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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结合课程改革实验区的部分教学案例,对教师作为评价主体在新课程评价改革中应发挥的作用进行探讨。教师可通过揭示学生学习成就和引导学生自我学习、自我反思直接促进学生发展;教师也可根据评价诊断学生学习需要,进行教学设计和改进教学,从而间接作用于学生发展。
[关键词]新课程;教师;发展性评价;评价改革
教师是课程评价主体中一支很重要的力量,他们应在课程评价改革和建设发展性评价体系的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但是,很多教师在谈及评价改革时,最容易想到的往往是“考试”。而且不少教师、家长,包括部分社会人士还常常提出,“现有的评价体系,特别是高考,如果不改,那么课程改革(包括评价改革)要推进就会很有困难”。在这里,教师把“评价”,特别是“考试”,看作是相对独立于教学之外的一套体系,而且是可能对教学改革起制约作用的体系。
事实上,相对于不同的评价主体,“课程评价”或“评价改革”的涵义有所不同。对教师而言,评价是其教学设计和组织工作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评价的目的或功能一是检测教学的有效性,为改进教学提供依据;二是通过评价的过程以及对评价结果的适当运用,促进学生的健康发展。前者的“评价”包括对照教学目标进行检测、判断教学存在的问题,着重于评价的改进功能;后者的“评价”包括寻找和发现每个学生的“闪光点”、评语或反馈,着重于评价的激励功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课程评价”部分关于如何通过评价改革促进学生发展的规定强调的也主要是后者。
一、通过评价直接促进学生发展
评价对学生发展的直接作用主要通过评价活动中的师生互动而实现。这既包括教师根据评价结果对学生提出的书面或口头评语(反馈),也包括教师对学生相互评议和自我评价的指导。此类评价活动的目标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向学生揭示其发展成就,帮助他们建立积极的自我概念,建立自信,由此激发其继续学习的愿望;二是对学生在特定领域的自主学习和自主发展给以引导。
㈠揭示发展成就的评价
在第一方面,评价关注的主要是学生业已表现出的学习行为,学生在情感、态度、价值观、知识和能力等方面出现的积极变化,以及每个学生的发展独特性,等等。评价内容主要是“学生能做什么”,或者“学生已经做了什么”,教师需要指导学生感知和体验这些评价结果。各种表现性任务、成长记录袋或档案袋、学生作品展示活动、充满肯定与鼓励的教师评语,以及教师对学生从不会到会的过程的描述等是这类评价的主要方式。多元智能理论对教师的这方面评价实践也很有帮助。
这种评价主要表现为教师的课堂提示或教学反馈。在传统的教学中,教师对学生学习的评价通常只参照教学目标而进行,即侧重检测学生对教学目标所指向的任务“会还是不会”。而新课程的评价则需要教师着重考虑如何让学生有机会表现其能做或会做的事。例如,在依顺序认读生字的活动中,某位同学读不出相应的字音。教师通常的做法是请这位同学坐下,让下一位同学接着读,或者说“谁能帮助她?”请别的同学读后再让这位同学读几遍。而在课程改革实验区的课堂上,教师则等待几秒钟。在该同学还是读不出的情况下,教师面带微笑地提问道“你会读别的字吗?”学生大声说“当然会”,然后以响亮的声音和准确的读音读出下一个字。在这个案例中,虽然教师没有直接对学生的表现给出评语,但其反馈性的提示引导学生准确地读出了她认识的字,这个表现本身对该学生就发挥着一种激励作用。
其实,这一类评价活动是人们所熟悉的一条教育基本原则的具体体现。这条基本原则就是以正面教育为主。过去对于“正面教育”的理解侧重教育内容的榜样或示范作用。但其核心应是使学生对人生、对世界有积极的正向的态度倾向。上述评价活动则主要对于学生积极的自我印象有所帮助。
㈡引导自我学习与促进反思的评价
教育的意义不仅是使学生保持对自己的良好印象,还应引导学生学会正确认识自己,并据自身实际状况通过自主学习获得自我的稳定发展。教师对学生的学习评价在此也发挥着重要作用。
首先,教师可以通过评价向学生提示发展目标和学习标准,帮助学生及时检测自己的学习行为(过程和方法),并据相关标准做出改进。以写字姿势的指导为例,课程标准和教学大纲在低年段都提到了这项目标。而许多小学生练字时往往只注意如何把字写对写好,而且常常越认真书写越容易姿势“变形”。面对这种情形,一位教师在学生非常投入地练习写字的时候,要求学生停下,保持姿势不动,再互相看看各自姿势。这使同学们很快发现同学和自己的姿势问题。教师再引导同学们看一位姿势正确的同学,鼓励孩子们向榜样学习。此后,学生的写字姿势得到很好改善。
新课程特别强调过程与方法方面的教学目标,这些目标的实现情况也只有根据学生在各种学习活动过程中的具体行为才能判断。上述案例提示教师要根据相关教学目标,注意观察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实际表现,同时引导学生互相观察或自我观察,并根据观察结果对相关行为做出改进。这样的评价可帮助学生了解学习需要达到什么样的标准和要求,为他们自主学习提供根据。
其次,教师对学生的学习评价向学生提供着评价方式和内容的示范,学生通过模仿等观察学习过程可以了解学习评价要评价什么和怎么去评价,逐渐学会互评和自评的方式方法。如果教师对学生学习的反馈重在揭示其能和会做什么,那么,学生在自评和互评时也会注重从积极方面搜寻信息。这既有利于学生获得积极的自我评价倾向,也有助于建立友好而积极的同伴关系。
在这里,我们不能不谈谈新课程评价改革实践中出现的一个问题,即“为夸奖而夸奖”的现象。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学专业支持工作小组”在其调研报告中,针对这一问题指出,夸奖的运用要“关注是否有实实在在的教学效果”,尤其要避免过于随意的夸奖和滥用夸奖。
如前所述,教师需要考虑评价在引导学生学习方面应发挥的作用。从保护学生学习积极性角度可适当减少对学生的失误直接做出反馈;从引导学习的角度,教师则需对学生的成功表现做比较细致的分析,找出学生在哪些具体方面有所进步或有积极表现。这样,当学生顺利完成学习任务时,教师就不只笼统地带同学说“棒,棒,你真棒”,而可以具体指出学生在哪些具体方面有良好表现,如“读出了主人公的心情”、“声音响亮,让全班同学都听得清”。“平常看报纸时注意搜集与主题有关的信息”,等等。
第三,教师提出的互评或自评要求为学生的评价和反思实践提供了机会。当学生为成长记录袋或作品展示活动选择自己的习作时,他们必须对已完成的每一作品进行分析和判断,再将分析结果比较,从而选出自己最满意或与展示主题最吻合的作品。这一过程就是学生对自己的学习成果进行自我评价的过程。同样,当教师要求学生仔细听同学朗读,进而对其朗读提出评论和改进建议时,学生首先要仔细听同伴的朗读,同时还要考虑该年段的朗读学习目标,并将两者加以对照,从而做出判断。如果教师为学生提供了适当的评价示范,并使学生明确了具体的学习目标,那么学生不仅可以学习教师的评价方式,完成互评或自评任务,而且能在评价过程中锻炼自己的评价能力和反思能力。
二、根据评价设计和改进教学,进而促进学生发展
一般而言,几乎所有教师都会在设计和实施教学过程中,在教学活动结束之时,判断学生对相应学习内容的掌握情况。这是教学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是绝大多数教师的一项日常工作。但实践中的主要问题是,教师的评价大多关注学生是否掌握及掌握到什么程度,评价结果往往用于描述学生的学习结果,得出一个成绩或一段评语。评价没有成为针对“差距”采取教学措施的根据。这种评价主要表现为终结性评价,即把评价作为一项实践活动的终点。与此对应的形成性评价则把评价视为实践活动的起点,其目的是促进每个学生沿着自己的道路不断发展。这种评价主要具有诊断和改进两方面的功能。
㈠诊断学习需求,为教学设计提供依据
教师要考虑的学习需要既包括班级学生的共同学习需要,也包括比较特殊的个别学生的学习需要。这种学习需要是学生现有发展状况与本阶段预期发展目标(学习目标)之间的差距。为此,教师首先要非常熟悉与学生年龄相对应的学习目标。这既包括各学科的阶段性目标,也包括一般性的发展目标。以语文学科为例,教师不仅需要了解各年段学生在语文素养,如识字、听说读写能力、搜集信息和分析信息的能力等方面的发展目标;而且要了解学生在个性形成、思维发展、心理健康、学习方法等一般方面的发展目标。通常,前者可以根据国家颁布的学科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而确立;而后者则需要根据国家颁布的一些专题教育指南、纲要,以及联系儿童心理发展的相关知识而确立。
其次,教师还必须对自己所教学生的具体发展现状有所了解。教师需要根据相应的学习或发展目标,通过行为观察、测验、谈话等途径了解学生对应于这些目标的具体表现。如果学生已经达到相应目标,则所设计的教学活动侧重于练习、巩固,或者加深认识;如果学生表现与目标有差距,这种差距就可以作为教学指导的切入点。以《马踏飞燕》的一次课堂教学为例。开学第一天,教师进入教室发现同学们在谈论课本上的“马踏飞燕”插图。教师发现多数同学对此作品有一种不屑一顾的态度,有的说它不够逼真,有的说它作为铜马没什么值钱之处。教师敏锐地觉察到同学们对艺术品的鉴赏角度(审美能力)有所偏差,对相应课文缺乏理解基础。于是,教师因时调整教学安排,通过故事、动手实验、读课文等活动引导学生从艺术构思的角度重新对该作品做出判断,结合课文内容体验作品设计的匠心独运。由此,学生的审美意识在原有基础上有了变化。
当然,尽管各学科都需要考虑学生在一般方面的发展需求,但不可因此忽略各学科对学生发展的独特作用。以语文为例,教师不能只关注一般性发展需要而忽略语文素养的发展需求。语文教师必须对学生在听说读写方面的知识、态度、能力做出评价,并根据评价确定具体的指导要点(如写字姿势的指导)。
㈡发现教学存在的问题,为改进教学提供依据
这种评价有时在教学过程中进行,有时在教学活动结束时进行。其评价指标要有针对性,能与具体的教学目标和内容相联系。例如,同样是习作,不同的教学活动可侧重不同的目标。有的重点指导如何确立写作主题,有的着重细节描写或写具体,有的强调按一定的格式行文和书写,有的注重评议和修改等。教师需要根据每一次教学的重点目标,对学生相应方面的写作能力或作品质量进行分析,从而判断该教学是否取得预期成效。
从改进的角度,评价到此还不算结束。教师还需要对评价所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分析,寻找导致学生未完成学习任务的原因。只有这样,评价的结果才可能真正为改进教学所用。
新课程所倡导的学习方式需要比较宽松、自由、具有心理安全感的课堂环境,这种环境有助于激发学生在课堂上的表现欲。这为教师观察和了解学生的学习过程和成效及学生对学习材料和教学组织的感受提供了更多的机会。教师可以多方面搜集信息,以对教学过程做全面评价。在课程改革实验区的课堂上,学生的活跃表现不仅对教师习以为常的一些教学方式提出了挑战,而且为重新考虑课本的教育教学因素提供了新的思路。
例如,如果我们接受叶圣陶先生关于“课文无非是例子”的观点,那么我们就需要研究每一篇课文应作为学习什么的例子。在这方面,学生对课文的反应可以给我们很多提示。比如,对于《草船借箭》,学生要理解其主要内容并不困难,但有同学提出,题目中的“借”应改为“诈”。教师以此切入,引导同学读书,结果学生发现这个题目不仅准确,而且还在一定程度反映诸葛亮的神机妙算[6]。也许,这篇课文的学习重点就不应是理解相关历史事件或把握人物的特点,而应是感受文题的高度概括和语言运用的精妙。
再如,学习《一夜的工作》时,有学生提出“语文学习不应总是从头到尾读读、画画、想想、说说……”“应该来个‘倒学”’,也就是“抓住如中心句去寻找事例”[7]。而在20世纪90年代北京版的小学语文课本中,《一夜的工作》就是“抓重点句理解课文主要内容”的范文。这表明,这篇课文对于学生掌握中心句比较明显的文章的阅读方法是比较好的一个“例子”。
在上述案例中,学生的反应都超出了教师的预想。而且,这些学生对课文的理解似乎比教师的教学设计更符合课文本身的特点。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教师对教材理解的局限,特别是对用课文指导学生学习什么的理解还有一定的认识缺陷。由此,一个更具有普遍性的研究问题出现了,那就是如何根据学生语文素养发展的需要选择适宜的教材;或者如何发挥教材对学生语文素养发展的促进作用。如果教师能根据对学生学习过程的评价不断反思和追问,那么就更有可能利用现有资源更有效地促进学生的发展。
以上主要是将教师作为评价主体对其评价工作进行的讨论。在现有条件下,选拔性评价不可回避,考试也不可能从教育系统中消失。教师最需要考虑的是如何借助考试促进学生发展。从教师的工作看,他们自身没有必要对学生进行以甄别和选拔为目的的评价。在某种意义上,教师也是此类评价的对象或客体,即被评价者。我们不能期望也不能要求教师为转变评价的甄别和选拔功能承担责任。教师可以并需要做的是了解国家有关考试改革的规定,学习一些试题编制和评分的专业知识,参照比较权威的专业机构的命题理解教学目标和内容,为教学设计打基础。同时,如果教师不止于了解和告诉学生考试的分数,而是引导学生透过试题分析各自的学习成就和学习中的问题,并为继续学习提供参照,那么考试也可以发挥诊断和改进功能,为促进学生学习和发展发挥一些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