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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撒纳尼尔•霍桑是美国19世纪著名的浪漫主义小说家、美国浪漫主义小说和心理分析小说的开创人之一。他善于运用浪漫主义的想像、象征寓意和大量主观色彩浓重的心理分析描写来突出主题、烘托人物的内心世界,同时亦表现出神秘主义的晦涩。在其代表作《红字》中,霍桑更是将这一语言技巧发挥的淋漓尽致,赋予了红色字母“A”丰富的内涵。本文主要通过分析字母“A”在小说中的各种象征意义来理解《红字》这部经典著作。
象征是文学创作中的一种艺术手法,借助具体的事物、形象来揭示抽象的概念或含义,从而诱发读者的想像力和联想力。“撒纳尼尔•霍桑善于运用象征性的事物来揭示具体事物背后的深层涵义”,被视为现代文学象征主义的先驱。在小说《红字》中,霍桑运用最为娴熟的艺术手法也是象征。他赋予了字母“A”及赫丝特等四位主人公丰富多样的深层意义,本文着重对贯穿整部作品始末的字母“A”加以分析,以此加深对作品的理解。
作为小说名字的“红字”贯穿于故事的全过程,并带有不同的象征含义。在小说的最开始,字母“A”是女主人公赫丝特罪恶的象征,随着故事的发展,字母“A”最终成为了“能干”、“受钦佩”、“天使”的代名词。
小说伊始主人公赫丝特•普林在差役的押解下,怀抱婴儿走上了波士顿议会厅外的示众台被教庭示众。因犯有通奸罪,赫丝特被判处终身佩戴红色的“A”字(Adultery的第一个字母,意为通奸),无论什么时候她走在大街上都将被其他教会会员鄙视。在众多清教徒的眼中,赫丝特胸前佩戴的“A”无疑是罪恶和耻辱的标记。然而霍桑对红色字母“A”的描写却似乎想要赋予它另外一种涵义,“她的胸前有一个用漂亮的红布缝制的A形标记,而标记的饰边却是以金黄色的线精心刺绣出的华美图案。”
尽管深受清教思想毒害的清教徒们把红字“A”看作是通奸的标记,事实上,它具有更深层的象征意义。“A”不仅是赫丝特深爱着的恋人丁梅斯代尔(ArthurDimmesdale)名字的第一个字母,也是法语中爱情(Amour)这个词的首字母,因此,红字“A”相应地代表了赫丝特对丁梅斯代尔的忠贞爱情。这一点从赫丝特被带往示众台的过程中她脸上的表情可以看出来,“于是,她将孩子移开,耽在胳膊上,面孔泛出滚烫的红晕,且挂着高傲的微笑,以一种不容蔑视的目光环顾了一下四周的市民以及邻人。”为了保护自己心爱的人,赫丝特甘愿受罚,独自承担了所有的罪责、独自承受着众人恶毒的语言及唾沫和白眼;监禁期满后,赫丝特完全可以扔掉胸前的“A”、离开新英格兰那个让她饱受屈辱的地方,但是她选择了留下,因为她心爱的“那个人就住在这里,此处有他踏出的脚印。她自认为和那个人结成了一种在这个世界上得不到承认的关系,正是这种关系将把他们一道送上末日审判席,并将审判席变为他们婚礼的祭坛,使他们在茫无涯际的来世结合在一起。”这也正说明了在她的心中仍然保有对丁梅斯代尔的爱。正是这份爱给了她勇气和力量得以忍受巨大的痛苦,也正是这份爱支持她仍然留在了新英格兰期待美好的生活。因此可以说,霍桑展示给我们的红色字母“A”并不仅仅是罪恶的标记,它也象征着赫丝特与丁梅斯代尔之间纯洁而伟大的爱情。
赫丝特能做一手好活计,她第一次出现在众人面前时胸前佩戴的A形标记就可以看出,她的针线活真是巧夺天工。凭借这种活计就是女红,海丝特仍可以养活自己以及一天天长大的孩子,过着衣食不愁的生活。除了维持生计,赫丝特别无所求,把余出的钱拿出一点打扮自己的孩子,而其余的则捐献给慈善事业,施舍给比她幸运的穷苦百姓,尽管这些受了恩惠的人时常侮辱她。赫丝特天性善良,在人们遇到困难时,她都尽可能地给以帮助,“没有任何人能像她那样乐善好施,那样喜欢周济贫困者。”“无论何时何地,只要有灾难发生,她都会立刻找到自己的位置,服务于公众或造福于个人。”“那刺绣的红字闪射出非凡的光芒,给人带来慰藉。在别的地方它是罪恶的标志,但在病房里却成为蜡烛。”
久而久之,赫丝特表现出的温暖和宝贵的天性逐渐赢得了人们普遍的好感,而她胸前所佩戴带的红色字母“A”在众人的心中也有了另外一番含义:“红字成了她事业的象征。她乐于助人,而且精明强干和富于同情之心,最后,许多人都拒绝再用原来的意思解释红色的‘A’字了。他们说那字的意思是‘能干’(Able),因为赫丝特•普林虽然是个妇道人家,但却无比坚强有力。”他们不再把红字看作罪恶的标记——一种对她的漫长和凄惨的惩罚——而是视为她积德行善的象征。
看到丁梅斯代尔饱受折磨的痛苦,赫丝特最初试图说服前夫老罗杰•齐林沃思放弃报复行为;劝说失败之后她就与丁梅斯代尔在树林中会面,告知丁梅斯代尔事实真相后,又劝说他和她们母女一起离开此地,并为这次旅行做好了准备。丁梅斯代尔在大庭广众之下要她和珠儿一起再次站到令她受辱的刑台后,她又站在了上面,帮助牧师完成了用生命所作的对上帝的赎罪。丁梅斯代尔先生去世不久,老罗杰•齐林沃思便一命乌呼了,这之后红字的佩戴者赫丝特•普林也不知了去向。然而多年后,她又回到了波士顿,重捡起了久别的耻辱,又戴上了那个给我们讲述了一段如此悲惨故事的标记。“在悠悠的岁月里,赫丝特的生活充满了辛勤劳作、对他人的体贴以及自我献身精神,因此,红字不再是一种招致世人嘲笑和唾弃的标记,而变成了引人哀伤,令人望而生畏、肃然起敬的东西。”[2]赫丝特•普林无私无怨,在生活中尽己所能帮助别人,尤其是女人,在她们感情经受磨难时,“或是由于不受重视和无人追求,心里想不开,产生了忧郁的负担”时,[2]赫丝特总是尽全力安慰她们,为她们出谋划策,从而又给红字赋予了天使(Angel)这一全新的象征意义。正如任晓晋和魏玲在他们的文章中所说的那样,“赫丝特通过她的美德赢得了小镇人的尊敬,她的行为为红色字母‘A’赋予了神圣的意义。在人们的心中,它就像修女胸前的十字架,是天使的象征。”
《红字》是霍桑的代表作。它以主题思想深邃、想像力丰富、写作手法独特而标志着美国长篇小说创作上的一个重大突破。作为小说主要线索的红色字母“A”被作者赋予了丰富的内涵,从最开始出现时的“通奸”到后来的“爱情”、“能干”、“受敬佩的”乃至最终的“天使”,通过字母“A”含义的不断变化,我们可以看出霍桑对主人公赫丝特•普林热情、善良、勇敢的天性的赞美。与此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出霍桑的另一写作意图,即谴责清教徒的卑劣行径。“清教徒倡导勤俭、反对奢靡,无疑是净化社会的一剂良药,但是标榜禁欲,让世人过苦行僧般的生活,多少有泯灭人性之嫌。”而小说中的女主人公普林,正是清教徒狂热宗教信仰祭坛上的无辜羔羊。霍桑通过对字母“A”不断变化的深层含义的讲述,通过对三个主要人物的思想矛盾和生活悲剧的描写,为我们揭示了当时社会的真实图景。
参考文献:
[1]李公昭.新编美国文学选读.西安: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2001.
[2]霍桑.方华文译.红字.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99.
[3]胡尚田.论《红字》中的红字.四川外语学院学报,1999,10.
[4]任晓晋,魏玲.《红字》中象征与原型的模糊性、多义性和矛盾性.外国文学研究,2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