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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腐败治理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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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腐败治理探讨

摘要:治理腐败是政府的公共管理职能之一。电子政务作为现代信息技术的集中体现,不仅可以提高政府的行政效率,增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还可以从根本上规范政府行为,有效地抑制行政腐败现象,从而构建一个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阳光型”政府。

关键词:行政腐败;治理;电子政务;功能

1引言

行政腐败是指公共部门中官员的行为,不论是从事政治事务的官员,还是从事行政管理的公务员,他们通过错误地使用公众委托给他们的权力,使他们自己或亲近于他们的人不正当地或非法地富裕起来。[1]行政腐败是制约政府充分发挥公共服务职能和影响政府执政能力的一个重要问题,对这一问题治理的好环,关系到政府能否更好地履行公共服务职能,打造一个服务型政府。

伴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行政腐败及其治理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一方面,电子政务为公共部门中的行政管理者的腐败行为提供了更便捷和隐秘的方式。另一方面,政府如何利用好电子政务的优势,减少人为操作而产生的腐败空间,成为一个治理腐败的一条有效途径。

2信息时代行政腐败的新特点

2.1网络腐败日益猖獗。

近年来,行政腐败分子利用计算机及网络实施的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腐败的案件逐渐增多。计算机及网络上的腐败行为,在高科技的护卫下,频频得手。利用网络腐败已成为一个新的犯罪增长点。随着计算机及网络技术应用领域的扩大,普及程度越高,利用计算机及网络腐败的危害性也越大。这类腐败案件已从政府、金融、证券等领域,向邮政、电信等领域蔓延。从近几年高科技腐败案件的查处情况来看,腐败分子大多是熟悉和掌握网络技术的中青年领导干部,且犯罪数额巨大。

2.2腐败行为具有高隐蔽性。

计算机系统的智能性、技术性特点,国际互联网的开放性、不确定性、超时空性等特点,使得腐败行为快捷、隐蔽。腐败分子可以利用内部管理漏洞和安全防范技术缺陷,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完成腐败行为的全过程。腐败分子可以直接利用电脑及网络而无需与人打交道达到行贿或受贿的目的,还可以不动声色地运用技术手段轻易地抹掉交易的痕迹。

2.3赃款转移智能化。

电子货币的研制和开发,使腐败分子转移赃款和处理黑钱更加容易。电子货币是计算机系统中代表一定资金的数据,是信息化时代的一种新的财产形式,改动这些电脑数据就会导致以电子货币形式存在的资金所有权的转移。利用计算机及网络进行贪污、受贿和挪用公款,其对象是特定的电子货币。腐败分子将大量现金存入国际金融体系,易于被人觉察,而电子货币的数据资料存储在电磁介质上,人眼根本无法直接看见。腐败分子只需要敲几下键盘或点几下鼠标,就会把存款在全球联网的银行周游一遍。而计算机系统中的数据记录也容易被修改和删除,腐败分子作案后可以轻松快捷地毁灭罪证,导致侦查取证非常艰难。

3电子政务在预防和治理行政腐败中的优势

治理腐败一直是政府的公共管理职能之一,电子政务由于其所具有的独特优势,成为政府反腐手段的一大趋势,相对于传统的反腐手段和途径,具有以下优势:

3.1可扩大腐败治理的参与主体,提高腐败行为的发现率。

信访举报是公众参与治理腐败的主要方式,也是获取腐败案件线索的重要渠道。最高人民检察院2006年的统计数表明:80%职务犯罪案件,都是通过发案单位的控告和人民群众的举报发现的。在传统政务条件下,由于工作时间等因素的限制,来信、来访、电话、传真等信访举报方式时效性差、成本高,而且很可能造成泄密。与之相比,网络举报则有时效性强、成本低、安全度高等明显的优势。只要有网络端口,举报人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通过鼠标点击完成举报,省去了很多中间环节,信访举报部门在几分钟甚至几秒钟之内就可以收到举报信息,既安全又快捷。[2]比如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网()的“网上检务接待厅”设有网上举报办案系统,举报人可以安全、高效地在互联网上对职务犯罪或者二分院检察官办案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举报。而且,举报人能通过专项密码查询到对举报查办的进展情况,还可以在网上同检察院举报中心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流。再比如上海市人民检查院开通了上海检察机关,举报人可以在他认为方便、安全的地方和时间内,通过网络对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行为进行举报,还可以在网上约见检察官,并且“跟踪”受理结果。

3.2可优化政府运行结构,缩小腐败发生的空间。

权力腐败是腐败发生的一个重要前提。而权力腐败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权力过于集中导致结构失衡而产生个人专断。因此要防止权力腐败就必须在一定程度上通过适当的授权与分权来还权于民。电子政务能够通过促进公共权力的适度分散来降低集权度,从而不断优化权力运行结构。电子政务通过网络通信技术构建虚拟的政府组织形态,冲击着传统政务条件下的“权力等级链”,使“金字塔”式的权力结构不断扁平化。[3]管理幅度的扩大与管理层次的缩减,使得权力重心开始向下转移,有利于缩短上下级的距离,密切上下级的关系,使信息纵向流通加快。电子政务通过现代信息技术加强了操作执行层和高层决策层的直接沟通,使得决策者和执行者之间的界限分割变得日益模糊,这样一来,中间管理层大幅缩减甚至消失,从而大大压制了原本容易产生腐败的中间层管理人员的数量以及他们所掌握的自由裁量权。电子政务导致公共管理层次的减少,意味着管理环节的减少,也就意味着发生在权力运行过程之中的寻租机会的减少,这就有利于缩小腐败发生的空间,遏制腐败行为的发生。

3.3可增强政务透明度,产生“鱼缸效应”。

现行反腐倡廉的一个很大的障碍就在于政府某些部门、某些领导暗箱操作,网络是开放、透明度极强的“虚拟空间”,为政府机构增强自身工作的透明度和程序的合法化,提供了一个直观、透明、公开的有效载体。政府的各级部门可以充分发挥网络这一优势,一方面在网络上开设自己的网站和主页,及时向公众各类治理腐败的政策、法规、文件、通告以及重大决定等,让公众可以足不出户就能够及时、清楚、准确地了解到各级政府的治理腐败的相关政策和法规的信息,而且可以在网上直接反映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为依“法”反腐倡廉提供理论依据。二是可以向受教育者提供集声音、文字、图像、数据为一体的,更为丰富、生动、直观的反腐倡廉多媒体课件,增强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可以宣扬勤政廉政先进典型,剖析违法乱纪典型案件,达到弘扬正义、鞭挞卫恶、震慑违法乱纪者的目的。这样就能够形成自上而下,从中央到地方、到每个公众,人人反对腐败、人人痛斥腐败、人人打击腐败的文化氛围,促使广大党员和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重要部门的高中级领导干部、党政“一把手”,不断加强理论修养,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切实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

4电子政务对行政腐败治理的对策建议

根据上述所叙的电子政务所具有的优势,可看出利用其治理腐败是一条有效途径。政府今后应充分发挥其作用,有效打击腐败分子,建设一个廉政政府。

4.1建设政府办公平台,促进政府政务公开,防止“暗箱操作”。

政府政务信息公开是预防腐败的重要前提。政府办公平台具有公平性与便利性,它是为公众提供网上办事的窗口,提供统一的办事标准,实现公众足不出户完成与政府各部门的办事程序,实现政府职能网上进行,实现政府部门之间、政府与社会各界之间的资讯互通及政府内部办公自动化。建立和完善公平、便利的政府办公平台,将保证任何公民都享有获得政府提供平等服务的权利,保证政府部门工作按公平、客观的标准开展,从而减少官僚作风,防止“暗箱”操作,避免“朝中有人好办事”、“走后门”、“拉关系”等不正之风,保证政府行政的公平与高效,减少权力“寻租”的可能性,缩小腐败滋生的渠道。

4.2开辟多元化的政府与公众网上沟通渠道,共同治理腐败。

网络的最大特点在于方便有效的交互特性,公众可以通过网络举报,与政府共同治理腐败。江苏省查办的郑大水案就充分体现了这一特点。2005年1月,有人网上举报原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原副处长郑大水在政府采购中收受贿赂。检察院收到举报线索后,在举报线索的回复栏留言,要求举报人提供关键信息。两天之内,检察机关和举报人交流了30余次,基本掌握了郑大水的犯罪事实,一举突破了案件。[4]

2005年中共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中强调:“加强反腐倡廉网络宣传教育,开设反腐倡廉网页、专栏,正确引导网上舆论。”今后,政府还应开辟和创新更多与公众互动的网络渠道,广泛收集社会公众对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反应,更多地关注来自网上的建议和批评,了解群众反映最为强烈的热点问题,汇总这方面的情况,及时向有关政府部门汇报,充分发挥电子政务治理腐败的作用。今后,政府还可开通工作QQ举报和手机短信举报,拓宽反腐渠道。

4.3利用网络优势,进行反腐倡廉教育,扩大反腐败治理的影响。

清华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任建明认为,网络具有信息传递迅速、信息量大、受众面广等特点,并且集文字、声音和图像于一体,在廉洁教育的推广上有传统媒体无法比拟的特殊优势,通过网络公开腐败案例具有强烈的警示震慑作用。5互联网的优势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很好的途径,我们可以充分利用网络优势开展更为广泛的、具有参与性质的反腐倡廉教育。例如有的纪委监察部门建立了廉政教育网,开辟了预防新闻、预防对策、警示参考、预防服务、预防论坛等多个频道,每个频道又设立了一些有针对性的专题栏目,进行政策法规和案件聚焦等方面的宣传教育。这些网站采取寓教于乐、寓教于学的形式,不断增加信息量和加快更新频率,使网民们在日常的浏览中接受到更多的廉政教育信息。有的网站还开展了廉洁从政知识网上竞赛活动,既提高了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又扩大了覆盖面,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4.4拓宽监督渠道,加大监督力度,预防职务犯罪。

缺乏有效的监督是诱发腐败的重要原因。要进行有效的监督,除了制订相应的制度之外,还必须具有一定的手段,而电子政务正好起到了一种难以替代的作用。除了可以通过信息公开等方式进行民主监督之外,还可利用网络技术进行有效的内部监督。实施电子政务后,政府部门可以委托有关科研院所开发一套关于监督领导干部的软件,使监督部门可以随时查看政府部门的各种信息库,及时准确地掌握各种情况,变事后查处为事前预防和事中阻止。利用这套软件,政府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都会被完整的记录,这些记录真实地反映了政府工作人员处理业务的过程和结果。监督部门通过实时地查看操作记录,从而可实时地跟踪工作人员的行为轨迹,一旦他们有违规的地方,可以及时发现。这样可以让腐败行为在发生之初或中间被发现和制止,从而避免腐败行为造成重大的损失。

参考文献

[1]胡鞍钢.中国:挑战腐败[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1.3

[2]王寿亭.探索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新思路[J].求是,2003.8

[3]李卫东,徐晓林.电子政务:治理腐败的有效手段[J].网络与信息化,2004.11

[4]叶怀贯.信息技术反腐的功能分析和制度安排[J].信息化建设,2005.1

[5]王敏.电子政务:打造廉价政府的有效途径[J].山东电大学报,2006.4

[6]杜治洲.电子政务在预防和惩治腐败中的作用[J].新闻聚焦,2007.

[7]互联网时代:“网络反腐”面面观/2008/3/17/4886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