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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教学与评价一体化是日本新的中小学课程改革中提出的一项重要理念或原则,它具有丰富的内涵,即:1)评价是教学过程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和不可缺少的环节;2)教学与评价不可分离,评价伴随于整个教学的全过程;3)评价内在于学校、教师的教学过程之中;4)评价的直接目的是为了改善学校的教学,而其最终目的则是为了促进学生的成长。与6本类似,印度在其中小学课程改革中也提出了评价与教学过程相结合的思想。我国在新课程及其教学的改革中,有必要借鉴教学与评价一体化的理念或原则。[关键词]日本;课程改革;教学;评价;一体化以2001年6月国家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为开端,我国又一次开始实行规模宏大的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目前,这场新课程改革已经进入了全面实验和逐步推广阶段。新课程的实施(实验)及与之相伴随的教学改革都离不开评价,评价是课程实施和教学实践当中一个重要的环节。评价对于测评各课程实施环节和教学环节的效果,实现教学的有效化,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起着不可缺少的重要作用。对此,世界各国都有非常清楚的认识。为了切实做好伴随新课程实施的评价工作,《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专门述及了“课程评价”问题,而且国家教育部还于2002年12月专门发出了《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另外,此次新课程改革的主要指导性文献,如《为了中华民族的复兴为了每位学生的发展——<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解读》、《走进新课程——与课程实施者对话》和《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导读》等都论述了课程或教学等的评价问题。但是,在这些文件和文献的有关规定和论述中,并没有“教学与评价一体化”这样的字眼。也就是说,在我国此次的新课程改革中并没有确立起教学与评价一体化的原则。然而,通过浏览国外有关中小学教育评价的文献发现,“教学与评价一体化”思想已经渗透在有关国家中小学教育评价的观念和实践之中。例如,印度“国家教育研究和培训理事会”(NCERT)于2000年11月制定、2002年9月生效的《全国学校教育课程框架》提出,评价要与教学过程相结合,应贯穿于整个教育过程之中。再如,日本文部省(现为“文部科学省”)教育课程审议会2000年12月发表的咨询报告《关于儿童学生学习与教育课程实施状况的评价的应有状态》明确提出了“教学与评价一体化”的原则。另外,有的国家还有教学与评价相融合的提法。尽管“教学与评价相结合”、“教学与评价相融合”、“教学与评价一体化”等提法多种多样,但归结为一点就是努力实现评价为课程、教学服务,最终为促进学生成长与发展服务的功能。要实现评价自身的应有功能,防止评价功能的不正当发挥或者被异化,使学校的课程实施、教学活动和评价发挥相互促进的作用,应当明确提出并践行教学与评价相融合或一体化的理念。下面以日本为例,在阐述日本中小学教育评价体系,分析日本当前所奉行的“教学与评价一体化”原则的基础上,对我国中小学课程与教学评价中确立“教学与评价一体化”原则的必要性提出若干思考。一、日本的中小学教育评价体系日本的现代教育评价制度是在吸纳外国教育评价理论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建立并发展起来的,连教育评价这个概念也是二战以后从国外引进的。根据日本学者棍田正已的研究,日本的现代教育评价体系可以分为三个层面,一是自我评价与他人评价,二是绝对评价与相对评价,三是诊断性评价、形成性评价与总结性评价。这三个层面的评价是日本学校教育中被广为利用的,它们与教师的教学有着密切的关联。另外,现在日本中小学的教育评价中还十分重视个人内差异评价这种评价形式。下面试对这几类评价作以简要阐述。(一)自我评价与他人评价日本的自我评价和他人评价是就教育评价的实施者(评价主体)与实施对象(评价客体)之间的关系而言的,当评价的主体(评价者)和客体(被评价者)不是同一人时,就属于他人评价;相反,当评价的主体和客体是同一人时,就属于自我评价。在教学评价中,教师充当评价者,学生成为被评价者,由教师对学生进行评价,就是一种典型的他人评价;另外,学生对自己的学习目标、学习过程、学习结果等进行评价的,就相当于自我评价。自我评价和他人评价是根据不同的教育观实行的。过去,人们一直认为教育是教师向学生传授知识和技能的过程,受此教育观的影响,在教育评价上,盛行的是他人评价,这主要是教师对学生的评价。而现在,对教育又有了新的理解,即教育不仅是师生之间授受知识、技能的过程,同时还是学生自我教育的过程,受此教育观的影响,自我评价开始受到重视,这主要表现为学生的自我评价开始受到重视。当然,自我评价和他人评价也随着评价主体和评价客体的变化而变化,比如,学生之间的相互评价、学校对教师的评价、校外评价机构对学校的评价等都属于他人评价;在自我评价中,除了学生自我评价以外,还有教师自我评价、学校自我评价等等。在日本的教育评价实践中,对于他人评价,除了日常教学中的他人评价以外,日本文部省实行的“全国综合学力调查”和各都道府县教育委员会、市町村教育委员会实行的“学力调查”等更是一种典型的他人评价,在自我评价上,日本不仅强调学生对自己的学习状况进行自我评价,而且也重视学校对本校的课程实施状况等进行自我检查和自我评价。(二)绝对评价与相对评价绝对评价在日语中又被表述为以教学目标为标准依据的评价。所谓绝对评价,是指对照“学习指导要领”所确定的教学目标,不仅对知识和技能的掌握程度,而且对包括自学的积极性、思考能力、判断能力、表现能力等素质和能力在内的整个学习完成程度进行评价的一种评价。目前,日本小学、初中的“各学科学习记录”和高中的“各学科、科目等的学习记录”中的“观点别学习状况评价”和评定,以及小学、初中、高中的“综合学习时间记录”、“特别活动记录”和小学、初中的“行为记录”等,都是绝对评价的形式。相对评价在日语中又被表述为以学生集团为标准依据的评价。它是指以年级或班级为集团,用“集团基准”(即对某个学生集团进行测评所获得的测定值)评价每个学生,根据某个学生在所在集团内的相对位置来评定他的学习状况的一种评价。过去,日本中小学各学科学习记录中的“评定”是在适当加进一些绝对评价的意味的基础上,进行相对评价的。但是,现在各学科学习记录中的“评定”也要求实行绝对评价。这样,相对评价就大大后退了。然而,由于相对评价还有使学生在与集团成员相比较的基础上发现自己的适应性和优点的作用,所以现在日本仍然主张把相对评价的结果记载到中小学“指导要录”中的“综合所见和指导上的各种参考事项”栏目之中。(三)诊断性评价、形成性评价与总结性评价诊断性评价、形成性评价和总结性评价是布卢姆(Bloom,B.S.)等人的教育目标分类和教育评价理论被引入到日本以后,一直在日本十分盛行的几种评价形式。所谓诊断性评价,是指在教学目标设定之后,在开展具体的教学活动之前,为了弄清楚学生在此前的学习状况,有效地开展所计划的教学活动,而进行的一种“事前评价”。它一般由前提条件测验和事前测验组成,进行前提条件测验是为了弄清楚学生是否具备了学习所需要的能力等,进行事前测验是为了弄清楚学生对将要学习的新内容哪些已经掌握了、哪些还没有掌握。换句话说,诊断性评价是开展有效的教学首先应该进行的一种摸底性评价,这种评价的功能在于调查学生在学习上的经验、兴趣、积极性、理解程度等,明确学生对学习的准备情况、问题所在和适应性等。形成性评价是指在教学过程中所进行的一种教学评价。它是按照教学目标的规定开展一段时间的教学之后(如一个单元的教学进行到一定程度之后),为了检查前一段时间的教学是否达到了教学目标的要求,并根据检查结果调整下一段教学的目标、进度和方法等,而进行的一种“事中评价”或“中途评价”。通过这种评价可以检查出哪些学生在多大程度上理解了教学内容,哪些学生还没有理解所教的内容,对于还没有理解的学生要进行相应内容的补习,对于已经完全理解的学生要提出深化、提高和扩大的目标和内容要求。这样,形成性评价并不只是为了检查而进行检查,它还有另外一个目的,就是根据检查所反馈的结果修正后续教学的目标、内容和方法。也就是说,形成性评价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改善教师的教学,促进学生的学习。总结性评价是指一段时期的教学结束之后(如一个单元的教学完成之后,或者一个学期的教学完成之后等)所进行的一种教学评价。它是为了检查特定单元的教学或者特定时期的教学等是否完成了既定的目标而总括性地进行的“事后检查”或“事后评价”。通过检查发现学生对有的重要内容还没有掌握的情况下,要对其进行辅导,改善其学习;如果所有学生都掌握了全部学习内容,就进入下一阶段的教学。这样看来,总结性评价还有改善教学的功能。(四)个人内差异评价个人内差异评价在日语中又被表述为以个人内部标准为依据的评价。它是以每个学生自身为标准依据,积极评价学生的优点、可能性和进步状况等的一种评价。个人内差异评价是“最适合于重视个性的教育”的一种评价形式,它对于促进学生的自主学习,发展学生的个性具有重大作用。现在,日本新修订的中小学“指导要录”中设立了“综合所见和指导上的各种参考事项”栏目,其中可以记载学生在各学科学习、综合学习时间的学习中特别值得记载的事项和在特别活动、日常行为中那些特别值得记载的事项。
二、日本中小学教育评价中的“教学与评价一体化”原则“教学与评价一体化”是日本在中小学教育评价中所积极倡导并切实奉行的一项基本原则。例如,日本学者水越敏行和奥田真丈等人编写的《新学校教育全集17·教育指导的评价》一书中,至少有两处专门论述了“教学与评价一体化”问题,该书中还多次提到了这个问题。他们提出了两个重要的观点:“为了使教学有目的有意识地进行,必须谋求教学与评价的一体化。”“评价结果只有被用于支持学习活动才有意义,所以要推进教学与评价的一体化。”另外,日本文部省教育课程审议会在2000年12月发表的咨询报告《关于儿童学生学习与教育课程实施状况的评价的应有状态》中也明确提出了“教学与评价一体化”原则,这就意味着日本中小学的教育评价在对待教学与评价的关系上有了一个明确的指针,这一指针对于使教学有目的地进行、发挥评价在改善教学的真正功能上将会起到重大的作用。那么,如何来理解日本“教学与评价一体化”的涵义?确立“教学与评价一体化”原则对于日本中小学的教学和评价有何意义?这可从以下几方面来理解。第一,评价是教学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和不可缺少的环节。对于教学和评价的关系,日本学者儿岛邦宏明确指出,“学校的教育活动可以这样来把握:它是计划—实践—评价—计划……这种一系列(活动)的螺旋式(发展)过程,是连续不断的改善过程。于是,评价只有在下一步的计划制定中发挥作用,并且与改善教学相联系,才开始具有(真正的)意义。因此,‘教育与评价的一体化’是有意义的,是有重要性的。”在日本,评价是整个学校教育活动中的一环已经成为共识,这就使“教学与评价一体化”具有了必然性。确立“教学与评价一体化”的理念,对于改变评价实践中“为评价而评价”的错误观念,确立以改善教学为根本价值取向的正确评价观,具有重大意义。第二,教学与评价是不可分离的,评价应当伴随整个教学的全过程。自布卢姆等人提出教学评价的三阶段论以来,在教学前、教学中、教学后分别进行诊断性评价(diagnosticevaluation)、形成性评价(formativeevaluation)和总结性评价(summativeevaluation)的思想已经被广泛认可并运用于各国的评价实践之中。布卢姆等人的这一评价理论是与教学密不可分的,它提示人们要把具体的评价实践运用于整个教学过程的各个阶段。日本接纳了这一思想,不只把评价作为对教学结果的评价,而且还把它视为教学前和教学过程中的评价,认为评价要“在整个教学过程中,作用于教学的改善和儿童自身学习的改善”。其实,日本对布卢姆等人的评价理论也不是全盘接受,而是有所改造的。众所周知,布卢姆等人的评价理论中,把评价作为制定、修正、验证教学目标的手段的价值取向十分明显。也就是说,在布卢姆等人的评价理论中,评价之于教学更多的是为了制定、修正、验证教学目标,而不完全是为了改善教学过程本身。而日本已有学者明确提出,“教学与评价的一体化”一方面是使评价促进教学目标的明确化,另一方面是使教学和评价有机地融合于教学活动的展开之中,后一种观点更注重评价对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的促进功能。明确教学与评价不可分离的关系,要求在教学过程中,要以正确的形式、在恰当的时期进行教学评价,而不能把两者割裂开来。第三,评价是内在于学校、教师的教学过程之中的评价。毋庸质疑,教育评价是由多种评价形式构成的,其中外部评价是由校外进行的,内部评价是由校内进行的,它们各有不同的功能和作用。但日本的“教学与评价一体化”内含着以学校为基础、以教师为基础等的涵义。比如,日本学者布村幸彦等人明确地把“教学与评价一体化”作为了学校内部的课题之一。再如,另一位日本学者儿岛邦宏也认为,为了发挥评价在“有助于教学改善”上的功能,在学校和教师层面上,要谋求“教学与评价的一体化”,要使评价有助于学校实现教育目标和学力观,有助于教师改善教学计划、教学方法和教学体制等。明确评价之于学校和教师的教育活动的内在性,对于使评价正常化具有重要意义。第四,评价的直接目的是为了改善学校的教学,而其最终目的是为了学生的成长。可以说,评价的直接目的是为了改善学校的各项教育活动,特别是教学活动。然而,由于学校的全部教育活动都是围绕促进学生发展这个中心的,所以评价的最终目的也应当是为了促进学生的发展。对此,日本也有明确的认识。比如,日本文部省教育课程审议会2000年12月的咨询报告已经表明了这样的思维逻辑:学校的教学是以学生的更好成长为指向的,而教学和评价并不是“别物”,教学与评价是一体化的,所以评价也是为学生的成长服务的。具体地说,“对于儿童、学生而言,评价具有使他们注意自己的学习状况,成为发现、矫正自我的契机,促进以后的学习和发展的意义。”可以说,教学和评价都同时为了学生的成长和发展是日本贯彻“教学与评价一体化”原则的最高理念,而其最终目标是为了谋求使学生掌握“生存能力”。三、对我国中小学课程与教学评价改革的思考如前所述,我国在此次新课程改革的过程中,是高度重视课程评价问题的,提出了新的评价理念(即实行“发展性评价”),明确了新课程背景下评价改革的目标(即“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建立促进教师不断提高的评价体系”,“建立促进课程不断发展的评价体系”),倡导实行多样化的评价方式(即量化评价与质性评价相结合)。这些评价思想的提出,一个重要的背景因素就是在过去“应试教育”的背景下,评价注重甄别和选拔,而忽视促进学生的发展的功能;评价过于重视量化的方法,而忽视了对学生的发展状况进行评价的质性方法;过去,评价主要实行的是总结性评价,而忽视了诊断性评价和形成性评价。新课程背景下的“发展性评价”理念正是针对“应试教育”背景下评价的种种弊端而提出的。对于这些新的评价理念和做法,笔者是表示赞赏的。但是,通观有关文件、文献所倡导的新课程改革背景下评价改革的理念和举措,笔者感觉到虽然各项评价理念和举措在问题意识上有较强的针对性(即矫正“应试教育”下评价的误区和弊端),但是它们在促进学校教学改善上的问题意识却比较弱,或者说所提出的新的评价理念和举措由于缺乏对学校教学和评价关系的陈述,而显得对改善学校教学的指导性不强。笔者注意到有的学者已经关注到了教学与评价的关系问题。比如,董奇等人在《为了中华民族的复兴为了每位学生的发展——<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解读》一书中,在阐述“发展性课程评价的基本理念”这一问题时,曾经明确指出:“评价是与教学过程并行的同等重要的过程。评价不是完成某种任务,而是一种持续的过程;评价被用来辅助教育,它是教与学主要的、本质的、综合的一个组成部分,贯穿于教学活动的每一个环节。”这些观点本身无疑是正确的,但这些观点应该被进一步提升为教学与评价相融合或者一体化这样的理念或原则。明确这样的理念或原则,会使评价对新课程和教学改革有更大的“指导作用”。如上所述,日本学者水越敏行等人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就鲜明地提出了“教学与评价一体化”思想,2000年日本教育课程审议会在关于学生学习和课程实施评价的报告中也明确提出了“教学与评价一体化”原则,日本学者布村幸彦等人也把“教学与评价一体化”作为学校应注意的课题之一。日本已经认识到不能为了评价而评价,应当使评价真正发挥促进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功能。这一动向将会使日本的评价按照此次新课程改革所确定的培养学生“生存能力”的方向发挥应有的作用。教学与评价不可割裂、不可分离是人们对教学规律、评价规律的一种新认识。现代教学设计理论,尽管流派纷呈,但有一点几乎是一致的,就是把教学评价纳入到整个教学过程之中,把它视为教学过程的一个环节,教学和评价互为促进。这样,无论是在教学与评价理论上还是在国外(如日本、印度等)的评价实践上,教学与评价相融合或一体化已经成为一个理念或原则。我国在新课程与教学改革的大背景中,为了切实推进素质教育,尽早提出类似教学与评价相融合或一体化这样的指针已成为当务之急。笔者不主张照搬国外的理论和实践,在推进我国的教学和评价改革中确立两者融合或一体化原则,开展实践应立足于我国的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