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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课程特点改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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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课程特点改革管理

[摘要]人文学科是新中国成立初期高等教育变革的重中之重,人文学科的变革又最终落实在其课程的变革中。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大学人文课程的变革,一方面表现为大学公修课由原来的通识课转变为纯粹的政治课,另一方面表现人文学科专业课的宽口径、厚基础培养模式走向了窄口径、专门化的培养模式。这一转变大大削弱了人文学科的整体实力和学术基础。

[关键词]人文课程;政治化;专门化

Abstract:ThedisciplineofhumanityisthemostimportantpartofthetransformationofhighereducationintheinitialstagesofP.R.C,andthetransformationofthedisciplineofhumanityisfinallyembodiedincurriculum.Thetransformationofthecurriculumofhumanisticdiscipline,ononehand,embodiesinchangingcommoncurriculumintopoliticalcurriculum,andontheotherhand,thebroadandthickcultivatingmodelintothenarrowandspecialmodel.Thetransformationweakenstheintegralstrengthandacademicbaseofdisciplineofhumanity.

Keywords:humanisticcurriculum;politicaltendency;specialization

课程是高等教育制度的基础和核心,任何高等教育的变革最终要落实在课程的变革中。新中国成立初期,人文学科作为高等教育变革的重中之重,其课程的变革在公修课和专业课两个方面都有集中而鲜明的表现。本文试图对人文课程在这两个方面的变革过程作一详尽的考察和分析,以探求人文学科在这一时期的基本发展态势。

一、公修课改革:政治课取代通识课

华北地区政治课教学改革早于其它地区。1949年10月,华北高等教育委员会公布了《各大学、专科学校文法学院各系课程暂行规定》,其中对文学、哲学、历史、教育、经济、政治、法律7个文科系的公共必修政治课的科目与时间作了如下规定:“一是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包括社会发展简史)(第一学期学完,每周3小时);二是新民主主义论(包括近代中国革命运动史)(第二学期学完,每周3小时)。三是政治经济学(第二学年起,每周3小时,一年学完)。”[1](P128-129)华北地区各大学文科系在这一规定的指导下普遍开设了政治课。1949年9月至1950年1月开设了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课程,为了指导其教学工作,还专门成立了华北地区唯物论教学委员会,负责编写唯物论讲义大纲。在各大学也成立了包括教授、讲师、助教、学生代表及党团代表在内的唯物论教学委员会。1950年2月至7月开设新民主主义论,为此,成立了专门的华北地区新民主主义论教学总委员会。1950年7月召开了全国大学政治课教学讨论会,来自全国的大学政治课教师120人出席了会议。会议归纳了一年来政治课教学实践中存在的四点问题,明确了今后政治课教学的“三个重点”和“三项原则”。同时,会议还要求各大学成立政治课教学委员会或政治课教学研究指导组。

在全国大学政治课教学讨论会的推动下,1950~1951学年华东地区、中南地区、西南地区的政治课教学改革大踏步向前。其中政治课教学内容的改革进展很大。1951年7月和9月教育部分别发出了《对各大行政区分别召开暑期高等学校政治科目讨论会的指示》和《关于华北地区各高等学校1951年度上学期进行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等科目教学工作中的指示》,其中重要的变化是,要求政治课应由专门教师担任,政治课应作为业务课之一,取消“政治课”这一名称,让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新民主主义论、政治经济学分别成为独立的学科。这是对政治课性质的新规定,即把政治课从公修课程上升为专门学科。可是,这一指示并没有付诸行动。1952年院系调整结束后,教育部立刻发出了《关于全国高等学校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课程的指示》,对全国高等学校政治课进行了统一的规定。

以上政治课的导入过程(见表1),显示了如下趋势:一是政治课的内容逐步稳定下来,最终由新民主主义论、政治经济学、唯物论三门组成;二是每门课的教学时间逐步延长,从最初的每门课半年延长为一年;三是政治课教学从部分院系走向所有院系,从最初的文科系走向所有的系科;四是政治课教学由部分地区的部分高校走向全国所有高校;五是学校层次越高,政治课的科目越多,政治课总的教学时数越长;六是形成了完整的政治课教育教学组织机构,即“教育部——区市教学委员会——课程教学委员会——校教学研究组”这样一个组织严密的系统网络。这六个趋势的共同特点是政治课作为大学公修课的地位不断增强,重要性不断增加。从此,政治课作为大学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国的大学扎下了根。

改革后的大学公修课与新中国成立前的公修课在教学内容上有很大不同,下面对1944年和1950年文法学院和理学院公修课的内容进行比较。

从表2、表3可以看出:一是从教学分量来看,1952年的公修课学分少于1944年,减少了近一半,其中理学院减少得最多。二是从教学内容来看,1944年的公修课以通识教育为特色,1950年公修课有浓厚的意识形态色彩。1944年的公修课除了理科基础理论、社会科学基础理论外,以经典人文学科文史哲知识为主。如中国通史和世界通史有12个学分,哲学概论、逻辑学有7个学分,语文占6个学分。三门小计25个学分,占公修课总学分的一半。而1950年的公修课以政治经济学、社会发展史和新民主主义论为主,侧重于意识形态的灌输。其历史部分只有中国近代史,语文与写作显然有突出语文的应用性淡化其文学性之倾向,哲学在公修课中几乎丧失殆尽。总之,1944年的公修课是文理相通的大通识课程,而1950年的公共必修课是文理不通的专门政治课程。

二、1949~1952年:人文学科专业课的精简

1950年8月教育部了《关于实施高等学校课程改革的决定》,对当时高等学校课程状况的描述是:“相当大的部分不是新民主主义的,即还不是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还不能符合新中国建设的需要。”对进一步改革高校课程的指示是:“废除政治上反动的课程,开设新民主主义的革命的政治课程,藉以肃清封建的、买办的、法西斯主义的思想,发展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实行有计划有步骤的改革,达到理论与实际的一致。一面克服‘为学术而学术’的空洞的教条主义的偏向,力求与国家建设的实际相结合,这是我们现有高等学校主要的努力方向;另一面防止忽视理论学习的狭隘实用主义或经验主义的偏向”[2](P395)。与此同时,教育部还了《高等学校课程草案——文法理工各系》。与新中国成立前的任何时期相比,这个时期的课程规定都是相当具体的,不仅规定了课程科目、开设时间、学分数,还规定了个别主要科目的具体教学内容。在这些规定指导下,各大学就校内各专业的课程设置进行了调整,主要是去除旧课程和反动课程,增加了新课程。在此,以重庆大学的改革情况(见表4)进行说明。多智网校诚招全国各地市独家线下商,共同开发网上教育市场。多智教育()!

由上表可知:一是从院内各系课程变动来看,文学院中国语言系变动最大,法学院法律系变化最为明显,商学院银行保险系变化最为明显。二是从各院系之间比较来看,医学院、理学院、工学院各系课程的变化很小,如工学院主要是各系名称的改变而非内容的改变。停办的课程几乎没有。三是从文学院课程科目变动来看,停办57种,新设84种,保留28种。保留的只占停办的一半,即只保留了原来课程的三分之一。新设课程84种与原有课程总数85相近。这表明,文学院课程精简和变更幅度是最大的。

三、1952以后:人文学科专业课设置的专门化

1952年院系调整后实行的课程教学改革是以专业设置为中心而开展的:专业是大学教学制度的核心,大学按专业招生,专门人才按专业培养。政府根据国家建设所需要的专门人才种类制定专业,大学设置专业必须经过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的批准。与这一指导思想相一致,各大学纷纷进行了专业课程的改革。

在各校进行专业设置调整的基础上,全国性的综合大学专业调整于1953年开始,标志是该年9月召开全国综合大学会议,提出了《关于综合大学1954年专业设置及发展规模问题的报告》,制定了综合大学专业调整的原则及具体方法:“专业的目标表示国家建设对这类人才要求的规格。凡目标过狭而教学计划中的课程不能成一完整体系的专业,拟暂不设立;目标过宽而教学计划中的课程虽已可分为几个体系,但为条件所限未能立即分设的专业,将来再分设几个专门性的专业。”[2](P407)根据这个报告,1953年综合大学里社会科学的专业设置现状与调整方案如下(见表5):

从上表可知,在13所综合大学中,哲学学科减少最多,只有北京大学一个学校开设。历史学和中文在各个大学均有开办。社会科学的减少也相当严重,法律学只在东北人民大学一所学校开办,心理学北京大学和南京大学开办,但还没得到教育部的认可。

1954年11月高等教育部制定了《高等学校专业目录分类设置》(草案),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份全国统一的专业目录,它把高校课程设置的专业化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下来。该《目录》共有专业257种,其中工科类专业147种,占一半以上。1956年5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学校章程草案》指示“高等学校根据高等教育部批准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进行教学工作”,对大学改革的成果进行了总结,将在改革基础上建立的新的大学制度以法规的形式规定了下来。1957年以后,各大学按照专业制定教学计划,根据教学计划开展教学活动的教学制度依然沿袭下去。

这一时期的课程改革,其过度专门化的课程设置在培养各种专门人才服务于新中国的建设方面起了重要作用,然而,这对于大学人文学科的发展是十分不利的,其原因在于:它削弱了综合大学的实力;人文学科减少过多;学科发展所需要的无形的历史积淀在院校合并中流失了;强调高度的集中统一,学校主动权太少。马叙伦在1953年的一次关于综合大学的报告中谈到:“在某些地方调整时未能照顾到某些大学的原有的优点与系科特长及其本身的需要,或者移重就轻,使其多年积累起来的能代表该校特点的教学基础失掉应有的作用,或者把某些重要系科连根拨掉,使该校其他相关系科的教学和研究工作受到很大影响。”[1](P213)因此可以说,50年代初期的院系调整削弱了综合大学的系科设置,实际上削弱了综合大学的整体学术水平与科研实力,使我国大学与世界一流大学之间的差距更大了。

[参考文献]

[1]胡建华.现代中国大学制度的原点:50年代初期的大学改革[M].南京: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

[2]何东昌.中华人民共和国重要教育文献[C].海口:海南出版社,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