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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高校建立教学质量保障体系要立足于教学质量,以政府经常化、制度化的评估制度为契机,以“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为目标导向,推动高校持续稳定发展。
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决定于外部质量保障体系和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外部质量保障体系受政府宏观管理及投人、政策导向等直接因素和生源、人才需求、就业导向等间接因素两方面影响。只有将内部保障和外部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才能避免出现不顾人才市场需求或急功近利、“过分专业化和功利主义”等倾向。
根据高等教育活动的特点和规律,高等教育质量的核心是教学质量。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必须以学校内部的教学质量保障为基础,以校内全面质量管理系统为教学质量保障的核心系统。随着高等教育系统外部环境的发展和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高校在依法自主办学的前提下,建立完善的内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不断更新质量观念,提高质量意识,形成自我约束、自我激励机制,是确保并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的一项战略性的迫切任务。
一、根本依据:“教学质量是生命线”意识
经济全球化和教育国际化要求高校及其所培养的人才必须增强国际竞争力。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高等教育大发展的时代背景下,高校的生存和发展取决于人才培养的质量。随着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加人WTO等等,高等学校的危机意识越来越强,生存还是死亡,教学质量起着决定作用。因而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高效可行的校内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对于促进教学质量满足政府及社会需求,实现高校持续健康发展是必须而紧迫的。
二、外部动力:政府评估的制度化、连续化
政府经常化、制度化的评估制度,为促进高等学校建立自我发展、我自约束的内部质量保障机制,从而最终形成国家、地、高校和社会相结合的立体化的高等教育质量监控体系提供了推动力。国家于1994年起对1976年以来新建的本科院校进行合格评估,1996年开始对办学历史较长、水平较高的重点大学进行教学工作优秀评估,1999年开始对介于两者之间的高校进行随机性水平评估。2002年,教育部对上述三种评估方案及其标准体系进行了重新整合,统一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在此基础上,2004年8月27日教育部正式下发《教育部关于设立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的通知》和《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职责任务、管理体制、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正式宣布成立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重点工作一是要建立5年一轮的高等学校教学评估制度。通过这种大面积、连续轮回的评估方式,建立起经常化、制度化的评估制度。综合评估工作全面反映高等学校办学水平和质量状况,同时要推动建立高等教育质量监控制度。评估是重要的指挥棒,成立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是政府行为,体现的是国家和政府对高校办学的要求,对推动评估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专业化将起到重要作用。要以成立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为契机,带动地方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建立相应的评估监控制度和组织机构,促进高等学校建立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内部保障机制,积极引导和培育社会评估中介机构,形成国家、地方、高校和社会相结合的立体化的高等教育质量监控体系,实现从过程管理向目标管理,从微观事务管理到宏观决策管理的根本转变。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的成立和教育部对高等学校实施5年一轮评估制度的确立,标志着建立有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已经迈出了关键一步。
建立完善的内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也是高校扩招以后保持稳步、健康发展的需要。扩招、改制和升格使各校办学条件全面紧张,师资总量不足,结构性短缺更为突出,经费投人严重不足,与规模发展很不适应。原有教学管理体制、机制、规章、队伍等与高等教育大众化发展需求不相适应。为保证新形势下的高校本科教学质量,教育部于2001年印发了《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各校在贯彻落实文件过程中,逐步开展了新形势下高校内部教学质量保障研究和实践,但主要是侧重一些单项环节教学质量研究,如:课堂教学质量、实践教学质量、毕业设计质量等,还没有形成完善的内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由于缺乏完善的内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及经常性的质量保障信息资料积累,使得一些高校迎接评估,常常显得工作被动,也由于对教学评估的意义和对评估指标体系的内涵、实质没有结合教学及管理工作实际加以深刻领会和消化吸收,转化为学校内在的质量保障体系,往往达不到评估应有的效果。既然教育评估是有效教学过程管理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开展教育评估就不应是“额外负担”、“外加压力”,而应当视为学校自身发展的内在需要。学校应将政府的水平评估与学校的过程管理及学校内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建设相结合,以政府的评估指标体系作为校内管理目标的参照,将社会中介机构及市场对学校的评价作为外部监督的重要因素,运用“人本管理”与“全面质量管理”理念,充分调动全体学生、教师、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主动地持续地提高教学质量,建立并完善学校内部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三、目标导向:“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
我国高等教育改革以“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为指导方针和目标导向。经过多年的结构调整、合校、扩招之后,正按照“巩固、深化、提高、发展”的思想逐步向纵深发展。许多高校已逐渐把学校改革的重点由宏观转向微观、由整体布局转向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完善,并采取一系列举措,以提高教学质量,走内涵发展的路子。
在教育经费普通紧张的情况下,我国高等学校如何在有限的教育资源条件下,使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实现学校的持续健康发展,如何充分利用有限资源使学校教学质量随着培养目标的变化不断提高,是一个需长期研究并不断完善的课题。校内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研究和确立是其中的核心。在教育资源一定条件一下,校内全面质量管理系统是教学质量保障的核心系统。要坚持“质量至上”,以质量为核心处理好规模、结构、质量、效益之间的关系。要通过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深挖潜力,以保障办学规模扩大的基本需求。
教学质量是学校生存和发展之本,“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的目标导向要以质量保证和逐步提高为核心和主导目标。教学质量管理的目的,既要证明已经取得的“质量水准”,更重要的是在于持续不断地改进学校人才培养工作,最优化地利用学校的资源,多培养人才,培养高质量的人才。
四、核心系统:内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从2002年开始至今,教育部开展的高校学科专业教学质量的试点评估和专项评估等,在促进高校端正办学指导思想,推进教学建设和改革,促进学校建立内部质量监控体系,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为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质量监控体系积累了宝贵经验。
各校在教育部2001年4号文件精神推动下开展的课堂教学质量督导评价、精品课程建设、实践教学质量管理、毕业设计教学质量管理、“两课”建设等都为建立完善的内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积累了宝贵的经验或直接成为体系的一部分。高校在此基础上,建立和完善内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要通过全部动员、全员参与,以巩固成果,深化改革,促进教学管理由经验管理走向科学管理。随着广大教师、学生及管理人员的质量保障意识的不断提高,教学管理水平也将得到全面提高,从而实现教学质量的持续提高。
质量管理体系是校内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核心系统。校内质量管理体系应建立在“人本管理”与“全面质量管理”相结合的管理理念的基础上。以政府的评估指标体系作为管理目标,将社会中介机构及市场对学校的评估作为外部监督的重要因素,充分调动全体学生、教师、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主动地持续地提高教学质量,充分发挥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和校、院两级教学管理部门的职能,从而建立健全由学生、教师、管理人员全员参与的学校内部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在规划、决策、教师管理、学生管理、课堂教学组织、学术管理等方面应突出人本管理思想,调动人们的内在自主性、积极性;在教学过程事务管理、后勤事务管理等方面应强化程序化管理,规范化操作,不断提高效率和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