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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心罚心理健康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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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心罚心理健康论文

一、“心罚”的概念及其表现形式

(一)心罚的概念

所谓“心罚”,就是教育者在教育过程中,通过不适当的言行对受教育者的心理加以惩罚的一种方式。“心罚”虽然没有对学生造成明显的外部伤害,但会对学生的心理发展产生严重的影响,使用不当甚至会影响学生心理和人格的健康成长,部分“心罚”甚至是比体罚更严重的惩罚。

(二)“心罚”的表现形式

1.冷嘲热讽、挖苦讽刺学生。在现实的教育活动中,挖苦讽刺学生的现象普遍存在。小学生是未完成的个体,难免会犯错,教师适当批评也是正常的。可有的教师无视学生自尊,批评语言尖酸刻薄,比如:“你真是无可救药了!”等等。这样的批评方式,不仅有违教育学生的初衷,更可怕的是会伤害学生的心灵。2.置之不理,视若无物。表现为把经常犯错、调皮捣乱的学生当做“透明人”,在日常教学中,教师对这些学生取得的一些成绩、进步也不闻不问,或者轻视这些成绩、进步。3.孤立学生,不让其他同学与之交往。对于学习成绩不好或者经常犯错误的学生,许多教师不是对他们耐心教导,而是冷落他们,并且不让其他表现好的同学和他们交往过多。对有不良习性的学生,有的教师甚至会对他们进行“隔离”,在班级中公开宣布,不让其他同学与他们交往。4.粗暴威胁,表现为用严重后果来威胁学生。部分教师对学习进度较慢,或不能及时完成作业的学生言语恐吓,比如:不能及时完成作业,就把你们耳朵割掉;不听话就在你们脸上刻字等等。

二、心罚对小学生心理健康的影响

(一)“心罚”对小学生心理健康的积极影响

在国内外有关“心罚”的文献中,“心罚”往往被看作是“心灵施暴”,特别强调了“心罚”对学生心理健康发展所产生的不良影响。但从唯物辩证法的角度来看,任何事物发展都有两面性,心罚对学生心理的健康发展也有积极的影响。对于那小部分不遵守校规校纪的学生,不采用适当的惩罚是不能使他们认识到自己缺点和改正错误的。教育家马卡连轲说过“合理的惩罚有助于形成学生坚强的性格,能培养学生抵抗挫折和战胜挫折的能力。”所以,适当地运用心罚去开启学生的心灵,对于素质教育来说是非常必要的。同时善意的批评、训斥更容易让学生接受。因为善意的心罚包含着教育者的苦心和关爱,当受教育者领会到这一点时,他会乐意接受。

(二)心罚对小学生心理健康的消极影响

1.自尊心受到伤害。自尊心是儿童最敏感最脆弱的角落,它既敏感又脆弱。自尊是他们参加学校集体活动的精神支柱和重要驱动力。如果教师对学习困难的学生另眼看待、经常讽刺、挖苦、甚至嘲笑羞辱,学生会产生自卑心理、感到孤独无助,会心灰意冷、放弃努力,有的甚至会产生厌学情绪,从而出现逃学行为。教师经常地讽刺或者轻视,同学们的嘲笑,后进生听多了,就会产生暗示心理,感到自己没有任何可取之处,丧失追求进步的决心,自暴自弃,更严重的会产生永久的心理疾病。2.引起逆反心理,造成师生对抗。某些自尊心很强的学生,受到教师的讽刺挖苦后,在情感上会与教师产生障碍,在课堂上或工作中表现出疏远教师,采取与教师不合作的态度。这个时候,教师讲的即使是“闪闪发光”的真理,学生也不会感兴趣,不会接受。3.心理惩罚会导致学生心理问题的产生。首先,教师对学生心罚后,同伴就会冷落、歧视、疏远受罚学生,使学生产生对他人的不信任感,从而对与他人交往采取冷漠、回避态度,甚至会产生攻击性行为。此外,学生受到心罚后,会在心灵上留下不愉快的回忆,严重的会产生过激行为,如自残等。其次,学生会因为对教师的厌恶而对学习失去兴趣,严重的甚至会导致厌学、逃学,出现学校恐惧症等。大量的事实告诉我们:对学生经常进行心理惩罚,会造成机体的正常功能发生紊乱,严重的可能导致心理疾病。如果孩子被教师体罚,大部分家长会依法追究,而人们对心罚则不在意,甚至有的教师认为这是很正常的。在教师的冷嘲热讽中长大的青少年,很难想象在心理、个性、自信心等方面会健康发展。

三、避免心罚消极影响的措施

(一)社会和学校要为教师创造有利条件

1.社会应给予教师更多的理解和尊重,提高教师的经济收入,为教师创造一切有利条件,免去教师的后顾之忧。2.学校应尽量改善教学条件,提高教师福利待遇,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多举行文艺活动和学术活动,为教师设置交流和进修的平台空间。

(二)家长要采用正确的方法教育子女

家长在关心爱护子女成长的过程中,要用正确的方法教育孩子,使他们从小形成健全的人格,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只有学会做人、做事才谈得上做学问。要求孩子在学校,特别是在课堂上一定要遵守校规校纪,尊重教师,团结同学,珍惜教师的劳动成果,把时间精力多用在学习上。

(三)教师要不断发展和完善自己

1.转变观念,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对学生经常挖苦、讽刺,只会泯灭学生的自信心、伤害学生的自尊。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并不意味着放纵学生,而是帮助学生学会学习。同时要尊重学生的人格,把学生看成成长中的人,发自内心地爱护学生,真心为学生的健康成长而付出,而不是为了教书而教书。2.要学会自制,在课堂上克制自己的不良情绪。在教学过程中,不能把自己的不良情绪宣泄在学生身上,要及时完成角色的转变。3.学习有关的教育法律法规。近年来,我国颁布了许多教育法律、法规,比如《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等。这些法律法规都强调了要尊重学生的权利,以及学生尊严的不可侵犯性,强调了正确认识学生主体的重要性,强调了保护学生的必要性。教师都应学习这些法律文件,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并在自己的教育实践中履行之。4.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学生是发展中的、成长中的人。教师必须改变一成不变的思维模式,对学生的发展持有信心。在教育教学中,对学生出现的不足之处,教师要有耐心,要使他们认识到,只要接受教训、只要努力就能进步,从而对自己的发展、对未来充满信心。5.教师要拥有一颗宽容之心。前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说:“有时宽容引起的道德振动比惩罚更强烈。”对犯错的学生来说,教师的宽容犹如一片,包容他们的错误与缺点,从他们积极的态度中发现优点,予以表扬鼓励,会促使学生自省自责,从而自励自强,追求进步。

(四)增强学生的抗压能力

学习是辛苦的脑力劳动,在这过程中会遭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和挑战,这就需要学生具备良好的意志品质,增强自己与压力对抗的能力。1.首先要引导学生树立远大的目标,把当前的学习与自己的未来、国家的未来紧密联系在一起。目标是学习自觉性的前提,是意志行为坚实的基础。2.培养学生的自信心,使学生保持良好的情感体验。不良的情绪会消磨人的意志,良好的情感体验能给人以力量。针对不同学生的特点,采取恰当的措施,循序渐进地培养学生意志。

作者:张现春单位:武汉大学教育科学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