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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兹华斯的快乐诗学探讨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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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兹华斯的快乐诗学探讨论文

[论文关键词]华兹华斯快乐诗学伦理内涵诗史意义

[论文摘要]华兹华斯不仅是英国19世纪杰出的抒情诗人,也是有着自己独立诗歌观念的诗歌理论家。华兹华斯主张诗歌的情感、题材、语言和创作目的都要以“快乐”为起点和终点,“快乐”成为其诗学中的核心理念,这就构筑了他独具个性与魅力的“快乐”诗学。在这种诗学观念的指导下,华兹华斯的诗歌充满了一种崇高的自然与人间之爱及其独到的伦理内涵,成就了其诗歌在英国乃至世界诗歌史上的地位,并对当今世界的诗歌与文学创作都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威廉·华兹华斯(WilliamWordsworth,1770—1850)是横跨两个世纪的英国大诗人,其诗歌艺术和诗学理论是国内外学术界普遍关注的一个热点。从目前的研究现状来看,在研究对象方面,“已有的研究涵盖了他的自然观、社会观、民主观、主题性复归、时间性修饰、意象意境、诗歌语言、诗歌题材等众多领域”…;在方法论方面,已经有心理学研究、新历史学主义批评、文本批评、性别批评、西方马克思主义批评、解构主义批评,这说明国内外的华兹华斯诗歌研究成果颇为丰硕。然而,我们深以为憾的是,人们忽略了华兹华斯对“快乐”的理解与阐释,以及其背后丰厚的诗学意义和伦理价值。而从华兹华斯的诗学理论和诗歌艺术综合来考察,“快乐”无疑是其基本要素之一;无论从其诗学观念还是诗歌艺术实践来看,它都有着潜在的深层内涵,并且维系着其内在的统一性和逻辑性。可以这样说,华兹华斯的“快乐”诗学,在当时英国的历史文化语境下对诗学理论起着拓展作用,对当今世界的诗歌创作与诗歌理论也富有相当的启迪意义。

一、统一性与逻辑性:华兹华斯的“快乐”诗学

华兹华斯的诗学理论,主要集中体现在《“抒情歌谣集”1800年版序言》和《“抒情歌谣集”18l5年版序言》这两篇长文中。从总体上来说,其关于诗歌创作与批评的理论,主要包括对“情感”、“题材”、“语言”、“创作目的”等几个方面的理解与认识。无论从华兹华斯自己所撰写的两篇序言来看,还是从其诗歌艺术经营来看,“快乐”始终都是其中隐伏的一条主要线索和一个重要的诗学主旨。华兹华斯的“快乐”诗学具有丰富而独到的内涵,主要体现在:

首先,诗歌中的情感应当是一种以快乐为主的情感。华兹华斯认为:“诗是强烈情感的自然流露。它起源于在平静中回忆起来的情感。诗人沉思这种情感直到一种反应使平静消失,就有一种与诗人所沉思的情感相似的情感逐渐发生,确实存在于诗人的心中。……然而不管是一种什么情绪,不管这种情绪达到一种什么程度,它既然从各种原因产生,总带有各种的愉快;所以我们不管描写什么情绪,只要我们自愿地描写,我们的心灵总是在一种享受的状态中。”这是一段常常为人所引用的话,不过,引用者多半是以此来说明诗歌情感的来源,即诗歌往往来源于诗人对于过去生活的一种回忆。其实,华兹华斯在这里所表达的诗学思想远没有那么简单。笔者认为,这段诗学名言中涉及到了这样几个问题:其一,诗歌的本质是一种情感的自然流露;其二,诗歌的创作过程是诗人在平静中回忆起来的情感向诗歌逐渐迁移并流人诗中的过程;其三,诗歌创作是在一种自愿并且自然的情况下完成的,强调诗歌艺术的自主性与自由度;其四,诗人的情感是愉快的,而诗歌中的情感是诗人情感的流入,可以推断也是愉快的,并且,诗人在整个创作过程中是一种享受的状态,自然也是一种愉快的状态。在这四个方面的诗学思想中,最重要的就是“快乐”诗学思想。我们也许应当提出一个问题,那就是诗人能够回忆起来的情感是从哪里来的?其逻辑起点是什么?华兹华斯在《颂诗——忆幼年而悟永生(永生颂)》一诗中这样写道:“儿童既然是成人的父亲,,我就能希望自然的敬爱/把我的一生贯穿在一块。”诗歌对儿童的天性作了高度的赞美。在这首诗中,华兹华斯认为:“婴幼时,天堂展开在我们身旁!/在成长的少年眼前,这监房的/阴影开始在他周围闭合,/而他却是/看到了灵光和发出灵光的地方,他见了就满心欢乐;/青年的旅程日渐地远离东方,/可仍把大自然崇拜、颂扬,/在他的旅途上陪伴他的,/仍有那种瑰丽的想象力;/这灵光在成人眼前渐渐黯淡,/终于消失在寻常的日光中问。”“儿童是成人的父亲”,其理由在于:儿童生活在天堂里,拥有着瑰丽的想象力和与大自然高度的亲和力;更重要的是,儿童总是自由而快乐的,他正是由此与成人区别开来。华兹华斯要表达的真正意思,正如约翰·比尔所指出的那样:“华兹华斯真正要写的是,儿童出A具有创造性的上帝自己;正是神圣自然中保留的这庄严的光辉,才将其周围的世界变成了‘天堂’。”

“也就是说,华兹华斯认为儿童是人间和天堂(上帝)的直接联系者。如此说来,华兹华斯所要回忆的便是儿童时期在天堂里的感觉了,正是它为诗歌提供了一个情感的源头。这样的回忆性的情感同样是快乐的,当然,也包括无拘无束的想象力和与大自然的浑然一体。因此,从逻辑上讲,从儿童时代的天堂之乐到对它的深情回忆,冉到诗人情感的进入诗歌,以及诗歌创作的整个过程,在华兹华斯看来都是一个享受的过程,而“快乐”则是这种感觉的根本所在。

其次,诗歌的题材就是诗人的情感,在具体的诗歌作品里情感与题材往往是一种一体化的形态。华兹华斯曾经这样认识诗的题材:“题材的确非常重要!因为人的心灵,不用巨大猛烈的刺激,也能够兴奋起来。”他看重的诗歌题材好像只是来源于诗人的心灵与诗人心灵的刺激与震动。当然同时他也认识到:“是情感给予动作和情节以重要性,而不是动作和情节给予情感以重要性。”如此看来,华兹华斯认为只有以情感作为诗歌艺术的推动力,将题材有机地组合成为合理的动作或是情节,才能创作出真正完美无缺的诗篇。而我们要思考的问题是,情感和题材的契合点到底在哪里?我们还是只有从华兹华斯自己的论述中来寻找。华兹华斯曾经这样说过:“只有愉快所激发的东西,才能引起我们的同情。”同时他还曾经这样强调:“没有一种知识,即是,没有任何的一般原理是从思考个别事实中得来的,而只有由快乐建立起来,只是凭借快乐而存在我们心中。”而诗人所能做的是一些什么呢?诗人往往依据人自己的本性和他的日常生活来看人:“觉得到处都有事物存心中激起同情,这些同情,凶为他天性使然,都带有极大的愉快。”我认为,华兹华斯的论述隐含了这样几个问题:其一,诗人对诗歌和生活的态度是人之本性,立足点是自己的日常生活;其二,人(包括诗人)在不断地与外界事物发生作用和反作用,这种相互作用的发生是情感的诱发因素;其三,由于诗人创作诗歌的基点是人之本性和日常生活,诗歌具有着与外界(包括读者)天然的亲缘关系,容易将外界事物演变为诗歌题材,促成诗歌艺术的诞生;其四,外界事物刺激诗人,诗人凭借诗歌与外界发生情感的交流都是由于愉快之情的诱发,而读者与诗歌发生共鸣,引发同情,其最终也是为了获得愉快。由此可见,在华兹华斯这里,题材和情感的契合点确实是诗人内心的快乐。让我们看一看华兹华斯的名诗《我们是七个》的片断:“‘可他们两个都已经死去!/灵魂已升进了天国!’/这些话全都是白说,,/这位小姑娘还是不改嘴:/‘不,我们是七个,’她说。”按照常理来推断,两位亲人离去本应是很悲伤的事情,可是这位小姑娘执拗地坚持她们七兄妹是同在的,其原因就在于那个小姑娘对生死的看法本位于快乐的原则;诗人在此淡化人间的生死,其实质是看到了亲情给人带来永远的愉快。综上所述,从诗歌选取题材的原则、在诗歌艺术的实践以及诗歌客观的艺术感染力、诗歌文本的客观呈现来看,“快乐”都在其中担负着枢纽的作用。

再次,诗歌的语言应当是美丽而富于趣味的。华兹华斯对于诗歌的语言有过一段很精彩的论述,他说:“这些诗的主要目的,是在选择日常生活里的事件和情节,自始至终竭力采用人们真正使用的语言来加以叙述或描写,同时在这些事件和情境上加上一种想象力的色彩,使日常的东西在不平常的状态下呈现在心灵面前·真实地并非虚浮地探索我们的天性的根本规律……使这些事件和情境显得富有趣味。”将这段关于诗歌语言的话和他提出的选取题材的标准结合起来分析,可以发现其中的统一性和相异性:其统一性表现在语言运用的立足点是人之天性和日常生活情节;其相异性体现在想象力的渗入使得诗歌的文本形式又迥异于生活的一般形式,造成诗歌与现实生活的距离,从而获得一种陌生化效果。诗人创作的根本目的,在于诗歌艺术对事件和情境的糅合而具有趣味性,也就是快乐的营造与获得。如果能够与诗歌的情感、题材吻合起来,就可以使得诗歌艺术具有一种统一性。在华兹华斯看来,语言的使用存在一个历史性与现时性的问题。

历史上出现的优秀诗歌创造了优美纯粹的语言,而语言的反复使用又会使其从优美堕为俗滥;同时,语言必须与时俱进,适合人们的Et常现实生活,方能获得生生不息的生命力。为此,华兹华斯认为诗歌语言的使用要合情合理。他说:“我想使我的语言接近人们的语言,并且我要表达的愉快又与许多人认为是诗的正当目的的那种愉快十分不同,……我希望这些诗里没有虚假的描写,而且我表现思想都是使用适合于它们各自的重要性的文字。……这样做有利于一切好诗的一个共同点,就是合情合理。”如此看来,华兹华斯对诗歌语言提出的要求,其目的在于对人们的现实生活进行真实描写,探索人性的根本规律,传达诗歌应有的愉快感,追求语言使用的情感性、愉快感、合理性、生活性的多位一体。

第四,诗歌创作的目的在于使读者能够感到一种少有的愉快。华兹华斯说过:“诗人希望把他的情感接近他所描写的人们的情感,并且暂时完全陷入一种幻觉,竭力把他的情感和那些人的情感混在一起,并且合而为一,因为想到他的描写有一个特殊的目的,即使人愉快的目的。……诗人做诗只有一个限制,即是,他必须直接给一个人以愉快。”。人们之所以喜欢读诗是为了什么?也许有的人认为是为了了解诗人的情感,也许有的人认为是为了寻求一种美感。华兹华斯则明确地指出人们读诗就是为了寻求快乐。诗歌创作是为使人愉快的思想,也明显地体现在华兹华斯的诗歌艺术实践中。其诗作《布莱克大娘和哈里·吉尔》讲述了一个地主和穷人的故事:布莱克大娘不堪严冬的寒冷而去偷地主哈里·吉尔的篱笆来烧火取暖,结果被哈里·吉尔捉住了,大娘向天祈祷哈里-吉尔不再感到温暖,哈里·吉尔终于受到上帝的惩罚,而永远失去了温暖的感觉。这个极具戏剧性的故事掩盖了一个严肃的问题:大娘和地主之间的矛盾本是激烈的阶级矛盾,大娘的悲惨遭遇和哈里·吉尔的奢华生活形成了尖锐的对立,诗人并没有将冲突的解决诉诸血与火的暴力,而是极力加以淡化,借用上帝的力量来惩处人间的罪恶。这样的处理方式的真正用意,在于以“善”感化“恶”而最终达到消泯恶的目的。更重要的是为了将情感的宣泄导向平静与美善,从而促成读者对诗歌艺术接受体验愉悦感的充分实现。

华兹华斯“快乐”诗学思想体现出了一种比较严密的逻辑性。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其一,华兹华斯把诗歌的情感来源定位于人之记忆领域,强调人之主体感受性与外在世界的交感融合,从而导致了某种情感因素在记忆领域的贮存,期待着诗歌创作的唤醒、重现以及艺术化展现。其二,华兹华斯利用“沉思”来实现情感从记忆领域到艺术领域的转化,诗人以个体之情感来感受、体味人类普遍性情感,实现诗人情感由“小我”向“大我”的提升;“沉思”也体现为诗人寻找特定的艺术媒介,如艺术体裁、语言、韵律等,从而实现记忆领域之自然性情感向艺术情感的转化,并寻求与诗歌艺术媒介的高度契合。

对于情感的表现,华兹华斯用“合情合理”加以调节和控制,一方面是在反抗西方诗学史上对情的压抑的倾向,另一方面合理地“纠正了浪漫主义诗学可能造成的滥情主义”。《我们是七个》和《布莱克大娘和哈里·吉尔》两首诗,对于亲人死去的哀痛以及阶级之间残酷的欺压与迫害,作者对其情感的表露都维系在哀而不伤、怨而不怒的较为恬淡、平和的情绪氛围中,并且用理想化的“‘不,我们是七个,’她说”和上帝的惩戒来寻求心理的安慰与矛盾解决的良方;同时也维系了华兹华斯诗学情感的快乐色调及其艺术魅力,显示了华兹华斯极其深厚的诗学修养。华兹华斯的诗学理论呈现出完整的流程性与逻辑性:记忆(情感的贮存)——沉思——创作——合情合理。整个流程显示了华兹华斯既是诗人又是理论家的双重身份,而从“沉思”与“合情合理”的关系来看,“合情合理”昭示了其独立的诗歌主张,即诗歌应该给读者以快感或教益,“情”与“理”并举;“沉思”不仅体现为情感与艺术媒介的契合,也是“情”与“理”冲突缓解的中介。故而“沉思”与“合情合理”维系了华兹华斯“快乐”诗学的一体性以及创作上的可行性,共同铸就了其“快乐”诗学的美学魅力。总的来说,华兹华斯“快乐”诗学的基本内涵,就是强调作为诗之基本要素的情感、题材、语言、创作目的,都要有“愉快”的因素,认为“愉快”是诗歌创作的起点也是终点,它维系着整个诗歌创作过程的统一性、协调性、逻辑性;其诗歌艺术文本给人一种清新淡雅的愉快之美,完美地演绎了其诗学主张。因此,无论从理论上还是从诗歌艺术实践上讲,华兹华斯终其一生都在极力构建一种具有重大意义与价值的“快乐”诗学。

二、去庸俗化:“快乐”诗学的伦理内涵

华兹华斯的“快乐”诗学涉及到了诗人、诗歌艺术、读者三者的内在关系,而其立足点则是人性之本与日常生活,也就是如何看待生命本身和生命如何存在与怎样发展的问题,即如何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社会的关系、人与艺术的关系问题。华兹华斯对此发表了极为重要的意见,这种诗学思想以及在其中蕴涵的深厚的伦理内涵,值得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首先,华兹华斯认为人与自然要和谐共处才会有生命的趣味产生。他曾经这样指出:“他(诗人)以为人与自然根本互相适应,人的心灵能照映出自然中最美最有趣味的东西”,同时“诗是人和自然的表象”。这不仅道出了人与自然的真实关系,并且也确认了诗歌作为一种艺术体式同人与自然都具有一种十分密切的关系。华兹华斯认为自己被大自然赋予了一种成功和艺术评论家必须拥有的品质,而他也因这一言论而“名声大噪”l7l720如此看来,自然给人以感化与启迪,人也能感应自然界中美和趣味的东西,二者互相适应,具有一种生理上和心理上的交感性,而诗歌正是二者交感的艺术表征。

从艺术创作上来讲,自然无疑是艺术来源的给养;从伦理上讲,自然往往给人的心灵以净化,使人的灵魂得以超升,摆脱功利的约束而进入自由之境。华兹华斯在《写在早春的诗行》中这样写道:“大自然使我躯体中的灵魂/同大自然美好的作品结合;/我呀,想起了那问题就心疼:/人把人变成了什么?/……/IN下伸展的带嫩芽的枝梢/扇子般地招引轻柔的风儿;/任我怎么样,我不由得想道:/那中间也有着欢乐。”对此可以这样理解:其一,大自然具有净化人类灵魂的力量,也具有一种与人类灵魂亲和的质性;其二,人类离开了大自然面临的只是灵魂的异化,人类脱离了正常人性发展的轨道,就会远离生命的本真形态;其三,在大自然里的一切都是快乐的,那里才是美好的天堂、人间的乐土,人类应该学会像大自然中的生命共同体那样和睦相处、相亲相爱。总之,华兹华斯通过人与大自然的关系给读者留下的伦理学启示是:大自然中的生命存在形式是人类相处的理想模式,人类理应接受大自然的浸染、熏陶,让生命与生命之间和谐相处,抵制功利对灵魂的蒙蔽与异化,从而才能获得真正意义上的快乐。

其次,人与社会也是一种相辅相成、相互依存的关系,人只有在一定的社会中才能生存与发展,社会的发展也离不开人的个性、气质与风采。华兹华斯认为人是社会的构建因子,社会是人类的生存环境,人的个性在社会中得以彰显,同时又要受到社会性的制约。而华兹华斯常常把人和社会的关系上升到整个宇宙的高度,从而在一个人、自然、社会乃至整个宇宙的宏大场阈下来确立人的地位和社会的关系,“华兹华斯意在拓展我们对一个非个人的宇宙之伟大性的激赏,直到我们学会将我们自身界定为所有无数生命中不可分离的一份子,离开了它们,我们将无从存在”。而在这个宏大的场阈关系网中,人以获得愉快为其立身之本,愉快的获得演变为人与人之间的爱和崇高的热情。华兹华斯在《诗行:记重游葳河沿岸之行》这首诗中多次提到“欢乐”:“而在城镇和都市的喧闹声里,/在我困乏地独处屋中的时候,这些景致会给我甜美的感觉,/会使我血脉和顺又心头舒畅;/它们进人我心灵深处,使那些/沉睡着的往日欢乐感情开始”,“欢乐具有的神威使我们目光/沉静,看清事物的生命/……/我在精神上多少次求助于你!/……灵上的图景再次苏醒过来;/我站在这儿,体会现时的快乐,/也高兴地想到在这个时候还将/给未来岁月增添生气和精神/食粮/……/自然也就是我的一切”。这首诗里所表达的思想是极其深刻的:人、自然界、社会构成一个宏大的宇宙体系,在这个体系中,人是自然和社会的中介。因此,人从自然界吸取精神食粮,向深处能够体味人性与生命的存在方式和生存价值,向广处能够反省社会的现时状态。诗人认为都市和城镇的喧闹不适合生命的诗意栖居,而只有向自然朝拜,从那里激发人性之圣洁的爱,从而整合现时的社会矛盾,理顺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关系。从情感上讲,只有这样人才能获得欢乐;从伦理上讲,只有这样人类社会才能真诚而合理。正是人与自然、社会构成了华兹华斯认识人与社会的关系主线:大自然——人(欢乐)——认识人性、激发圣洁之爱——反观社会、从而构建合理社会,而“欢乐”正是这条主线的情感本体,社会伦理道德则是其潜在的衍生。

再次,人与诗歌及艺术的关系是一种共生共存的关系,人能够从诗歌与艺术作品里获得启示与真理。华兹华斯曾经这样说过:“诗的目的是在真理,不是个别的和局部的真理,而是普遍的和有效的真理”,“诗人唱的歌全人类都跟他合唱,他在真理面前感觉高兴”,“诗是一切知识的菁华”,“诗人是捍卫人性的磐石,是随处都带着友谊和爱情的支持者和保护者”,“诗是一切知识的起源和终结,——它像人的心灵一样不朽”在这里,华兹华斯确立了诗人和诗歌的崇高地位,也就间接地确立了人与诗歌艺术的关系:人要接受诗歌艺术的陶冶,从中获得启示、知识、真理,并且也能认识人性,作一个诗歌艺术的追随者和合唱者。华兹华斯在早期的一首诗中曾经这样歌唱:“诗人给我们崇高的爱和关心,/愿他们永远受到祝福和称颂,/他们神圣的歌使世上的我们/生活在真理和纯真的欢乐中。”从这里可以看出,华兹华斯给诗歌与艺术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不仅是艺术上的要求,并且是伦理上的要求。他认为读者要从诗歌艺术中获得真理和崇高的爱,从而构建个人灵魂的底蕴,再以此升华开去,使得整个社会都统筹在真理、爱和关心之中,如此,个人、诗歌艺术、社会都将为欢乐所充满,并且获得理想的发展模式。

根据以上所述,华兹华斯诗歌艺术伦理学内涵的主要内容是关于诗人、诗歌艺术、个体生命、大自然、社会乃至整个宇宙之间的相互关系:诗人从大自然中获得精神养料,创作出优秀的诗歌,一方面可以深刻地认识到人性本身的需要,另一方面可以歌唱真理、爱和关心,并以此来净化人的灵魂,美化社会关系,使得整个宇宙都处于一种和谐发展的态势中;而在整个发展线索中,欢乐是情感的起点和推动力,亦是情感的归宿和目的。华兹华斯“快乐”诗学的伦理内涵是强调人、自然、社会的和谐相处,摒除诗歌艺术的功利目的,抵御城市浮华和商业利益思想的浸染,又反过来使得诗歌艺术染上了强烈的去庸俗化和超功利色彩,从而履行了一条超脱的、崇高的艺术实践道路。

华兹华斯提出的“快乐”诗学及其艺术实践,确立了一种崭新的诗歌艺术创作模式,维系了人、自然、社会的和谐关系;主张诗歌创作的超功利目的,奠定了诗歌拥护崇高的爱和对人类关心的深厚伦理内涵。这种具有独创性的“快乐”诗学思想,无论从历史的角度还是从当下的角度来说,都具有重大的拓展与肩迪意义,从而也铸就了华兹华斯诗歌艺术在英国文学史上的经典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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