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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数学课程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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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数学课程改革

随着《全日制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和《高中数学课程标准》(以下称《标准》)的全面实施,我国基础教育数学课程改革正在全面有计划地进行,《标准》在课程理念、课程目标、课程实施、课程评价等方面均有大幅度的改变。这不仅仅体现在教材的变动,而且对从事基础教育的数学教师带来了全方位的挑战。数学课程改革产生的更深层次的变化体现在数学教师的教育观念、教学方式和教学行为的变革上,提出了更新观念、更新知识、改革教法的要求。这些变革相应地对培养中小学教师后备军的高师数学专业提出了新的课题,特别是培养数学教师基本数学教学技能的《中学数学教材教法》(以下称《教法》)课程必须适应《标准》的要求。然而,很多高师院校数学专业的《教法》课程面对基础教育的改革却反映迟钝,教材内容不能及时更新,课程的教法陈旧,不能及时体现《标准》的新要求,结果是学生学习前对该《教法》课程期望值高,以为能寻求到把握最新数学教育的金钥匙,但随着教学的深入,传统的内容与教法逐渐使他们失去学习兴趣,以至于在实习、求职试讲中与中学的要求脱节,最终失去课程设置本来的目的。如何改变现状,顺应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满足学生要面对残酷就业竞争的要求,笔者认为,《教法》要从实际出发,在教学方面不断地进行探索与改革。

一、开展《标准》专题学习,更新教学观念

为推动高师数学教育的发展,更好地与基础教育数学课程改革相适应,首先是转变教师的观念,观念是行动的先导,高师院校教师在头脑中要时刻明确我们的培养目标是新课程的实施者,是高素质的教师,要改变别人,必先改变自己,更新教学观念。实现教师的自我定位应以教师为中心转变为以学生为中心,课堂教学的价值取向应从知识中心转变为以学生的发展为中心,教学形式从封闭式转化为开放式的三个转变,只有进行观念的充分准备,才能实现教学目标和培养目标,才能在教育环境中掌握好方向。其次是组织学生学习《标准》理念、课程目标、评价方式,开设《标准》专题学习并积极开展讨论,分析课程改革对数学教师角色、能力、工作方式、教学方式、教学策略的新要求,充分认识数学教学改革是课程改革的关键。

二、结合《标准》改革《教法》教学内容

1.结合课改,吸收和补充新的研究成果

数学和数学教育都在不断地发展,教法与相关学科和新兴学科之间的关系还不很协调,有些教学内容陈旧,未能与当前的思想观念、生活实际和学科的发展同步,没有结合当前的基础教育数学课程改革,理论脱离实际。因此,在教学中应走出课本,在保持《教法》内容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增加数学教育领域新的研究成果,使学生了解该领域前沿的基础研究状况,形成较为先进的数学教育观念。同时特别要联系目前的基础教育数学课程的改革实施现状,介绍中学数学教学改革的现状和发展趋势,以及对教师提出的新的要求,《教法》要在学习《标准》的前提下,开设中学数学发展的专题课程,明确符合时展的课程目标,使学生的学习紧跟时代的要求,实行教学内容和学生主体的开放,建立开放型知识结构。

2.对《标准》新增内容进行研究

新的中学数学课程在内容上有了重大的变化,突出了基础性、多样性和选择性,《标准》强化了概率统计,设置了数学探究、数学建模、数学文化,有些具体内容在教法课程中从未涉及乃至现行的高师数学课程中较薄弱和不能完全覆盖。如,算法、框图、信息安全与密码、球面上的几何、欧拉公式、与闭曲面分类、三等分角与数域扩充、开关代数与布尔代数、优选法与实验设计、风险与决策、数列与差分等[1],结合其高师专业课程的相应改革,专门补充讨论新增内容设置原因,正确把握《标准》对新增内容的定位,并对其教法及相关问题开展讨论研究。

3.调整教学顺序

《教法》是在学生已经掌握了教育学、心理学的基本知识和数学专业基础知识基础上开设的,通常是先学习了解研究对象、任务、特点,对中学数学教学的目的和内容有一个基本的了解,再讲教学原则、逻辑知识和教学方法,最后介绍中学数学教学工作[2]。如果先让学生明确中学数学教学应做哪些工作,再介绍做该工作具备的知识、原则、方法,就能激发其学习兴趣,使其主动学习,取得好的教学效果。

三、改进教学方法,转变学习方式

随着基础教育改革不断深化,教师素质与课改要求的差距明显显露出来。教师在以学生发展为本的前提下,要具有将知识转化为智慧,将理论转化为方法的能力,适应综合性教学、研究性教学、实践性教学的要求,提高将学科知识、教育理论、现代信息技术有机整合的能力。其变化的实质就是教法、学法上的改进,教法与学法相互制约,相互影响,许多有效的学法正是直接从教师具有示范性的教法转化而来的。高师生的学习方式直接影响其未来的教学方式,高师生经历“大学教法—学习方法—中学教法”的过程,作为《教法》课,更应该在新的教育教学观指导下从“满堂灌、一支粉笔、一块黑板”中解脱出来,运用探究、参与、研究的教学方法,进而促进学生从被动听、做笔记、围绕解题、练习、考试关心分数向独立思考、自主探索、动手实践、合作交流、阅读自学等有效的学习方式转变。

1.强化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法是一种教与学两方面直接参与、共同对案例或疑难问题进行讨论的教学方法。一方面通过教师精心选取典型的优秀教学案例,引导分析获得蕴涵其中的那些已形成的教育原理、教学原则和方法等;分析常规教学模式,并探讨新的数学教学模式(探究式数学教学、数学质疑教学模式、数学建模教学、活动型数学教学模式整体教学与范例教学)[3];学习综合性教学、研究性教学、实践性教学方法;深入学习分析案例中的教学设计如何体现现代教学理念和现代教学方法,既可体现学科特点,又可将已有的教育学、心理学原理知识运用其中,学生又能处于积极参与状态创造性地获得学科教学的有关知识,增强对教学问题的分析决策能力,真正达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另一方面,在教学中,组织学生对不同的观点和看法进行充分讨论,取长补短,共同提高,教师根据情况进行总结。通过这种观摩—交流—反思等一系列教学活动,培养学生未来教育教学的反思精神,发展学生对自身教学实践进行批判的技能,使他们掌握对教学进行自我分析和反思的方法,进而形成一定的数学教学研究能力。

2.加强分析信息技术与数学课程的整合

《标准》提倡使用信息技术来改变学生的学习方式和教师的教学模式,因此《教法》教学中引导学生充分认识体会信息技术不仅作为教与学的辅助工具,更是作为促进学生自主学习的认知工具和情感激励工具,探讨如何利用信息技术所提供的自主探究、多重交互、合作学习、资源共享等学习环境,将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使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在整合的过程中得到有效的锻炼。

四、加强实践环节中的理论分析和技能培训

《教法》课的教学,是对学生进行系统师范性教育的主阵地和主渠道,不仅要求学生很好地掌握其中的理论知识,还要培养技能。然而,知识并不能简单地由教师传授给学生,而只能由每个学生根据自己的知识和经验主动地加以建构。要体现学生知识的建构过程,就应该在学生的整个学习环境中,在教师的指导下,通过学生自主探索、合作交流完成。因此必须建立一种新的教学机制,创设一种能促使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开展研究活动的学习环境,使学生在开展合作交流的研究性活动中把握数学教育理论的精神实质,掌握一定的教学技能。然而,长期以来,《教法》课重理论轻教学技能训练,同时大学在追求学术高品位时,不可避免地脱离基础教育的实际。因此,教法课程必须由重理论轻技能转向借理论促技能,并将其作为专业技能课程设置,其理想的改革方式是实行开放式教学,发展专业发展学校,让学生经常到中学去见习,参与教研和教改活动,尝试教学设计和实施。这是一种互惠的行动,它不仅有利于大学教师、学生和中学教师双方的专业提高和发展,而且对师范生的知识应用和教学技能的训练提高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4]。但由于教育体制和条件的限制,这种方式难以实施。因此,在目前的状况下,只有加强和改进教学活动,活动始终以尝试教学设计、模拟课堂教学为中心,同时兼顾专业和技能的训练,加强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交流和个人的教学反思,促进教师教学知识的发展。具体做法:改变将《教法》课与试教课分离的现状,在《教法》课学习理论的同时,就开始分小组对中学的典型课题进行试讲,小组既作为教学基本功训练小组,又作为学习理论小组和反思研讨小组。在教师的引导督促下形成一种合作交流、相互切磋、共同发展、和谐统一的学习氛围,增进知识的应用,在应用中进一步提高对理论的认识,继而在以后的全面试讲和教育实习过程中,进一步加强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在反思阶段针对实践中出现的矛盾与分歧,例如结合《标准》理念,分析《标准》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矛盾以及不足等,提出研究探讨课题,更有目的、有针对性地确定毕业选题,进行实证研究和分析。只有这样才能培养能应用现代教育理论、教育方式和手段,善于把数学知识的学术形态转化为教育形态,既能从事数学教学又能从事数学教育科研的高质量的数学教师[5]。

五、实行多元化评价体系,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随着教学观念、内容、方法的改革,《教法》所采用的传统的一张考试卷评定学生成绩的方法已经无法比较全面、准确地反映学生的实际水平和教学效果,因此,评价内容和方式必须进行改革完善。一方面,利用多渠道多种方式评价,如采取笔试、口试、教学研究小三结合的方式评定学生成绩,具体可包括课堂讨论、小、调查报告、平时作业、动手作业、课堂示范、书面考试等方面综合评价作为最后成绩。另一方面,加大平时成绩的权重,平时成绩比例增大为30%,期中和期末各占20%、50%。平时成绩包括课堂提问、作业以及课堂讨论等成绩,期中和期末考题改封闭型占主体为开放型占主体,主要考查对知识的理解与灵活运用。目的在于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让每一名学生平时就积极投入到教法课的学习与活动中,促进教育理论的掌握和教学能力的提高以及数学教师数学素养的形成和教学研究能力的初步养成。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中数学课程标准(实验)[S].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