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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民族教育的实行与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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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民族教育的实行与意义

本文作者:羊措作者单位:兰州大学

1927年,国民党南京政府成立之后,开始重视边疆民族教育。一方面,教育部希望通过推行“蒙藏教育”、“边疆教育”等政策达到“五族共和”的目的;另一方面,教育部也围绕“边疆教育”展开了大量的民族教育调查研究工作。

一、民国时期制定的边疆民族教育政策

1927年,国民中央政府做出了一系列决议,制定了实施原则、方针,其中关于民族教育方面有明确而具体的条文规定。如1929年6月17日国民党三届二次中央全会通过的蒙藏决议案中,就教育问题做出了具体规定:1、通令各蒙旗及西藏西康等地主管官厅,迅速创办各级学校,编译各种书籍及本党党义之宣传品;实行普及国民教育,厉行识字运动,改善礼俗,使其人民能受三民主义之训育,具备自治之能力。2、确定蒙藏教育经费。3、在教育部内特设专管蒙藏教育之司科。4、在首都及其他适宜之地点,设立收容蒙藏青年之预备学校。[1]

1930年,中央教育部成立蒙藏教育司,拟定改良蒙藏教育的工作大纲。如在藏区实施普通教育的办法规定:西藏各宗及等于宗的地方,按其学龄儿童多少,酌设小学若干所;西藏重点地方,照社会需要各设一职业学校;要求西藏重要之地,各设一中学。在拉卜楞和昌都地区,各设一中学,面向拉卜楞和昌都招生。又规定,在西宁或湟源及结古(玉树)、巴安、理化等地,各设一乡村师范学校,分别向青海东部藏区及结古、西康等地招生,培养小学师资。[2]

为使全国各级各类学校全部课程及一切设施与三民主义教育紧密联系,并保障其实施,1931年9月,国民党三届中央执委会第十七次常委会议通过了《三民主义教育实施原则》,在“蒙藏教育”中规定了三项目标和三项实施纲要。力图“蒙藏人民语言意志之统一,以期五族共和的大民族主义国家之完成。”[3]随后,在1939年4月,国民党第三次全国教育会议通过《推进边疆教育方案》,确定了推进边疆民族教育方针及各级教育的中心目标,并对培养边疆师资、编译边疆教科书、推进边疆学校教育、推进边疆社会教育、确定边疆劝学制度等事项作了明确规定。

总而言之,从国民政府推行的民族教育政策及系列相关决议、办法来看,兴办边疆教育,推行边疆教育政策是与当时三民主义宣传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其目的就在于“重边政,弘教化,以固国族而成统一”,这也成为南京国民政府对边疆少数民族实施教育和管理的一项长期战略。

二、民国时期青海地区民族教育政策的具体实践

据青海省统计局数据显示,1949年末全省总人口为147.61万人,其中汉族70.92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49.6%,藏族43.85万人,占22.8%,回族23.1859万人,占15.2%,土族47891人,占3.1%,撒拉族25184人,占1.7%,蒙古族22474人,占1.5%,其他民族(以哈萨克族为主)955人,占0.1%。[4]

1929年,国民政府在青海建立行省后,无论是以孙连仲为首的国民军将领,还是先后主持省政的马麒、马麟,都比较重视发展地方民族教育事业。为了适应全国教育形势的发展,青海省教育厅开始根据本省特点实施教育行政管理,制订和实施教育规划。建省初期,青海省教育厅将普及初等教育放在重要地位,规定各县必须设立两所以上完全小学,每村必须设一所初级小学。并通令蒙藏地区各寺院也要力争兴办小学。[5]从而使各民族初、中等教育,师范教育等相继起步,青海多类型、多系统办学的教育格局初步形成。

(一)青海蒙藏文化促进会的设立

1930年,国民政府教育部为确保蒙藏地区民族教育措施的贯彻执行,特设专管蒙藏教育的蒙藏教育司,负责拨发边疆教育专款等事项。1931年7月,青海蒙藏文化促进会成立。下设总务、组训、编译三股,分掌教育、训练、设计、教材、编译等事项。该会“以宣传三民主义,唤醒蒙藏同胞,普及教育,维系蒙藏生存为宗旨。其主要负责蒙藏语文之学习,以及蒙藏教育之推行”。[6]

1935—1937年间,青海蒙藏文化促进会在湟中、化隆、乐都、互助、大通、门源等县设立蒙藏小学15所。1937年,将马步芳以青海南部边区警备司令部名义设的蒙藏小学改建成蒙藏初级中学,附于青海蒙藏文化促进会。1940年,蒙藏初级中学合并到青海省地方行政干部训练团,称为蒙藏语文班。1943年,青海蒙藏文化促进会移驻玉树,所属各小学交归各县办理,改为乡镇中心国民学校和保国民学校。[7]可以说,青海蒙藏文化促进会在成立以后的10年里,为蒙藏教育的发展做了一些有益的工作。有学者回忆,“当年他们在蒙藏中学学习时,学生最多时曾达到三四百人,他们一般都掌握了一定的文化科学知识。解放初,他们中的一些人,对青海省的建政和民族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8]

(二)青海回教教育促进会的成立及影响

1922年5月,经甘肃省教育厅批准,宁海回教促进会正式成立,马麒任会长,东关清真大寺教长马骏任副会长。宁海回教促进会的宗旨是“促进回教青年学子教育,并阐发回教真谛”,[9]规定会属学校的课程除必要的文化课外,加授回教经文和简单阿文,休息日统一在星期五,以方便学生参加“主麻”礼拜,会属学校须设在清真寺内,校长由甘边宁海镇守使委任。宁海回教促进会积极开展办学活动,充实扩大了东关同仁小学,又在湟源、贵德、碾伯(乐都)、巴燕(化隆)、循化等县设立直属小学,通令回族子弟入学。1924年,该会将其在七县设立学校之事报甘肃省教育厅备案,甘肃省教育厅鉴于该会确为推广回族教育事业,遂指令改称为宁海回教教育促进会。[10]

1930年,促进会重新调整机构,修改章程,规定该会的宗旨为:“阐扬回教真理,促进回民教育,灌输三民主义及学识技能,令其从事各种职业,达到自立生活为目的”。[11]1931年,青海回教教育促进会先后在各县建立分会,到1936年,总计成立了15个分会。各分会均创办了一批小学校。可见,尽管宁海回教教育促进会创办的学校从形式到内容都是半宗教、半世俗性质,但它在倡导回族兴办现代教育,发展回族文化教育方面,还是取得了一定成效,培养了一批回族知识分子。20世纪30-40年代,青海回教教育促进会的影响不仅扩及全省,而且还远及兰州、河西、洮、岷、河州、平凉等地,这些地区也相继成立回教教育促进会和分会,各分会教育长均由青海回教教育促进会任命派出[12]。

在此值得一提的是,回教促进会下设的昆仑中学曾一度在西北地区颇负盛名。当时,昆仑中学始建于1933年2月,初建时只有初中一、二年级两个班,当时称为“宁海回教教育促进会会立附设初级中学”。1936年增设高中部,更名为“青海省回教教育促进会附设高级中学”。随着学生人数的增多,到1940年时又改称为“青海省回教教育促进会会立昆仑中学”。由于该校受马步芳家族的支持,与其他各级学校相比,实力雄厚,入校学生全部享受公费。学校除招收回族外,也招收少量汉族、土族、撒拉族、藏族学生,具有民族教育的特点。但从1937年起,马步芳兼任校长后,学校逐步演变成为马氏培养军政干部的场所。该校附设了青海省地方人员训练班,专门召集各县、区、乡负责干部,分批受训。昆仑中学毕业的学生大多从政从军。可见,昆仑中学不仅是马步芳培养各项专门人才的基地,同时也是马步芳统治青海扩大地方实力的一块基石。

(三)现代初等教育的发展

1928年2月,国民党二届中央执委会四次会议提出:“普及国民教育,提高民族智识”,通令各省市成立义务教育委员会,推行义务教育,规定“已达学龄儿童,应一律受义务教育”。1932年,国民政府教育部颁布了《第一期实施义务教育办法大纲》及《短期义务教育实施办法大纲》,规定在各市、县指定实验区,收纳各市、县部分失学儿童。凡年满10足岁至16足岁之失学儿童,均应入短期小学或短期小学班,补受短期义务教育。青海省政府为贯彻此大纲,制订了实施计划,做了大量动员工作。[13]

1928年前,青海省仅有宁海、玉树、共和县千卜录、果密等地,设有几所蒙番学校。为了响应国民政府利用寺庙推进教育的方针,1931年青海省教育厅明令各寺筹设小学,先后在大通广惠寺、乐都马营寺、共和县等地寺院设立完全小学,省内其他藏区也设了一些初级小学。如大通广惠寺的活佛敏珠尔于1932年2月,捐资筹办广惠寺藏族小学。是年有学生80余名,经费全由他个人捐资供给。1933年,广惠寺藏族小学直隶于省教育厅,年经费6200元,蒙藏教育经费补助2400元,其余仍由私人捐助。[14]又如土族知名人士朱福南于1933年从青海招收藏、土等民族儿童40多名,送到班禅驻南京办事处附设的补习学校就读。

1936年,朱氏又在官亭附近藏、土杂居各乡,集资创办了6所蒙藏初级小学和官亭女子小学。[15]据记载,青海南部警备司令部于1934年曾创设一所蒙藏小学,令藏族千百户和蒙古王公送子弟就学。凡学生膳宿、制服、书籍全由学校供给。[16]此外,蒙藏文化促进会和回教教育促进会成立后,先后创办了一些蒙藏小学和回撒小学。据统计,至1937年,曾在湟中的群加,化隆的扎巴、卜瑞、瓦昂欠,门源的八宝,乐都的巴藏沟、虎狼沟、维新乡、新衙门庄、羊官寺、张家寺、芦花寺,互助的甘禅寺、白马寺等处,共设立蒙藏小学15处。[17]

总之,青海建省后,初等教育相对来说发展较快,尤其是以上提到的一些热心于民族文化教育事业,为发展民族教育捐资捐物、献力献策的民族宗教界人士,在他们的支持和推进下,民族教育得到了长足发展。

(四)现代民族师范教育的实施

1920年,马麒在蒙古半日学堂扩建的宁海蒙番小学增设师范甲种讲习所,明确规定学校以“培养宁海区小学教育师资,开化蒙番民族,增进宁海文化,启牗新知,养成优秀人才”为宗旨。[18]1924年,宁海蒙番学校正式改称为宁海蒙番师范学校。1927年,该校又改为青海筹边学校,继续增招师范科学生。

1929年青海建省后,筹边学校旋即改为省立西宁第一中学,附设蒙藏师范科,主要为蒙藏地区培养师资。1931年,省教育厅成立,随接办蒙藏师范科。据1934年的统计,该校当时有38名学生,11名教职人员。这是当时青海蒙藏教育的最高学府。[19]

1933年,根据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决定,南京蒙藏学校蒙藏班的教育行政组和农村行政组两班毕业生组成边疆实习考察团赴青海考察,决定在青海筹设一所蒙藏学校分校,即国立西宁师范学校(1940年正式定名),国立西宁师范学校的办学宗旨是为边疆教育事业培养人才,倡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五育并重。学校招收汉、蒙古、藏、回、土等民族学生,实行全公费,男女兼收,这在青海教育史上属首例。[20]

据《教育通讯》记载,1940年,青海省曾制定五年师范教育计划,内分实施目标,划分师范区,整理、推进及师资分配等项事宜。除上述教育机构的成立和教育计划的实施外,青海省的民族中等教育、职业教育和社会教育也有一定的发展。如1937年,青海蒙藏文化促进会在西宁成立蒙藏初级中学。青海南部边疆警备司令部附设玉树高级中学。要求学校要设在牧区或农牧交错地区,学生主要学习农牧基础知识和畜产品加工技术,目的是发展边疆民族职业教育,培养少数民族技术人才。关于开展社会教育方面,据杨希尧1934年的统计,青海省部分藏族杂散居县内,如贵德县有民众学校、图书馆、讲演所、民众教育馆、体育场各一处,有教员3人,学生25人,经费257元;民和县有民众学校六所、民众教育馆一所、共有教员11人,学生220人,经费502元;湟源县有民众学校二所、图书馆一个、有教职员2人,学生55人,经费420元;门源县有民众学校二所、图书馆一所、共有教职员6人,经费425元;循化县有民众学校和教育馆各二所、讲演所一处,共有教职员9人,学生40人,经费770元;乐都县有民众学校11所、图书馆和体育场各一处,游艺场二处,共有教职员18人,学生320人,经费1780元。[21]由此可见,随着多类型、多系统办学格局的初步形成,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现代教育思想的传播和教育体制的改革,同时也丰富了省内各族人民的文化生活。

三、民族教育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尽管南京国民政府针对边疆地区少数民族教育做出了一系列决议,并制定了实施原则、方针等,但这些具体政策措施在边疆地区民族教育落实中,仍存在不少问题。

首先,边疆教育经费在青海未能专款专用。起先全省各级学校的经费由省教育厅执掌,其后由马步芳直接控制。马步芳每年向教育部和蒙藏委员会具领边疆教育费和补助款,但有关经费开支、学校设备、教师聘用、开设课程、教科书选用等,均自作主张。尤其是教育专款多被转作军费用,如1937年管理中英庚款董事会拨发青海省立各中等学校补助费十四万元,被马步芳移作河西反红军费用。1948年,中央拨来全省基本教育设备费法币二十四亿六千七百二十五万元,从中抽取出五亿元作为省立西宁中学、西宁女师、西宁职业学校和湟川中学四校升学学生的旅费,另五亿元订购收音机,其余近十五亿元均拨充了军费[22]。由于各级学校设备简陋,教师缺乏,停课关门之事时有发生。各县不少乡村、牧区的学校,仅悬招牌,徒具虚名。往往是中央派员督学视察时,教师才回校召集学生,以资应付。

其次,尽管蒙藏文化促进会和回教教育促进会的成立旨在培养蒙、藏、回、土、撒人才,但马步芳关心文化教育主要目的还在于培养其个人统治青海的势力。如蒙藏文化促进会吸纳的学员不少是蒙藏上层人士及王公、千、百户的子弟,学生毕业后多半调为马步芳的卫士,追随其左右。尤其是回教教育促进会下设的昆仑中学培养出来的学生,大部分扩充到马步芳的军队中。无论是蒙藏中学还是昆仑中学,均对学生实行军事管理,使其成为壮大个人势力的地方行政干部训练团。总之,不管是从招收生源,还是招收目的来看,都存在局限性和针对性的问题,并非面向民众的普通教育。

此外,当地少数民族对新式教育的排斥也是民族教育政策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之一。青海教育厅成立后,在各少数民族聚居区虽创办了一批现代小学,但学龄儿童入学者很少,受教育者更少。如马步芳身边任亲信副官的门源上层人士郭毛南、贾东周二人于1925年捐资,并发动当地富户出资筹建门源县蒙藏族初级小学校。该校创办的初衷是要解决附近蒙藏族子弟上学的困难,可蒙古族、藏族群众对新式教育顾虑重重,害怕拔门兵,常出钱粮雇汉族子弟顶替上学,这所学校名为蒙藏学校,实际入学的绝大多数是汉族子弟。[23]据杨希尧提供的有关省内部分藏族聚居、杂散居各县人口受教育者比例看,藏族聚居的果洛和玉树两地,其受教育比例分别是0%和0.06%;同仁、共和县受教育者也分别为0.4%和2.1%;化隆、循化、贵德、民和等县虽然较多些,但也在5%左右,最少4.9%,最多为6.8%,而且学生主要是汉、回族。又据刘曼卿在其著作《边疆教育》中记载,当时的循化县“撒、番宁死不入学”,共和县“蒙番无一念书人”。因此,“青海教育要员不得不承认,青海建省后,虽然极力推进普通教育,而于‘蒙藏教育,尚未顾及,未得长足进展’的基本事实”。[24]

四、民国时期民族教育政策实施的历史意义

南京国民政府的边疆教育政策尽管在当时青海的实施过程中存在这样或那样的不足,但是客观来说,经过20余年的努力,青海的民族教育已初步形成,对青海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第一,通过兴办各类学校教育和文化促进会,推动了民族教育事业的发展,培养了一批少数民族人才,为青海的发展做出了贡献。如青海蒙藏文化促进会和回教教育促进会,在推进蒙藏文化教育事业和回族教育的发展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两所民族文化促进会培养的学生大都掌握了一定的文化科学知识,解放初期,他们当中不少人对青海省的建政和民族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蒙藏文化促进会的洛桑香趣理事、青海宗教界知名藏族爱国人士桑热嘉措等人在任理事职务时,不仅兼任藏文教师,还编译藏文课本,为青海藏区的文教发展做了不少有益的工作。又如青海师范和职业类学校为广大农牧区培养了一批师资和专业技术人才。如今在省内名闻遐迩的湟川中学、湟源牧校、昆仑中学等都是在当时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起来的。可以说,民族教育的兴办在普及教育、提高民众生产技能、开发边疆方面收到了一定的效果。

第二,民族教育政策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民国时期,青海省教育厅在贯彻执行国民政府边疆教育政策的同时,根据本省特点开展民族教育,其办学形式灵活多样,注重实用性。如青海初等教育设置方式,根据其地理环境的不同,既有固定式,即在各民族聚居区内选择地点设立学校,又有流动式,即为适应蒙藏等民族逐水草而居的习惯设立,以方便牧民子弟就学。为适应流动教学,这类学校往往置有帐房、驮马或车辆,以及其他可以拆装之教具,跟随学生家庭移动,实施教育。除此之外,在教学方法上因材施教,如青海南部警备司令部附设的蒙藏小学,学生有蒙、藏、撒拉等民族子弟,最初他们仅会使用各自民族的语言,但学校采用藏汉文结合的教材之后,很快使学生能认识并熟诵汉语。这也为建国后青海双语教学的开展和办学形式多样化提供了经验借鉴。

第三,打破了寺院传统教育一统天下的局面,从而为进一步在广大群众中传播新式教育思想奠定了基础。1940年7月,教育部公布《改进边疆寺庙教育暂行办法》,要求边疆民族地区各喇嘛庙和清真寺举办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这一规定在不少寺庙中得到了贯彻实施,如喜绕嘉措大师呈请教育部设立的“青海喇嘛教义国文讲习所”,该讲习所主要以“改进边疆教育,增进藏族文化,宣传三民主义,阐明抗日国策为宗旨”[25]。除学藏文外,又加授国文、公民等课,对僧侣进行现代文化科学知识教育和职业教育,从而达到民族团结的目的。国民政府教育部除了支持寺院和地方人士办新式教育外,还从经费上给予资助,如教育部每月拨发三千元给喜绕嘉措大师的讲习所;给民和县朱福南所办藏民小学七所,补助一千二百元;回教促进会附设清水工、查家工两小学,各补助二千四百元,共四千八百元[26]等。可见,当时的国民政府通过调动宗教人士的积极性,改进寺院教育,利用寺院等宗教场所在信徒中传播现代思想、知识,无疑推动了新式教育的社会影响力。尽管在后期的发展中收效甚微,但新式教育的出现,无论如何都是在传统寺院教育基础上的一个突破。它对我们今天如何将寺院等宗教场所为主的传统教育和以学校等机构为主的现代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民族教育的积极性,促进地区和谐也有一定的启示作用。

纵观民国时期国民政府制定边疆教育方针、政策,在青海实施过程中,尽管存在经费不足、师资缺乏、设备简陋、师生待遇过低、学校数量太少等问题,但国民政府制定的边疆民族教育政策在青海的实施,无疑从整体上推动了青海民族地区社会、教育的发展,并为新中国建立后青海民族教育体制的进一步发展、完善奠定了较为坚实的基础,其历史意义和作用是值得肯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