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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三化”进程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湖南高等教育结构表现出诸多方面的不适应性。建立与地方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相适应的学科专业结构;构建优势互补、相互贯通的形式结构;提升重心,准确定位,调整和优化层次结构;因地制宜,统筹兼顾,构建合理的空间布局结构,是实现湖南高等教育与区域经济社会协调持续发展的主要对策。
[关键词]湖南;高等教育结构;区域产业结构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0717(2006)06-0036-05
区域高等教育结构是指一定区域内高等教育系统内部各组成要素之间的相互联系方式及其与区域经济社会等外部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具体包括四种基本类型,即科类结构、层次结构、形式结构和地域结构。区域高等教育结构的合理与否,直接关系到高等教育的质量与发展水平,关系到高等教育与区域经济社会之间的协调持续发展问题。
自“九五”时期以来,随着湖南高等教育规模的迅速扩张以及湖南“三化”(农业产业化、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推进而引致的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在传统教育观念与教育体制下形成的高等教育结构的不合理性,尤其是与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升级的不适应性矛盾日趋凸现。如何根据高等教育自身的发展规律和湖南经济结构调整升级对高等教育的要求,调整和优化湖南高等教育结构,是一项摆在政府部门与学术界面前的重大课题。
一、湖南高等教育结构失衡的主要表现
1.科类结构与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要求不相适应
科类结构是指按学科或专业划分的大的学科领域及其组合关系。科类结构亦称为专业结构。尽管自1997年以来,湖南普通高校专业结构有所调整,法律、管理学等新兴学科发展迅速,工学、医学等应用学科基本上保持了其优势地位。但总体上讲,湖南现有的科类结构尚不合理,与其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要求不相适应,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见表1):
(1)农学发展的相对萎缩与湖南农业大省的省情以及农业结构调整对农学人才的迫切需求很不相符。
(2)包括金融、国际贸易在内的经济学科发展滞后,与“入世”后对国际金融与国际贸易等方面的高素质人才的迫切需求很不相符。
(3)哲学、历史等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缓慢,这与包括湖南在内的我国正致力于加强人文社会科学的建设与发展,实现人文教育与科技教育的有机结合的宏观背景相悖,显然不利于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人才的培养,不利于对学生人文精神与人文素养的培育与加强。
2.层次结构中研究生教育和本科教育发展滞后
层次结构是指在特定区域里高等教育中的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与专科教育等上下衔接、相互联系的结构形式。层次结构主要反映特定区域里所拥有的教育程度与水平,而且层次结构的重心应随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而发生相应的上移。
由表2、表3可看出,湖南普通高等教育层次结构呈现出高层次人才培养规模明显偏低、研究生和本科生教育规模偏小的特征。
另外,湖南高等教育层次结构不合理还表现在,不同层次的高等学校定位不准,优势不突出,错位与越位现象较严重。本科院校大办专科教育,专科院校又办“变相的本科教育”,造成湖南高等教育层次结构的混乱。
3.地域结构中高校布局过度集中于“一点一线”地区,湘中和湘西地区分布稀少
高等教育地域结构是指特定区域里的高等教育空间分布所形成的比例关系及其组合方式,主要指高等学校在特定区域里的空间分布状态。教育地域结构也称为教育空间分布结构。目前,湖南的高等学校空间分布结构呈现出非均衡集中布局状况,主要集中分布在“一点一线”地区(这里的“一点”指长沙市,“一线”指沿京广钱的长沙、株洲、湘潭、衡阳四市地区)。2003年全省73所普通高校,其中37所分布在长沙市,株洲分布有6所,湘潭5所,衡阳4所,4个城市共分布有52所高校,集中了全省高校的70%以上。其余的21所分散分布于其它10个地市。这种非均衡集中分布状态,从整体上讲,应该是与湖南目前的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长沙是湖南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长株潭是湖南经济增长的核心极,是湖南经济实力最强、文化水平最高、人口最密集的地区,因而自然也是湖南高校集中分布的地区。但是,也必须看到,在其它10个地市中,城镇人口超过100万的娄底市以及张家界市均仅有1所专科院校,尚没有本科院校,拥有130多万城镇人口的益阳市以及湘西自治州仅有1所高等院校。这种分布状态显然不利于湖南中部与西部地区高素质人才的培养,从而不能满足中西部地区经济崛起和经济结构调整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
4.形式结构中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发展迅猛.其它形式高等教育发展缓慢
高等教育形式结构是指按学习形式不同而划分不同的类型。目前,在湖南各种形式的高等教育中,普通高等教育发展迅猛,而其它形式的高等教育,如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却发展缓慢。1998年,湖南普通高校招生5.05万人,在校学生15.67万人,到2000年,招生10.1万人,在校学生25.31万人,招生规模两年翻了一番,在校生两年增加近10万人,增加了61.54%。2003年,招生学生数再增至19.38万人,在校学生达到53.72万人,分别居于全国的第5位和第7位,在校学生规模从1998年至2003年以年均27.9%的速度递增,超过同期全国平均增长速度(26.6%)1.3个百分点。由此可见,自“九五”时期以来,湖南普通高等教育获得了超常规快速发展。然而,与此同时,包括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其它形式高等教育却发展缓慢。如尽管自1995年至2002年湖南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在校生规模从13.9万增加至30.2万,年均增长速度为11.72%,基本上与全国同期平均增长速度11.75%相当。但近年来,却出现了招生规模递减、成人教育发展相对萎缩的局面:2002年,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10374人,较上年减少3236人,减少23.78%;2003年,招生人数较2002年又减少15881人,减少12.96%,在校学生较上年减少1113人,减少0.37%。成人高等非学历教育发展非常缓慢。由于其它形式高等教育的发展滞后,使得湖南没有形成各种形式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高等教育体系,不能满足各种不同求学者的不同形式的受教育需求,从而也就不能满足湖南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以及加入WTO后对整个劳动力素质的提升与各种人才的需求而需要构建的终身学习体系和学习型社会。二、调整湖南高等教育结构的基本原则
1.高等教育结构与规模、质量、效益相统一的原则
高等教育结构、规模、质量、效益是一个有机整体,规模是高等教育发展的前提,结构是基础,质量是根本,效益是关键。湖南高等教育进入规模快速增长阶段,而且未来时期内还会保持这种快速增长的良好势头。但必须指出的是,规模增长并不等同于简单的扩招,教育质量始终是一个根本性问题。没有质量的高等教育不可能获得持久的生命力。而无论是规模扩张还是质量提升,高等教育都面临一个结构优化的问题。要扩大办学规模,就必须优化形式结构、层次结构和布局结构,只有努力构建多样化的办学格局,大力发展民办教育、职业教育、社区教育等,才能拓展办学渠道,扩充教育资源,有效扩大高等教育的容量。同时,要提高办学质量,必须优化专业结构、课程结构和知识结构,只有主动地适应和满足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对人力素质的提升和人才多样化的需求,高等教育才能获取持续发展的动力。另外,结构优化与办学效益提高,又是一种相辅相成的关系。一方面,规模扩充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提高办学的边际效益,结构优化与质量提高,也有利于提高办学的单位效益;另一方面,办学效益的高低直接影响规模的扩大、结构的优化与质量的提高。湖南作为一个经济欠发达的人口大省,政府财力有限,在经费投入严重不足的情况下,高等教育既要扩大规模,又要提升档次,唯一的途径是从实际出发,走内涵式发展与外延式扩张并重的路子,坚持规模、结构、质量与效益四者的统一与协调,才能确保湖南高等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
2.高等教育结构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原则
区域高等教育结构的形成与发展深受区域经济、社会、文化等外部环境因素的影响。高等教育通过为社会提供所需的各种合适人才,来促进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而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反过来又可为高等教育的发展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从而形成区域高等教育与区域经济社会之间的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这种相互作用关系在客观上要求,高等教育结构调整必须遵循与区域经济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基本原则。
3.遵循高等教育自身发展规律的原则
高等教育发展的内在规律性决定了高等教育具有周期长、时效性、连续性和相对稳定性的特点。正如雅克·德洛尔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交的报告《教育——财富蕴藏其中》所指出的那样,“要采用长远的战略和方法来设计教育改革”,“过多的连续不断的改革势必扼杀改革,因为这样做不能给现有的制度留有吸收新思想和所有有关方面都能参与改革过程的必要时间”,最终导致人才培养出现问题-2J。同时,高等教育结构调整的实质是教育资源的重新分配,它会影响到各地区的经济利益和相关学生的实际利益,并由此影响到区域教育的整体发展。因此,高等教育结构调整必须遵循其自身发展规律。
三、优化湖南高等教育结构的主要对策
1.建立与地方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相适应的学科专业结构
(1)根据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确定重点发展的学科专业。随着产业结构的不断升级,湖南将重点发展四大产业领域:一是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二是改造提升冶金、机械、石化、食品、医药、建材、轻工、纺织等具有相对优势的传统支柱产业;三是培育壮大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工程和先进制造技术等高新技术产业;四是大力发展商贸、金融和房地产等服务业。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对专门人才需求的新的变化,湖南高等教育科类结构应进行战略性调整,调整方向主要突出三个方面:一是与湖南推进工业化进程,尤其是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紧密相关;二是与人世后稀缺人才的培养紧密相关;三是与全省支柱产业发展紧密相关。按照这一要求,应优先发展信息科学、生命科学、高新材料科学等高新技术类专业;优先发展培养适应加入世贸组织需要的国际金融、国际贸易和法律等方面的紧缺人才的专业;三是大力发展与全省经济建设结合紧密的机械制造、电子电气、能源动力、土建、有色冶金等应用技术专业;四是重视发展与农业产业化相关联的农学专业,鼓励发展交叉学科和边缘学科,重视人文社会科学的建设与发展,加强人文教育与科技教育的结合。
(2)加强重点学科专业建设,形成具有明显优势特色的学科体系。要以国家级重点学科和省级重点学科为建设重点,通过增加对重点学科的投入,在政策和导向等方面向重点学科、重点专业倾斜以及鼓励重点学科吸引社会资金等手段,来加大对重点学科的建设力度。通过重点建设,拓展一批社会急需的新兴、边缘学科,建设一批国内一流水平学科和代表先进水平的学科,形成能为经济、社会发展解决重大或重点问题,具有明显优势特色的学科体系。
重点学科体系的建设,还有赖于一支高水平的学术队伍的形成。要通过吸引海内外学术大师和拔尖创新人才作为重点学科的学术带头人,来提升湖南高校学术队伍的整体水平。
2.提升重心,准确定位,调整和优化层次结构
(1)积极发展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提升层次结构的重心。要继续保持近年来本科教育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通过合并、重组,将某些具有发展潜力、条件较好的专科院校升格为本科院校,使本科院校数由2003年的22所增加到2010年的28所左右。同时,要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着力加强学科和学位点的建设,加快研究生教育的发展步伐,提升湖南高等教育结构层次的重心。
(2)合理定位,分清职责,形成不同的高等院校层次类型。根据办学历史、办学条件和办学标准的不同,高等院校可划分为不同的层次。特定区域内不同层次的高校,应该合理定位,职责分明,在办学过程中各司其职,强化自身特色,这样才能形成合理的层次结构。湖南高等院校可划分为四个层次:第一层次是研究型大学。此类大学办学条件优越,基础雄厚,学科齐全,师资力量雄厚,教学科研水平接近国内一流大学水平。以研究生教育为主,兼办本科教育,为湖南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精、尖”创新型人才。中南大学、湖南大学属于这类高校。第二层次是教学研究型大学。这类大学办学历史较悠久,学科门类齐全,师资力量较雄厚,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都较强。“学术性”和“应用性”两方面兼顾,研究生教育与本科教育并存,但侧重于本科教育,为湖南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各种“复合型”人才。湘潭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归于这类高校。第三层次是教学型大学。此类高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兼顾少量的研究生与专科培养任务,是湖南高等教育的主要部分,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各类“应用型”人才。这类大学是湖南高等教育的主体,湖南农业大学、湖南科技大学、长沙理工大学等属于这类高校。第四层次是技能型院校。即高职高专院校,这类高校主要进行专科和职业教育,针对当地经济发展设置专业,为当地培养大量专科层次的、技能型、应用型人才。必须指出的是,高职教育应坚持“职业化”定位,在办学理念和办学模式上都应有别于普通高等教育,走一条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特色求生存、以培养生产一线的“熟练劳动者”和管理者为目标的独特的办学路子,使之真正成为湖南“高等教育立交桥”中的一部分。
3.因地制宜,统筹兼顾,构建合理的空间布局结构
(1)包括长沙、株州、湘潭、衡阳在内的“一点一线”地区,一方面,应充分利用长沙部属重点院校集中分布的优势,以大学城的方式兴办一定数量的教学研究型大学,使之成为湖南高等教育的核心极,成为湖南乃至全国高等教育发展的顶尖级水平;另一方面,在发挥该地区对中、西部地区高等教育的辐射带动作用的同时,以省属重点高校为依托,在具备一定条件的地市设立本科二级学院(尤其要考虑暂无本科院校分布的娄底市和张家界市),增加全省本科院校的数量,在满足全省经济发展对高层次人才需求的同时,改变各地市本专科院校分布极不平衡的状况。
(2)依托各地特色经济、特殊的发展历史和地方文化,因地制宜地建立一批高职高专或短期的社区学院。这样,一方面可为地方特色经济发展培养各种应用型人才,从而促进各地特色产业结构的构建与特色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可为本地弱势群体子女提供就近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有利于提高当地劳动者的文化水平和整体素质,促进区域间高等教育的相对均衡发展,缩小地区间差距。
(3)重视对湘西地区的教育扶贫。在吸收与学习“一点一线”地区高等教育的办学理念、办学模式、办学机制等方面的有效经验的同时,通过政策扶贫、科技扶贫、师资扶贫等手段,扶持湘西地区高等教育的发展。同时,要积极鼓励依托本地特色经济的高职院校的建立与发展,这是提高当地劳动者素质和培养满足当地特色资源开发与特色经济发展的实用型、技能型人才需求的有效途径。
4.构建优势互补、相互贯通的形式结构
(1)继续保持普通高等教育快速发展的势头,使普通高等教育成为湖南教育迈向大众化阶段的核心力量。根据湖南2010年高等教育发展规划,全省普通高校将由目前的73所发展到2010年的90多所,其中,本科学校由22所增加到28所,本科生在校规模达到44万。在扩大办学规模的同时,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使其成为湖南培养本科以上高层次人才的主体。
(2)大力发展成人岗位培训与职业高等教育,使其成为湖南高等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是要以当地特色经济的发展为依托,以人才市场需求为导向,建立若干所高职院校,力争使每个地市至少拥有一所高职高专院校;二是对现有的中等教育进行调整,可将一批条件较好的中专学校并入职业高校,或几所中专学校合并升格为高职院校;三是鼓励各种社会力量或境外人士以各种形式兴办成人和职业高等教育,政府应在政策、税收等方面给予支持;四是要重视成人非学历高等教育的发展,开展各种成人培训活动,提高在职人员和待业、转业人员的文化、科技水平。
(3)改变目前各种形式的高等教育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的不合理状况,建立纵向衔接、横向沟通、互相交叉、互相联系的网络式结构体系,以实现各种形式、各种层次的高等教育之间的体制相通、学制相通、质量相通、资源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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