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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自1958年实施汉语拼音方案以来,对规范汉语语音表达,促进汉语对外交流,起到了巨大的作用。1979年,联合国秘书处在国际上也发出《关于采用汉语拼音的通知》,要求”汉语拼音”作为转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名地名的标准。汉语拼音既统一了过去五花八门的拼法,也成为中国人名、地名的“外文版”。但在几十年的实践过程中,汉语拼音转写名称还存在许多不明确的地方,同时,对类似人名地名的,如商标名、单位名,如何执行汉语拼音方案,也存在许多不规范的地方,亟待出台规范表述的规定,使人名、地名及商标名、单位名有一个规范的统一的执行标准。
“中国”对外名称不规范
我国和联合国虽然都明确规定了中国人名、地名对外的转写名称必须采用汉语拼音,但在现实生活中,并没有得到认真的执行。目前中国的对外名称一直叫China,一直用了几百年了。2004年1月13日,新安晚报刊登一则消息,说电子词典上查不到中国的翻译,输入China,出来的却是瓷器,其实,一些词典书籍上也把China译成瓷器。从读音来看,这只是外国列强把旧中国称为“支那”的谐音,从词意上来说,英文也只是瓷器,现在一些英汉词典包括电子词典中,均对China只解释为瓷器,而并不解释为“中国”。按汉语拼方规定,“中国”的对外表述,就应该叫Zhongguo,同样,香港、澳门的对外名称,也均不是汉语拼音,香港现为HongKong,是根据其广东方言拼的还情有可原,只是不规范而已,而澳门却是叫Macau,当时是葡萄牙殖民者,误把当地马阁庙,当作当地地名,拼成Macau,竟以讹传讹,一直延用下来,张冠李戴几百年,在港澳未回归祖国时,这种状况不便纠正,但在1997年和1999年香港、澳门回归祖国后,还在用这种拼法,就讲不过去了。国家早就明确规定,香港、港门两地名,应用汉语拼音拼写法,括注惯用拼法处理。中国过去的北京、上海也多年采用旧拼法,但自实行汉语拼音方案后,均逐步规范成汉语拼音,中国与香港、澳门等地名也应规范成汉语拼音,这样在推广执行汉语拼音方案时,才能起到表率作用。虽然国家规定对”中国”两字可以用国际通用的现行译法,但这也会产生矛盾,如果有人高考时将中国译成汉语拼音,是错还是对呢?从严格执法的角度来看,”中国”译成汉语拼音才算是规范的。
作为一个人名地名,只是一个人或地的语音符号,是没有任何实意的,如某人名叫张伟大,并不等于这个人就伟大,某人叫李阿狗,并不等于这个人就是只狗,姓马也不可能译成英文马,姓牛也不会译成英文牛,在人名翻译问题上全部采用汉语拼音,基本上都能做到。但在地名问题上,现在却比较混乱,我国很多地名,翻译时却不遵守汉语拼音方案的原则,而采取意译的方法。最典型的如长城、黄河等,长城译成伟大的城墙,黄河译成黄色的河流。更令人不好理解的是,中国的4个海,却执行两个翻译标准,东海、黄海、南海按意译,渤海因是抽象名词,才采用汉语拼音,其实,东海等作为地名时,它原指“东部的海”,的意思已经淡化了,它只是一个东海的发音,应遵循汉语拼音的原则,采用音译。同样,黄河作为地名,也并非指“黄色的河流”了,如黄河译成黄色的河,那么黄山能否译成黄色的山呢?顺便说一下,长江的翻译也违背了汉语拼音原则,长江虽音译成“扬子江”,但扬子江只是特指长江下游,如扬子江能指代整个长江,那么长江上游的金沙江能否也能指代整个长江呢?中国最著名的长江长城,黄山黄河,却有多种翻译方法,自然使人们无所适从,如南海能译成“南边的海”,那么南京能否译成“南方京城”呢?马市牛集能否译成交易马牛的集市呢?可见,不论对人名地名,只能有一个标准。那就是遵守汉语拼音的原则,全部采用音译。
因地名只是一个地方唯一的声音符号,如改变这个声音符号,也就是说取消了这个地名。如长城在译成外文时为“伟大的城”,黄河成为“黄色的河”,东海成了”东边的海”等等,就等于把中国的张三译成了中国的人一样,使一个个性的名称成为一个共性的名称了。
因此对这类地名,必须遵守汉语拼音这一个标准,不能强调特殊,强调习惯,强调约定俗成来各行其“是”,在我国没有标准时,大家用旧拼法、旧用法情有可原,但已出台了新标准,就应该不折不扣地执行新标准。
地名不能用简称
作为人名,老张老李可以简称,但作为地名,就不能简称了,如马鞍山市翻译时就不能译成“马市”了。但现实生活中常见对地名的省略。前不久出差到安徽省的马鞍山市,看到著名企业马钢公司的大门口,“马钢”两字的对外名称竟译成“马”是汉语拼音,“钢”字是英文转写。无独有偶,回到合肥市后,看到皖能集团的大门口也是如法炮制,“皖”字是汉语拼音,“能”字却是英文转写。这里地名与单位名交叉出现,但作为地名这一部分来说,翻译时是绝对不能简称的,如马鞍山市,不能简称为马,而必须全译成马鞍山,如北大、安大作为大学名称,国内人简称为北大,翻译时,“北”字必须全译成北京两字。同样,国内人司惯的省市自治区的简称,如安徽简称为皖,翻译时就不能把安徽音译成“皖”,这时的皖,必须全译成“安徽”。类似的如铁路线沪宁线,就不能音译成“沪宁”,而必须音译成上海南京,线为实词,应意译。
地名不能简称的另一层含义是,任何地名翻译时都不能“简”化为一个字。也就是说地名不能“单”。中国有许多“单”字的市、县、镇、集、村等地名,但为翻译时,这里的市、县、镇、集、都不能省略,道理很简单,这时的市、县等可成为地名的一个组成部分。翻译时,都必须要翻成汉语拼音。因这里的县,类似过去的州,如安徽的和县,民国前一直叫和州。苏州杭州不能译成一个苏字、杭字,同理,泾县、涓水也不能只译成一个泾字和一个涓字。这类地名中,大量存在于江海字湖,许多都是“单”字名的,如黄河、东海、太湖等等,必须”河、海”等字,既要音译,又要意译。在这一点上,国家早有规定,地名在专名是单音节时,其通名部分应视作专名的一部分,先音译,后重复意译。
单位名称有区别
至于皖能集团,这里的皖字,是作为一个单位名称来出现的,所以这里的“皖”字就不能译成“安徽”的汉语拼音,而只能译成“皖”字的汉语拼音,只同样这里的“能”字也成为单位名称的组成部分,不能意译,也必须采用汉语拼音。当然,在有些场合,作为单位名称的能字的意义也应表述出来,应在音译后,再进行意译,全称应为“皖能”能源集团,可简称为“皖能”集团。与此类似的上海有申能集团,这里的“申”也不能译成“上海”,因上海市同样还有一家“上海能源”公司,如把“申能”也译成“上海能源”,那么人们对两家公司就分不清。顺便说一下,皖南与皖能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译法却不能相同,皖南只能意译成安徽南部,皖能就必须是汉语拼音。马钢作为单位和商标名称时,也应是汉语拼音。
单位名称涉及人名地名的地方,必须采用汉语拼音,涉及“内容”的部分,如内容为抽象虚词,应为汉语拼音,实词应用英文转写。单位名称与地名有着密切的联系。它们之间也存在交叉关系。如中国,是地名也是国名,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地名也可看成“单位”名称,类似的如安徽和安徽省政府。因此,在翻译时,除中国两字应遵循地名采用汉语拼音外,人民与共和国应用英文转写。再如是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中国”应采用汉语拼音,科学技术大学应用英文转写。对虚词的单位,如合肥美菱集团,除合肥应采用汉语拼音外,美菱也应采用汉语拼音,集团二字应用英文转写。
在我国,大量出现的还有一些是某某单位的饭店宾馆,如在安徽合肥,华侨饭店、邮政宾馆,这里华侨、邮政现在均为英文转写。这是不规范的,会使人误解为专为华侨办的饭店,邮政系统内部的宾馆,其实,这类饭店宾馆均对外,面向所有人的,应该采用汉语拼音。区别要用”音译意译”的方法也很简单,一是是否属“内部”宾馆,二是名称如华侨、邮政能否换名,能换名称的应采用汉语拼音,因它只是一位声音符号,不能换名的应为英文转写,因为它包含不可替代的意思。
道路名称不得英文转写
在实际生活中,人们大量遇到的是城市道路的名称,一些城市对外开放后,都要求对马路场所要配备罗马字母的说明,这里就出现了许多问题。
最常见的是某某路名,这“路”字虽是实词,到底应用汉语拼音还是用英文转写,很多地方拿不准,在合肥市街头,对很多路都采用英文转写的方法。从实践上来看,路字汉语拼音较好,如必须要英文转写时,在“路”字后再加上英文“路”的英文转写,也就是说对“路”字(含巷、街等)要重复译,既要音译又要意译,如省略,只能省略意译,而不能省略音译。有人会认为这是画蛇添足,经过多年来许多对外开放城市的实践经验表明,这里的路既要音译又要意译。如少了这个“足”,某某路译成某某Road,中国人外国人都听不懂,因这里的路已成为一个地名不可分割的整体,不能把它们分割开来。
如单纯一个路名,只要求将路名全部按汉语拼音即可,但实际上,路名也有很多“复杂”的情况,第一种是路名中的方位词,如东西南北中,方位词如何翻译,现在却没有标准,因此,对这类字,许多地方采用意译的方法,按“东海”不能意译成“东边的海”的原则,这里的方位字也不能意译,在路名中一律应音译。在合肥街头,铜陵南路中的“南”就意译成“南边”的南,有时还出现一路两译的状况,如长江中路就有两种译法,在美菱大道上的长江中路指示牌上“中路”两字为英文转写,而在长江中路上“中路”变成了汉语拼音了。因这里的方位词虽为实词,但已成为路名的一部分,可以说已被虚化了,它只是一个“音”符,而不是“意”符,所以这里的“中”“南”均要采用汉语拼音。同样,某地的如南京西站,合肥西站,这里的方位词也应采用汉语拼音。
路名的另一个问题是,路名中的数词如何处理,固定词组一律采用汉语拼音,如二里街、三孝口等,序数词,可用汉语拼音,也可用阿拉伯数字。如某个城市的一环路、二环路,广州市的中山一路至中山八路;济南市的纬一路、纬二路,原则上数词也应采用汉语拼音方案,一律音译。但由于我国大力推广数字阿拉伯字母化,数字均可用阿拉伯数表示,而阿拉伯数字是世界通用语,不须翻译,所以在路名中出现数字时,也可用阿拉伯数字代替,表述上可按我国的习惯,数字在中间和原位置上,笔者认为也可尊重国际习惯,即数字在后,如中山一路为在中山路汉语拼音后加1,一环路在环路拼音后加1。类似的有我国国道,现都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路名的第三个问题是外国人名作为路名的。应遵守外来还原的原则,按原拼法,不按汉语拼音,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发展,中国在地名和一些单位名称上,出现了一些外来语名称,如斯大林大街、白求恩大学、协和医院等等,对这类名称应遵守国际流行拼法,还原原罗马字母即可。
当地名与单位名交叉时,一般单位名称可以英文转写,但这个单位作为路名时必须用汉语拼音。拿一个地方的火车站来说,如翻译,应为意译,但如果是某条路叫火车站路,这里的火车站就必须用汉语拼音。
五花八门的商标拼音
目前最为混乱的拼音大概是商标名称。从本质上来说,商标名称应等同于人名地名,它是商品的“名字”,也必须遵守汉语拼音的原则。你可以随心所欲地起名字,但不能随心所欲地乱拼音,但在实际生活中,商标拼音可以说是五花八门,无章可循。如同在青岛市的海尔和海信两大品牌,同在合肥市的美菱与荣事达品牌,拼法就不一样,前者海尔与美菱采取的是汉语拼音,而海信与荣事达谁也说不清它们采用的是哪种的拼音方法。这里就产生了一个问题,因为荣事达罗马字母商标不是汉语拼音,翻译时“荣事达”三字自然要与商标拼音保持一致,但如果仅仅是企业行为也好办,荣事达集团又购买了合肥市一条主要马路,荣事达大道的冠名权,这城市马路该如何拼音,就成问题了,按企业的拼法不规范,不按企业的拼法又体现不出拍卖了路名权。所以商标拼音一定要规范,否则就容易产生矛盾。
目前商标拼音最常见的有以下几种,第一是汉语拼音,即音译,多数为抽象名词的商标,如海尔、长虹、美菱等,第二种为英文意译,多数为形象的实词商标,如熊猫、牡丹、蝴蝶等。第三种为音意结合,如金利来,金为意译、利来为音译,这种商标拼法现在极少,第四种为企业自行拼音,如创维、格兰仕等一大批。国际著名的商标由罗马字母汉字化也大致如此。如花花公子为意译,可口可乐为音译。而最常见的是音译居多,如索尼、三洋、飞利浦等等。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中国商标的罗马字母拼音化已成为必不可少的商品的国际名称,一个好的商标,既要好读、好认又要简明好记,这一点上,日本的一些商标可谓独具匠心,如著名的SONY商标,世界上任何语言不须翻译,就会读会认,而是读出的是一种声音。在这一点上,我国应首倡商标都应汉语拼音化,这样,不同文字语言对同一商标均读出同一声音,有利于商标的推广与传播。
因此,对商标的拼音化亟待出台一项规定,早在1978年,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等四部委在上报国务院的一份文件中就提出商标拼法的明确要求,已经使用的商标、牌号,其拼写可以不改,但新使用的商标、牌号应采用新拼写法,即汉语拼音。但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笔者认为,对所有商标一律要求采用汉语拼音,难以实施。应原则上汉字商标转写应以汉语拼音为主,即采用汉语拼音方案;少数实词可采取英文转写的方法,如熊猫、蝴蝶、牡丹之类,由于商标图案与文字要求一致,可采用英文转写,但也可采用汉语拼音。以罗马字母为主的商标,可采用汉字转写,由于汉字多音字较多,只可选一种汉字作为规范的汉字注音视为辅助商标,这不仅有利于传播,也可避免歧义,目前我国国内商标一般要求用汉字登记注册,这类商标主要是外来商标为主,如飞利浦,国内目前汉字有多种译法,应该规范。对国内一些以汉字为主的商标,随心所欲地采取拼音名称的,应加以规范,原有不规范的拼法,在今后重新注册加以改正,并明确规定,汉语商标,必须加罗马字母表述,对新商标,一律以汉语拼音为原则,特殊情况,可采用英文转写,不规范的拼法,一律不准再批准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