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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考察汉语自谦语的功能用法,结合实例对比分析文学作品中的自谦语的一些英译。大部分英译在反映自谦语所蕴涵的中华传统文化方面都有不同程度的欠缺。
关键词:自谦语;礼貌;文化内涵;英语翻译
一、汉语自谦语的功能和用法
自谦语是在特定场合代替第一人称或第三人称的谦恭称呼。顾名思义,它的功能是向人表示谦恭和自谦的,是礼貌的一种表现。吕叔湘指出:“中国旧社会的习惯,社会地位较低的对于社会地位较高的,如卑幼对尊长,仆人对主人,平民对官长,穷人对阔人,是不能用普通第一第二身指称词的,得用谦称和尊称,除非很熟的朋友之间。”“这是礼貌,否则无礼貌。”(吕叔湘160)。从吕叔湘的解释可以看出,自谦语代替了第一人称的“我”。这种代替的方式很多,可以用谦卑字样的名词,如“臣”、“奴”;可以用“我”的代称,如“在下”;可以用形容词称代,如“晚”“愚”;也可以称自己的名以示谦卑。用作自谦语的词,意义上虽然代表了“我”,但其本身的含义并没有消失。
自谦语的用例在古文中很常见。中国属古文明大国,自古以来就很讲语言礼貌。我国古代,君臣之间、师生之间、同辈之间等的称呼,出于礼仪原因,有的要称名,有的要称字,讲究很多,不可错用。古人自称,除用“吾”、“余”等外,还有许多谦称。例如,司马迁在《报任安书》中称:“仆少负不羁之才”,“仆”乃第一人称的谦称。又如,“太史公牛马走司马迁再拜言少卿足下”。“太史公”是作者所任官职,“牛马走”则是自谦用语。此外还有大家熟悉的“朕”、“孤家”、“寡人”(古代帝王的自谦词),“劣弟”(朋辈间年少者的自身谦词)等等。
另外,谦语最常用的用法是在别人面前谦称自己和自己的亲属。例如,称自己为“愚”、“老朽(老年人自称)”等;说自己虚度年华,没有成就为“马齿徒增”;称自己的东西为“刍议(自己的议论)”、“拙作(自己的作品)”、“绵薄之力”、“芹献(谦称赠人的礼品或对人的建议)”等;称自己的亲属为“家严、家慈、家兄、家嫂、犬子、小女”等;称自己的妻子为“敝房”,古代妇人居住内室,用“室”或“房”来指代妻子,如《醒世恒言》卷二十:“张权见王员外认真要过继他儿子,……道:‘即承员外提拔小儿,小子怎敢固执?今晚日回去,与敝房说知。’”;再比如,汉语中仅仅用“鄙”表示自谦的语词就有:
鄙人/鄙陋/鄙贱:自我谦称;
鄙老:老年人自我谦称;
鄙男:对人谦称自己的儿子;
鄙夫:男子自己的谦称;
鄙臣:臣对君的谦称:
鄙弟:弟对兄的自我谦称。
敝老师:对人谦称自己的老师;
敝年伯:对人谦称自己父亲的同榜登科者;
敝亲:对人谦称自己的亲戚;
敝友:对人谦称自己的朋友;
自谦自贬而尊重他人是我们的祖先认为的礼貌的最低要求,不会自谦自贬的人往往被认为是骄傲自大,这样的人往往忽略自谦的运用而在生活或工作中导致失败。如司马迁在《史记》中这样评论韩信惹来杀身之祸:“假令韩信学道谦让,不伐己功,不矜其能,则庶几哉。”。由此,自谦的作用可见一斑。
二、汉语自谦语的英语翻译
汉英两种语言在自谦语这一语言现象上的不同表现,给汉英翻译的工作者带来了难题。如何在翻译过程中达到表意程度的一致,做到语用等值,是这一翻译的关键所在。下面我们将通过几个来自《红楼梦》和《水浒传》两部名著的翻译版本中的一些实例来分析汉语自谦语在翻译中的得与失。
本文所考察的自谦语翻译以直称自己的自谦语为主,这类自谦语指的是说话人在牵扯到自己时所用的自贬词语,是中国式礼貌最明显的语用表现形式。常见的有“小的”﹑“奴才”﹑“奴家”﹑“弟”﹑“在下”和“晚生”等等。这些自谦词大致可以分为两类,前面三个是为地位较为低下的人或是女性使用的,这是一类;而后面三个是比较有身份或地位的人在与朋友或熟人交流时候使用的,这是第二类。
首先我们来看看的第一类自谦词的翻译。
第一,旺儿又打着千儿回道:“奴才天天在二门上听差事,如何能知道二爷在外头的事呢?”
LittleWangbentoneknee.“Theslaveperformshisserviceatthesecondgatewaydateafterdate.Howcanheknowwhatthemasterdoesoutside?”
――FlorenceandIsabelMcHugh译TheDreamoftheRedChamber
旺儿在红楼梦中是贾府中的一名仆人,他以“奴才”自称符合当时的社会的礼仪规范。而在译文中以slave处理也很合乎情理,它即反应了原文中的语义内容,同时也把原文蕴涵的文化特征给表现了出来。这一salve的翻译体现了汉语称谓中的权势因素,可以说是封建社会下的等级森严的中国的一个真实写照:主人占据相当的财富,社会地位高,主仆之间存在着奴役与被奴役的不平等关系。但在杨宪益和戴乃迭夫妇的翻译版本中,译者把“奴才”翻成“I”,这样的翻译虽然传达了原文中的指示信息,但却欠缺了一些内涵的东西,语义并不完整,而这对于想了解中国文化的英语读者来说可以说是一个损失。这类翻译欠缺虽不会对译文的质量有什么大的影响,读者也不易发觉,但以翻译的高标准来衡量的话还是有所不足的。
第二,武松当下推金山倒玉柱,纳头便拜。那妇人向前扶住武松,道:“叔叔,折杀奴家!”武松道:“嫂嫂受礼。”
AndWuSungmadeadeepandrespectfulbowwithhisheadheknockedontheground.Butthewomancameforwardandliftedhimupandsaid,“Brother-in-low,donotbringmetoanuntimelyendbycourtesyofwhichIamnotworthy.”WuSungreplied,“sister-in-low,receivemyobeisance.”
――PearlS.Buck译AllMenAreBrothers
“奴家”是封建时代女性的自我谦称,如果把它译成yourslave,在表面上似乎保留了原语的语义内容,但在文中却不合适。该译例把“奴家”译成me和I是比较恰当的。译者没有拘泥于原文,而是遵从了译语读者的接受习惯,保留了原文的精髓。尽管如此,像me和I这种文化意义较弱的词在表现“奴家”这类具有丰富的汉文化底蕴的词方面也有一定的欠缺。“奴家”反应了中国几千年来相沿已久的“自卑而尊人”的礼貌原则和男尊女卑的常纲观念。再者,me和I也难以反应出原语交际场合的正式程度,交际双方的疏淡及社会地位的不同。当然,我们也不能求全责备,翻译很多时候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确实是无法面面具到,把原文的语义和文化等方面的信息都完整地再现出来。
第二类直称自己的自谦词在《红楼梦》中出现的比较多,而各个版本的英译本在这些词的翻译上也有不同的表现,值得一探。
在汉语言文化中,“弟”用于礼貌自称的时候并非亲属称谓,多限于男性朋友之间,是和尊他语“兄”相对应的。这一自谦语的礼貌之处在于,它不仅把交际的对方当成一娘同胞的兄弟,而且甘于屈尊为小,以表明自己(尽管在年龄上比对方大)在知识和阅历上的年轻。这也是中华文化重男轻女和以宗法为主的封建礼教的一个反应。纯粹从字面上讲,英文中的brother可以做“弟”的对应词,但在几个版本的《红楼梦》译本1中,很少出现把“弟”或“小弟”翻成brother的,而多用I来处理。这是因为在英美文化中,brother一般用来称呼自己真正的兄弟或神职人员,而没有像汉语中的那种自谦的文化含蕴在里面。所以译者普遍没有用brother来翻译“弟”,而是采取了较为简单和使译文通顺可读的I来处理,虽牺牲了中国礼貌的表达方式和价值观念,但在这种情况下还是可取的。
“晚生”与“学生”之义相近,用作自贬性的自称。这一用法始于宋代,到了清代被用于官场中,由低品在高品面前或在同僚之长辈面前自称。与“弟”相类似,该词也含有“年轻无知”的谦虚或自贬之义。而“在下”一词表示自己的(社会)地位在听话人之下,其用作自谦词始与唐代,后来多见于口语和小说中。几个版本的《红楼梦》译本在翻译这两个词的时候多还是采用I来处理,虽表达了原文的指称关系,使译文流畅并符合英语习惯,但却扼杀了其中的汉语文化的礼貌价值观念,稍显保守。如果分别译为yourlaterborn(“比你晚出生的人”)和yoursubordinate(“你的下属”)似乎更为合适。其实,在乔利的译本中倒是出现了yourjunior(“你的下属/晚辈”)的译法,非常的出彩。这也证明了在自谦词的汉英翻译过程中再现原文的礼貌方式也并不是不可能的。
三、结语
汉语言文化中的自谦语历史悠久,内涵丰富,是中华传统价值观念的一种载体。本文在简述汉语自谦语的功能用法的基础上,对比分析了对一些文学作品中的自谦语的汉英翻译实例。我们发现,由于汉英两种语言在自谦语这一语言现象上的不同表现,使得在翻译过程中要做到用英语表达出汉语自谦语的文化内涵并非易事。在很多时候的译者用I来处理汉语自谦语的翻译,虽表达了原文的指称关系,也使译文流畅并符合英语习惯,但却在表达汉语文化的礼貌价值观念上有缺失。但同时我们也发现,有的译者还是可以很巧妙的把汉语自谦语翻译出来,形神兼备,这也为我们在今后的此类翻译的工作树立了榜样。
参考文献:
[1]顾曰国.礼貌、语用与文化[J].外语教学与研究,1992,(04).
[2]吕叔湘.中国文法要略[M].北京:商务出版社.1982.
[3]袁庭栋.古人称谓[M].成都:四川教育出版社.1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