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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亟待解决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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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亟待解决管理

一、题材狭窄缺乏新鲜感

二、剪接失度冗长拖沓

我们不是一味地反对拍长剧,而是当长则长,当短则短。应像鲁迅先生倡导的要以内容的含量为依据,以不脱离主题为原则来安排剧的长短,即要深刻、生动、精彩、充实、饱满、好看。不要人为地将单本能完成的戏硬拉成连续剧;将10集能完成的连续剧硬拉成20集;将20集能完成的连续剧硬拉成30集的长篇连续剧。现播出的电视剧动辄20集30集40集,而视其内容含量有的用其一半的集数足矣。有的电视剧如再紧凑些本是很好的,可正是由于拖拖拉拉地太长而显得乏味了。这就如同一块饼干,本来是很好吃的,你硬用水将它泡大,结果就无味了。比如《康熙微服私访记》第一部很好,第二部就乏味了,又不是什么大题材,小故事拉拉杂杂地拍了30集,实在是太长了,严重地削弱了艺术的魅力,完全没必要。《西游记》(续集)情节与前雷同,无新意,也完全没有必要续出25集来。本来很好的故事倒使人越看越无味;《大明宫词》可以说是一部很成功的片子,无论是内容、语言,还是主要演员的表演都颇具特色,属上乘之作。但有的段落节奏亦显过慢,播出时虽已由40集压缩到37集,但若压到30集似更好些。《罪证》《黄金缉私队》等亦显过长。而有的故事内容非常丰富的,如《三国演义》虽则84集,但并不觉长;《红楼梦》20集亦不觉得长;《水浒传》43集,不但不长,而且有些短了,原作中的好多重要英雄人物的入伙原因及过程都未得以充分展现,若再用几集加以补充当会更精彩些。因此不能机械地论长短,而是该长则长,该短则短,现有好多剧是该短些却未短。

三、见好不收狗尾续貂

常言道“见好就收”,这是很有道理的。电视剧制作上也应该这样,适可而止,最热闹时收场,让人回味无穷。而现实情况是,一部剧播出后,反应良好,于是制片单位或主创人员便想让“好”持续下去。约来编剧(或另换编剧)再创续集。编剧只好挖空心思地杜撰,全不像当初的灵气与自然。导演也硬是将质地完全不同的两部分强行地拼接起来,这样拍摄出来的续集便多有狗尾续貂之弊了。如《西游记》之续集,基本是“师傅赶走悟空,师徒遇难难解,悟空重返”的老一套情节的重复,虽有高科技帮忙,却也不很成功;与前一部迥然不同的集与集间的连接方式(向唐皇汇报取经经过)使得与前一部很不谐调,也无新意,完全没有必要拍续集。可以说由于续集的播出,倒淡化了《西游记》这一精品剧在观众心目中已有的完好印象。《康熙微服私访记》续集虽未受到观众更多的非议,但笔者认为,第二部的“康剧”未能超越第一部,也如不续。

四、移植失当膨化虚空

将优秀的小说改编成电视剧,这是电视剧剧本创作的途径之一,是正常的,无可非议的。但当某部小说已先行被改编成了电影,还要不要再编成电视剧,这可要慎之又慎了。笔者认为,当被改编的电影拍得非常成功时,则千万不要再打电视剧的念头了。如果原小说十分优秀而电影拍得又很不理想或影响很小,将来改编拍成的电视剧有超过电影的把握,那么则可将小说改编成电视剧(这样成功的例子,笔者至今未看到)。因先前改编的电影的成功使人物形象、故事情节已在观众心目中确定了毋庸置疑的肯定地位(也有先入为主的因素),那么再重新塑造的电视剧人物形象和拉长的故事情节会令看过电影的人很难接受。这种费力不讨好的事又何必去干呢?可我们的电视剧创作中却偏偏有这样敢于铤而走险的电视编导,任你电影再成功,他也要重新将小说改编成电视连续剧。最终拍成的电视连续剧可能演员比电影中的漂亮,情节比电影更丰富,编导也自我感觉良好,可观众就是不认可。比如,早些年谢铁骊导演根据现代名著《青春之歌》改编拍摄的同名电影,可算得上是电影中公认的精品,可是近年又有人把它改编成20集电视连续剧,拍得固然也有声有色,但终未能超过原来的电影。尽管新闻媒体在拍片前进行了大肆的宣传,但也终不及未经怎么宣传的当年同名电影的影响之深、之广。即使是刚刚播出不久的20集连续剧《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从艺术质量的角度看,也远远不及苏联早年拍摄的同名电影生动、光彩、震撼人心。当然以不很多的资金,将当年较有影响的革命影片重拍成电视剧以对年轻人进行思想政治上的再教育也是必要的,但那是与影视艺术不相关的另一层意义的事。

还有一种情况是,有的电视剧编导将目光盯在了独立创作的话剧的改编上,这也是不足取的。你改编不成功的话剧没有意义,而久演不衰的经典话剧作品,其稳固的样板般的地位和影响是不会轻易被取代的。特别是有些话剧剧本不是脱胎于小说或其它姐妹艺术的,而是有固定的独立的剧本,是经过话剧作者千锤百炼“打造”而成的。你将它改编成电视剧无非是想让他更丰富、更生动,而它又不像由小说改编成的话剧剧本,要参照原小说。在无可参照的前提下增加内容,这就势必要对原剧本加以膨化、拉长,添枝加叶地敷衍成连续剧了。那么电视编导附会进去的东西也许恰恰是原话剧编剧已想到的并舍弃的东西,而优秀的原话剧作家的功力往往又是我们电视剧的编剧不能相比的。这样由话剧膨化了的、拉长了的电视连续剧往往会出现蛇足之弊,试想它能超过原话剧的影响吗?我想不会,也没见过由话剧改编成的电视连续剧超过原话剧的。与其如此,不如不作。比如20集电视连续剧《雷雨》便是由曹禺的同名话剧改编的。这部连续剧的导演功力是不浅的,演员也是十分优秀的,可以说,该剧如果不是脱胎于曹禺的同名话剧而是独立创作的,应该说是拍得很成功的。但它毕竟是依据当代中国最著名的剧作家的作品改编的,其人其剧在中国当代文学史上都闪烁着灼人目睛的光辉,而且在世界当代文学史上亦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雷雨》又是大师的代表作,剧本是炼到了精而又精多一字少一字皆不宜的程度。数十年来该话剧在中国各地舞台上久演不衰,怎么可以想象有人居然能把这样的2个小时的佳品膨化成十五六个小时的东西呢。改编成电视连续剧的《雷雨》颇失原剧的凝重、洗炼,注定是超不过原剧的,超不过即是失败。

五、语言直白缺乏生动

电视剧是表演的艺术,同样也是语言的艺术。既然是艺术,就要追求美,追求生动。目前,我国电视剧中应用的语言有三种,一种是区别于话剧的电影式的生活式的口语式语言。这是应用最普遍的。如反映现代题材各条战线的故事片和现代战争片、生活片等都使用这种语言,也包括一些古典题材的生活片。追求语言生活化,不等于不加改造地照搬生活中的毫无文学趣味的土语和大白话,而是要有选择地和经过提炼地使用日常生活中最新鲜、最有生命力、最生动的、最美的语言。要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比如,我们塑造一个中国现代文化较浅的正面农民形象,当然不能让他说出莎士比亚笔下人物的语言,也不能说出中外哲学家的语言。但必须让他说出同时代同水准的农民中最典型、最生动、最准确、最符合其身份、性格、经历的语言,也就是最美的话来。这就要求编导要熟悉农民、了解农民并善于掌握和运用农民语言中的精华。决不能因为写得是知识浅薄的人而就可以胡编乱写,他们的话也可以胡说、乱说,越土越好,越没水平越好,如果那样,则恰恰说明编导是没有水平的。第二种是介乎于文言与白话之间的古典白话语言。这种语言多应用于中国古典题材的反映大的历史画面和高层官僚政治生活的作品,以及著名的文人墨客的生活剧目。如《三国演义》《东周列国》等。我们所见到的有关剧目,这类语言的运用是很成功的,除了编导的水平高超之外,与其原著雄厚的文学基础也是有关的。第三种是《大明宫词》首开先河的西方化的莎士比亚式的文雅、华丽、酣畅淋漓的戏剧语言。《大明宫词》中这种煽情的激越的人物台词的运用,是非常成功的,非常生动的。也只有这般语言的运用,才更有效地展示了盛唐时期的经济和发达的文化,特别是诗、词、歌、赋的繁荣景象。语言和时代是吻合的,和人物的内心世界是和谐的。有些人对《大明宫词》中语言的运用持否定态度,那是因为他们还不习惯于这种有别于中国电影、电视剧和戏剧的传统的台词用语,只要在今后的合适题材的电视剧中持续用下去,他们就会慢慢接受了,并能渐渐地体会到这种语言的魅力。

无论这三种语言中的哪种形式,都要追求生动,追求美。这里的“生动”与“美”不是单纯的指词藻华丽,而是强调语言的准确、贴切和文学性,有丰富的内涵,并合乎时代、合乎人物性格和身份。而目前,我们的电视剧语言运用成功的不是很多,好多剧目的人物对话苍白、无力,或太土、太直白,缺少新鲜感,缺乏文学性,这是需要认真克服的。还有的剧中众多人物说的话都差不多,缺乏不同人物的不同语言个性,众多人物之间各自的话都可以互相串换,这是戏剧语言中最大的弊病。

六、重导轻编位置失当

我们现在看到的电视剧,观后几乎谁也不知编剧是谁,只知导演大名。这与导演突出自己而贬低编剧有直接关系。且看电视导演在处理演职人员表时,总是让自己单占一页画面,字写得大大的,而且停留的时间也较长,编剧往往夹在其它服、化、道、剧务之列且匆匆而过。这种情况决不是导演的疏忽,而是有意地抬高自己突出自己,贬低编剧淡化编剧。这种做法与其说是不适当的,不如说是不道德的。剧本剧本——一剧之本,没有剧作家编出的剧本,焉有导演导出的片子!诚然有的人写的剧本对于完整的电视剧来讲,只是半成品,但也不要忘记自几百年前的古今中外早已将戏剧的剧本作为独立的文学体裁了,像英国莎士比亚的戏剧剧本,不是已在世界百余个国家流传四百余年了吗?挪威易卜生的《玩偶之家》等剧不是也独立存在于世界上120多年了吗?中国关汉卿的元杂剧《窦娥冤》,孔尚任的《桃花扇》不是也都以独立的面目巍然地存在于世间吗?中国电视剧本目前虽有的不很规范,不甚完善,但它也有权利独立存在于世。特别是剧作家的本子由导演拍出电视剧之后,属于编、导共同的劳动成果,而编剧乃处于更重要的地位。因编剧的本子是根,导演导出的戏是果。有了剧本,此导演不导,彼导演还可以导,但如果没有本子,无论此导演还是彼导演都是造不出戏来的。只有好本子而导演没拍好,很少有编剧的本子写得不好却被导演拍的有声有色。因此最终成剧的成与败、优与劣,编剧和导演都是有份的。目前这种轻编剧重导演的错误倾向实在是应该扭转了。这里面也有新闻媒介重导演轻编剧的误导因素。同时,评论家在写评论时也应对编剧和导演双评。在原剧本未经导演做大的改动的前提下,该谁的成绩与过错就是谁的,既不能把功、错都归于导演,也不能单独归编剧,这才是公允的。即使是导演二度创作时作了些改动,也要尊重编剧的劳动成果,毕竟编剧是主要的。还有一种影视界的不良风气,即导演接过编剧的本子后,在写分镜头本子时做了些增删取舍和适度改动,这也是允许的。但其只不过是负了如报刊编缉的责任而已,却有很多不自重的导演把自己的大名与编剧并列,有的甚而还把自己的名字列在了原编剧的前面。更有甚者将原本子改头换面,增删了一些情节,而将原编剧之名干脆抹去,将编剧换上了自己的名字。这则是导演的道德品质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