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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人类有意识的精神活动的产物,音乐与人类的生理、心理和行为息息相关。情感是音乐艺术中最为重要的特征,也是心理学领域十分关注的问题。对音乐情感的研究,将心理学的研究方法和研究思路与音乐学的专业知识结合起来,当今已成为一种趋势。
音乐情感一直以来是国外音乐心理学的一个研究重点,这也应归功于19世纪中叶实验心理学派的努力,该学派促使了现代音乐心理学的萌发。我国音乐心理学起步较晚,在这之前的研究重点偏向于从专业性的音乐角度进行思辨性质的分析,而没有实证研究的支持,理论略显空泛。在音乐心理学引入我国后,音乐情感的研究更多地与心理学的实证研究紧密地结合,展现了良好的研究局面。本文就此对国内关于音乐情感的研究进行了概括性的梳理。
一、音乐情感的相关概念和研究方法概述
(一)对音乐情感的定义
音乐情感是人与音乐的交互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各种人类感情因素的心理过程(刘涛,2006),这个广义的概念包括与音乐实践活动有关的情绪、心境、偏好、趣味和态度等,是一种特殊的心理模糊量。
扬州大学的周新叶在《音乐情感剖析》(2005)中提到,“音乐情感”应等同于“音乐的情感”,它既包括由音响直接引发的情感成分,同时也包含主体对社会生活内容联系思考而产生的情感成分,是两个源头合成的一股流。
(二)音乐情感的特征
结合音乐理论、音乐心理学、艺术情感学的研究,刘涛(2006)总结了音乐情感在信息的表现、传递与认知行为过程有一些典型特征,主要包括:主观性、层次性、客观性、模糊性、整体性、运动性、观照性、选择性等;甘露则认为音乐情感具有典型性、概括性和易感性的特征,她是从音乐存在的意义的层面出发的。
音乐情感自身的复杂特点给研究者提供了广阔的研究视野,也带来了极大的挑战。它或许不能让研究者从只言片语中推出结论,也不能从部分得知整体,流动的音符所带来的情感是复杂的,这就给多种研究方法结合、多个学科联盟提出了迫切的要求。
(三)研究方法及思路
国内外研究者对于音乐情感的研究虽然各自的出发点不同,涉足的领域也较为广阔,但不难总结出研究方法大致分为两类:实证性的研究和思辨性的研究。
美国心理学学会前主席布鲁斯特·史密斯曾概括提出心理学研究的两种方法(模式),分别是因果模式和阐释模式。前者历来都是立足于外部来看待行为着的人,沿袭的是物理与生物领域的各种自然科学方法;而阐释模式则从来都是从内部来看待人,即在情感、意义和价值的领域中研究人,强调人的特殊性。
根据刘沛的阐述,使用因果模式使音乐与情感的研究大受限制,因为基于该模式的研究的基本假设是:孤立的,外部的,听刺激能够对情感行为产生一种直接因果式的影响。可惜的是,事实证明,这种假设在各种验证和考验面前遥遥欲坠。“实验音乐心理学者逐渐认识到,实验设计对变量的严格控制,获得的少量的音乐心理定量研究结果非常有限。即使某一相同或相近课题的量化研究获得充分的积累,情形依然如此。有时相同的研究课题,由于变量、被试及测量工具的差异,研究结论也会有所不同甚至相反。”阐释模式在这时便显现了必要性。
音乐情感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它并不是简单的刺激→反应过程,中间介入了人脑对声学属性的排列组合,对音乐符号的加工过程,因此,对于音乐情感的研究需要将因果模式和阐释模式相结合,将因果模式的手段作为研究的基础和根基。有了实证研究的支持,经验性的分析将能够走得更远,正所谓根深而叶茂,对于任何一方面的偏重都会导致研究局面的营养不良。
二、音乐情感的研究成果探讨
(一)音乐情感的认知心理学角度的研究
根据蒋存梅所阐述的斯洛博达的观点:认知阶段是情感阶段的先行,没有认知的基础就不可能产生情感。张前在《音乐欣赏心理分析》中也持相似观点。张前认为,人们从音乐中所直接接触到的不是任何别的东西,而是音响;音乐的一切表现内容都要由音响引发,音乐欣赏中的一切感情体验与形象联想都要以音响感知为基础。综上所述,要研究音乐与情感的关系,对中间的认知过程的深入探讨是至关重要的。国外学者塞拉芬在很早以前就提出了一般认知过程发展的理论建构,主要以实验法作为研究方法,但因为被试为欧美人种,得出的研究结果是否适应于我们东方人的特点,目前还没有相关的实验依据,尽管如此,塞拉芬的研究也为我们指明了一个研究的方向,即探寻中国被试对音乐情感的认知的过程和发展水平,这在我国的研究领域中可以说还是近乎空白的一块,有待于开拓。
另一方面,对音乐情感的认知在我国已经受到了大脑神经科学研究的关注。由于认知心理学以大脑中的认识过程为研究对象,犹如像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一样,采用精密仪器,通过对大脑收集到的信息进行测试,从中找出一般的规律,即得出音乐能激发情感的论据。因此通过认知心理学研究音乐就更加合理、更加科学、更有说服力。
根据有关学者的最新研究,音乐活动对大脑心理具有诸多复杂影响,如对青少年大脑“认知诱发电位”(事件相关电位)有显著影响,对皮质慢电位、神经细胞与分子活动也有一定的影响,并且能够促进青少年的感觉皮层、联合皮层和前额叶新皮层的生理心理性发育,并使它们之间的双向交互式连接获得较早和致密的结构性塑造。
综上所述,认知科学和脑神经科学对音乐情感的研究的贡献的确不可小觑,但是,这里有两点问题值得探讨:
第一,电脑是人脑思维的产物,它只能根据人脑中已有的信息进行实验、推理,人脑的思维是极其活跃的,当测试完毕后,人脑中可能又有新的思维信息,用电脑固定的程序或人工智能等纯逻辑化的工具来测试人脑认知的心理过程,是不是过于主观?第二,就音乐认知科学的实验效能及其解释力和预见力价值而言,同一个欣赏者在不同的时间欣赏同一首乐曲时,如果欣赏者的感受不同,两次测试的结果可以反映出来,如果欣赏者的感受完全相同的话,测试结果会不会也完全相同?这些问题涉及人脑的信息加工机制,也涉及电脑及还原性实证结果如何与人类的艺术心理、审美创造性体验和思维相互贯通并耦合互补等复杂内容,因而有待更深入地思考与探究。
(二)音乐情感的社会心理学角度的研究
人的心理机能及其复杂心理结构的形成,都离不开人的社会性活动。不同的个体,以及不同个体在社会上的身份定位、性别差异所带来的不同要求等,而造成的不同的社会认知,不同的文化经验、社会背景、结构、处于人生不同阶段的个体,社会阶层中不同的群体,对于音乐的情感、情感的认知是否都是有差异的呢?个体的情感体验和群体的情感体验是否有差异,当二者相互作用时,结果是相互抑制,还是相互包容,还是产生叠加效果?这些问题向我们呈现了面对“音乐情感”的不同视角:从社会心理学、发展心理学的角度对音乐情感认知进行研究。
将音乐情感的研究范围缩小到特定的群体,目前的相关研究还是较少的。邢红梅的《聆听音乐与大学生情感的联系》(2007)对大学生这个处于人生特定阶段的特定的群体的音乐情感进行了分析。作者主要采用了访谈法,对大量的大学生进行了在聆听音乐时情感的反应的访谈调查。该文章细致分析了大学生的音乐情感,但也引发了更多值得探讨的问题,如音乐如何被使用?聆听者如何在聆听活动中建构自我身份,进行各种不同的情感陈述?个体如何在社会情境中以音乐为中介体验和创造情感,以便自己更好地成为一种社会规律化的存在?这些问题仍旧值得深入去探讨。另外,在研究方法的运用上,仅仅使用访谈法略显单薄,如果能够结合上实证研究的实验和数据支持,或许能够在研究深度和广度上得到进一步提升。
三、结束语
在相关文献中,国内相关实验论文的数量和国外相比差距较大,国内的实证研究仅仅是集中在个别音乐治疗和音乐心理学的实验研究报告方面。显然,国外在实证方面的历史和经验比国内要雄厚,但是,国外实验研究的被试都是白人或黑人,他们的数据结果是否能够代表中国被试的情况,是需要考虑和解决的。
随着近几年我国心理学的快速发展,对于音乐情感的研究也更加趋于实证化、科学化。在2005年11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全国音乐心理学学术研讨会上,会议收到的论文以及会上宣读的论文都显示了这一趋势。重视应用性研究,采用实证性研究方法的学者明显增多。此外,2005年10月召开的第一届情感计算与智能交互国际会议(ACII2005)共录用论文118篇,然而,音乐情感研究的文章仅有两篇,但这方面的研究在国外已经形成一个热潮。不过,我们可以看出,计算机科学、脑神经科学、生理学与心理学的结合对音乐情感的研究在我国正在逐渐萌发,并显现了强大的生命力。从与浙江大学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的一个集中研究音乐情感的队伍的联系交流中得知,目前我国对于音乐情感的研究是相当重视的,投入了大量的物力和财力,与国际接轨,在一群卓越的科研工作者的努力下,音乐情感的认知模型的计算机程序已经初具规模,这将使情感的识别、表达和转化实现数字化、程序化,更好地促进音乐情感的深入研究。
通过对音乐情感的研究的回顾和梳理,对于该领域的研究是需要计算机科学、脑神经科学、生理学、物理学、美学、心理学、音乐学等多学科的交叉背景作支撑的,并且,在实证研究的根基上结合思辨性的分析思考,将因果模式与阐释模式融会贯通起来。
此外,音乐是人类伟大智慧的产物,随着音符的流动展示着人类与大自然的精髓。音乐是灵动的,音乐是有灵性的,音乐可以激发人类的丰富情感,让人达到一种“天人合一”的境界。音乐的博大精深与大自然的精髓不谋而合,或许音乐的本质也是自然灵性的体现。音乐的这些特征是与人本主义的思想相通的,尤其与倡导灵性的回归、重视精神层面的被称为“心理学的第四势力”的超个人心理学一拍即合。如果能够在今后的研究中增强音乐情感与人本主义心理学的联系,再结合中国特殊的文化背景,相信音乐情感在我国的研究必将具有广阔的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