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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文章通过阐述体育经纪业的有关概念和对我国体育经纪业现状的分析,指出我国体育经纪业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并就这些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体育经纪业;体育经纪人;现状
自0世纪60年代以来,随着世界范围内体育职业化、商业化的发展,体育产业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在许多美洲及欧洲体育比较发达的国家,体育产业已成为该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并拉动相互关联的其它产业的发展。其中,体育经纪业是随着体育产业化和职业化的不断发展而新兴的体育服务行业,在活跃体育市场和促进体育产业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在我国,体育产业起步相对较晚,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而逐步发展的。自99年原国家体委将足球项目作为我国体育改革的突破口直到现在,各类型的体育项目纷纷尝试进入体育市场,体育经济市场呈现出一派生机盎然的景象。然而,仔细观察不难发现,由于我国体育市场还不够健全和规范,体育经纪市场发育不成熟,人们对体育经纪这一新领域认识不够,目前还没有形成我国自己的体育经纪业,而且经纪行为也不规范,严重搅乱体育市场。因此,为加速中国体育经济改革的进程,促使中国体育经济尽快与国际体育大市场接轨,必须培育发展我国的体育经纪业,为此,有必要对我国体育经纪业的现状进行深入、细致的探讨。
一、体育经纪业的几个主要概念
(一)经纪
经纪是一种既可归属于商业法也可以归属于民法的经济行为,就是从事居间经纪介绍他人之间进行商品交易的经济活动,亦称中介。体育经纪活动,就是经纪人和经纪机构在体育市场实施经纪(中介)活动,是体育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沟通体育市场中买卖双方的信息,搞活商品流通,促进市场资源优化组配等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体育经纪活动中实施经纪行为的主体是经纪人亦称中介人(有自然经纪人和独立个体经纪人之分)以及经纪机构(经纪事务所、经纪公司)。
(二)体育经纪人
即体育中介人,指的是在体育经济活动中为买卖双方提供合同成交机会,撮合成交而收取佣金的人,其业务内容包括了通过接受委托,根据自己所掌握的商业信息,进而为买卖双方提供订约机会。一旦订约成功,合同得以履行,再从受托方获取报酬。体育经纪人从业必须持有经纪人资格证,除具备基本的商业、法律知识和组织、协调、谈判能力外,还应具有体育经纪行业的从业的一些特殊条件,如某项运动方面专家或具相当知名度,在国内外体育界拥有广泛的人际关系等等。
(三)体育经纪机构
是体育经纪人从事经纪业务活动的场所,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核准的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经济服务机构,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为经纪人统一接受委托、收费、付给经纪人应得佣金的经纪组织,其形式有体育经纪事务所和经纪公司等。
(四)体育经纪业
是围绕体育市场经济进行经纪活动而形成的服务性行业。
二、我国体育经纪业的现状及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体育经纪业发展的一般状况
体育经纪市场在我国发展较晚,主要缘于经纪人在我国曾被当做资本主义的东西,受到摒弃和限制,人们对经纪人的认识和观念还没有完全改变。在这方面的发展与其他行业相比相对滞后。它起步于0世纪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是当时商业化体育竞赛进入市场后开始形成的。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从事体育的经纪人仅000多人,主要集中在上海、北京、广东等发达省市。而我国拥有国际执照的体育经纪人仍是凤毛麟角,远远不能满足我国体育大国强国发展的需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为我国体育产业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和有利条件,体育经纪业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中的重要生产要素市场,已经逐步成为调整我国体育资源与经济资源合理配置,促进体育成果迅速转化为体育产业的重要桥梁和纽带。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体育经纪人己引起国家体育行政管理部门的重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也主动参与规范管理。政府部门的重视和规范化管理为体育经纪人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前提条件和发展空间,必将给我国体育市场带来勃勃生机。
(二)我国体育经纪人发展现状
目前经纪人活动比较活跃的仍是在足球界,其中引人注目的个体经纪人是吉林的秋显,他手下有一批来自韩国、南美和非洲等地的球员,而从事经纪业务的公司则有高德、长城、中体等。中国虽然没有国际足联认可的足球经纪人,但足球经纪活动是客观存在的。中国足坛从99年“红山口会议”起进入了职业化的历程,使中国足球迈入了一个崭新的时代。职业俱乐部如雨后春笋般建立,足球队员一夜间变成了带有商品属性的职业球员。职业联赛的举办,导致大批外援引进和国内球员频频转会。
中国足坛实行转会制和允许外援加盟是从994年开始的。内转基本属于直接交易而没有中介人的参与。俱乐部与俱乐部之间直接对话,直接磋商,实际上教练扮演了经纪人的角色。但从一开始,为防止球员漫天要价和规范球员转会秩序,中国足协规定国内球员的转会必须在其监督下进行,中国足协便成为独家中介机构。国内球员市场还未完全摆脱计划经济模式,足球经纪人是市场经济的产物,而在现行的足球机制下,真正的职业足球经纪人就较难产生,即使有这种人也很难施展其才华。
在外引方面,由于国内目前尚无经纪人的正式参与,俱乐部则各显神通,有的通过境外人士的介绍推荐引进,有些财力雄厚的俱乐部则派教练亲赴国外物色球员,绝大多数无需通过足球经纪人。一些在中国执教的洋教头回国后也扮演经纪人的角色。
由于没有真正的经纪人参与中国的足球大市场,各俱乐部各行其是,所付出的代价是昂贵的,而且这种不规范的操作难免鱼目混珠。近几年引进的外援,包括来华试训的在内,其数量已高达数百人之多,其中不乏佼佼者。很多外援往往只经过短暂试训就与俱乐部签约,联赛开始时就真相大白,不少“冒牌货”在联赛伊始就要打道回府。
在篮球市场也有类似于足球市场的情况,CBA自从995年浙江中欣队第一次引进外援尝到甜头以来,其后各俱乐部纷纷效仿。999~00
0赛季,有38名外援在各俱乐部效力,这些队员中的半数来自美国,还有些来自立陶宛和南斯拉夫等国。不过这些球员不是直接来自自己的国家,而是取道其它的地方。有些是从香港,有些是从中国台北,有些来自乌克兰、德国、匈牙利、菲律宾等。这些外援是倒过几次手才来中国的,他们中的一些人水平是较高的,但我方付出的代价也是惊人的。许多队伍外援的工资就占了俱乐部的大部分支出。有人对此颇有微词,影响队伍团结,这说明没有职业经纪人参与的外援引进的确存在着的不尽人意的地方。
(三)目前我国主要的体育经纪行为
由于我国体育产业化处于初级阶段,我国体育经纪人也处于萌芽状态,全国统一的体育经纪人资格证书尚未颁发,因此体育经纪行为的组织形式可分为两类:
.个体经纪人:由于我国目前尚未颁布实施体育经纪人管理制度(范文),没有资格认证程序,因此目前个体经纪人主要是前运动员、前教练或与运动员有直接关系的个人,运动员的形式也多种多样。
.经纪公司:()经注册经营范围含体育经纪的公司:这类企业全国仅有三家,首家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核准的由前跳高运动员朱建华牵头的上海希望国际体育经纪有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体育经纪、活动策划、信息咨询、运动员、国际民间体育交流等;第二家是广东鸿天体育经纪有限公司,它属于民营企业,主营体育赛事策划组织、职业俱乐部资产评估等;第三家是国家体育总局系统的中体体育经纪管理有限公司,它是中体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主要经营体育赛事、电视转播权等。()经营范围不含体育经纪的公司:既有体育类公司,亦有非体育类公司,大多数是广告公司、公关公司、外贸公司等,他们兼营着相关体育产业并属经纪行为,主要涉及球员转会和体育赛事中介或组织。如果细究起来,应该还有一类非企业单位,如体育、文化系统的事业单位,主要是经纪体育赛事,如运动项目管理中心的市场开发部。
(四)我国体育经纪业存在的问题
在我国,体育经纪业尚处于起步阶段,综合分析我国体育经纪业,很容易发现以下的一些问题:
.缺少专业体育经纪人和经纪机构。由于人们对体育经济、体育产业、体育市场、体育商业化、体育职业化认识不够,重视不足,因此,其市场行为似乎仅仅停留在做广告、搞赞助,为企业提高知名度这样原始经济形态上。纵然企业参与操办职业俱乐部,也多以“赞助联姻”模式而少以经济的观念来经营,这就使得中国的体育市场经纪业始终浮不出水面,目前没有一个公开以体育经纪人面目出现或一家挂牌营业的中国体育经济经纪机构进入体育市场,于是广告公司或文化公司成为体育经纪人和体育经纪机构的代名词。比如997年底积极运作4位国脚前往英格兰9家俱乐部试训一事,就是由北京高德海外文化发展公司充作经纪人。
.体育经纪行为非法律化、非规范化。无证地下经纪活动猖狂,幕后交易成风、法律纠纷不断,造成体育市场混乱,给国家体育管理带来困难。如果青岛海牛足球俱乐部的5名球员,拥有自己的经纪人或向经纪人或经纪机构进行过咨询,就完全可以避免因转会权益问题上书中国足协状告其主教练刘国江之事。当然,也不乏有经纪人穿针引线成功策动转会等案例,但这种名不正、言不顺的做法,不但容易搅乱体育市场正常的运行,而且是产生争执和导致供需矛盾更加尖锐化以及产生收入与价值不符等矛盾的缘由。因此,迫使像中国足协这样的国家行业管理部门在997年底再次行使其政府职能部门的权力,修改、公布了旨在防止诸如“签字费”之类幕后交易行为的《运动员转会细则》,显然,这一举措表明,中国体育市场的确需要有自己的体育经纪人和经纪机构来参与体育经济活动了。
3.体育经纪活动没有与国际接轨。经历了体育经济改革洗礼的中国体育市场已呈雏型,我国体育经济正在逐渐融入广阔的国际体育经济大市场中。然而我们却对国际性体育经纪人和经纪组织对发展中国体育经济的桥梁作用重视不够。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这一忽视已经成为我们引进世界先进的体育理论、体育技术、体育市场经济的经营管理思想、体育研究成果和体育人走出去看世界及让世界了解中国等方面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和阻力,导致部分体育项目在世界范围内的相对落后,制约了中国的体育市场经济改革。据了解,在国际足联获国际性经纪资格和营业许可证的68个经纪人中,没有一个中国名额,整个亚洲也只有足球相对发达的日本人,韩国3人,这组数据为一些大的国际性体育经纪公司如IMG、ISL(德国国际体育与休闲公司)抢占中国体育经纪业滩头提供了条件,虽然中国的广告公司或别的什么公司在国内搞兼营经纪业务不会有什么麻烦,然而一旦去从事国际性的经纪活动,就有可能被列入非法营业的名单,进而引起国际法律纠纷。另一方面,国际体育发展迅速,竞争激烈,许多体育项目都有国际信息的输入和人员交往的必要和需求,许多职业体育人也有去高水平体育环境参加竞赛、从事职业生活的愿望。如果有我国体育经纪业的介入,我们的很多体育项目不仅能够在国际上继续保持领先地位,而且一些落后的项目也能够很快迎头赶上国际水平,从而达到提高我国的综合体育实力的目的。
4.体育市场经纪人及经纪机构从业环境营造不力。任何体育市场经纪人或经纪机构的活动应该基于两个因素:第一,体育经纪人是持合格证和国家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体育经纪机构具有法人资格并取得营业执照;第二,所的买卖双方为法人或自由职业体育人,而在我国这第二点就是一个不容易解决的问题,体育改革后进入市场的项目虽说越来越多,然而没有足够的可供交易的商品和资源,巧妇也难做无米之炊,这无疑使得中国体育经纪人和经纪机构的创业背景和从业难度相对增大。
5.体育经纪人信息闭塞、行为盲目、知识结构不合理。作为一个优秀的体育经纪人,必然要掌握各方面的信息。信息不仅要及时、准确,还要全面。它主要包括:熟悉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情况;掌握各国的经济、政治情况;了解各地的文化和风俗习惯以及有关体育的各种信息。而我国体育经纪人在对信息收集的手段、信息内容的掌握、信息的分析、辨别和处理等方面都较为落后,常常给委托人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例如我国就曾出现过这样一件事,国内一家足球俱乐部竟把国外的球迷当成球星引进来的笑话。这不但给俱乐部经济造成了损失,也影响了球队成绩。另外,作为一个合格的体育经纪人,一定要具备多种能力和知识。除了具备与经纪业务相关的体育专业知识外,还要精通心理学、管理学、法律、会计、税务、市场营销等多方面知识,掌握协商、谈判、社交、外语等能力,并能够合理应用多种能力和知识,遵守经济规律,减少盲目,降低成本,争取获得更大的利润和满足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的要求。纵观中国体育经纪人,既懂体育又有合理的知识结构的体育经纪人才少而又少,如果这种情况继续保持下去,必将对我国体育经纪人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6.经营理念不成熟以及地区发展不平衡。当今,国际体育经纪公司的先进经营理念是通过开展体育经纪业务获取经济效益,同时不失时机地采取各种手段提高经纪公司的品牌形象和信用程度,以增加公司的无形价值,为获取更多的经济效益创造条件,完成“双赢”的经营策略。对于我国的体育经纪人来说,经营的目的更多的是获取眼前的利益,甚至不惜“杀鸡取卵。”同时。自999年3月,国家体育总局在广东、江苏、上海和北京等体育较发达省、直辖市进行体育经纪人立法、培训、资格评定的工作试点,取得了非常好的成效。但是我们必须认识到,由于多种原因,目前中国体育经纪业经营地域上出现的两个问题:()从全国来看,我们将目光更多的放在体育较发达的省市,而忽视其他经济不发达省市对体育经纪人的急切需求;()从全球来看,我们将目光主要盯在中国的体育市场上,而忽视了国际体育市场。
三、我国体育经纪业存在问题的原因
经研究,造成我国体育经纪业出现以上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现行的体育体制不适应经纪市场的要求
由于我国体育市场还比较狭小,不成熟,市场体系也不健全,很多要素市场没放开,尤其是在经纪活动中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行业垄断、项目垄断的现象,造成体育市场中的不公平竞争,阻碍了体育经纪业的发展。如美国的NBA小牛队来中国选球员,八一队王治郅入选,由于军队体制的特殊性,队员不能自由转队,所以小牛队的教练就无功而返。结果,我国球员错失与世界优秀队交流的良机。
(二)缺乏规范的经纪市场的管理制度(范文)
由于我国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出台有关体育经纪人管理的法律法规,造成经纪行为不规范,譬如合同、佣金无人审查,有些经纪人只注重短期利益,不讲信誉,耍尽手段拉关系等黑箱操作活动时有发生,从而制约了体育经纪市场的健康发展。
(三)体育中介没有相应的法律、法制制约,中介行为非规范化、非法律化
我国体育中介机构的诞生至今已有两年多的历史,然而国家没有出台有关规范体育中介机构和经纪人相关的法律、法规。当前,体育中介仍处于一种无序状态,体育产业被视为一块大蛋糕,你来咬一口,我来撕一块,一些部门受到不应有的损失,于是无证地下中介活动猖狂,幕后交易成风。当然,也不乏有经纪人穿针引线成功策动转会等例子,这种名不正言不顺的做法,不但容易搅乱体育市场正常的运行,而且是产生争执和促使供需矛盾更加尖锐化以及收入与价值不相符的主要矛盾之一。中国体育中介活动要规范地运作,必须要有配套的法规政策,如果出台了《体育经纪人管理办法》,体育经纪人就可能通过资格鉴定、合同管理、佣金管理去规范其行为,就不会出现“走穴”的状况。体育中介活动运作规范,就必须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因此,我们呼唤体育中介业的法规问世。
(四)缺乏相应的管理制度(范文)和鼓励导向
长期以来,人们都呼唤体育实行产业化,体育项目实现职业化,但却很少有人重视体育中介对体育事业的重要性,总认为体育中介是可有可无的,没有体育中介中国的体育照样能够前进。持有这种观点的人,大有人在。
(五)体育经纪人整体素质不高
体育经纪人是个职业要求较高的新兴行业,不是凭个人兴趣就能干好的。据北京东方体育有限公司的足球经纪人王渤介绍,体育经纪人必须具备的基本知识包括法律、业务、形象包装、理财和外语等,更需要讲诚信,有耐心。然而,真正想在圈子里长期做,把体育产业做好做大的人却为数寥寥。北京市体育局市场建设处的有关专家介绍,本市体育经纪人从所属行业情况看:体育公司占9%,其他公司34%,机关事业单位7%,律师事务所5%,协会5%,新闻单位4%,院校7%,其他9%。许多人并不具备成为体育经纪人的基本条件,仅凭一股职业敏感便仓促上阵。北京中篮公司的夏松深有体会地说,体育经纪公司应该是独立的实体,它必须遵守相关法律和行业规定,有自己的规则。然而,由于我们现在用行政的方式去管理商业的经纪人,单项协会的管辖范围过大等一些因素,使得一些主流的经纪公司以及想为体育产业做些贡献的经纪人的施展空间被限制了,当遇到困难时又得不到相应的保护。此外,俱乐部对体育经纪人这一新兴职业不甚了解,也使得体育经纪人行业的发展步履艰难。我们之所以要继续去做这件事,就是因为我们看到了中国体育产业的希望。有关专家和从业人员表示,如果在008年奥运会之前能逐步提高体育经纪人的综合素质,不断改善其生存环境,中国的体育经纪人行业必将大有作为。
四、结论与建议
显然,中国体育经纪业目前尚处在一个较为原始和无序的状态中,缺少专业体育经纪人和经纪机构,经纪行为的非法律化和规范化并且没有与国际接轨,经纪人的素质低,经营理念不成熟。因此,中国的体育经纪业要想得到长足发展,特提以下建议:
.国家要在促进我国经纪业方面创造更为良好的经济环境,给予一定的政策财政扶持,积极培育和发展我国的体育经纪业。
.体育经纪业在经营上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除了以个体或独立体育经纪人身份积极进行经纪活动外,建议主要以体育经纪事务所的形式进入中国体育市场。
3.建立并完善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纪事务所管理及运作方式,与国际接轨,积极争取与国内外同行合作,逐步采取具有国际水平的现代管理制度(范文)和规范服务项目。
4.组建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国际化的管理队伍,职工应具有专业背景,了解国际惯例,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5.尽快建立和完善体育经纪人及经纪市场的法规体系,制定体育经纪人管理条例,明确体育经纪人的资格审定及注册登记程序,建立科学的体育经纪人培训及考核制度(范文),从而使体育经纪活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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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为华.中国体育经纪人现状探秘[N].羊城体育,00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