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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德育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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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德育理念

[摘要]高校德育理念是人们对于德育的本质、价值及活动的基本观念,它关系到高校德育的质量。在当今社会历史条件下,高校德育应该树立人本理念、个性化理念、生活化理念和责任理念。只有树立了新的德育理念,并遵循了这些理念各自所内含的不同要求,高校德育才能够起到提高大学生道德素质的作用。

[关键词]高校德育;人本理念;个性化理念;生活化理念;责任理念

Abstract:Theideasofmoraleducationincollegesanduniversitiesarepeople''''s

basicconceptsonessence,valueandactivityofmoraleducation.Theyarerelatedwiththequalityofmoraleducationincollegesanduniversities.Underpresentsocialandhistoricalconditions,moraleducationincollegesanduniversitiesshouldhavesuchideasashumanism,individuality,lifeandresponsibility

.Onlythesenewideasofmoraleducationaresetupandthedifferentrequirementsofeachideaareobeyedcanthemoraleducationincollegesanduniversitieshavethefunctionforimprovingcollegestudents''''moralquality.

Keywords:moraleducationincollegesanduniversities;ideaofhumanism;ideaofindividuality;ideaoflife;ideaofresponsibility

德育理念是人们对于德育的本质、价值及活动的基本观念,它来源于人们对于德育的基本认识和总体设计。由于它把握了德育的本质和德育的最主要方面,因此,德育理念一方面成为了德育理论的一个重要的内容(或者说,德育理论是德育理念的升华和理论表现形式),另一方面又是德育活动的标准和准则,从而具有规范德育活动的模式和价值取向的作用。可以这样说,只要存在着德育活动,就一定会有相应的德育理念。可以肯定,不同的德育理念所产生的德育效果是明显不同的。因此,德育理念问题是关系到高校德育质量的根本问题,“德育理念创新是大学德育创新的先导”[1]。在当今社会历史条件下,高校德育需要树立起不同于以往高校德育模式所奉行的德育理念。只有树立了新的德育理念,高校德育才能起到提高大学生道德素质的作用。

一、人本理念

人本理念即以人为本的理念,它是产生于现代社会并反映了现代社会的本质的核心理念。就高校德育而言,以人为本的理念就是以大学生为本的理念。

人本理念主要有着三方面的要求。首先,应该以大学生为目的,而不应该以其为手段。高校德育乃至整个教育的目的不是别的,而是为了学生。它要求高校德育从大学生出发,以大学生的成长需要是否得到满足作为判断高校德育工作的最高尺度,以大学生的成才为最终目的和归宿。不应该只从完成某一社会任务出发,甚至从老师的主观臆想出发去模塑大学生,将其培养成为如马尔库塞所描绘的那种因崇尚科学技术而丧失了批判精神的“单向度的人”,或者成为不具有道德选择能力而只知道服从他人意愿、无条件地遵循某种固定的外在道德准则的人。

其次,应该尊重大学生的权利和尊严。高校德育具有工具性价值,是一座教育和培养大学生的“桥”,它应该尊重大学生的人格独立、主体性和道德选择意识,不应该出于防范或者束缚的考虑而采取强制性或者威胁性手段向大学生灌输道德知识。之所以如此,是因为:“道德的产生是有助于个人的好生活,而不是对个人进行不必要的干预,道德是为了人而产生,但不能说人是为了道德而生存,道德的本质在于它是人探索、认识、肯定和发展自己的一种重要方式。”[2]高校德育应该重视和遵循道德的这一本质,教师应该肯定和帮助大学生“探索、认识、肯定和发展自己”的精神和努力,只有这样,大学生的道德选择能力才能真正地培养起来。

再次,应该注重大学生的发展。大学生的身心发展应该是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的全面发展,同时又应该是以能力为中心的发展。高校德育只有注重了大学生的道德能力尤其是道德选择能力的发展,才真正抓住了大学生道德发展的根本。

二、个性化理念

当今社会的迅速变化、市场经济所要求的主体活动的自主性及所导致的道德观念的多样性,要求社会控制的方式、手段和程度发生某种变化,于是,个人在社会生活有序化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和重要。这就决定了个性化理念必定会成为高校德育的一个重要理念,也决定了德育个性化应该成为高校德育所追求的目标。

个性化理念的主要要求是:首先,应该注重大学生之间的道德差异性。每个大学生都是一个独立的个体,他们在道德认识、道德情感、道德意志、道德信念、道德观念、道德标准方面都存在着某些差异。这种差异性是大学生基于其特殊经历和理想及对整个社会生活的独特感受而形成的,高校德育不应该对此予以忽视甚至否定,尤其在主体意识被强调和价值观念多样性的条件下更应该合理地对待它。为此,高校德育应该改变过去那种无视大学生道德个性发展的要求,期望通过整齐划一、程式化、命令式的说教来模塑所有大学生道德人格的德育模式,尊重所有大学生所作出的道德选择。要符合这种要求,高校德育过程就必须实现人性化,因为,“只有人性化的教育过程,才能促进学生个性的和谐发展”[3]。

其次,应该注重大学生的道德主体性。大学生的道德主体性是指大学生在道德方面的自主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它表明大学生能够自主地选择外界所施加的道德影响,合理地解决内在的道德冲突,主动地探索、发现和建构内在的道德准则,从而成为康德所说的“自我立法”者,有效地启动和控制其道德行为。它对高校德育提出了两方面的要求:一是应该尊重、激发和利用大学生的道德个性,以使其道德选择能力得到提高;二是不要将大学生视为机械地接受道德知识的客体,而要将他们置于与教师同等的地位,让他们自觉自愿地参与高校德育这一互动的过程,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培养大学生道德选择能力。

三、生活化理念

正如高校是整个社会的有机组成部分一样,高校德育也是整个社会生活的一个不可或缺的方面。这决定了高校德育应该与整个社会生活密切联系,应该来源于生活、服务于生活,也决定了高校德育应该树立生活化理念,构建生活化的德育模式。这一理念是一个有助于提高德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吸引力和感染力的理念。

生活化理念的主要要求是:首先,高校德育应该立足于生活。这意味着高校德育主要不是一种发现和揭示道德世界本身规律的学术探究活动,其目的不是为了培养学术精英型人才,而是在大学生与实际社会生活之间架起一座桥梁,为了大学生更好地理解和选择社会生活,为了大学生的道德实践。在此前提下,高校德育应该立足于生活还有三重涵义:一是高校德育离不开生活,离不开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生活,也离不开更为丰富多彩的个人生活,否则,它将会变得不可理解,没有任何价值。正如杜威所说:“学校既与社会隔离,学校里的知识就不能应用于生活,因此也无益于品德。”[4]二是高校德育的价值只有在生活中才能得到实现。对此,英国学者约翰•威尔逊在其《道德教育新论》中明确地指出:“德育只有通过生活才能发出力量,成为真正的教育。”三是高校德育的最终价值指向是为了让大学生选择和实现美好生活,或者说,“道德教育作为对个体行为规范的教育,实际上承担着批判与改造生活世界的使命”[5]。

其次,高校德育的内容应该根据生活来确定。人们所面对的生活是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下的现实生活,它决定了高校德育内容的时代性和现实性。只有内容反映了现实生活需要和符合时展趋势的高校德育,才会具有针对性、实效性、吸引力和感染力,才会被大学生所自觉接受和一致认同。如果人们是根据主观臆想或者纯粹理想性的道德要求来进行高校德育,那么,它就会发挥不了任何积极作用,相反,还会被大学生所拒斥。

再次,高校德育应该在生活中进行。高校德育要产生良好的效果,没有别的途径,只有在生活过程中进行。在此意义上,高校德育即是生活教育。“生活教育是给生活以教育,用生活来教育,为生活向前向上的需要而教育。从生活与教育的关系上说,是生活决定教育。从效力上说,教育要通过生活才能发现力量而成为真正的教育。”[6]这种意义上的高校德育,不只是要求大学生走向现实生活,适应既有生活,而且是通过用美好生活去观照现实生活、用应有的生活去反思实有的生活的方式来培养大学生的道德选择能力,指导大学生选择生活。这样一来,高校德育实际上就是一种生活指导。“生活指导是指帮助学生加深个人对自身的认识,最充分地发挥自己的能力与兴趣,圆满地适应自身所在的整个环境内的种种事态,发挥能够作出明智的决定、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对社会做出自己特有的贡献”[7]。正是在对大学生生活的指导、引导过程中,高校德育起到了培养大学生道德选择能力的作用。

四、责任理念

高校德育的责任理念集中表现在对社会和大学生的责任两方面。就其对整个社会的责任而言,高校德育不应该我行我素、自娱自乐,更不应该与社会的需要背道而驰,相反,它“首先是用来实现某一社会目的的一个社会手段,社会需要借助这一手段保证自身的生存”[8]。高校德育要承担起自己对整个社会的责任,就应该关注社会的需求,研究社会发展的趋势及其对人才所提出的要求,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致力于增强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就其对大学生的责任而言,高校德育不仅仅是向大学生灌输道德知识,让其在校表现良好,更为重要的是帮助大学生养成健全的人格,这就是弗洛姆所说的:“教育的社会功能是使个人具备在以后的社会生活中起到应起的作用的资格,也就是说,把他的个人个性塑造得极为接近社会个性,使他的欲望符合他所扮演的社会角色的需要。”[9]在这两重责任中,由于社会的生存发展是由人来实现的,因此,高校德育对大学生的责任就更为突出。胡弼成认为,高等教育的质量实际上是高等教育产品的质量,具体说来,就是教育服务与学生产品的质量,后者则是高等教育产品质量的最重要方面,因此,高等教育产品的质量具有主体性,在此意义上,高等教育的质量实际上就是主体性教育的质量。作为人的根本属性,主体性本身就包含着道德主体性这一内容[10]。在此意义上,对大学生的责任集中表现在对大学生道德主体性的责任上。

[参考文献]

[1]杜向民.论大学德育理念创新[J].长安大学学报,2003,(3):68.

[2]威廉•K.弗兰克纳.善的求索——道德哲学导论[M].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87.247.

[3]肖凤翔.教育个性化观念之管见[J].天津师范大学学报,2001,(5):36.

[4]杜威.民主主义教育[M].北京:人民教出版社,1990.78.

[5]龙柏林.道德教育:在日常生活与非日常生活之间[J].伦理学研究,2003,(5):83.

[6]陶行知.陶行知全集(第4卷)[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1.428.

[7]筑波大学教育学研究会.现代教育学基础[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3.383.

[8]涂尔干.道德教育[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467.

[9]埃里希•弗罗姆.对自由的恐惧[J].北京: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88.203.

[10]胡弼成.高等教育质量观的演进[J].教育研究,2006,(11):2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