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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唱法和通俗唱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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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唱法和通俗唱法

内容摘要:民族唱法通俗唱法是两种唱法,有自己的演唱特点和风格,也存在共性和联系。文章对民族唱法与通俗唱法进行比较,有助于发展声乐艺术,不断提高声乐演唱的水平。

关键词:民族唱法通俗唱法区别联系

民族唱法是以民族语言为基础,嗓音甜、脆、宽、亮为特征,行腔韵味为特色,情、声、字、腔融为一体,并伴以形体表演的一种演唱方法。民族唱法继承和吸取了传统戏曲、曲艺、民歌的演唱精华,借鉴并吸取了美声的科学方法,适合演唱民族创作歌曲及中国歌剧。

通俗唱法,又叫自然唱法或流行唱法,是指演唱通俗歌曲和流行歌曲所运用的表演手段,演唱注重直与平,发声自然、崇尚口语化、对声音偏重“情”。演唱时主要使用中低声区,凭借现代音响设备,常掺用气声、轻声唱法,根据作品内容要求,运用各种舞蹈节律,加入或伴随形体动作,唱、动结合,并善于通过歌唱和听众产生交流。

民族唱法与通俗唱法作为歌唱艺术的演唱方法,在许多方面有着联系和区别。两种方法在其发声、呼吸、共鸣、吐字咬字以及歌曲演唱风格、艺术处理方面有何异同呢?本文拟对民族通俗两种唱法从各个不同角度加以比较分析,便于人们了解它,以期获得更为明确的认识。

一、两种唱法的共性

(一)呼吸运用的共同性:呼吸是歌唱艺术的基础,深呼吸是发声的动力,是声乐表现的手段之一,在中国古代音乐典籍上早有“气动则发声”“气沉丹田”“善歌者必先调其气”等记载。民族唱法讲究吸气深、存气多、运气足、用气灵活等特点。目前教师多采用美声唱法的呼吸,如闻花感觉和叹气式的呼吸等感觉启发学生将气沉下来,用深呼吸去歌唱。作为声乐演唱方法之一的通俗唱法同样离不开气息的支持,而呼吸乃是关键,是根本。所以,两种唱法在呼吸运用方面是一致的,虽然两种唱法在呼吸运用存在深浅上有所差异,但所达到的目的是相同的。

(二)声音走向的共性:民族唱法要求音色明亮,声音走向普遍较靠前,歌唱时追求亲切、自然、直接,也很讲究高位置,忌“窝”着唱或“包”着唱。通俗唱法同样要求声音明亮靠前,亲切自然,主要用口腔共鸣,发音管短小。

(三)咬字部位的共性:民族唱法发音较靠前,声音反射在硬腭部位,嘴型呈微笑状态,咬字清晰明亮,通俗唱法吐字方法及嘴型与民族方法相同,有时更靠前一些,齿音、唇音较重,强调吐字,因而语言清晰,感情亲切。

(四)作品表演的共性:民族唱法一贯强调唱曲要唱情,所谓“丝不如竹,竹不如肉”,这就说明了歌唱比其他乐器更能传情达意。动情的歌声“余音绕梁,三日不绝”是对歌者传情的生动描述,这也是民族唱法重在对作品表现的一个主要特点。通俗唱法注重作品情感的表达,为了生动细腻的表达感情,有时可舍弃嗓音,有重情轻声的倾向,因此,感情起伏跌宕,感染力强,舞台表演大方,生动活泼。两种唱法在作品的表现上都注重了一个“情”字。

(五)审美品位的共性:民族唱法和通俗唱法均属于声乐艺术范畴,是一种纯艺术活动,一种自我表达的形式。但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中,声乐艺术将影响着人民的精神、道德、情操、是非观念、美丑选择等。因此,两种唱法在声乐表达艺术作品的思想内容上,都应该是积极向上、激人奋进的。在表演形式上,应该是健康多样、优美动听的。任何一首声乐作品都有一定的内容,表现一定的情感,并且和现实生活息息相关。因此,声乐曲目的演唱都必然负有社会的责任,影响观众(听众)审美情感。任何音乐题材的声乐作品,都应在内容形式上提供给观众具有高品位的审美情趣,能陶冶人们的情操,并激励人们积极上进的好作品。这是所有表演艺术都应该共同遵循或努力去做的。通俗唱法亦不例外。

二、两种唱法的区别

(一)共鸣运用的不同:民族唱法多用局部共鸣,中低声区用真声较多,换声区和高音采用混合声和假声,并形成独有的风格,民族传统的唱法中称头腔共鸣为“脑后音”,胸腔共鸣称为“膛音”。因此混合共鸣作为歌唱发声的原则,它能最有效地发挥各共鸣腔体的作用,发出明亮、饱满、优美的声音,最大限度地开拓音区,使声音统一、自如,具有丰富的表现力和感染力。通俗唱法则不同,它多用真声轻唱为主,口腔共鸣较多,尽力保持自然状态,似朗诵、说话,由于歌唱时借助话筒扩音,不需要强大的共鸣(除少数劲歌外)。

(二)喉位运用的不同:民族唱法讲究声音要流畅,自然上下贯通,这就要求歌唱时要打开喉咙,不能千篇一律的要喉咙开多大,允许上下移动,喉位的高低或喉咙打开的大小,要根据作品的风格要求去调整。如演唱山歌或某些风格作品时,允许喉位略向上移。通俗唱法男女声以真声为主,喉位普遍偏高,喉咙打开不要求过大,需要形成管状,一切服从歌唱风格的要求,这是两种唱法的不同之处。

(三)语言咬字、吐字方面的不同:民族唱法以民族语言为基础,在歌唱中咬字、吐字十分讲究,强调以字带声,以字传情,其中咬字是行腔的灵魂,咬字是行腔的手法。可见准确、清晰的咬字与吐字是民族唱法的首要条件。明朝魏良辅在《曲律》中已明确阐述:“曲有三绝,字清为一绝,腔纯为二绝。板正为三绝。”即在演唱中虽然经过字头、字腹、字尾的发声、延长与归韵,仍能保持准确的发声与清晰的吐字。也就是说,歌唱的咬字、吐字中字头是很能表现情绪的,着重声母部分的力量,用力要比讲话更集中、夸张一些,使声母的阻气更有分量。如舞剧《白毛女》选段,喜儿哭爹爹中“刹时间天昏地又暗”刹字的字头——声母sha字用力在齿的部位,在咬这个字头时做到喷口有力、结实,特别能表现歌曲中喜儿忽闻爹爹惨死时无比悲愤的情感,犹如抽泣,以表现出那种呼天喊地般的哭喊声。通俗唱法一般音域不宽,讲究吐字清晰“出字、归韵、收声”的咬字、吐字过程,字字清晰,朴实无华。一般都比较生活化、口语化,即使是带有诗情画意、意蕴较深的歌曲,也都从歌曲的总体氛围上来刻画、追求。而歌词的本身也尽量做到口语化、生活化,因而很注意歌词的语言性。许多优秀的通俗歌曲表达意境与氛围十分浓郁,其歌词十分通俗易懂,不刻意雕琢。如《弯弯的月亮》歌词:“遥远的夜空有一个弯弯的月亮,弯弯的月亮下面,是那弯弯的小桥”。这首歌的歌词是公认的文学品位颇高的上乘之作。歌词咬字、吐字亲切自然、强调语气上的感染力。它可说是诗化了语言,口语的表达方式。歌词逻辑重音、感情重音、句与句之间的衔接与停顿,语气的鲜明与准确以及连贯性与整体性,都是通过语言特征的把握来予以表现。

(四)演唱风格的不同:民族声乐艺术不仅是一门听觉艺术,而且还是一门表演艺术。一首优秀的歌曲在优美的旋律和感人的基础上,必须经过歌唱者的演唱,才能让听众了解它,接受它,欣赏它。也就是说,必须经过演唱者的二度创作才能准确、完整地表达作品的所有内容,这也是表演艺术的本质。当然,表演艺术因时代、民族、地区、人物、风土习俗、精神面貌和表现形式的不同,风格上也表现出多样化。民族唱法要求演唱和处理要达到字正腔圆、声情并茂、情景交融的艺术境界,以戏曲、曲艺、表演体系为主体并吸收其他艺术种类表演经验,并根据民族声乐在表演方面的自身原则要求及手段加以创新发展,从而形成了“唱作”一体和韵律统一的独特表演艺术风格。在民族唱法中“唱作”一体主要从三方面把握:其一从外部形体看,虽然表演(做)的幅度要比戏曲中的“做”要小得多(歌剧表演另论),但是歌唱风格与手、眼、身、法、步风格的基本统一仍然很重要。如在民歌唱法中眼神、手指、身段、站法都具有民族特色,在女声表现中尤为明显。其二是亦歌亦舞的表演唱。有些地方色彩较浓的曲目,要歌舞一体。其三也是更重要的,即表演心理活动:“不做而做”“不表而表”的心理表演感觉,虽然形体上并未把动作做出来或做完全,但在心理上必须到位。这种心理表演感觉是歌唱者欲表不露、外静内动、含情内蓄,具有丰富的审美内涵。同时这种心理感觉不但影响形体感觉,而且也影响歌唱心理,是歌手欲放还收,欲扬还抑,在一种统一的审美要求中把“歌声”和“形体”融为一体,形成了民族唱法的表演风格特点。而通俗唱法则要求除音准、节奏、吐字清晰外,常运用声音或形体的动作强化来达到情感的表现,往往借助夸张的表演,电声乐器的强力伴奏把这种夸张表演形式推向高潮。其表演形式多姿多彩,没什么规定性或约束,往往歌手是根据歌曲的内容及个人喜爱而采取某种表演形式。第一种以歌唱型为主的表演风格,即以唱为主,着重对歌曲内容及情感本身的体现,歌唱型的表演对声音基本功及演唱表现方面要求比较高。第二种自弹自唱是通俗唱法常用的一种形式,并已形成多种风格,个人弹奏与集体演奏皆有之。演唱者要求熟悉自弹乐器的演奏技巧,包括调弦定调及指法的掌握运用。在表演中,歌唱与弹奏衔接自然,相得益彰,各自展示其长处,歌唱时弹奏为辅,歌停时,弹奏强化,以达到互为补充,和谐完美的表演效果。

在通俗唱法的形成和发展中,我们要吸取借鉴民族唱法的科学、规范的发声方法,以规范通俗唱法在用声方面的欠缺,民族声乐教育家金铁霖教授曾讲过:“在掌握了科学发声方法的同时,就要结合民族声乐的个性,去引导和训练。”同样在两种不同的唱法中,我们要互相取长补短。

综上所述,民族唱法与通俗有共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我们在学习两种唱法的过程中,一定要掌握好两者的关系及他们的共性和个性,区别在演唱中的风格特点。演唱者在演唱这两类声乐作品时,应该从各个方面进行研究、分析,并从各自的不同特征入手,掌握它们的演唱风格,才能使声乐作品演唱有针对性、有目的性,准确合理地进行。总之,无论哪种唱法都应积极健康向上,通俗易懂,在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中发挥作用。

参考文献:

[1]徐小懿.声乐演唱与教学[M].上海音乐出版社199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