许多人的共同愿望,以为这样做是好事,但后来经过实践才逐渐使大家认识到其危害性。
二、变与不变的关系
语言文字是一种社会现象,在历史的长河中它总是随着社会的演变而演变,处于不断的变化之中。当然,语言文字的变化是缓慢的,要经历一段相当长的时间才能看到它的变化。在对待语言文字中变与不变、怎样变的问题上,不同民族或同一民族在不同时期会出现不同的心理状态,而持什么样的心理状态,则又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语言文字的使用。
对待语言文字中的变化,民族心理在多数情况下趋于保守。如:一个新词使用后就不愿改动;不愿改动与口语不一致的文字;不愿改换原有的拼写法等。要对语言文字做些改动,不到非改不可的地步是不愿改的。
藏文创制于7世纪,拼写的是当时的藏语语音。经过一千多年的演变,藏语语音有了明显的变化,如复辅音声母简化为单辅音声母,辅音韵尾也出现了简化等。这样,藏文就与现在的口语出现了脱节现象,给藏族学习藏文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大量的词语要靠死记才能拼写出来。尽管如此,藏族并无改革文字的要求,普遍对这种与口语脱节的文字含有很深的感情,甚至有不少人还认为这种文字是不能改变的。藏族对藏文的这种特殊感情,既与藏族长期使用这种文字有关,又与藏文记载大量宗教经典等因素有关。这些因素形成了藏族不愿改动藏文的共同心理。
景颇文从创制到现在,已有近百年的历史。经推行实践证明,景颇文大体能反映景颇语的特点,使用起来比较方便,但也存在一些缺点。主要缺点是:代表音位的双字母和三字母附图过多,造成书写和印刷上的不便。所以从50年代起,民族语文工作者多次有过修改双字母和三字母的考虑,但都遭到多数人的反对。坚持不改的人,习惯于现行的字母,认为双字母、三字母没什么不好,无非是多写了几个字。特别是分布在缅甸的景颇族,由于人口多,比较聚居,景颇文使用的范围比较广,更不愿修改文字方案。他们强烈希望我国不要改革景颇文,以保持两国景颇族使用文字的一致性。1956年中缅两国在芒市举行的边民联欢会上,缅甸吴努总理曾向总理提出中缅两国景颇文应保持一致的建议,当即表示同意。现在看来,景颇文方案没做重大改动是对的。
几十年来民族语文工作实践经验证明,改革文字应采取慎重态度。从20世纪50年代起,国家曾帮助四川凉山彝族设计了一种以拉丁字母为基础的拼音文字,耗费了不少人力、财力。这种文字几经试验推行,都未能扎根下来。原因何在?我认为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对彝族原有音节文字的作用估计不足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新文字在试验推行期间几经修改,丧失威信,致使群众对这种常变的文字失去好感。而彝族原有的音节文字,曾在历史上长期使用过,彝族对它已有一定的感情,很容易接受它。所以当这种规范的音节文字取代拉丁字母拼音文字之后,很快就在彝族地区普及开来,取得了预想不到的好效果。
文字是与文化联系在一起的,与宗教、风俗、习惯密切相关。文字一旦出现,就成为该民族重要的文化形式之一。久而久之,人们就对文字有了一种特殊的感情,赋予它一种神圣感或神秘感。特别是对一种历史悠久、记载过历史文献的古老文字,人们对它都有一种崇敬的心理,自然是不愿轻易改动。即使看到它有某些缺点,也甘愿“委曲求全”。至于主要用于宗教的文字,更是神圣不可侵犯,再难也要去学。总之,文字改革常常遇到阻力,或者遇到挫折,或者走回头路,究其原因,不能不说对文字的保守心理状态是其重要原因之一。
语言中的一些词语,如果在造词中所含意义不当,或后来所指对象有所变化,人们也不愿轻易加以改动,往往赋予它以新的意义继续使用。景颇语的“中国”一词,很早就用mi[31]附图(即“汉人国”义)表示。现在看来,这个词所包含的词素意义不符合人们后来对“中国”的理解。所以,过去曾有人提出不用这个词,最好改为汉语译音词,但遭到大多数人的反对。坚持不改的人认为,这个词已被群众所接受,其意义已由“汉人国”转指整个中国。“黄狗”一词,景颇语称kui[31]khje[33](即“狗”+“红”),因为景颇语的颜色词系统在最初只有“红”色,而无“黄”色,“黄”色用“红”色表示,到后来才出现了thoi[31]“黄”一词。但人们并不把“黄狗”改为kui[31]thoi[31],而仍然使用kui[31]khje[33]。这就是说,某种语言形式一旦被人们长期使用,要改就比较困难。由此看来,要人为地改变语言的某一形式或意义,一定要慎之又慎。
我们说民族心理对待语言文字中的变化趋于保守,这是就一般情况而言的。而当社会处于变革时期,或处于急剧变化的时期,人们对语言文字中的变化相对会开放一些。比如在我国建国初期,各少数民族语言都在短时间内吸收了大量汉语借词,甚至有些是本语中已有的词也用汉语借词代替。变革时期语言文字的变化,有时会猛一些,其中有的变得合适,也有变得不合适的。变得不合适的,在以后一段时间内还会通过语言文字的内部规律得以调整。
三、纯与不纯的关系
世界上的语言,相互间存在相互影响的关系,不受别的语言影响的纯语言是不存在的。不过,语言影响有大小之分,有的语言受别的语言影响大些,语言中夹杂外来成分多些;而有的语言受别的语言影响小些,语言成分相对纯些。我国各民族语言之间都存在语言影响关系,特别是汉语对少数民族语言的影响带有普遍性,语言影响对少数民族语言的特点的变化均起到重要的作用。怎样对待语言影响,不同民族或同一民族的不同时期也会产生不同的心理,而持什么心理也会影响到语言文字的使用。
就多数情况而言,对语言成分之“纯”与“不纯”,民族心理一般偏向于“纯”。因为任何一个民族,都有自己的民族情感,都注意自己的民族特性,因而看待自己的语言,自然是希望母语中固有成分越多越好,不愿被人认为母语中外来成分比重很大。“你说的是一口纯正的话”,往往含有褒奖之意;而“你说的话怎么有这么多外来借词”,常使听者感到不悦。受外族语言影响大的语言,操这种语言的人大多不愿承认自己的语言是混合语。但是,人们又无法抵挡别的语言的影响,别的语言的词语总会源源不断地、不知不觉进入自己的词汇系统,甚至还会夹进某些语音成分和语法成分。这就构成了民族心理的愿望与客观实际的流向存在不一致的状态。一种语言吸收外来语成分,总是在民族心理偏向于“纯”,而客观上则需要外来成分补充的对立矛盾中逐步进入的。
虽然民族心理对待外来语成分一般偏向于“纯”,但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或在不同的条件下,其程度会有所不同。当一个民族受到异族侵略或歧视、处于不公正的地位时,会出现抵制外来语影响的情绪,即使是已进入本语的外来语成分也要设法将其“清除”出去。20世纪50年代英语外来词难以进入汉语,包括在此之前已借入汉语的英语借词也被汉语词所代替,固然与汉语不易吸收外来语的特点有关,但还与这一时期中国人民反抗西方孤立中国的心理有关。新中国建立后,汉语借词源源不断地进入我国各少数民族语言,是与少数民族与汉族的友好关系不断加强、少数民族日益认识到学习汉语的重要性分不开的。少数民族对待汉语借词都有一种亲切感,都愿把它当成“家人”对待。汉语词进入少数民族语言的词汇系统,两种语言的词汇交融在一起,在不同的层面上(语素、词、词组、句子)汇成一体。由于吸收了汉语借词(有的语言还吸收了别的语言的借词),少数民族语言的词汇更为丰富,由相对的“纯”变为“不纯”。汉语借词丰富了少数民族语言的词汇系统,提高了少数民族语言词汇的表达能力,无疑这对少数民族是有利的。但在期间,由于“左”的思潮的干扰,民族语文工作中大汉族主义思想有所抬头,出现了不尊重少数民族语言客观规律的倾向,使得一些民族出现了逆反心理,不愿接受汉语借词,甚至还要把已在自己语言里生根的汉语借词改为本语词,片面追求语言的“纯”。两种心理,两种做法,造成民族语文工作的一次反复。
民族心理是一种社会范畴,又是一种历史范畴,它是民族的社会、文化特征积累到一定时间后在人们心理上的反映。由于民族心理是民族历史某一阶段的产物,而又与民族的其他特征密切相关,因而它具有稳固性的一面,不易改变。但由于民族是发展的、变化的,因而民族心理也是可变的。所以对待语言文字的民族心理具有两重性:稳固性和可变性。民族心理有的符合语言文字的发展规律,有的则只能是一种不能实现的(或在短时期内不能实现)的主观愿望,甚至与语言文字的发展规律不一致。民族心理会随着人们认识客观事物的变化而变化,有可能从一种认识转为另一种认识,由一种不符合客观规律(或不完全符合客观规律)的愿望转为符合客观规律的愿望。所以,我们在制定民族语文政策或处理民族语文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时,既要考虑民族心理的因素,又不能完全以民族的一时愿望做为依据。而应具体分析制约语言文字的各种因素,正确掌握语言文字演变的客观规律,并在此基础上做出科学的判断。凡符合语言文字演变规律的民族心理,应作为制定政策的依据;而不符合语言文字演变规律的,则应因势利导,说服等待。只有这样,才有利于民族的根本利益(注:有一点要说明的是,对于什么是民族心理,现在的认识还不一致,这是民族理论中尚未解决好的问题。)。
参考文献
[1]戴庆厦,傅爱兰,刘菊黄.云南蒙古族嘎卓语研究[J].语言研究,1987,(1).
[2]能玉友.跨国苗语比较研究[A].跨境语言研究[C].北京: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