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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本科教学管理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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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本科教学管理论文

论文关键词】法学教学模式;全面质量管理;教学质量;人才培养

【论文摘要】在法学教学模式中导入全面质量管理的理念和架构,构建法学全面质量管理教学模式,是深化法学本科教学改革、丰富和发展法学教学理论和实践的必然要求。法学全面质量管理教学模式的构建,就是要饺法学教学做到强烈关注学生的需要。完善教学内容;持续改进,不断革新法学教学方法;实施过程管理,以追求教学质量得以全程检控;同时将法学课堂延伸至社会,调动全员参与法律人才的培养,从而实现本科教育质量的提升,推进法学本科的教学改革

深化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是“十一五”规划纲要对教育事业发展提出的主要任务之一。而教学模式是本科教学有效实施的依托,故本人拟就法学本科教学导人全面质量管理(rQM)理念,通过对全面质量管理教学模式的构建,以期能够提升法学本科教育质量,推进法学本科的教学改革。

一、构建法学全面质量管理教学模式的必要性分析

(一)法学全面质量管理教学模式的构建,是契合时代要求,深化法学本科教学改革的必然要求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及历年的工作要点,可知高校本科大学生的教育质量要求。①法学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既具有高等教育的普遍性,也具有法学教育自身的特质。因此,在法律人才培养质量方面,在遵照高校本科大学生教育质量要求的基础上,根据司法部《法学教育“九五”发展规划和2010年发展设想》对中国法学教育提出的发展目标,可将法律人才的质量目标具体化为培养“高素养、宽基础;懂法律、通经济;有专攻、能应变”的复合型法律人才。而如何培养呢?正如教育部原部长周济在“质量工程”启动视频会议上强调指出的: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人才培养是核心,本科教学是关键。

目前我国的法学本科教学,更多的是采用讲授法、案例教学法教学模式,近几年也普遍了多媒体教学,然这种教学模式还是无法突破传统的教学地点——课堂,且没有形成体系化;同时对学生自学能力、实际应用法律条文的能力训练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方面力度不够。因此,对法学这种教学模式予以改革和创新,在法学教学模式中导入全面质量管理(rQM)理念和架构,以契合社会需要和人才培养目标,这种研究和实践不仅必要,而且急需,其重要意义不言而喻。

(二)法学全面质量管理教学模式的构建,是应合法学教学改革的发展趋势。对法学教学理论弄口实践予以丰富和发展的需要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全国几乎所有法学院系都开始了对法学教学模式的改革,并在教学实践中努力改变传统教学方法模式化、简单化和教学手段单一的弊端。而我国学界对适应时代需要的法学教学模式的探讨从上个世纪90年代起也方兴未艾。此时学者们普遍认为,要通过教学实践方法,打破封闭式的课堂教学模式,培养学生科学研究的能力,教学模式具体可由案例式、辩论式和法庭模拟式三种小的模式共同构成。

进入21世纪之后,随着网络科技广泛应用,有学者提出多媒体教学模式,认为可通过运用信息技术成果,对“PTP”(即讲授—技能训练—实践)教学模式中的各个环节进行完善;同时,学者们普遍认为,鉴于我国的法学教育从一开始就步入学科化和学院化的模式,以及没有传授成熟的系统职业技能的传统和模式,在我国人世和司法改革的背景下,为了培养出复合型法律人才,我国的法学教学模式宜对美式案例分析法进行移植与改造,将案例教学法与讲授法有机结合,引入实践性法律教学模式——法律诊所模式、情景教学——模拟法庭教学模式,同时引入双语教学——渐进式综合型双语教学模式;更有学者认为法学专业实习是法学教学课程的有机组成部分,因此认为应构建起立体实践教学模式。

如果说,之前学者对法学教学模式的探索,都是对个别的、单一的教学方法的思考,从近两年开始,有学者开始把视线转向对各种有效的教学模式的整合,比如基于心理学的视角对法学教育理念和教学模式的创新进行探讨:提出情景体验式教学方式、科研式教学方式、交流互动式教学方式,以及思考着如何创建一个培养学生综合法学素质的体系化的实践教学模式。

综上可见,关于法学教学模式的探索和思考,无论是实践还是理论领域,都是契合着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要而展开,并且呈现出教学方法的运用从单一向多元化发展;教学场所由以课堂为唯一朝以课堂为点,向课堂外全方位辐射发展的趋势。

应合法学教学模式上述的这种趋势,在法学教学模式中导入全面质量管理(TOM)的理念和架构,就是试图建构一种系统的、全面的、综合的教学模式。因为在统计质量管理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这种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和技术方法——全面质量管~(TQM),其经典理论和模式的一些基本精神,就是突出强调以顾客为焦点、过程管理、持续改进、团队方法、以人为本以及系统原则等,而法学全面质量管理教学模式的构建,就是要使法学教学做到以学生为本,强烈关注学生的需要,有的放矢完善教学内容;持续改进,不断革新法学教学方法;实施过程管理,以追求教学质量得以全程检控;同时将法学课堂延伸至社会,让全员参与法律人才的培养。

二、对法学全面质量管理教学模式的具体设计

(一)洞悉需要,完善教学内容

满足顾客需求和让顾客满意的顾客观,是全面质量管理首要的—个核心理念。而顾客,既包括外部顾客,也包括内部顾客。基于教育这个产品本身的特殊性,学生既是提供给外部顾客的“产品”,同时其在内部层面上,又成为教育的直接顾客。因此,强烈关注学生的需要,必然也是法学教学活动展开和实施的前提和基础。因为只有以学生为本,施行个性化培养,针对不同学生的不同内在需求和个性特点,有的放矢地调动学生的内驱力,才能既令内部顾客——学生满意,同时又使之成为令外部顾客满意的“产品”。

而基于来自不同地区的学生对学业以及成才的具体期望不同,故教师不仅要对作为授课对象的学生予以真心关怀和密切的关注,通过询问、调查、访谈等方式,动态地掌握他们现时的、真实的、迫切的需要;而且同时也要深入调查和了解已毕业学生的就业去向,以及和他们探讨该门课程经过他们在工作中的检验,而产生的切身感受:即哪些知识内容是实际工作中能经常运用,而应作为重点被课堂教学所强调;哪些知识点是比较容易混淆,而在教学中应作为难点予以注意;以及在哪些知识层面上可能存在的欠缺,等等。此外,教师还需就学生就业集中的工作领域,选取一些具有典型意义的单位,通过调查问卷,或走访调查,密切了解和关注实践部门的需要。

通过上述这种全方位的调查了解之后,教师即能够在对所掌握的第一手资料进行诠释分析之后,非常明了学生的真正需要,从而在遵循教学目标和教学大纲要求的基础上,有的放矢的完善相关教学内容。

(二)持续改进,整合和创新教学方法

从全面质量管理的经典理论和模式中可知,质量的提升、内外顾客的持续满意和利益增长通过持续改进达成。所谓持续改进,按照美国著名管理学家斯蒂芬.P.罗宾斯(StephenP.Rob—bins)的观点,即TQM是一种永远不能满足的承诺,非常好还不够,质量总能得到改进。对于法学教学,正如哈佛大学校长CharlesEliot指出:法律教育需实际解决的问题并非是教什么,而是如何教日。因此不断整合和创新法学教学方法,应成为一种永恒的目标。

由于当前大学本科的在校学生,出生年龄基本是介乎20世纪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因此,在教学过程中,具体可根据80后90后学生不同年龄特点对教学手段的期望,以及不同年级在专业知识、实践能力等方面存在的差异,结合教学内容的需要,对基础性教学方法(女Ⅱ讲授式教学、案例教学、多媒体教学等)、专业技能性教学方法(如模拟式教学、诊所式教学等)和综合性教学方法(女Ⅱ法律问题的社会调研及调研报告的撰写等)给予精心选择、糅合、创新和应用,使学生不仅能充分、扎实地掌握和领悟理论知识,且能贴近法学实务问题、实际接触真实案件,从而达到夯实理论基础,训练和提升学生的法律技能的目的。

此外,为充分调动学习主体—一学生彼此之间对于多样化的学习方法、学习心得等学习经验的交流、切磋、促进,培养学生的民主与合作精神,在教学过程中,还可全程引入团体探究法(groupinvestigation);而为了调动学生自主进行更深入地学习,促进学生个性发展,使教学不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还可为学生提供—个能够自主深入学习的便利的、系统的学习平台,通过采用网络课程等数位教学模式,令课堂教学和网络学习互补共进、相得益彰。

(三)实施过程管理,丰富和完善教学质量的信息反馈途径

从教育组织全面质量管理的基本理念可知,实施过程管理,则意味着不再是将注意力仅仅投注在最终的成绩测试或终结平价上,而是要对教学过程进行全程质量控制,通过整个教学过程的效果反馈信及数据,不断对教学全过程作出调整和改进。因而,如何丰富和完善教学质量信息反馈途径是这一环节的关键。

作为教学质量信息及数据的反馈途径,最直接和常用的莫过于作业和测试。对此两种重要的、有效的反馈途径,应该注意不要将其变成对课本内容的复制活动,而是应该将其设计成重在训练、培养学生对法律思维方法的掌握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且同时能使学生在对问题的思考过程中,帮助他们牢固的掌握、总结和拓展所学的知识、方法和技能。比如对于作业的设计。则可通过给出某些彼此存在联系或冲突的法律条文,让学生从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并解决问题,或者通过一些典型案例的实际操作、一些课程小论文的撰写等来达到此种目的;而对于测试,则除了采用传统的纸质考试之外,还可以根据不同的课程特点,采用诸如模拟法庭或者法律诊所的活动等实战测试形式。

此外,作为教学质量信息及数据的反馈途径,教师除采用传统的随堂交流、课后面谈等沟通途径之外,还应积极借助网络技术,通过电邮、QQ或开设博客等方式,随时收集学生对课堂教学效果、疑难问题等等情况的反映、建议和要求。从而基于在及时的互动中、在作业和测试中,多层面、全方位的采集数据和信息,认真对待,及时改进,以期最优化教学效果,提升教学质量。

(四)延伸课堂,调动全员参与法律人才的培养

教学全面质量管理追求全员参与的意图就在于承认并充分发挥每个人的积极作用口。作为法学本科教学,基于专业的原因,课堂的概念更应该从高校这个最重要、最主要的课堂延伸至社会,让全员参与法律人才的培养。故教师通过何种方式寻求司法系统及相关实践单位的支持和合作,以及如何在正常的教学期间,将教学内容与社会实践活动系统的、高效的、科学的结合起来,使之相得益彰,则是这一环节中必须解决的主要目标。

对此,教师可借助法学院系与司法机关、律师行业、各企事业单位的法务部门等实践部门已经搭建的实践基地平台,主动、积极地加强与实践单位的信息沟通交流,从而做到在课程教学过程中,自如地结合需要,邀请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来自实务部门的司法职业者到课堂上客串指导;或者通过密切留意,遇上法院开庭审理的案件,不仅与课程内容紧密相关,且具典型意义,则可组织同学们到法院旁听;此外,还可根据课程需要,组织学生到检察院走访调研;深入监狱进行帮教;或者到律师事务所实践调查;或者定期组织参与义务法律咨询;或者借助学生团体——法律青年志愿者协会,开设热线,开展与课程有关的法律援助活动等等。总之,通过这些实践活动,延伸课堂的空间,调动起与专业有关的社会力量,全员参与到法律人才的培养当中;同时做到在正常的教学期间,使教学内容与社会实践活动紧密结合,从而更好的提升教学质量,实现既定的教学目标。超级秘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