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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网络化带来了人们现实生存的虚拟化,生存方式的虚拟化导引出人类从未体验过的虚拟世界,而虚拟世界正潜在地改变着人类现实的实践活动,由此便引发了虚拟与现实之间的矛盾。只有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高度去反观这一社会现象,揭示虚拟与现实矛盾中的和谐关系,使人类的实践活动不断得以丰富和完善,才能更好地完成马克思主义哲学对人类社会现实问题研究的理性升华,促进人的和谐、自由、全面发展,才能在虚拟与现实矛盾关系中实现人的主体性价值。
关键词:虚拟;现实;主体性价值
以计算机、信息技术与通讯技术为支撑的信息网络的高速发展,正以前所未有的规模与速度改变着人类的生活,标志着人类正在进入网络化时代。网络化带来了现实生存的虚拟化。而“虚拟技术不仅仅是一种技术工具,更重要的是它嵌入到人类生活的社会文化系统之中,使以往的社会文化系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种变化的核心体现就是:虚拟技术带来了社会关系和人类生活方式的改变”[1]。所以,网络虚拟不仅是对现实生活的超越,而且是对人们的生存观的彻底改变,使人们生存的“现实感”和“现实”含义趋于淡化,出现了虚拟与现实相背离的矛盾,使人的主体性价值趋于消减,给马克思主义哲学带来了新的“贫困”。笔者认为,解决虚拟与现实相背离的矛盾,就在于通过用马克思主义的哲学原理揭示其必然性、辩证性及和谐性,研究人的主体性价值的实现途径,促进人的和谐、自由、全面发展。
一、虚拟与现实的辩证关系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解释对象
关于虚拟与现实的问题已经成为哲学研究的中心课题之一,但无论是唯物主义还是唯心主义,往往把“虚拟”作为一种抽象存在,甚至把虚拟世界的人也看成一种抽象的存在,从而消解了现实中人的主体性价值。作为现代哲学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不仅关注人类世界的整体性发展,而且更关注现实的人的发展。对于马克思主义哲学来说,“全部问题都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2],即以人的发展为坐标来重新“安排周围世界”,把人的世界和人的关系还给人自己。所以,数字化时代出现的虚拟与现实的矛盾现象,也必然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关注的主题,马克思主义哲学也必须能够对此作出科学理性的解释。
首先,虚拟是现实的反映,现实是虚拟的基础,没有现实就不可能有虚拟。网络虚拟实质上就是以数字化方式构成的虚拟空间。这种虚拟空间与网络、电脑及其他高科技手段相结合,为人类的发展提供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数字化时代。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网络是人类思维的产物,是看似无形实则有形的虚拟空间,因为网络虚拟不是网络虚幻,更非虚无缥缈的真“无”,而是对现实的虚拟,是对现实的反映,是在现实基础上的虚拟。虚拟的事物所具备的属性,一般与现实世界中的物质属性存在是相对应的关系,即与现实世界中的物质相对应。也就是说,虚拟虽然不一定是现实的,但却来源于现实,是一种“虚拟实在”,而“虚拟实在中的物的属性是借助虚拟现实技术手段对真实世界中客观物质属性的描述”[3]。所以,它与真实世界中物理意义上的存在又有着本质的区别。因此,我们在关注这一现象时,始终不可能离开对现实的人及其所在的现实的物质世界的关注。换言之,虚拟在本质上并没有脱离其现实性的范畴,因为现实是虚拟赖以存在的基础,而任何事物发展的可能性并不等于其现实性。因此,网络虚拟只不过是不受现实条件限制的而对现实可能性的一种布展方式。认清这一点,对于我们进一步研究虚拟与现实的矛盾关系甚至和谐关系都至关重要。
其次,虚拟对现实的不可能性的反映具有更高的层次性,没有现实的不可能性就不会有更高层次的虚拟实在性。数字化方式的出现是比语言文字符号的发明更为重要的一次革命,如果说语言符号创造了人的思维空间和符号空间的话,那么数字化方式则是在思维空间与符号空间中发生的一次更高层次的革命,它在思维空间、符号空间的基础上又创造出了虚拟空间、数字空间、视听空间和网络世界,并直接指向了某种不可能的可能性,使不可能的可能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成为一种真实。所以说,虚拟是人类中介系统的又一次深刻的革命,是数字化的革命,是对现实不可能性的反映。从这个意义上说,对现实不可能的可能性的虚拟具有更重要的意义:一方面,这种虚拟是建立在现实性范畴框架之外的,它否定了以往那种一切从现实出发的传统思维方式,因而就更具有创新的可能性;另一方面,现实性是从过去的某种可能性发展而来的,只是对一种可能性的选择,而对不可能的可能性的虚拟则展现了多种可能性,并通过虚拟使其成为虚拟空间中的某种真实,这就为人类社会的发展和创新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性。
其三,虚拟与现实既有一致性又有背离性,其一致性具有积极意义,其背离性则给当代哲学带来了新的“贫困”。笔者认为,虚拟作为一种数字化的存在,就其现实性而言,有三种不同的表现形式:一是对现实事物的虚拟,即对象性的虚拟或现实性的虚拟,是一种正向虚拟;二是对超越现实性的虚拟,即对现实的不可能性的虚拟,这是一种更高层次的虚拟,也是一种正向虚拟,具有较大的现实意义;三是对与现实相背离的虚拟,这是一种违背人类发展规律的虚拟,是对人的主体性价值扭曲的虚拟,这是本文探讨的重点所在,也是当代马克思主义哲学面临的新“贫困”。虚拟的前两种形式表明了虚拟与现实在不同等级和层次上的一致性,是多维空间中的正向虚拟,这两种虚拟形式有利于人的主体性价值的实现,是值得提倡的;而第三种虚拟形式则是与现实相背离的虚拟,是一种负向虚拟,具有一定的副作用,但具有更大的现实意义。作为与时俱进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为人们思维提供方法论原则的同时,只有面对这样的“贫困”,在虚拟与现实的相背离的负向虚拟中研究其和谐的可能性,才能促进马克思主义哲学对人类社会现实问题研究的理性升华。所以,虚拟与现实的背离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提供了新的用武之地。
二、虚拟与现实的矛盾给马克思主义哲学带来的新“贫困”
网络的出现,在为人们信息共享提供了无穷的可能性,为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提供了极其重要的条件的同时,也使得网络主体的在场和不在场的界限趋于弱化甚至消灭,造成虚拟与现实的背离,极大地阻碍了人的主体性价值的实现,使人们在尽情地享受高科技带来的诸多便利和快乐过程中,遭遇到前所未有的尴尬和矛盾,使网络主体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以及传统的伦理道德等都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也给当代马克思主义哲学制造了前所未有的“贫困”。
美国网络空间专家迈克尔·海姆认为:“虚拟实在是实际上而不是事实上为真实的事件或实体。”[4]也就是说,你感觉到的虚拟实在,当你说它是真的时候,它却不同于自然现实;但是,当你说它是虚拟的时候,它又可以和你交互作用,是现实存在的。由此便引发了虚拟与现实的矛盾,其最主要的表现就是虚拟与现实的分裂或对立,就是社会和人的虚拟方面与现实方面发生了脱节、分离甚至冲突,这是网络时代的人类面临的重大问题。其后果非常严重:虚拟经济与现实经济的分裂将会引发金融危机,虚拟政治与现实政治的分裂将会引发政治动荡,虚拟文化与现实文化的分裂将会引发文化冲突,虚拟人格与现实人格的分裂将会引发整体人格的分裂等,而整个社会的虚拟部分与现实部分的分裂则必然会引发整个社会的瘫痪。因此,有学者担心,网络社会的到来“就像打开了潘多拉的魔盒,就像亚当和夏娃偷吃了禁果,就像婴孩被注入了生命,阿帕网[注:阿帕网是互联网(Internet)的前身,是美国“尖端研究计划署网络”ARPAnet(AdvancedResearchProjectAgencyNetwork)的音译,该技术要求系统程序在执行命令时不受任何影响(包括受到核弹的攻击)。]一旦投入运行就有其自身发展的规律,而后来发生的一切几乎都是顺理成章的”[5]。这是我们不愿意看到的现象。我们固然需要一个网络世界,因为它给我们带来了诸多方便,它给我们提供了许多现实世界不能提供的事物,它满足了我们许多现实世界不能满足的需要。但是我们不需要一个凭借自己的特殊性而可能凌驾于现实世界之上的网络世界,更不愿意看到网络世界成为吞噬自己母体的“枭獍之徒”。(枭是一种类似猫头鹰的鸟,古人认为它长大后会吃掉母鸟;獍是传说中一种凶猛异常的野兽,一生下来便会吃掉母兽。所以枭獍之徒往往被用来形容那些数典忘祖、忘恩负义的人。)如果有朝一日网络世界真的凌驾于现实世界之上,那么对于我们人类来说绝对不是一件好事。因为那就说明我们人类存在的根基受到了损害,我们人类可能会被虚拟连根拔起,社会就不成其为现实的社会,而人也不成其为现实的人,人的主体性价值更无从谈起。
面对人类社会出现的新问题,传统哲学不仅不可能真正关注现实的人和人的现实“生活世界”,而且更不可能关注虚拟世界里的人。马克思所说的传统哲学只是在“解释世界”,这并不是指它着重于“求真”,即认识、解释世界的本原、本质、结构、发展动力及客观规律,而是指它把现实问题变成观念问题,甚至变成对现实的辩护。所以,马克思认为“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6]。这就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主题与传统哲学的主题存在的根本差异,即由“解释世界”置换为“合理地改变世界”,从而为我们解决虚拟与现实之间的矛盾提供了原则和方法。另一方面,从马克思主义“人类解放”的历史视野来看,虚拟与现实的矛盾应当是人类自由本质演进所必然伴有的现象,它内在于人的实践本性。由于人的实践的本性在于不断地扬弃外在世界对人的给定性,不断创造出属人的新世界,因此,人在自由地、创造性地建构自己的世界与自身的同时,也必然为自己带来新的问题与困境。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讲,马克思主义哲学今天所面临的虚拟与现实相背离的哲学困境,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是“人的自我异化”过程中的必然现象。然而,“自我异化的扬弃同自我异化走的是一条道路”[7]。因此,尽管异化的发生是人类不可规避的命运,但批判异化、克服异化更是人类发展的必然选择。
马克思认为,人类要发展必须先学会生存;为了生存,必须进行物质实践,实现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转换;为实现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转换,人和人之间必须互换其活动,并结成一定的社会物质关系,“这些物质关系不过是他们的物质的和个体的活动所借以实现的必然形式罢了”[8]。所以,虚拟与现实的矛盾不过是人类所必须进行的物质实践的对象罢了,是人与自然之间进行的物质转换过程中结成的一种新的社会物质关系。我们只有从人的物质实践活动出发,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原理在虚拟和现实的矛盾中揭示人存在的真实本质,在虚拟生存形态中科学而系统地阐释马克思的人学理论,在相互矛盾的生存空间里论证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等问题,才能走出虚拟与现实的矛盾给我们带来的新“贫困”,为实现人的主体性价值提供理论支持,这便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在数字化时代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所在。
三、虚拟与现实矛盾中人的主体性价值的实现途径
诚然,由于虚拟与现实的矛盾把“人”与“物”的关系给颠倒了,使虚拟的“物”成为现实的“人”的统治者,使得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在整体上陷入一种无序的状态:在这个漫长的自发的(而非自觉的)发展过程中,人类将经历一个非常痛苦的(大量的社会对抗和冲突)和付出巨大代价的(经济危机、环境污染、人性扭曲、两极分化、社会病态等)过程,这种物质关系必定扼杀人的主体性价值,殃及整个社会。但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性决定了它的革命性和科学性,违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性,就谈不上革命性和科学性。马克思指出:“一个时代所提出的问题,和任何在内容上是正当的因而也是合理的问题,有着共同的命运:主要的困难不是答案,而是问题。”[9]所以,我们必须从理论上寻找虚拟与现实相背离的矛盾关系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关联性,科学合理地对虚拟与现实相背离的矛盾现象及其和谐统一进行哲学阐释,使虚拟与现实的矛盾能够和谐地统一起来,才能为人的主体性价值的实现开辟新的途径。
首先,虚拟与现实矛盾的和谐统一是人的主体性价值实现的基本前提。虚拟与现实的矛盾具有统一性,其统一性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来源上的统一性,虚拟是从现实中发展而来的,因此它们之间完全有可能实现矛盾的和谐统一。根据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观点,虚拟与现实的和谐统一是“否定之否定”的产物。当虚拟尚未从现实中产生的时候,这是一种“肯定”状态;当虚拟从现实中产生出来并与现实形成对立关系时,这是一种“否定”状态;这种“否定”状态进一步发展就有可能达到“否定之否定”的状态,即虚拟与现实的和谐统一。所以,从来源上讲,虚拟与现实的和谐统一实质上是“流”与“源”的辩证统一关系。二是结构上的统一性,虚拟是广义上的现实的有机组成部分,因此它们之间有可能实现和谐统一。一般而言,部分与整体总是相对和谐的。如果某种部分完全不同于整体,那么它就不可能是这个整体的一个部分;如果某个整体完全不容纳部分,那么它就不可能是包含这个部分的整体。部分与整体之间的这种天然的和谐关系决定了虚拟与现实是有可能和谐统一的。三是相互作用中的统一性,虚拟与现实各个方面的相互作用也为虚拟与现实的和谐统一提供了可能性。虚拟与现实之间的相互建构、相互渗透、相互补充、相互影响和相互转化都从不同方面说明虚拟与现实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虚拟与现实的和谐统一是完全可能实现的。所以,从相互作用上讲,虚拟与现实的和谐统一实质上是“彼”与“此”的辩证统一关系。所以,虚拟与现实矛盾的和谐统一的可能性为人的主体性价值实现提供了前提。
其次,虚拟与现实矛盾的和谐统一是在虚实之间的交互作用中实现的,也可以说是在虚拟与现实之间的博弈中实现的。但是,虚拟与现实矛盾的和谐统一只能建立在正和博弈的基础之上。从博弈论的角度上看,虚拟与现实之间存在着三种可能的博弈模型。第一种是负和博弈,即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之间由于激烈的冲突而两败俱伤。第二种是零和博弈,即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双方在博弈的过程中一方获胜一方落败,获胜方所获得的正好是落败方所失去的。这其中既可能是虚拟世界占了现实世界的上风,也有可能是现实世界占了虚拟世界的上风。但是不论是虚拟压倒现实还是现实压倒虚拟,其实都是整个世界内部的一种自相残杀,它们对于整个社会来说都没有任何促进作用。第三种是正和博弈,即网络世界与现实世界在博弈过程中通过化敌为友、良性互动等方式实现了双赢。在正和博弈之下,不仅网络世界和现实世界各自都得到了发展,而且它们各自的发展是互不对抗且相互促进的这就是虚拟与现实的和谐统一。负和博弈不能带来虚拟与现实的和谐,零和博弈也不能带来虚拟与现实的和谐,只有正和博弈才能带来虚拟与现实的和谐。而虚拟与现实之间正和博弈的前提就是虚拟与现实之间关系的性质是良性的。一般而言,只有虚拟与现实之间的良性关系才能实现二者的和谐统一。
最后,实现人的主体性价值又有助于形成虚拟与现实矛盾的和谐统一性。但这里所说的人必须是“完整的人”,完整的人不仅有其自然属性,也有其社会属性和人文属性;不仅有其物质性,也有其精神性;不仅有其追求现实利益的一面,也有其追求抽象价值的一面。总之,完整的人不仅仅有其经验性,也有其超验性。虚拟是人的重要方面,人的现实性和虚拟性是人的经验和超验二重性的特殊表现。既然人有现实的方面、现实的需要以及虚拟的方面、虚拟的需要,那么实现人的主体性价值就不能仅仅考虑人的现实方面和现实需要,也应该考虑人的虚拟方面和虚拟需要。只有全面地理解人和人的需要,人的主体性价值才有可能真正成为现实。因此,人的虚实二重性是虚拟与现实矛盾和谐统一的人性根据。实现人的主体性价值就必须全面把握人的虚实二重性,这样才能满足人的全面发展这一需要。所以,实现人的主体性价值和虚拟与现实矛盾的和谐统一是相互促进的。
总之,虚拟与现实的矛盾性是虚拟与现实矛盾和谐统一的前提所在,虚拟与现实的同一性是虚拟与现实矛盾的和谐统一的基础所在,虚拟与现实的对立性是虚拟与现实矛盾和谐统一的必要性所在,虚拟与现实的统一性是虚拟与现实矛盾和谐的可能性所在。但是,虚拟与现实的和谐不是一种与生俱来的先验状态,也不是一种一劳永逸的永久状态,虚拟与现实的和谐统一这一价值目标的实现需要我们人类的明智选择。如果我们选择了有利于虚拟与现实的和谐统一的虚实关系,选择了有利于虚拟与现实矛盾的和谐统一的发展观和发展模式,那么虚拟与现实的和谐统一就有可能实现。因为“这个世界是我们的世界,要把它变为天堂或地狱都在于我们”[10]。为了实现虚拟与现实的和谐统一,我们应该也必须选择全面的发展而非片面的发展,协调的发展而非失调的发展,可持续的发展而非暂时性的发展,有利于人的主体性价值实现的发展而非不利于其实现的发展。我们只有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为指导,准确把握和运用其原理和方法,才能走出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留给我们的任何“贫困”;我们只有不断地走出“贫困”,才能实现马克思主义哲学对人类现实问题研究的理性升华;我们只有实现人的和谐、自由、全面发展,才能在虚拟与现实的矛盾中实现人的主体性价值,最终才能使马克思主义哲学不断得以丰富和发展。
参考文献:
[1]白淑英.从技术思辨到社会哲学关于虚拟世界研究的方法论转向问题[J].自然辩证法研究,2007,23(1):81-84.
[2]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M]∥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48.
[3]张怡.虚拟实在论[J].哲学研究,2001(6):72-78.
[4]迈克尔·海姆.从界面到网络空间虚拟实在的形而上学[M].上海: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2000:114-115.
[5]郭良.网络创世纪:从阿帕网到互联网[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23.
[6]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M]∥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6.
[7]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117.
[8]马克思.马克思致巴维尔·瓦西里也维奇·安年柯夫[M]∥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532.
[9]马克思.集权问题[M]∥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0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289.
[10]罗素.社会改造原理[M].张师竹,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