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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判思维逻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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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判思维逻辑学

写作缘起

哲学家巴斯噶有一句名言:「人只是自然界?一根脆弱的芦苇,但这

是一根会思考的芦苇」。

人类的优越性,在于其久思考能力,亦因此,能独立及正确地思考,

是我们不可或缺的。我们不但能思考各类事物,更能对思考进行思考。

我们称那些研究思考的学问为「思考方法学」。思考方法学的目的之一

是为了我们能有正确的思维来判别对错。若不太严格的话,我们可将这种

思维称曰「批判思考」。本文的主旨,就是要批判一些人们常犯的思考上

的错误,并且以实例展示何为批判思维及其之演译及运用。(1)

上篇:以名乱实

首先,我必须在这?极其简单的介绍一下句子(sentence)和

命题(statement)/(proposition)之间的分别。(2)明白了这一概念,

将有助读者们了解这节文章的意思。

在文法上,句子被分为几种,这?只集中讨论陈述句子。一般而言,

我们会说,命题是有真假值的陈述句子。若更简单点说,我们可视命题为

句子的意义。(怀特海将之称为「形上命题」)

试看以下例子:

(1)今天是星期四

(2)TodayisThursday

(3)HeuteistDonnerstag.(3)

这是三句由不同语文写成的句子,但所要表达的意思只得一个。我们

会说,它们有着相同的命题,再看以下的一个例子:

「杀人是错的。」

对于这个例子,我们会说,这句子有多于一个以上的命题。它可以被解

为「某人觉得杀人是错的」、「在法律而言,杀人是错的」、「在现今人们

的伦理观而言,杀人是错误的」......因此,要讨论这句子的含义,便需先确

定其命题。

当读者们对语言(句子)与概念(命题)之间的关系有了一定的概念之后

,便不难明白本节文章所需要表达的内容。所谓的「以名乱实」,便是说

人们所用的语句与其意义概念(4)之间的不妥当。轻者,可以是语句的

含混或指鹿为马、无中生有等等的问题,不胜枚举。若有人以此种以名乱

实的思想行事甚至指导别人行事则为害尤烈。今略说明如下。

某人约会中学时的旧情人,却对妻子说去参加中学同学的聚会。小孩

测验不及格,对母亲说「这反映了当前教育制度的失败」(5)。使用词语

的伸缩弹性是一般人找寻借口推卸责任的常用手法。像上述的两个例子那样

,可否说是错的呢?这同常是颇难确定的。问题是:究竟其久用语,是否真

的能表达真实具体的情况?抑或会予人其它不同的情况的概念?

有些时候,由于说话者的用子不严谨,致使其所要表达的思想被他人理

解错误,遂出现争执。更确切而言,则并非别人理解错误,而是自己所用的

字句与所要表达之概念有偏差,因此令他人解读错误。例如,我们会常听人

说:「我知道有上帝∕真主∕佛的存在」(6)。其实,「知道」一词有相

当严谨的用法(7),一般人却将之与「相信」一词混淆了。其混淆之程度

,令一般(比方说)宗教人士完全没有考虑过其用词之问题,而只是一遇上

批评边努力辩护,却因字词之混淆而使自己的论点出现漏洞。其实,这一情

况下,只要将「知道」一词改回「相信」便可清楚,且不会削弱或动摇本来

的言论的正确性(因本来的概念便是这样的)。

另一个因用词不当而使本身言论出现毛病的例子见于《麦皮匠》九七至

九八年度(总第十二期)的一篇名为《请将手放开》的文章之内(以下简称

为《请》文)。其作者认为,「美国人正好是一个戴着总教主面具的磨坊主

人......举出美国人两个无耻的事例,用来证明他们是如何伪善......」。接着

,此文的作者便举出美国政府如何干预别国内政,和对人权问题采取双重标

准等例子来支持其之说法。笔者在此并非欲批评其之观点,而是要指出其说

法之言语毛病。今设若有一居于美国中部的农民,不参与及接触(甚至会不

知道有),任何政治活动,而又懂中文的。若他看过这篇指摘美国人伪善的

文章后,会否感到莫明其妙呢?恐怕会的。原因是《请》文的作者把「美国

人」和「美国政府」这两个概念混在一起了。诚然,美国政府是由美国人投

票选出,也全由美国人组成。问题是,这并不代表此两个词语及其概念是可

以互换的,但《请》文的作者却如此做了。于是,明明是在痛骂美国政府的

,却把一些无辜的美国人也卷进去(8)。

为什么要特别提出上述这例子呢?原因是当明白上述例子的问题后,一

些重要的问题亦可迎刃而解。比如对于日本应否为二次世界大战道歉及赔偿

的问题,便是一个明显的例子。我们能区别日本人与日本政府之间的分别,

便知应向谁问责,而不用总之见到日本人便将之痛殴一顿(除非那人曾参与

二次世界大战,为日本政府决策或服务?),也不用为了使用日本货便耿耿

于怀,甚至用作反对追究责任的理由(那出产日本货的公司有否「牵涉」入

二次世界大战,则另作别论)。

上述的例子,均为不自觉地使用了不当的词语致使思想上出现混淆。但

以下所要言及的却并非如此,而是故意的使用「文字把戏」来误导别人,掩

饰真相。

曾几何时,我们常听人们说「现代的爱情」。但那究竟是甚么意思呢?

当某人贪心忘旧,移情别恋时,便说「这是现代人的恋爱态度」。一夜

情过后,便将之称为「现代爱情的进行方式」。当同时爱上数人而又遭人诟

病时,便辩称「这就是现代人的恋爱方法」。诸如此类的情况,实则是以名

乱实的举动。「现代」一词必须相对「古代」才有意义。但甚么是「古代的

爱情」呢?不知道。也许会有人说是「盲婚哑嫁」。那么,「现代的爱情」

便是「不盲婚哑嫁」的爱情?

可是,「不盲婚哑嫁」并不代表可以贪新忘旧。包括一夜情,三角(甚

至多角)恋等等。「现代爱情」这一类的说法,毛病在于诠释度过份广阔。

爱情本身已是一抽像的概念,再加上「现代」一词,越发使人不知其解。于

是,说者便可随意的为这个词语作出任何有利于自己的解释,而使自己的行

为变得振振有词。但当遇上拥有批判思维得人时,这种技俩便会无所遁形。

因为,他们清楚知道,这些如「现代爱情」之类的词语,不过是一些可随意

赋与解使的文字烟雾吧了。一但拨开了云雾,那些藏在这种文字把戏背后的

丑陋面孔,还不是照样的显露出来?

在此,我们更会记起在历史和政治上种种如何冠冕堂皇的字句。「东亚

共荣圈」、「」......乍听起来,是何等漂亮的口号!但骨子?呢

有了这种以名乱实的把戏,野心家便可层出不穷的遗祸人间。侵略他国

却称为「保护自己国家安全」;制造核弹却说「为了我们民族的尊严」;除

了特权阶级外其它人一无所有便是「」;恢复委任制度便是「民主的进

步」;把暴动说成「一小撮人向欺压他们的人发泄不满」......一切一切,都

在企图文过饰非、混淆视听的言语,掩盖所作的最丑恶之事。

语言是表达思想的工具,不可随便改变其之意思。若言语世界与现实世

界脱了节--亦即言语不能表实情况--则言语将会变成一无是处。以名乱

实的举动,不但不可为之,且若遇上有人如此作为之时,我们应加以指出,

免得这世界充满假话。让我们记着伏尔泰的一句明言:「所为神圣的罗马帝

国,实质上既不神圣,亦不在罗马,更不是一个帝国」。

中篇:诉诸权威与人身攻击的谬误

「若言久为是,虽其出于庸人,不敢以为非也」;

「若言久为非,虽其出于孔子,不敢以为是也。」

上篇所提及的「以名乱实」。属于语理分析的范围。至于下文所要说明

的,则为谬误剖析的一种(9)。

在现今的世界?,有着各类形的知识。由于没有一个人对每样知识均加

以一一研究考察分析,因此,当我们对某种特定知识的内容所知不多时,便

只能相信别人所提供给我们的资料。甚么人的资料最为可靠、信赖呢?当然

是那一方面的权威∕专家了。

由是,当我们要解决经济上的困难,我们会找经济学的权威。当计算机出

现故障,我们会找计算机专家帮忙。在这些情况下,诉诸权为是没有不妥当的。

一般而言,我们说,「诉诸权威的谬误」。是指诸了不相干的权威。比

方说,我们要了解儒家学说的内容,但若我们即使找了强如爱因斯坦来解答

,那也是徒然的,因为爱因斯坦是物理学的权威,而不是儒家的专家。在对

儒家学说的研究和认知上,他只是与我们身份平等(甚至不如我们)。

当然,上述是一个极端的例子,只为用来说明何谓诉诸不相干权威把了

。可是,我们并非时常都会遇上如上述那样的极端情况的。反之,我们会遇

到的情况是,有一些问题,不知应找那一方面相关的专家。要判别哪些是相

干的权威,抑或只是「自命」的或以讹传讹的以为是某方面的专家,往往是

最考究的功夫。

例如说,我们可否找出对「神是否存在」这一问题的专家呢?或许人们

会以为是神学家,但这其实是有疑问的。神学家往往对以上的问题持肯定的

态度。但是,「神存在」这一命题却是争论不休的,否则就不会有那么多的

无神论者了。如果神学家是这一问题的权威解答者的话,则无神论者亦是权

威。但这两派的权威所说的话又是恰巧相反,并且互相茅盾的。这样的情况

,与我们一般对权威的改念及解释相差太远了(10)。

这?,笔者再取一宗教上的例子阐明人们是如何诉诸了不相干的权威。

不知为何,很多教徒(任何宗教的教徒)竟会以为牧师∕神父∕僧侣∕

道长......必然拥有着丰富的「宗教知识」。于是,不论那些「传道者」所提

及的是那一个宗教,听者竟都以为他们的话必然是一正确的描述了。例如说

,牧师宣称「儒家不够超越性」、「佛陀在八十多岁时因悟不了道而郁郁而

终」;或一法师写下(大意)「一神教只能受盲目的追随,而不能接受历史

的方法和科学的角度的考验」(11)。以上的话,知者藐藐,但一般的信

徒确是深信不疑。

其实,「判教」的工作,并非任何宗教人士都能作的,除非对被比较的

各种宗教有着深刻的认识,却更是先虚怀若谷的接受,然后才可真灼暸解。

否则,仅以自己一教的观点立场去看别人,自然是格格不入,又或是以为别

的宗教「错漏百出」的了。如此说来,那些各派宗教的权威们,恐怕大都难

以胜任「判教」的工作了。若要认识一宗教(比如基督教),却以别的宗教

(例如回教)的权威之言为依归,不是诉诸权威的谬误又是甚么呢(12)?

可以说与诉诸权威「相反」的,便是人身攻击的谬误。人们尽信前者一

切之言,却又完全否定后者说话的可信性。当明白诉诸权威的问题后,也可

大致明白人身攻击的谬误是甚么来的,故这?仅为略解释一下便可以了。

顾名思义,人身攻击的谬误的最大特点是「因人废言」。因那人不相干

的言行,便断定那人其它的言论都必然为错,这便是因人废言。这种错误,

其实实很易看穿的。试想,难道一个数学科不及格的人,宣称「1+1=2」

的时候,此言的真确性会因此降低了吗?当然不会。其它的例子,如指摘写

关于爱情的文章的作者并无恋爱的经验;又或者否定一个不熟习使用计算机的

人宣称用计算机的好处的言论等,若没有其它证据支持其指摘的话,便均可说

是犯了人身攻击的谬误了(13)。

总而言之,以上的两种情况,都是因为讲者的情况,反而忽略了其言论

本身。拥有批判思维的一个好处或特性,不需要理会与言论无关的外在(如

人为)因素。当然,这种思维亦可告诉你如何避免犯了上文所阐述的两种谬

误,免得自己思考错误而不自知。

下篇:一个「伪似说明」例子的批判

甚么是「伪似说明」?

基本上,一切似是而非的理论,都可算是「伪似说明」。其之特点,不

但在于其「伪」,更在于其「似」--「鱼目混珠,似是而非」正是「伪似

说明」的写照。

上文所提及过的各种谬误,都可能出现于一些伪似说明的理论之中。当

然,伪似的说明所可能包括的谬误,亦不必仅限于本文所提及的数种。

正确的思考方法,正是对付伪似说明的克星,这点正是笔者不嫌其烦地

再三说明的事实。

诚然,仅仅懂得思考方法学的内容而不加以实践,是很难达至拥有批

判思维的境界的。因此,当我们接触到一些伪似说明的理论的时候,不妨拿

来「练习」一番,看看自己的批判能力去到甚么程度,本节的主旨,便是要

批判一篇似是而非的文章,作为一个实践批判思维的示范。例子取自《麦皮

匠》一九九七-九八年度第四期(总第十三期)的一篇名为《何为好文章?

n(以下简称《何》文)的文章。此文的作者认为,「我们可从内容以及写

作手法两方面厘定一篇文章的好与坏......此文〔指《何》文〕会着眼于内容

方面......」。依据《何》文作者的见解,「『避免陈腔滥调?写出别人所看

到而观察不到的』是其中一个有效的方法」。

由于其言论之中一关键词眼是「观察」(另一关键词眼是「看」或「看

到」),因此,我们不妨姑且将其之言论称为「观察论」,而称《何》文的

作者为「观察论者」,看看究竟观察论是否真的如这位观察论者所言,是一

个能判别厘定自己或他人文章好坏的方法(14)。

首先,我们必须了解(至少是同情地了解,即从最有利于观察论者的角

度来了解)观察论的意思。如上文之所言,其之关键词眼为「看到」(可简

约为「看」)和「观察」。那么,这两个词语的分别在那?呢?

观察论者也知道「大家可能未清楚『看到』与『观察』之分别」,于是

,他便用了一个例子说明。他举的例子是,「看到」梯级的人是不知那?有

多少梯级的,只有「『观察』过楼梯的人才能说出答案[指知道梯级数目]。

平心而论,我们可从这个例子中知道「看」和「观察」的分别吗?是否

「观察」便是在「数」身边的事物,而「看」则否?

查《辞海》酉部第八页,「观察」(observation)即「对

于对象为有意的考究,以求得正确经验之作用也」。这个解释十分清楚。再

看午部第一四二页,「看」字则可解为「睎」。可是,当我们查《辞渊》的

时候,问题便来了:在其一三三三页,我们可知「观察」即「观测视察」;

而在一00一页,「看」却是指「用眼睛观察」!再查《商务新词典》,

「看」字更是可直接解释为「观察」的(见四五八页)!

这说明了什么呢?这即是说,我们平日言语?,是有不少时候将「看」

和「观察」当为同义词而交换使用的。可是,观察论却明显不是将这两词语

如此运用,其实,同情地了解,我们或可知道,观察论者对「观察」一词正

是如《辞海》的解释;至于「看」字,则约为「没有怎样留心地看」之义

(15)。既然如此,观察论者何苦要提出两个令人易于混淆的词语,再

用了一个模糊的例子作注释呢?(或许,他要作一次示范,作为他自己所说

「有些作者刻意运用......复杂的句式......为的是要令文章予人『高深莫测?

z的感觉。而事实上,其文章内容可能极为空洞,并不高深」的一个例子?)

退一步而言,即使其并未有用词上之混淆(即「看」和「观察」是如其

所言的那样运用),这个观念论还是站不住脚,有一点要附带说明的是,观

察论者并未有说明过其所言的「避免陈腔滥调」,与「写出别人所看到而观

察不到的」的关系。换言之,前者与后者是因果閞系?互不相隶?可互相交

换其义?以上的说法都是有可能的。因此,我们也可就其久各种可能性而解

释观察论。

观察?者在《何》文中引了两个例子来说明观察论(16)。他以为,

张小娴《见面?不见面?》的文章是「没有陈腔滥调,更示范了何谓『写出

别人所看到而观察不到的』」为什么这篇文章符合了上述的条件呢?观察论

者并未有解释过,而只是反问了「你能够观察到她所观察到的东西吗?」彷

佛如此便是交代了其标准一样。若今天,笔者对此的答案是「能够」的话,

那么,这篇文章是否就立刻变成了「陈腔滥调」?

再看另一个他以为是不符合观察论的例子。他以为他所引录的那数句说

话(甚至不是一篇文章,也不知是谁作的,或许是从天上掉下来的)是一些

陈腔滥调?老生常谈的东西。然而,同样地,他并未有交代观察论为何能在

此应用。今天,若笔者是能看到但观察不到「一见钟情不可算是爱情......单

方面付出的又岂能算是爱情」的话,那么,究竟这些文字又是否符合观察论

,成为好文章了?(事实上,真的有不少人看不出单恋不是爱情)(当然,

这?是假设了那些不明来历的文字之所言是对的)。

从观察论者所提的两个例子?,我们可见其之观察论是毫无标准的。所

谓的看到而观察不到,完全是随个人的决定而改变,并没有一普遍的真实性

存在。换言之,观察论根本是一个没有标准的标准吧了,根本不能判别什么

或许,观察论者会退一步说,他的观察论并非由一个

(particular)而定,而是由普遍(general)群体所定

的。那么,我便会在这?质疑其「所有」与「若干」的可能性(17)。换

言之,观察论究竟是说「所有人看到而观察不到」还是「有些(若干)人看

到而观察不到」呢?若是前者,那么观察论便使世上不会有任何的一篇好文

章,因为我们是没有可能知道(或检验)世上所有人(除那作者自己)是否

都是「看到而观察不到」的(这?指数量而言,已撇除「看到而观察不到」

的不能检验及暧昧性不谈)。若是后者,则我们必须追问,究竟是多少人才

算数?若是依照逻辑学的话,那倒简单,因为「有些」在逻辑上是指「至少

有一个」。可是,「至少有一个人看到而观察不到,这个标准又未免太宽了

,几乎所有文章都可符合这个标准的。比方说那段观察论者所引的例子吧,

笔者便是那个「看到而又观察不到」的人。那么,那段文字却又已符合成为

好文章的条件了(18)?

由以上的推论可见,观察论若是一「所有」的状态,则没有文章是好文

章(包括张小娴那篇);若是「有些」,则差不多所有的文章都是好文章。

无论是那一边,都是明显地是荒谬的。换言之,观察论根本不能用作判别

文章的标准。

尽管以上的推论已足以令我们知悉真相,但我们还是再退一步(且记忆

一下我们已退了多少步?),假设观察论没有以上的毛病,则还是否说得通

呢?

很可惜的是,观察论仍是不通的。为什么呢?试想,若其之言是对的话

,那么,一切学科的入门书籍?一切知识的概论?甚至报告?会议议程等等

,岂非一切都变成了「不是好文章」(亦即坏文章乎)?这样的结论,是否

有点儿可笑?

「幸而」,观察论者也留意到这个问题,因此,他写道:「此文乃概谈

而已,故未必能适用于每一类文章,还请读者留意」。

还请读者留意的是,这样的一个脚注,是一句准废话。甚么是「未必能

适用于每一类文章」?那一类的文章才适用?这类型的语句,在我们的日常

生活?圴常会接触到,例如说「儒家思想未必能在每一情况都持久有效」,

但其之所以言的标准却又交代得不清不楚。这一类的言词,若没有另外的补

充说明的话,便是迹近废话了(这句说话绝对适用于每一句拥有这形式的句

子,读者们可真的要留意)。

总评:观察论者以为其之「观察论」是一个「未必适用于每一类文章,

的有效判别方法。但何以交代不出适用那一类文章?很简单,因为观察论根

本是一个「什么类型的文章都不适用」的方法而已。

余话:批判思维的重要性

亚里士多德有一对真假的经典界定:「是就说是,非就说非,这就是真

;是说成非,非说成是,这就是假」。

但我们怎样才能判别「是」?「非」?不论是用什么方法,总之必要条

件是有独立的思考能力。批判思维就是其中一种表现了独立思考的方法。

这篇文章的篇幅,远超出了笔者本来所预期的甚多,写作本文耗时之久

亦非笔者当初所能料的。究其原因,是因为所需说明的内容实在太多了,即

使是每样略提一下,亦已用了不少文字(19)。此外,本文批判了不少文

章及言论,用以作为实践批判思维的例子,这些地方亦必须写得较为详细。

由是之故,拙作不得不一再加长篇幅,以免出现言论过简以致含混不清的毛

病。

关于本文所批判的各篇文章或言论,笔者有两点想要说明清楚。首先?

A标明那些文章的出处,是为了一来避免人们怀疑其之真实性(到底是否有

这样的文章存在?),二来也能让读者翻查原作,自己判别一下究竟笔者对

此等文章之判别是否正确。另外,若从对社会的影响来看,这些文章本身的

实用价值也许不是太高,或许有些人以为不用如此大费周章去批判。可是,

笔者的目的是要揭露其中之思想不正确,而非被批判的文章本身。其之言论

是否没有社会实用价值我不得而知,但错误之思想本身却可以引起无数的问

题,甚至人为的灾害。因此,笔者既然稍为明白思考之重要性,故亦愿稍尽

绵力,将自己之所知写下,如此而已,岂有它哉!

可是,若世上只得少数人得知思考的重要性是不够的。我们也不能只靠

别人告诉我们什么是对错,而是要自己懂得判别对错。且看拙作?关于《何

》文的篇幅有多少?怕已是为《何》文的篇幅一样,甚至有过的了。我们不

可能将每一个错误都用文字宣示出来的。重要的是,我们能知道那?有错误

。当一个社会越来越多人懂得正确地思考的时候,法律?典章?规则......

一切才变得有保障和意义。李天命博士曾写过以下的一段说话:

「胡乱思索问题,仿佛用蛛网去捕捉风的颜貌一样,终是豪无所得的。

「正确的思维方法,就像荒夜?的一盏风灯。

「提着自己的风灯,照亮未知的旅途,这就叫做独立思考。」

愿为各人共勉。

一九九八年九月三十日

于麦迪逊城

注释:

01)这篇文章仅为一对批判思维概谈之文章,并非在尝试建立一个阐释批

判思维的系统。因此,内文所提及的种种毛病(如「以名乱实」?「伪似说

明」等)之名称未必(未不必)为其真正之学术名称。读者只需了解当中的

意义便可。而人们常犯的思考毛病当然亦不仅限于本文所提的几项。

02)这?用了''''∕''''的符号代替了''''或''''字是为免与句子中的''''和''''字发

生脉络式的混淆。此外,述句与命题之间其实是有区别的,但在本文?不用

理会,可将之视为同一意义而交换使用。

03)何秀煌:思想方法导论。台北:三民书局,1974年,页107?

C附带一提的是,由于这篇不是学术文章,故除了直接的录引外,一般不会

标明出处,而只在本文章后列出参考书目,供各位读者参改。

04)参考注释(2)

05)此二例见于李天命:李天命的思考艺术。香港:明报出版社,1991年,页104,127

06)这?泛指一切超经验事物,不仅限于宗教领域,也没有特别指明任何

一宗教的意思。

07)一般而言,「知道」需包括下列三个条件:

(I)S(subject)相信P(proposition)

(II)P是真的(III)P是可辩明(justify)的。

「相信」只是「知道」的必要条件,但非充分条件。另外,这?说

「知道」一词有严谨的用法,是指有专门而深入讨论及厘清工作(称为

「知识论」),并非指已有一精确的定义而可不用作深入的研究和讨论。

但不论如何的厘定,也不可能将之为「相信」一词等的。

08)这?是假设了《请》文的作者欲批评的对象只是美国政府而言。

若《请》文真是为了批评美国人是伪善的,则效果更微。因《请》文最

多只能证明有些美国人(有些在美国政府决策的美国人)是伪善的,而非全

部。但这样的证明是没有多大意义的,因任何地方都可以是「有些人」伪善

的。事实上,我们也似乎不能找到有任何地方是没有伪善的人。

09)除了语理分析谬误剖析外,逻辑方法和科学方法亦是在思考方法学的

范围内。见《李天命的思考艺术》第二百七十九页。另外,有些学者将谬误

分为「形式」和「非形式」两种。而诉诸权威和人身攻击均为非形式的谬误。

10)诚然,权威之言不一定要完全相同,如以往的经济学便各有资本主义

和主义两阵营的权威。问题是,人们往往把权威之言当作确当的事实来

作论据,这就犯了诉诸权威的谬误。权威之所以为权威,是因为他们对那一

方面的知识多于常人,但这并不代表他们的言论便必然是正确的。神学家和

无神论者都是拥有大量与「神存在与否」这问题有关资料的人,但这并不保

证其对此问题之看法必然为对。这正是为什么在此问题上不能诉诸此两种权

威的原因。

11)这些说话在认知上其实为难判断其对确性的,原因是如「超越性」?

「历史的方法」等词语多少有些暧昧性之故。但显而易见的是,这些话的作

用都是在眨低别教。又,这?的例子虽不是直接引录,但均为一些宗教权威

之言,并非凭空捏造。如对一神信仰的批评便可在一位叫圣严法师的一系列

著作中找到;至于佛陀释迦牟尼之死的评语,则见于一位牧师的一本讲述异

端的书籍中。有趣的是,他们在讲解自己的宗教时均精辟清楚;但述及其它

宗教时却都是乱七八糟。

12)当然,我并非否定能有兼通数家宗教知识之长的(比如说)牧师等。

我要表明的,只是一宗派的权威并不必然地便是能对所有宗派都能有正确描

述的人,更遑论是判教的权威。

13)当然,若要评论一个人的行为对错(如法官判词)或道德问题等,则

不可算是人身攻击,更不是谬误。而一些必须诉诸于直接的亲身经验的言论

,若有人没有此等经验而又大发议论时,我们指出他的缺乏经验当然也不算

是一谬误。但如何界定直接的经验,则又是不易为之事。如上文关于爱情文

章的例子,便是一例。我们可以有直接亲身的经验写成的爱情文章,也可有

从其它角度看「爱情」的文章。这种情况下,指摘仍然是不成立的。

14)这?主要是集中批判《何》文的「观察论」,而不是要对《何》文作

出全面批判,因此一些比较次要的观点(如对别人用古文的批评)便交由读

者自己判别。另外,依据李天命博士所言,「语害」即为一些对思考有害的

言语;「语病」则为一些文法?标点等之错漏。本文要集中批判的,正是

《何》文的「语害」而非「语病」。

15)或许可以更精确的解释,但既能明白观察论者的意思,我们亦无所谓

再分析下去。此外,从「没有怎样留心地看」这句日常说话中,我们已可知

观察论者对「看」字的不正当运用。因为,若「看」字真如他自己所暗示的

意思的话,则我们日常说「没有留心地看」这串话便是多余的(谁会说

「不是好人的坏人」?既是坏人,便不是好人;若「看」含有「没有留心」

的意思,则不用如此累赘);可是,我们日常又是如此用法而不见得多余,

因此,可见其之运用错误。

16)其实,观察论者在举这两个例子的时候,已有「上下其手」(原意,

非引伸意)之嫌。他一方面这是「名作家」张小娴的文章,并全文引录,标

明出处;另一方面却只引录另一文章的数行,连题目也未提及,更只以「比

方说有人」来交代作者的资料。这种做法,或可说是行文之需要,但却令读

者产生了一定的错觉,令读者觉得张小娴的文章果然是好(名家作品!)而

那节文字却遭透了,从而便以为是《何》文的作者故弄玄虚的手法而已,并

非观察论真有判别文章好坏的功用。

17)亦即是在逻辑入门班中已有教的「全称肯定∕否定命题」和「特称肯

定∕否定命题」的分别。这?其实是分为四个形态的(所有X是Y;没有X

是Y;有些X是Y;有些X不是Y),但笔者无需在此那么累赘,故只选取

了在《如何使思想正确》一书中所提及的两个名词(「所有」和「若干」)

来使用。

18)在这?,我们无需讨论究竟是到了某一百分比观察论便成立的问题。

19)本篇文章注释的主要作用,正是为了提示一些与内文相关的资料,而

又可不用影响行文的流畅和文章的结构而设。

参考书目:

何秀煌着:思想方法导论。台北:三民书局,1974。

李天命着:戎子由?梁沛霖合编:李天命的思考艺术。香港:明报出版社,1991。

杨士毅着:逻辑与人生--语言与谬误。台北:书林出版有限公司,1994。

叶保强.余锦波着:思考与理性思考。香港:商务印书馆,1993。

Mclnerney,P.K.着,林逢祺译:哲学概论。台北:桂冠图书股份有限公司,1996。

Thouless,R.H.着,林炳铮译:如何使思想正确。香港:集思出版社,(缺发行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