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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寄养小孩研究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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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寄养小孩研究意义

本文作者:金英

作者单位:江苏省邳州市运河高等师范学校

寄养儿童是指那些父母由于工作、生活的条件特殊或其他原因,不能同子女共同生活,把子女寄托在别人家里,由生父母提供子女生活抚养费的未成年人。寄养儿童不同于留守儿童,寄养儿童不生活在自己家中,而留守孩子生活在自己家中。但寄养儿童和留守儿童同样属于弱势群体,需要特殊关注。“监护人”大多数年事已高、素质不够高,对孩子疏于管理。从对各个学校的调查结果中不难看出,这种群体在农村地区很普遍,尤其在偏远落后的苏北农村地区。农村超生寄养儿童是我国发展过程中的特殊现象,国外不存在这类儿童,所以国外学者的研究对象是一般的亲属抚养儿童,或者是被家庭寄养的儿童福利院中的孤残儿童。在国内,这类儿童一般生活在偏僻的农村,且数量没有留守儿童多,所以没有引起国内学者的关注和重视,国内学者对农村超生寄养儿童的研究几乎是空白。

一、农村超生寄养儿童现象产生的原因

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末,国家实行了计划生育政策。1985年到1996年之间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对超生者处罚最为严厉,对超生者的处罚可以让很多家庭倾家荡产,人们在恐惧处罚的同时,又固守传宗接代的传统观念,这就不可避免地导致“超生游击队”现象出现。好多农村家庭往往是连续生两个女孩之后还要躲出去继续生,直到生出男孩为止。为了躲避处罚,这些家庭往往将超生子女交给祖父母、兄弟姐妹、亲戚、邻居等父母之外的其他人代为照料,还有一些家庭由于父母亲有正式工作,因担心超生而失去工作,于是也将超生的孩子送到亲戚家寄养,这样一个新的弱势群体———“农村超生寄养儿童”由此诞生。

二、农村超生寄养儿童现状

超生寄养儿童身上普遍存在“生活失助、学业失教、心理失衡、道德失范、安全失保”等突出问题。许多超生寄养儿童成了问题儿童。如今,留守儿童、失学儿童生活开始有人帮,学习有人管,思想有人教,而超生寄养儿童却生活在缺少关注的阴暗角落里,他们是一群失去家园,远离亲情,甚至在户口本上没有登记和明确身份的“黑孩子”。为了躲避计划生育人员的检查,他们不能像正常孩子一样光明正大地生活,而是东躲西藏,其生活条件、营养状况大多较差,导致身体发育不良。由于寄养在别人家中,这些儿童易产生寄人篱下的感觉,他们很难产生归属感,从小不能和亲生父母生活在一起,得不到父母的爱抚,长期的亲情饥渴使他们缺乏自信和安全感,并产生严重的自卑心理。此外,还有的孩子没有合法的户口,所以他们无法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大部分儿童会产生被家人抛弃、被社会抛弃的感觉,认为自己是多余的人;不少超生的孩子还长期受到社会歧视。这些不良因素给他们的成长造成了极为不利的影响,给其心理发育留下了阴影。那些生活在父母身边的孩子很难理解他们对于亲生父母的思念,很难理解他们在生活上、精神上遇到的各种困惑,也很难理解他们心中被遗弃的痛苦和由此对父母产生的仇恨。超生寄养儿童有的性格孤僻,内向,胆小怕事;有的脾气暴躁,冲动易怒,自觉性差,缺少约束能力;有的任性、冷漠、自卑闭锁,缺乏交流的主动性;有的甚至对父母充满怨恨,逆反心理严重。由于缺少正常的家庭教育,有的从小染上不良的社会习气,甚至从此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他们通常从小就被教唆通过说谎来应对计划生育检查人员的盘问,所以很小就学会了撒谎;他们从小就感觉自己是多余的人,是父母不想要的孩子,因而更缺乏归属感、安全感。

三、对农村超生寄养儿童研究的意义

超生寄养儿童在童年所经历的特殊遭遇,使他们受到了很大的心理伤害,所以他们的心理健康更需要特别关注。目前,对于因超生而寄养的儿童,无论社会学者,还是教育工作者,都只是从计划生育的角度去进行关注,更多地关注的是他们的受教育权利,鲜有人关注他们的人格发展、心理健康问题,更没有人从学术的角度去研究超生寄养儿童。这些超生寄养儿童一直生活在被人遗忘的角落。因此,目前对农村超生寄养儿童的学术研究几乎是空白。超生寄养儿童作为一个社会现象的产物,他们虽然父母双全,但是亲子关系和家庭教育却明显缺失,而超生寄养儿童正处于成长的黄金时期,对他们的心理的健康状况进行关注和研究,以便他们能够健康成长,无疑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1978年,党中央向全国人民发出“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公开信,至今已有30年的历史。三十年来,随着党和政府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实施,较好地抑制了我国人口高增长的势头。计划生育工作由上世纪80年代的强迫性行政命令时期进入了今天的法制时期。这个时期,也是计划生育的相对“自由宽松时期”,一些人认为计划生育法规对农民没有多大约束力,超生子女只要藏起来,计生部门抓不到证据,就可以逃避超生处罚,正因如此,农村超生现象到处可见,并且将会是一个长时期的历史现象,所以“超生寄养儿童”这一特殊的社会群体也将会长期存在。当前超生寄养儿童问题已经不仅仅是家庭自身或儿童个人行为选择的结果,它已经发展为迫切需要家庭、学校、政府以及其他的个人、组织、团体等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并加以研究、解决的严重的社会问题。因此,本研究不仅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而且还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

(一)现实意义

1.为“超生寄养儿童”的心理健康教育提供依据

超生寄养儿童身上普遍存在“生活失助、学业失教、心理失衡、道德失范、安全失保”等突出问题。他们与留守儿童相比更需要特殊关注。“超生寄养儿童”问题能否得到很好解决,首先关系到这些孩子本身的健康成长问题,“超生寄养儿童”所处的年龄段正是他们接受教育的黄金时间,是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这一时期能否接受良好的教育会对他们一生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其次,“超生寄养儿童”的出现引发了一系列的基础教育问题,如流失生、问题少年等,进而影响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这一基本国策能否顺利实施。

2“.超生寄养儿童”问题的解决,关系到未来人口素质和劳动力的培育

从社会的角度看,“超生寄养儿童”问题的解决,关系到未来人口素质和劳动力的培育,关系到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也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这个后果的严重性不仅仅在于对当前社会的危害和损失,更重要的是,“超生寄养儿童”是“未来的接班人”,所以可能会影响到几代人,其代价是无法估量的。从对各个学校的调查结果中不难看出,留守儿超生寄养儿童中很大一部分是超生女童,她们长大后要成为母亲,他们的素质直接影响下一代的素质。

3“.超生寄养儿童”问题的提出,为国家计划生育今后政策的修改与完善提供一定的事实依据

国家实施计划生育政策以后,作为“人口大国”的我们的确很好地控制了人口的增长,在特定的时段确实起到了利国利民的作用。但是这个政策在一些偏僻的农村地区是否完全适用,今后是否依然坚持下去,笔者认为还要有待商榷。另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处罚条例是不是也应进一步修改?有的超生孩子被剥夺受教育的权利,更是违背常理的。超生的孩子的出生是不合法的,但这不是孩子们的错,他们也应该和其他孩子一样,拥有生存的权利。

(二)理论意义

1.有助于我们认识儿童全体

超生寄养儿童是一个特殊的儿童群体。他们不同于一般儿童、寄宿儿童,也不同于特殊儿童、工读儿童,他们到底可归结为哪一类儿童,或者能否自成一类,都需要对他们进行调查研究,了解他们的心理特点。

2.丰富儿童发展心理学的研究内容

对现代儿童发展心理学来说,研究超生寄养儿童这一特殊的儿童群体是应该的,也是必需的,因为一方面超生寄养儿童毕竟属于儿童群体,另一方面作为一门科学,如果不研究本领域的新现象、不与时俱进的话,这门科学将失去生命力。研究超生寄养儿童心理可丰富儿童发展心理学的研究内容,促进学科发展。

四、结语

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农村超生寄养儿童是儿童中一个特殊的弱势群体,并且是仍然被忽视的群体,缺少亲情,缺少关爱,甚至缺少对他们存在的认可,使这些“农村超生寄养儿童”一路坎坷。关爱农村超生寄养儿童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关爱农村超生寄养儿童需要我们每个人的共同努力。国家要健全法制建设,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家长转变传宗接代的落后观念,树立崭新的“女孩也是传后人”的思想,避免更多的农村超生寄养儿童出现。但是,对于已经存在的农村超生寄养儿童,我们需要引导这些孩子,让他们能够安心地学习,健康地成长。这需要社会、学校、家庭的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