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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杜贵晨单位:山东师范大学
“爱民主义”不见于古代文学研究,绝不应该是一个所谓的语言学问题,而是研究者学识与学风等所导致的词汇选择。但是,这一词汇的选择无疑具有极大的历史局限性,甚至是一个时代的误解。这里只说“爱国”与“爱民”是否可以划等号的问题,答案是否定的。从历史上看,虽然中国有二十四史,但每个断代史都不过是一姓王朝的国史而已。因此之故,只有如汉高祖的刘氏、宋太祖的赵氏、明太祖的朱氏等才可以称为“国姓”,其他的“民”虽然也可以且必须称“我朝”,但本质上不过是与“国姓”套近乎,并非把“我朝”的“国”真的当作其别门外姓所有之“国”的。所以,如此之“爱国”,只是或主要是爱一姓的国之政权而已。古人所谓“爱国如家”(《晋书•段灼传》),实乃不过是如爱自己的“家”一样去爱他人的“国”而已。法国国王路易十四的名言“朕即国家”(l'etat,c'estmoi),道出了中外古代之“国”不属于“民”,而只是帝王一人私产的本质。由此而言,历史上实践与观念上的政治革命从此而发生,最发聋振聩的自然是《共产党宣言》中那个非常著名的论断,“工人没有祖国”[1](P270)。其实,中国古代农民的“国”,也不见得属于他们自己的。早在战国时的《孟子》中就有“民为重,社稷次之,君为轻”(《尽心下》)的人民至上论,其实质就是“民”不等于“国”;清代也有学者以不同的说法透露了此中蹊跷。如清初著名思想家顾炎武《日知录》卷十三《正始》中有云:有亡国,有亡天下。亡国与亡天下奚辨?曰:易姓改号,谓之亡国;仁义充塞,而至于率兽食人,人将相食,谓之亡天下……湿保天下,然后知保其国。保国者,其君其臣,肉食者谋之;保天下者,匹夫之贱与有责焉耳矣[2](P471)。后人从这段话概括出“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民族主义口号,却往往不怎么注意其立论的基础,即在顾炎武看来,“国”是“其君其臣,肉食者”之国,而“天下”是绝大多数为“匹夫之贱”的“天下”人之天下,“国”是少数“肉食者”即“其君其臣”之国,“天下”是多数“匹夫”即人民百姓之天下。“国”与“天下”的不同,实际是统治者与被统治的人民的区别甚至对立,“保国”与“保天下”的差异,实际上是“爱国”与“爱民”不能相互替代甚至当时条件下的不可兼容。又如,清初与顾炎武齐名的黄宗羲在《明夷待访录》一书中曾斥后世之“君”:以其所建立和享用之“国”为“我一人之产业”,因此而“敲剥天下之骨髓,离散天下之子女”,成为“天下之害”(《原君》),深刻地揭露了封建时代“国”与“民”的尖锐对立。再如,清中叶领袖文坛五十年的文学家、思想家袁枚《子不语》卷五“文信王”条记一冥罚的故事,明嘉靖年间,某总兵随从平定刘七之乱,不遵上司的号令,以降而复叛为由“杀刘七党五百人”,五百鬼诉于冥王,冥王审讯:总兵争曰:“此五百人,非杀不可者也。曾诈降复反,不杀,则又将反。总兵为国杀之,非为私杀也。”言未已,阶下黑风如墨,声啾啾远来,血臭不可耐。五百头拉杂如滚球,齐张口露牙,来啮总兵,兼睨沈。沈大惧,向王拜不已,且以袖中文书呈上。王拍案厉声曰:“断头奴!诈降复反事有之乎?”群鬼曰:“有之。”王曰:“然则总兵杀汝诚当,尚何哓哓!”群鬼曰:“当时诈降者,渠魁数人;复反者,亦渠魁数人;余皆胁从者也。何可尽杀?且总兵意欲迎合嘉靖皇帝严刻之心,非真为国为民也。”王笑曰:“说总兵不为民,可也;说总兵不为国,不可也。”因谕五百鬼曰:“此事沉搁二百余年,总为事属因公,阴官不能断。今总兵心迹未明,不能成神去;汝等怨气未散,又不能托生为人。我将以此事状,上奏玉皇,听候处置……”[3](P108—109)这个故事所体现的主旨是,总兵杀五百降而复叛之卒的“为国”,只是为了朱明一姓的王朝,更具体地说是为了“迎合嘉靖皇帝严刻之心”。这就不仅说明表面上“为国”,实际上为私,而且总兵所为之“国”,实际只是嘉靖皇帝一人,不仅与“为民”风马牛不相及,还是残民以逞。所以,袁枚接着描写:“王笑曰:‘说总兵不为民,可也;说总兵不为国,不可也。’”以调侃口吻揭蔽了“总兵”之流只“爱国”而不“爱民”,甚至残民以“爱国”、图个人功利的事实。至于文中所谓“此事沉搁二百余年,总为事属因公,阴官不能断”云云,则意在点明此理深微,所以不仅二百余年“总兵心迹未明”,而且五百“群鬼”虽因总兵“为国”而被滥杀,却也天真地以为有所谓“真为国为民”者。岂不知既然“国”为皇帝“一人之产业”(黄宗羲《原君》),官员能做的,本质上只能是要么“为国”做皇帝一家的奴才之事,要么“为民”与皇帝的“国”渐行渐远乃至于对立,哪里会有什么“真为国为民”者?这正是为什么自古以来“好官难做”的原因,如《歧路灯》(第九十四回)中所叙郑州的俗语:“郑州城,圆周周,自来好官不到头!”由此可知,中国古代至少有顾炎武、黄宗羲、袁枚这样的学者文人知晓“为国”与“为民”并非一回事,甚至对立的道理,所以才有如上论述或故事有意区别“保国”与“保天下”、“君”与“天下”和“为国”与“为民”的不同及对立。由此推想,如果古代也如近世有那么多“主义”的话,则很可能会既有“爱国主义”之说,也有“爱民主义”之论。从近世的现实看,中国政治家、理论家们并非不懂“国”与“民”的联系与区别。辛亥革命推翻封建帝制新建国号,在“中”字之后加了“华”字,在“国”字之前加了个“民”字,称“中华民国”;而当今“中华人民共和国”之称,更是突出了国家“共和”的“人民”性质。其所以如此,显然是要与历史上“朕即国家”的封建专制传统彻底划清界限。由此可见,近世的中国政治家、理论家们都非常清楚历史上“国”与“民”疏离甚至对立的事实,强调革命成功后所建立的新政权以“民”为主的国体性质。这是历史的伟大进步。但是,革命成功之后身处以“民”为主国度的学者,却不能因此而忘记历史上“国”与“民”曾长时期不统一甚至矛盾对立的事实,而且,若说推翻封建帝制以后的“国”与“民”便能融为一体划上等号了,尚言之过早。例如,1949年蒋氏败逃台湾,根本原因恐怕就是其在大陆时的“民国”,并未如其所标榜是真正的“民”之国。令人诧异的是,自民国间“主义”盛行,“爱国主义”不时地成为某些时期的强音,学术讨论中更是热门主题或关键词,但经各种搜索引擎检索可知,至今公开发表的各类文献中却鲜有“爱民主义”之说。即使在中国古代文学研究中从来不乏对文本微言大义的揣测,但也未见有谁论及哪一位作家或作品当得起“爱民主义”的光荣。近世中国古代文学研究中有“爱国主义”而无“爱民主义”提法,究其原因固然很多,但绝非中国古代文学中没有“爱民主义”的内容与表现。其实,“爱民”从来就是中国古代文学尤其是古代小说恒久的强音。只是由于中国古代根本没有“主义”之谈(“主义”系外来词义),也不怎么说“爱”,所以中国古代文学中今之所谓的“爱国主义”多述作“为国”,而那时“为国”与“忠君”是真正的同义词;反而所谓“爱民主义”虽也多述作“为民”,但在某些主要是政治历史题材的作品中“爱民”一词也殊不少见,如《三国演义》;更有把“爱民”实际奉为重要政治倾向的小说名著,如李绿园《歧路灯》。只是中国古代文学研究从来没有采取所胃“爱民主义”的立场与视角,从而未曾发现而已。基于此,笔者就中国古代小说中的“爱民”描写,并特举《歧路灯》一书,试论中国古代小说中的“爱民主义”如下。
古代小说中的“爱民”因素
如上所论,古代小说“爱民主义”的思想倾向主要出现在政治历史题材的作品中。例如,“爱民”一词在毛本《三国演义》中至少有第四十一回、第九十六回、第一百四回、第一百十回中各出现过一次,而第四十一回“刘玄德携民渡江”的描写,甚至为了突出刘备“处处以百姓为重”之“爱民是玄德第一作用”,而使刘备违背《孙子兵法》“爱民,可烦”的教训,以致大败亏输,可谓突出“爱民”意识的特笔;在《水浒传》中的第八十二回、第一百回中也各出现过一次;在《说岳全传》中的第七回、第四十八回中各出现过一次;即使写神佛妖魔的《西游记》中也难得地有两次使用这一词汇。虽然这些小说中出现“爱民”一词的情况和语境各异,且有不少只是称颂好官的套话,但都未能像《三国演义》“刘玄德携民渡江”等描写对“爱民”有刻意突出的强调,以致修髯子《三国志通俗演义引》评此书思想倾向曰“欲知三国苍生苦,请听《通俗演义》篇”[4](P1)。但诸作多有提及的情况仍能说明中国古代小说家在不得不极重“爱国”即“忠君”意识的同时,也未完全忘记为“民”———普通百姓说话,对当政者正面提出“爱民”的要求,从而绵延了中国古代小说中“爱民”思想的一脉传统。当然,中国古代小说中的“爱民”思想传统的表现,往往通过对革命者“吊民伐罪”或官员、侠士等为民除害的描写展现出来,如《水浒传》中“鲁智深拳打镇关西”等“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故事,自然是蕴含了“爱民”的思想因素,但更多地是与“爱国”相互标榜。如《三国演义》写“桃园三结义”的盟誓中就有“上报国家,下安黎庶”的话。即使《西游记》写唐僧“西天取经”,既是为了拯救“东土众生”,也是为了大唐“江山永固”,但无论如何都没有完全放弃“爱民”的诉求。然而,直到清中叶李绿园《歧路灯》问世之前,中国古代小说包括《三国演义》在内,其所包含的“爱民主义”思想因素并未被真正突出起来,或突出得很不够,即单以作品中对“爱民”内容的强调与具体描写看,还达不到以人民至上的“爱民主义”的高度。甚至在《歧路灯》之前,章回小说除了《三国演义》之外,还不曾有过以较长篇幅对“爱民”作特笔描写的文学作品。这大概也是近世中国古代小说研究中未曾提出过“爱民主义”之说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
《歧路灯》的“爱民”描写
《歧路灯》在第四十六回、六十五回、九十四回四次用及“爱民”一词,频率固然并未高过《三国演义》,但以大量的篇幅,精心刻画和高调歌颂了清官良吏的“爱民”行为。有关描写除见于第七十一回和第九十回两处称颂娄潜斋做官“处处不爱钱,只实心为民”之外,主要见于第九十一回和第九十四回。第九十一回“谭观察拿匪类曲全生灵”写官员办案,官居道台的谭绍衣“得了抚院大人密委,带了二十名干役,陆总爷带兵三百名”,去“南边州县”办理供奉“白猿教主”以惑众敛财的“邪教大案”,实是清乾隆年间朝廷镇压白莲教起义历史的反映。中国古代官场中这类“为国”安内的事体,正是被委官员彰显其对皇帝忠心不二和能干升迁的大好时机,所以往往为“国”着想者多,为“民”着想者少,甚至不惜小题大做,无中生有,制造所谓“政绩”,以最大限度地邀赏得利。但《歧路灯》写被委“勘乱”的道台谭绍衣却不然,他固然不得不遵旨率部擒拿,实际在同行官员众目睽睽之下,也只能与之同事抓捕人犯到案,但在抓捕的过程中,他在看到白莲教供奉的神像后,即暗道“可怜这一个奇形怪状的像,葬送了一家性命”,并打算着将来结案尽量少牵连人,把“香筒内有一本黄皮书儿……展开一看,即塞在靴筒内”,可见其处事心地并非只“为国”而不“为民”。后来,写会审时他作为“委员”之一,在嫌犯招供写有官民与白莲教交往信息的“黄皮书儿”中“写某将军某州人布施银多少,某布政某县人布施银多少”等内容时,还以主审官之一的便利,巧妙应对,掩盖了事情的真相:这正与谭道台所搜得那本黄皮书儿字字相投。谭道台忽的发怒道:“一派胡说!你先说你不大识字,如何会写官名县名?”供道:“小人写药方,看告示,那道儿少些的字,也就会写了。”道台看了招房道:“这几句虚供不用写。”遂发大怒道:“满口胡说!你的两邻你还哄不住,何能哄隔省隔府的人?天下有这理么?”即向知府道:“看来这个死囚,是因渔色贪财起见,假设妖像,枉造妖言,煽惑乡愚。已经犯了重律。即此禀明大人,凭大人裁夺。”遂一面传祥符县将重犯收监,一面同知府回禀抚台。至抚院后,谭绍衣又婉言说服抚台只罪“首犯”:抚台道:“还得追究党羽。”谭道台道:“此犯渔色贪利,或愚迷众,这众人尚不在有罪之例。”抚台道:“万一传薪复燃呢?”谭道台道:“首犯陷法,那受愚之辈无不慄慄畏法,方且以旧曾一面为惧,毫无可虑。”抚台果允其说,以结此案。至此,在谭绍衣明里暗中的操持维护之下,此一“邪教大案”仅以一“首犯”获罪结案,其他一无牵连,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对涉事百姓的杀戮,以致“谭道台回署,已经上烛时分。坐在签押房内,取出靴筒黄本儿,向烛上一燃,细声叹道:‘数十家性命,赖此全矣。’”由此可见谭绍衣为政“爱民”的本心,而在危机四伏,动辄得咎的险恶官场,也需要极大的正义感、超人智慧和勇气。第九十四回“季刺史午夜筹荒政”写救灾,谭绍衣被委郑州勘察灾情,入境即见知州季伟书中称季刺史者所制劝赈救灾《告示》。全文如下:河南开封府郑州正堂季,为急拯灾黎以苏民命事。郑州弹丸一区,地瘠民贫,北滨黄河,水滚沙飞。全赖司牧平日为尔民设法调剂,庶可安居乐业,群游盛世。本州莅任三年,德薄政秕,既不能躬课耕耘,仰邀降康,竟致水旱频仍,尔民丰年又不知节俭,家少储积,今日遂大濒于厄。鬻儿卖女以供籴,拆屋析椽以为爨。刮榆树之皮,挖地梨之根。本州亲睹之下,徒为惨目,司牧之谴,将何以逭!千虑万筹,了无善策。不得已,不待详请,发各仓廒十分之三。并劝谕本处殷富之家,以及小康之户,俾令随心捐助。城内设厂煮粥,用度残羸。又谁知去城窎远者,匍匐就食,每多毙倒中途,是吾民不死于家,而死于路也;馋饿贪食,可怜腹枵肠细,旋即挺尸于粥厂灶边,是吾民不死于饿,而死于骤饱也。况无源之水,势难常给。禾稼登场尚早,吾民其何以存?幸蒙各上宪驰驿飞奏,部复准发帑叠赈。本州接奉插羽飞牌,一面差干役六名,户房、库吏各一名,星夜赴藩库领取赈济银两,一面跟同本学师长以及佐贰吏目等官,并本郡厚德卓品之绅士,开取库贮帑项,预先垫发。登明目前支借数目,弹兑天平,不低不昂,以便异日眼同填项。此救荒如救火之急策也。诚恐尔灾黎不知此系不得已之挪移,或致布散流言,谬谓不无染指之处。因此预为剖析目今借库他日还项各情节,俾尔民共知之。如本州有一毫侵蚀干没之处,定然天降之罚,身首不得保全,子孙亦遭殄灭,庶可谢已填沟壑者黯黯之魂,待徙于衽席者嗷嗷之口。各田里烟册花户,其悉谅焉。特示。这篇作者善意突出的救灾《告示》,情文并茂,感人肺腑,让我们看到古代一位守土有责的地方官员在饿殍遍野的大灾面前视民如丧的良心,与恪尽职守的作为:一是甘冒丢官乃至杀头的风险开仓放粮,“不待详请,发各仓廒十分之三”;二是劝捐,“劝谕本处殷富之家,以及小康之户,俾令随心捐助”;三是由官府于城内设场施粥;四是讲求救济之法,保证赈灾钱粮发放公开公正,账目清楚。这些在当时都可谓及时到位,切实可行。而且字里行间流动着季刺史急民之所急、救荒如救火的真情实感,以致作者使谭绍衣叹道:“这不像如今州县官肯说的话……此又放赈官之所不知,即知之,而以奉行为无过者。真正一个好官!”此回后述季刺史出迎,仍从谭绍衣所见写起:将入东门,只见一个官员,骑一匹挂缨子马,飞出城来。跟从衙役,马前马后拥着奔来。赶到城外,路旁打躬。观察知道是郑州知州季伟。下轿为礼。季刺史禀道:“卑职在城西村庄,查点极贫次贫各户口。忽的听说大人驾临,不及回署公服,有失远迎,乞格外原宥。”观察道:“看刺史鼻坳耳轮中,俱是尘土,足征勤劳辛苦。我等司民职分,原该如此。可敬!可敬!”这里又可见到季刺史为救民水火,奔忙劳碌,风尘仆仆,以致谭绍衣称赞有加。而更令人钦佩的是,据灾民中老者说,“我们太爷才来时,是一个胖大的身材,只因连年年成不好,把脸瘦了一多半子”,真所谓勤政爱民,而“为伊销得人憔悴”了。《歧路灯》在浓墨重彩写季刺史官声德政的同时,还写了堪与季刺史媲美的好官谭绍衣,他受命勘灾,除亲赴现场抚慰灾民之外,更显其好官本色的是其所至之处亲民务实,放低身架:进的城来,观察看见隍庙,便下轿进驻。季刺史禀道:“西街自有公馆,可备休沐。”观察道:“我辈作官,正要对得鬼神,隍庙甚好。”进去庙门,到了客堂坐下。详叙了饥荒情形,商了赈济事宜。他自觉抵制“潜规则”,弃公馆而住城隍庙:典史又秘向本堂翁禀道:“公馆已洒扫清洁,供给俱各全备,应请大老爷动身。”刺史欠身恭请,观察道:“晚上此榻就好,何必另移?”刺史道:“公馆略比此处清雅些。”典史跪禀道:“门前轿夫伺候已久。”观察笑道:“州县伺候上司,本是官场恒规,原责不得贵州。但我这个上司,胸中略有些身份,不似那些鄙俗大僚难伺候:烦太爷问绅衿家借围屏,借纱灯;铺户家索取绸绫挂彩,毹氍苫地,氆氇铺床,瓶炉饰桌;贵长随们展办差之手段,彼跟班者,发吆喝之高腔。不令人肉麻,即爱我之甚矣。”季刺史不敢再强,只得遵命。此外,还以身作则,“荒年杀礼”,饮食节俭:不多一时,摆上席来。上了一碗官燕,观察只顾商量办赈事宜,不曾看见。到了第二器海参,知州方举箸一让,观察愠色道:“贵州差矣!古人云,‘荒年杀礼’,不易之训。贵治这等灾荒,君之责,亦我之责也。百姓们鸿雁鸣野,还不知今夜又有多少生离死别,我们如何下咽呢?至尊闻之,亦必减膳。而一二守土之臣,公然大嚼满酣,此心如何能安?可速拿下去。伏酱一碟,时菜二盘,蒸饭二器是矣。”季知州帖然心服……少顷,菘莱一盘,瓜莱一盘,清酱一碟,蒸饭二碗捧到。谭绍衣力破官场陋俗,以救灾事大,拒绝客套:观察吩咐道:“贵州速速下乡,空谈半晌,百姓就有偏枯。我明晨早归,也不劳回城再送,同寅以协恭为心照,不必以不腆之仪注为仆仆。愿今夜我在城中守城,大小官员俱出城急办。明晨四鼓,我即开门东归,火速禀明抚台。”果然观察三更时起来,庙祝伺候盥漱。衙役,跟从,轿夫,马匹,俱已齐备。到了东门,门军开门出城。季知州管门家丁,骑马跟送至东界,叩禀而归。如上《歧路灯》有关地方官“爱民”情节的描写,不敢说在今天还有何等感人的力量,但在古想中大约无以复加了。至少在他书中尚未见到此等以官员“爱民”为题材的文字,为此,应该对《歧路灯》的内涵另眼看待,并对中国小说史上的这一现象作深长思之。
《歧路灯》以“爱民”为“主义”
《歧路灯》一方面没有正面写唯以“忠君”为内涵的“爱国主义”,另一方面至少有九回书中三十余次提到“倭”寇并有关于谭绍闻等参与抗倭抵御外侮的描写,可以称得起真正的“爱国主义”。这说明作者没有把“国”与“民”二者混为一谈,并认为抗倭的“爱国”直接就是“爱民”。由此可见,《歧路灯》的“爱国主义”主要是今之所谓民族主义,或说当时历史条件下的“爱民主义”。而上所述书中有关“爱民”的描写,更加突出了“爱民主义”的思想内涵与政治倾向。比较以往小说中写“爱国主义”者多,而写“爱民主义”者少的现象,“爱民主义”实际上是《歧路灯》除子弟或独生子教育内容以外最为重要的题材和思想特色。也就是说,《歧路灯》既是中国古代唯一一部教育题材的长篇小说,又是唯一一部既标举真正的“爱国主义”,又高扬“爱民主义”思想旗帜的政治小说。其以“爱民”为“主义”的具体内容,可简述如下。首先,《歧路灯》以“为民”高于为“为国”。这表现在书中一方面写谭宅的老主人谭孝移,宁肯回家教子读书,也不愿在朝为官,屈从于阉宦,做侍候皇帝实为随附阉宦的奴才,从而以人物的命名之义,他本该是一个“移孝作忠”的形象,却并不曾做过任何尽忠于皇帝即“国”的事体,就中寿而亡了;另一方面,表面上与此相反而实际内在一致的是,写官居道台的谭绍衣虽然在“为国”做事,却在奉旨办理“邪教大案”时为了保全“受愚之辈”的性命,阳奉阴违,擅自把搜缴到的重要证据隐匿下来,私自销毁,显然有违地方官员“为国”之君命。两相对比,可见《歧路灯》把“为民”放在为官的首义,宁不“为国”,也要“为民”。其次,《歧路灯》以民意为天,唯民是从。例如,书中写谭观察灾莅临郑州,却引起了郑州灾民的误会:只听的庙院庙外闹轰轰的,典史禀道:“外边百姓,颇有变志!”……原来季刺史开仓煮粥时候,一个仓房老吏,暗地曾对人说:“这个事体不妥。仓廒乃朝廷存贮的谷石,向来平粜以及还仓,出陈以及换新,俱要申详上宪,石斗升合勺,不敢差一撮儿。今年荒旱,民食艰难,大老爷就该申详,批准方可开仓。如何擅开,每仓各出三分之一煮起粥来?虽说是一片仁慈心肠,只恐上游知道,差位老爷下来盘查这谷石向那里去了。说是煮粥救民,又有劝捐在内混着。总之少了谷石,却无案卷可凭,这就是监守自盗的匮空。我这老仓房熬的五年将满,眼看着考吏做官,只怕先要拿我吃官司听审哩。你们不信,只等省城有个官来,就不好了。总是我们住衙门的诀窍,要瞒上不瞒下;做官的,却要瞒下不瞒上;那会做官的,爽利就上下齐瞒。”这一番话,说的早了。那百姓们见官府这个爱民如子的光景,齐说:“等大老爷有了事,我们一齐担承,怕什么?”今日道台大人来了,百姓一时妄传,说是来摘印的。一传十,十传百,个个鸠形鹄面,把隍庙团团围住,一齐呼喊起来。待“典史将原情禀明。观察笑道:‘季太爷感人之深,至于如此。可敬之甚!典史官,将本道勘灾,还要加赈的话,对他们说明。他们明白底里就散了。’”然而应是事关重大,故百姓不敢遽信,谭绍衣只好让围堵民众派“代表”上卷棚来,自己亲与接谈:观察道:“你们百姓喊的是什么?”老民道:“俺们这郑州,有句俗语:‘郑州城,圆周周,自来好官不到头!’等了有些年,像今日俺们这位太爷,才实实在在是个好官。大老爷今日来临,不曾发牌,又不见前站;来到不入公馆,入隍庙。百姓内情不明,说是俺们季太爷,有了什么事故,像是不得在俺郑州做官的样子。所以要问个仔细。”观察道:“你们这个好太爷,本道正要保荐提升,难说还有什么不好的消息?”那五六位老者,一发不肯,说道:“一发俺们不肯依。我们太爷才来时,是一个胖大的身材,只因连年年成不好,把脸瘦了一多半子,俺们怎舍得叫他升哩!”观察忍不住笑道:“如今还留你们季太爷与你们办灾,并准他相机行事,何如?”那五六个老民始有了笑脸儿。急下卷棚,到院里说了,那满院百姓,顿时喜跃起来。这季刺史满心凄惨,眼中双泪直流,也顾不得失仪。观察道:“官民相得,如同慈母赤子,季刺史不愧古人矣!”观察仍退入客房。百姓们渐渐散了,没一个口中不是“罢!罢!罢!”三个字儿。这里除通过写季刺史一心救灾,开仓放粮,表现其不顾个人得失安危为民请命的高风亮节之外,更突出描写了谭绍衣作为官员敢于直面“突发性群体事件”,倾听民意,以民意为天的清正品格。其实,谭绍衣既为勘灾赈灾而来,对季刺史先前擅自开仓的做法也负有监察审核之责,但他既与季刺史同为好官,又显然为当下受灾百姓的情绪所感染,所以不假思量地也与季刺史“一齐担承”了。由此更加强了《歧路灯》内容上以“爱民”为“主义”的特色。最后,《歧路灯》写“爱民”因谭绍衣形象而逼近于全书内容的中心地位。《歧路灯》写谭绍衣有与谭绍闻对照的意义,从而其写官宦子弟教育的主题实有两条彼此关照的线索,即谭绍闻的失足以至浪子回头一线与谭绍衣读书做官、做好官一线。虽然由于《歧路灯》的题材决定其不得不以写“歧路”为主线,从而有关谭绍衣作为克家令子和好官的描写为时明时暗的副线,但其所彰显的却直接是《歧路灯》正面主题意义,与作为全书主线的谭绍闻之反写内容相反相成,共同诠释了“用心读书,亲近正人”的教育主题。因此,《歧路灯》中作为失足官宦子弟教育之典型的谭绍闻的对照,由克家令子而出为好官的谭绍衣的形象虽然描写不多,却具有贯穿全书、总绾结局以及后面点题的作用,实是作为谭绍闻形象对照之全书又一主人公,乃作者对宦家子弟成长和地方官员施政理想的体现。因此,《歧路灯》中谭绍衣及季刺史等“好官”形象,特别是有关他们尽心竭力“爱民”的情节描写,决非作者故为枝蔓的安排,而是《歧路灯》彰显其主题或说“主义”的重要方面。换言之,“爱民”是《歧路灯》与子弟教育主题密切相关的重要思想内涵,因而在一定程度上可称之为一部“爱民主义”小说。
《歧路灯》“爱民主义”探源与评价
《歧路灯》“爱民主义”的渊源,一是中国上古即已发生的“民本”思想传统,《孟子》中甚至有“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尽心下》)的教导,影响了后世文学包括《歧路灯》可能产生“爱民主义”的思想倾向;二是《歧路灯》的作者李绿园出身寒素,亲见民生艰苦,又笃信儒家学说,加以长年读书、教书以及做官的阅历,备知“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道理,从而无论从感情或理智上都易于接受政治首要“爱民”的道理;三是李绿园写《歧路灯》时当清朝国势盛极而衰,此起彼伏的农民起义处处昭示着时局的危急和人民的力量,使其一旦涉笔政治内容,便容易有从民生一方考量的为民请命的立场与冲动,生发出小说中“爱民主义”描写;四是《歧路灯》自觉学习和继承以上所述及古代文学如《三国演义》“爱民”描写的传统的结果。虽然上述四种社会或个人的因素不完全为那一时代李绿园所独享独有,但当时能综合四者于一身而为小说者,却只有李绿园一人。《歧路灯》能有鲜明的“爱民主义”思想倾向,乃历史的造化,可谓有斯人斯见而有期文斯书。这个问题比较来看则更为分明,如与《歧路灯》或先或后成书的《儒林外史》与《红楼梦》中,绝无此一方面的具体描写,于此可知,《歧路灯》能有此“爱民主义”思想倾向,不是偶然的,至少是上所述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艺术结晶。《歧路灯》的“爱民主义”在中国古代小说史上具有重大意义:一是在中国古代小说史上首创成功地塑造了“爱民主义”官员的形象,高扬了“爱民主义”的主题。使读者在明清小说有关历史和社会政治题材内容大都聚焦的“爱国主义”人物故事之外,知道小说还应该并且可以有“爱民主义”的描写。这样的描写正面地为百姓说话,而以为百姓说话为文学的宗旨,是清中叶小说创作及后世对此一时期小说研究中一个未被人们十分注意的新变;二是上述《歧路灯》两回书中有关描写的生动性证明,有关“爱民主义”的描写不见得就是写官员“作秀”,还可以如生活本身那样真实,因而也可能是真正艺术的,并不见得写“好官”就一定流于虚假与说教。这可以成为当今文学写英雄模范等典型人物形象的借鉴;三是两回书中有关描写的丰富性证明,“爱民”是与“爱国”同样的大题目,甚至在国际局势相对缓和时期,“爱民”是更大的题目,写之不尽,大有可为;四是两回书所写“好官”之“爱民”的某些方面可以为今之为官者借鉴,古人能做到的,今人应勉力为之,并且要做得更好。这四个方面的意义集中表明了《歧路灯》“爱民主义”描写在中国古代文学中所具有的首创与示范作用。可惜终清之世小说中后无来者,而至今研究者也未曾给予应有的关注和重视!当然,《歧路灯》的“爱民主义”也有其时代的局限性。一是《歧路灯》写“朕即国家”封建体制中的“爱民”,因受到“爱国”即“忠君”大前提的制约,而具有一定的冒险性,虽然因此愈加彰显了人物“爱民主义”的胆识,但其实际所能为,却不过是“为国”名义下偷偷摸摸般的“曲全”,并不能根本改变其朝廷命官为政的诉求,从而其施惠于民不能不是极有限度的;二是《歧路灯》产生于绝无民主可言的时代,它的“爱民主义”难免“清官”或“好官”之“为民父母”的居高临下姿态,难以从根本上摆正官、民关系,与当今人们所要求的民主政治相去甚远。这是读者需要警惕的。《歧路灯》“爱民主义”思想内涵的发现,不仅是当今对此书文学价值认识新的增量,而且昭示了“爱民主义”是中国古代文学研究一个新的可能的角度。而“爱民主义”这一思想概念在学术研究中的提出,也当有利于中国古代文学研究特别是文本思想内容研究的开拓与创新。至于这一研究的现实意义,笔者认为,虽然《歧路灯》的“爱民主义”作为一种中国古代思想在总体上已经过时,但在今天“清官”思想还相当流行,社会上仍时有“群体事件”发生,“维稳”有待科学化的时期,也不无借鉴的作用。所以,笔者仍愿揭出此说,以为读书、治学乃至为政者的参考,并建议将上引所及《歧路灯》第九十四回“季刺史午夜筹荒政”一段,选入中学语文教材,以资政育人,广泛流传,善行于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