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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语法翻译法和直接法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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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语法翻译法和直接法结合

摘要:英语教学中的语法翻译法与直接法的起源,特征和目标各不相同,它们各有优劣,在实际操作中需结合运用,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以期取得更好的效果。

关键词:语法翻译法;直接法

1语法翻译法

1.1语法翻译法的起源

语法翻译法最早出现于18世纪晚期的欧洲,当时人们的教学目的主要是为了学习书面的拉丁语,阅读文学作品,并通过对拉丁语语法的逻辑分析、语法规则和词形变化的记忆来锻炼人的心智,该法的最早倡导者是德国学者麦丁格(JohannValentinMeidinger)和费克(JohannChristianFick)。

1.2语法翻译法的主要特征

这种教学方法提倡用母语教授外语,在教学中以翻译和语法教学为主,以语法学习为主要方式,强调机械练习和语法的中心地位,比较重视外语习得中的语法学习和掌握。教学中,详细地分析语法规则,然后用这些知识把句子和篇章翻译成目标语,反之亦然。因其剖析语言知识系统,以语法为中心,学习方法清晰明了。语法的教学是演绎式的,先讲授语法,再通过翻译练习、操练,依照教学大纲的步骤循序渐进,有系统地进行,翻译是主要教学手段,尤其是句子翻译。通常的练习是把互不相连的句子由目标语译为母语,“句子是基本的教学和语言练习单位,由于学习者要记忆和学习语法规则,句子翻译被认作是切实可行的,除提供练习机会外,语法翻译的第二个目的是以更集中和明晰的方式举例说明语法的用途,课堂教学一般由语法规则、目的语和源语对应的词汇表和句子翻译练习组成,语法讲授、理解与翻译操练相互促进。

1.3语法翻译法的目标

语法翻译法主要以书本为导向,学习语言的语法系统,阅读、写作、翻译能力的培养和语法知识的传授胜于口语和听力训练,语言学习的目标是使学习者能够阅读外语资料文献,用书面形式表述观点,与真正的交际关联不大。

1.4语法翻译法的优势和劣势

语法翻译法这一教学法代表了语言学习的正统观点,语法为学习者提供了正确使用二语的方针和准绳。语言学习被当作智力行为,即知识的习得,涵盖了语言的方方面面,如词汇、语法操作、句式和语用等,这些知识或许不会在对话中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但一旦学习者有机会阅读外语文本或表述自己的观点即会奏效,学习者能够自觉避免不合逻辑、不合语法的表达,少出差错,提高可理解性,更易于有效互动。因此,语法翻译法可谓是有着强有力的后劲,我们学习一门新语言时,经常从己知的语言开始,在此基础上深入。一语与二语间的联系是不容置疑、不容忽略的。典型的例子则是将一语作为参照系统学语,比较二者在语音、语义和句法等语法系统上的异同,学习者逐步地、有意识地从一语过渡到二语,翻译时,学习者不断练习使用词汇、短语和句子等,对二语的使用越来越熟练。熟能生巧,翻译手段有助于学习者更好地掌握二语,加快学习进程。或许正因如此,这一方法一直流传至今。

语法翻译法以书本为中心,易混淆语言知识与语言能力,忽视语言技能的培养,学习者被要求记忆一系列的语言规则,无尽的词汇、短语、表达法和其他语言现象。如此一来,学习者易感觉单调乏味,记忆的东西不实用,所讲的“外语”显得笨拙、过时,因这一教学法很少或没有系统训练日常生活中常用的两种技巧——口语和听力,易使学习者产生挫败和气馁,大多数学习者希望不必依赖母语就能自如地用外语交谈,仅靠语法翻译法很难使其如愿,同时,翻译手段也存在缺陷。

2直接法

2.1直接法的起源

直接法这一术语并不是被发明创造的,而是作为所有采用单一语言教学法的统称出现的。直接法是相对于语法翻译法而出现的,代表了传统教学法的转变。19世纪后期的工业化造就了一批新型的语言学习者,他们不愿遵循正规的语法教学,也不愿意依照传统方法学习语言。一种新的教学法势在必行,直接法因此应运而生。2.2直接法的主要特征

直接法着重口头表达和自然交际,语言学习始于日常表达,而非古老的语言文学。课堂行为用目的语以口头形式展开,强调模仿,培养语言习惯。大部分时间用于提问和回答,练习包括替换、听写和叙述等形式,课堂上还会涉及听力理解,听力不是游离于口语之外的技巧。而是其基础,听力知识也会转化为口语知识,一其学习也有利于其他技能的训练。在直接法中,通过已知的外语词汇或其他辅助手段,直接学习新词语和表达法,具体词汇用物体或图画示范,抽象词汇则用意义联系讲授,不采用母语作参照,教师采用外语授课,充分利用手势、动作、表情、实物、图画等直观手段,讲解避免翻译和语法阐释,将新语言直接与外部世界联系起来,通过直接法,目的语在语内习得,意旨在第二语言(外语)内部,将其作为惟一参考的教学方式,不借助翻译是这一方法的一大特点,仅用外语进行传授,不涉及两种语言的翻译转换,单语可以帮助学习者在二语内部建立言辞关联,使学习者能够在没有母语辅助的情况下驾驭二语系统,同样,通过语内策略,口头表达直接与物体、情境以及思想直接相连。这种论点是直接法的基石,基于此,二语的学习更接近于第一语言(母语)似的直觉学习,语法规则的教学采取归纳式,学习者的错误被容忍,课堂上,教师须激励学生直接、自觉地使用外语,再归纳出语法规则,由于学习者需自己总结语言点,难免会犯错,如果交流中犯错,教师不会打断、纠正,以免影响其兴趣,相反,鼓励他们用外语思考,积极使用二语,重在理解和交际。

2.3直接法的目标

直接法强调口语优先于其他方面,以保证交流,口头表述作为初期教学目标,有别于前者。口语的重要性体现在教学法和课堂表现上,听说先于写作,小班集中授课,教师与学生之间通过提问——回答逐步训练口头表达技巧。

2.4直接法的优势和劣势

外语能力的一大特征是能够口头表达,有效地进行交际,直接法倡导的口语,是交际中最受欢迎的外语使用形式。课堂上,教师创造气氛使学习者在会话中运用新语言,熟悉语音、语调以及如何断句,从最常使用的日常习惯表达人手,以增强、维持兴趣和自信,学习者自如流畅地用目标语进行交流。也会促进理解和感悟,学习者完全置身于逼真的外语环境中,使得二语学习似母语般自然。仅使用外语的教学手段使得外语信息集中输入学习者脑中,只要输入的信息无误,学习者可以自动地、不费力地掌握二语,自然会从这一方法中获益,加快学习进度,此外,高级阶段用外语思考,会促使其不断接近二语水准。

但是,直接法过分强调和歪曲了自然的母语学习与课堂外语习得间的相似性,把课堂与外部现实世界等同起来,因其缺乏强有力的语言学理论根据,对许多语言现象缺乏科学、系统阐释,屡遭抨击。直接法要求教师的母语即为目标语,或具有类似语言水平的专业人士。并非所有教师都可以依靠其自身能力和技巧掌控课堂。主要问题在于,直接法是用外语授课,尽量避免使用母语。

3语法翻译法和直接法的结合

对于英语教学中的语法翻译法和直接法,采用哪一种方法,这与教学目标有关。我们通常把熟练运用作为主要教学目的或目标,将其界定为听、说、读、写四种技巧,或日交际能力。听说与读写同样重要,两种教学法都应该发挥各自的作用,不应相互排斥。而应取长补短。前者缺乏的听说训练可由后者弥补,后者可借鉴前者加强语法规范学习,语法知识也可促进更有效的成功的口头交流,因为学习者不仅需要懂得发音,也需要懂得如何遣词造句。即使直接法占主导地位,教授语法规则也不可或缺,量多量少可视具体情况而定,通过学习这些规则,可使学习者习得的外语更为准确,而且,在适当的场合讲授指导原则,也会节省学习者归纳总结的精力,使其少走弯路,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为进一步的深造打下基础,此外,学习者应追求跨语言的目标,即对第二语言掌握到一定程度时。应掌握笔译和口译的技能,尤其是那些期望从事翻译的人员,翻译是讲话人在几种语言间斡旋的手段之一,直接法对翻译的排斥并非在任何时候都合适。学习者仅用目标语进行交际固然不错,但如综合运用两种方式,互通有无,取各家之长,势必会取得更为有效的效果,总而言之,英语教学中语法翻译法与直接法各有特色与优劣势,并无高下之分,在适当阶段,两者都是建设性的、有效的,分别适用于学习进程的不同特点和时期。如旨在训练听说能力,则采用直接法,强调翻译、写作或阅读,则以语法翻译法组织课堂教学,在学习初期,可以直接法为主起步,以培养兴趣和语感,随着学习的深入,再以语法规范,辅以翻译练习,具体来讲,教师在课堂上可从英语语音、词汇,释义人手,根据学习者的水平高低选择措辞,使用简洁易懂的语言,以适当的语速讲授,辅以体态语、举例、故事和情景对话等手段,帮助其融入英语语言系统,对于抽象少见的语言现象则用母语解释,以助于理解吸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