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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如今全媒体自媒体飞速发展的科技洪流中,作为媒体人,一定要有道义担当而非只会哗众取宠。高校作为培养媒体人成长的摇篮,除了有学术知识及专业技能的授课以外,更应加大对传媒学生职业素养的教育和重视。因此,本文着眼于探讨大学当中媒介伦理学课程普及的必要性,以此对未来的媒体人才和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有一个全新的期盼和展望。
关键词:媒介伦理学;拟态环境;人性价值;高校教育
1拟态环境下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传播学当中有一种叫作“拟态环境”的理论,主要是指人们没有对客观环境直接做出行为反应,而是依据媒介机构遴选和的信息形成对事物的脑海影像,从而被动地构建出受媒体“再加工信息”影响的思维意识。李普曼提出这种理论重点是要说明在很多情况下媒介传播对公众甚至整个社会的价值导向和是非判断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由此可见,媒体人对大众传播的责任之重大。媒体在社会舆论传播中既能起到正面作用,也能带来负面影响。2013年12月轰动国内的“老外撞大妈事件”“2015年十大假新闻事件”等都引起了社会的诸多关注和谴责,这背后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媒体人并没有将事实本身还原给大众,而是让原本客观公正的“镜子式再现”消息变成了虚假谬误的“非真实性存在”。造成这些虚假新闻报道的根本原因就是媒介机构过分追逐经济利益最大化而忽略了自身所承担的社会使命。随着传统纸媒的逐渐没落,媒体人受市场利益驱使,将更多精力放在了电视、网络和手机公众平台上。随之而来的就是行业的恶性竞争屡禁不止。不少媒介机构时常选择一些粗制滥造和博人眼球的媚俗题材传播给大众,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媒介传播为了迎合大多数受众的需求,甚至忽略了什么样的题材和内容才是真正有益于受众和整个社会的。因此,当前媒介伦理所面临的严峻考验应该是如何在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之间做出权衡与取舍。
2人性价值与道德标准
人性价值和道德标准是维护社会文明向前发展的基本法则。无论科技如何变革,都不能以侵蚀人类的精神净土为代价。正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因此,行业律令和法规可以让媒体更懂得自我约束。在把握媒体职业道德尺度时,有几个重要的因素:第一,寻求真相。每个从事媒体行业的人员都该正确对待“权利”与“义务”的关系。真正优秀的新闻报道应当着眼于实事求是。第二,职业道德不能迁就利润底线。很多人在学校或者走上工作岗位之初都满怀信心,誓愿怀揣公平正义之心。但在工作了一段时间之后,由于市场利益的诱惑而逐渐失去媒体道德良知。第三,掌握好艺术和娱乐的伦理尺度。最近还未播出便被迫下线的《太子妃升职记》,就是因为画面和部分情节内容有伤风化,被广电总局勒令整改。所以,视觉滥觞已成为媒体传播的弊病,亟待扶正传播之风。
3媒介伦理学与高校教育
伦理学属于哲学范畴,而现代教育应该融合伦理学知识形成交叉专业学科。关于媒介伦理方面的教科书,目前看到的最早版本是威尔伯•施拉姆在1957年编写的《大众传播的责任》。路易斯•阿尔文•戴在2004年写过一本《媒介传播伦理:案例与争论》。之后,2006年菲利普•帕特森在他自己的专著《媒介伦理学》当中提出了信息伦理学、图片和视频新闻伦理学、媒介经济学以及如何能够成为一个有道德的人等方面的种种思考。2014年克利福德•G•克里斯琴斯和马克•法克勒也编写了一本关于媒介传播伦理案例教学的专著。国内相关方面的主要代表著作有2009年郑根成写的一本《媒介载道:传媒伦理研究》,书中论述了传媒伦理研究的可能性和必要性。还有2010年中国传媒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王军编写的《媒介法规与伦理》。该书十分具体地从媒介与国家安全、媒介与社会秩序、媒介与司法程序、媒介实务等诸多方面探讨了媒体行业的职业素养和应该遵从的法律法规。除此之外,还有展江和彭桂兵编写的《媒体道德与伦理:案例教学》等。在卓越亚马逊搜索“媒介伦理”这个关键词,相关著作总数也不过区区十余本。同样在中国知网上按篇名搜索这几个关键字,学术文章总数也只有不到180篇。可见,媒介伦理学研究目前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第一,专门研究此类专题的相关教科书及论文数量较少,可以说明专门的媒介伦理研究目前在世界范围内都不算十分普及。第二,国内此类专题的研究和普及时间相比于国外较晚,也就仅仅是从最近的五年左右才开始逐步兴起的。同样的,作为教育机构,学校依然未能克服浅表式教学的困境,学科教育仅仅成为一种工具和手段,还无法渗透到品德和操守的专门性、强化性理论。大多数本科生甚至研究生仅有专业及学术知识,没有足够的职业素养教育和培训。所以,弱化功利思想、加强道德教育亟须成为今后高校教学当中的一个侧重点。无论任何学科,大到航空航天领域,小到人文社交范畴,都应该开设针对本专业的相关伦理学课程。尤其是作为对社会舆论影响力最大的传媒专业后备人才,广泛普及媒介伦理学的任务更加迫在眉睫。目前,国内开设媒介伦理学相关课程的主要高校有中国传媒大学、浙江传媒大学和苏州大学等。很多大学都未专门开设有关媒介伦理学方面的课程。早在2009年,浙江传媒大学就拟定了媒介伦理学的5个学术方向,具体分为媒介伦理学的历史与理论研究、媒介法的历史与理论研究、媒介生命伦理与生命教育研究、思想传播与大众伦理研究以及媒介传播的伦理学批判研究。[1]2010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牛津大学媒介政策与法研究中心合办的“‘媒介伦理与法治’理论与实践”高端论坛在北京召开。[2]
4结语
海德格尔指出:只要思想还没有上路,还没有踏上那条由返回步伐指示给它的道路,那么,一个依然到处流传的谬误就还会胡作非为。[3]因此,现代教育不能简单地成为信息工业化大生产的流水线,而是应当被唤起它的原始灵魂。这是全球媒介伦理与技术划时代的大挑战。曾说过“: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这正是当今媒体人应该肩挑重任的职业信条。只有在学生走向工作岗位之前就具备和熟悉媒介伦理学方面的知识与相关法律法规,才能更好地服务于社会,正确地向社会公众传播积极的正能量。
参考文献:
[1]校级重点学科“伦理学”重点方向“媒介伦理与媒介法”课题招标[DB/OL].
[2]“媒介伦理与法治”高端论坛在京召开[DB/OL].
[3]王鉴.教师与教学研究[M].甘肃教育出版社,2013:302.
作者:刘芳 单位:西北师范大学传媒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