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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德育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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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德育建构

〔论文关键词〕学分制高校德育工作导师制德育学分制

〔论文摘要〕全国学分制的推行为改变大学德育责任不明和实施不力的局面提供了契机。本文从学分制的推行给高校德育带来的机遇出发,提出了包括建立以导师制为核心的德育指导制度,以德育学分制为内容的德育评价体系,以学生生活园区、学生社团、“特征群”等为单位的德育新载体三个方面的德育新策略。

长期以来,党委抓德育、行政抓智育的组织体制使大学德育在实施中缺乏坚实的组织基础,从而使育人工作面临责任不明和实施不力的困难,德育沦落到道德说教的地步。目前,全国学分制的推行为我们改变这一局面提供了契机。学分制以选课制为基础,以学分作为学习的计量单位,以取得规定数量的学分作为准予学生毕业和获得学位的标准。学分制具有学习内容的选择性(选课制)、培养过程的指导性(导师制)、学习时限的灵活性(弹性学制)、考核结果的目标性(学分绩点制与重修重考制)等特点。本文从这些变化给高校德育带来的机遇出发,提出了包括建立以导师制为核心的德育指导制度,以德育学分制为内容的德育评价体系,以学生生活园区、学生社团、“特征群”等为单位的德育新载体三个方面的德育新策略。

一、建立以本科生导师制为核心的德育指导制度

在学分制的推进下,各大学都采取了培养过程中的导师制,在高校本科生教育管理中,由业务教师但任指导教师,给本科生的学习和生活提供指导意见。鉴于我国长期以来业务教师不负责育人的情况,以本科生导师制为核心的德育指导制度建设的重点应加强导师的育人职责,通过关心学生日常生活和思想状况,教育学生遵纪守法,培养学生良好品德;通过指导学生学习、选课、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进行科学研究,培养学生自主、自律意识和观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在工作内容上,导师要负责学习辅导、生活辅导、职业指导三个方面的工作。具体为:①指导学生选课,负责对学生进行专业教育,介绍选课的规定和要求,指导学生根据自身特点安排学习计划,审核学生的选课表,在学生选课单上签字;②定期与学生见面,交流思想,掌握情况;③为学生提供阅读书目,针对学生的学习研究领域,指导学生阅读;④对学生的作业、读书报告、论文提出自己的修改意见;⑤定期参加学生的活动,加强与学生的联系;⑥为学生的就业与今后发展提供指导性意见。在指导形式上,导师既可以通过课堂加强对学生的学业进行指导,也可以深入学生公寓谈心、咨询、座谈,深入教室组织学生举办读书报告会、专题辩论会、研讨会,指导学生利用网络进行资料检索、查阅,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等。通过对学生的日常活动及思想行为进行指导,真正达到既“教书”又“育人”的目的,使导师成为学生学习和发展的引路人。

由于我国高校连年扩招,本科生数量增长迅猛,高校师资严重不足;再加上导师又承担着大量的教学和科研任务,时间和精力毕竟有限。如果我们只是简单地要求导师做好德育工作,势必使导师的德育工作和完成教学科研工作量在时间和精力上发生矛盾。而且目前各个高校都非常注重学科建设,强调学术论文和著作,强调科研课题,并在政策上给予倾斜。在这样的情况下,即使强制性要求导师重视德育指导工作,也只会在实际中出现导师应付了事、盲目指导的状况,不能实现导师对学生有针对性的指导。

因此,如何充分调动教师做好导师工作的积极性是一个需要深入探讨的问题,要从根本上解决它,有赖于我国高等教育整体环境的改善。但从目前的现实出发,高校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完善这一制度:第一,认真做好本科生导师的选拔、考核和培训工作,积极鼓励具有中级以上教师职称、责任心强的专业教师出任“学生导师”;第二,对导师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应发挥的功能给以明确的界定,对其绩效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记入教师档案,作为教师晋级的重要依据,以调动导师的积极性,确保导师制落到实处;第三,针对目前业务教师紧张的现状,实行导师制与专职学生管理干部队伍相结合,或辅以研究生、高年级学生为副导师的制度;第四,在实行导师制的同时,学校一定要引导学生确立自立、自信、自强意识,形成以指导教师为主导,注重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为特色的思想教育体系。

二、建立以德育学分制为内容的德育评价体系

学分制条件下的高等教育,学生以获取学分为直接目标,一切学习内容只有纳入学分制管理之中,才会引起学生的重视和关注。因此,实施以德育学分制为内容的德育评价体系是更好地进行德育的必然选择。

德育学分制是融德育内容、德育途径和德育载体于一体,并以学分的形式加以规范的高校学生德育管理体系。它着重于建立一种有助于总体发挥目标、活动、载体和管理的作用与价值的机制,将学校德育考评的结果与奖惩政策相挂钩,努力使日常的由学校提出的德育要求以及德育学分的具体内容和具体科目成为学生追求发展、提高素质的德育导向。

在德育学分制的实施中,每位学生每学期只有接受一定量的专题理论学习和实践教育活动才能获得必需的基本分,少数优秀学生还可以通过选修一定量的发展性专题学习和实践活动来获得一定的附加分。德育学分可具体分为基本学分和奖励学分两个方面。基本学分为学生评定各种奖励的基本要求,即学生参与各种奖励评定的“德育入门线”。它通过对学生的基本德育要求、德育活动和德育方式,以科目化、活动化的方式加以规定。具体内容包括参加政治学习活动情况、参加团组织活动和集体活动情况、参加志愿者活动及公益劳动情况、日常行为等项目,每一个项目都有明确的量化要求。奖励学分,就是在达到基本学分的基础上,对学生形成各种内容的奖励指标。它以奖励先进为目的,鼓励学生在校园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发挥作用。实施过程中可采用明确目标与实施目标相结合,辅导员工作与学生的努力相结合的方法,要求每一位学生根据自身参与德育活动的实际,登记活动内容与活动效果,有计划、有步骤地提高学生的德育素养,并由此建立目标、活动、管理与成效一体化的德育机制。这样既鼓励和倡导学生参加第二课堂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又可将学生在课余时间开展的科技、文化、艺术及各类社会实践活动纳入学分制管理。

在具体实施中,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德育学分反映了一个大学生品德素质的一部分或者是大部分,但不是全部,如何使量化的学分运用得合理是必须加以研究的。在德育素质中,有规范伦理和德性伦理之分,前者的状况可以通过具体的尺度加以量化,例如许多禁止性规范就属此类,一个人在这方面做得如何,用量化的标准进行考核是可取的。但如果涉及到德性伦理,例如一个人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这些个体内心世界塑造的问题,简单的量化就难以胜任。所以,在实施学分制德育中,主要是把规范伦理纳入进去,而对德性伦理就不宜太多地纳入。实行德育学分制,其目的是加强教学管理,合理安排学科分类和课程内容,改变重分数轻能力,重智育轻德育的现象,淡化考试分数的作用,注重考察学生平时的学习成绩以及综合素质。这就要求我们要建立一种科学的开放式动态测评量化系统,故不能仅靠传统的综合测评结果来划分学生的优劣,滋长学生急功近利的思想。

三、构建以学生生活园区、学生社团等为单位的德育新载体

在学年制的条件下,班集体是对学生日常管理和教育的重要组织形式,班集体的建设和以班级为基础的各种集体活动是对大学生进行德育的一个重要途径。学分制改革打破了班级的稳定性,冲击了传统德育运作的重要组织基础,同时,也会造成大学生对缺乏团体归属感和群体依恋感的危机。构建以学生生活园区、学生社团等为单位的德育新载体,可以为德育寻找到新的组织基础。

(一)学生生活园区

由于班级的名存实亡,学生作为一个固定群体活动时间最长的是学生生活园区,大学生相互之间的思想交流更多地在此进行,因此,德育工作可以借助这一载体展开指导。首先,以地域临近为原则建立学生生活园区,藉此开展日常管理及教育工作,以学生生活园区为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的新载体,通过丰富多彩的社区活动来促进群体规范、舆论、目标以及凝聚力的形成,增强学生对社区的归宿感、认同感。第二,在学生公寓建立学生党、团组织,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扩大党、团组织的覆盖面和渗透力,增强辐射力,充分发挥其引导人、团结人、凝聚人的作用。如以宿舍为单位建立学生党团小组,开展“多位一体”文明宿舍建设;通过组建由驻楼辅导员、公寓管理中心以及学生共同参与的“公寓团总支”,将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在空间上延伸到学生宿舍。第三,把学生在公寓的表现纳入德育考评、学籍考核的内容,作为评优、评定奖学金和助学金的依据。考评中吸收公寓管理部门参与。第四,在学生生活园区建立学生自我管理组织,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目标。如可以组建学生自律委员会,负责检查公寓中的学生秩序、文明卫生、违纪情况,负责向学校和公寓管理部门反映学生的要求、意见,协助辅导员和宿舍管理员排解矛盾。第五,在学生生活园区建立各种咨询服务机构,面向学生提供生活、心理、卫生、学习等咨询服务,把思想政治工作与帮助学生排忧解难结合起来。

(二)“特征群”

“特征群”是指根据学科、兴趣、特长发展目标把学生分为若干个具有相同特征的群体,并以此作为德育和管理的基本单位。大学生的学科、经历、兴趣、特长、性格、心理素质、个人发展的目标等等,都是有差异的,不可能有一种德育模式,对所有这些存在着差异的学生都产生同样的效果。因此依据学生的学科、兴趣、特长、个人发展目标等方面划分为若干个具有相同特征的“特征群”,可以成为实施学分制后开展德育工作的基本单位。学分制背景下,学生的特征差别逐步显现,如学生可以根据自己报考的学科选择自己的专业,并按照专业方向选修课程,以专业方向形成一级“特征群”,以选修课程形成二级“特征群”。学校要加强对各种“特征群”的教育和管理,明确不同“特征群”的培养目标,按培养目标对学生进行培养和塑造,并为其配备导师,同时发挥学生自身力量,在“特征群”中建立党、团小组,发挥集体的教育作用。

(三)学生社团

学生社团是学生自发或自觉地凭借共同的兴趣和爱好而组成的群众性业余团体,共同的兴趣和爱好成为社团接纳成员、开展活动的纽带。在学分制的条件下,随着班级体制的削弱,大学生社团理应成为学生群体的重要组织形式之一。近几年来高校经过合并和重组,综合型、多科型大学比重已大大增加,这使许多高校内人文社会与自然科学的资源更为丰富,为大学生社团的发展提供了更为有利的条件。充分依托、利用、发挥这些资源,加强大学生的社团建设,可以使德育工作更有效地开展。

由于社团组织属于自发性群众团体,因而党团组织只能指导其开展工作,而不能硬性对社团活动加以党团化,党团组织只能在指导的基础上引导社团在合法合理、符合学校校纪校规的轨道上运行。但是,在条件允许、社团自愿自发的基础上,可以在社团内建立特色型的党团组织,以更好地指导社团开展活动。这一方面使社团的内部的党员、团员有组织的归属感;另一方面,也可以加强对社团工作的指导和规划,使他们的工作更具方向性,更好地维护校园稳定和发展。团支部可定期开展主题团日活动,积极寻找社团自身建设与团支部建设的有效结合点,选派优秀团员参加学校团校和党校的学习,提高社团骨干的素质,增强社团内部共青团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使社团成为共青团组织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阵地。

(四)各种指导、咨询机构

学分制下,德育“专家化”是必然趋势。学校应针对大学生所处的特殊环境和特殊年龄阶段,对大学生的学业、人际关系、恋爱与性、职业发展、心理健康和经济困难等问题提供指导性意见。指导与咨询机构既是一种服务机构,又是一种研究机构,其主要功能是:把握学生的思想动态;提出可行性的引导方案,让学生了解学校责任范围、学生自我约束范围和职能机构责任范围,开展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学生的选课和学业指导,学生的就业推荐和就业指导,学生的勤工助学帮助和助学贷款等工作。它与导师制相辅相承,相互补充。指导与咨询机构主要是针对团体为主,导师制则以针对学生个体为主,两者相辅相成。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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