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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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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表象

表象是外物的呈现方式,自在之物呈现给我的东西才叫表象,它自在的状态不叫表象,只是物自身。自在之物是如何呈现给我的呢?其途径就是自在之物发出信息,这些信息通过我的感官进入主体内,主体利用自己的设备把这些信息转化为表象,表象就是自在之物的呈现,表象呈现给我们,我们就看到了事物。就像有线电视通过光缆把信号传递到电视机中,电视机将信号转化为图像,我们就看到了电视节目。不能说我们看到了电视信号,我们只能看到电视屏幕上的图像。同理不能说我们看到了信息,而是我们看到了通过我们的感官将信息转化来的表象。也不能说我们看到的是外物,而只能说我们看到的是外物的表象。

一个著名的实例

我们做一个设想:假设太阳本身现在突然不存在了,我们抬头还能不能在天空中见到一个太阳?有人可能会说我们看不到太阳了,因为它已经不存在了。但事实是,我们在8分钟之内还能在天空中见到一个太阳,这可以通过其它科学试验来证明这个问题。

那么,我们还能看到的这个太阳是什么?

⑴是太阳本身?它已经不存在了。

⑵是过去的太阳?过去的太阳是什么意思?已经过去了的东西就是在现在已经不再存在了的,现在已经不存在了的现在还会存在,这在逻辑上是不能成立的。

⑶是太阳的光线?当然不是,我们看到的不是光线,一定是一个圆形的太阳。

⑷我们既不是看到的现在或过去的太阳本身,也不是见到的太阳的光线或信息,我们看到的只能是我们的表象——经过我们的感官转化成的表象。

我们能用科学的方法来解释:太阳虽然已经不存在了,但是它发出的光线携带的信息还存在,在8分钟之内不断的传递到我们的眼睛中,形成表象。

但是经科学分析解释出来的表象应该在我们的眼睛中或者说大脑中(心灵中),为什么我们看到表象(太阳)在我之外的天空中呢,这如何解释?

只能这样解释(象康德一样):这个天空、这个空间是在主体中的空间,是一个先验的主观的空间;但对自我来讲,这个天空却是客观的、外在的,所以自我在太阳消失8分钟之内仍然在天空中(其实是一个主观内的天空)见到一个太阳(其实是已经消失的太阳的表象)。

因此我们得出一个结论:物自身与它的表象是两个东西。

这个实例就告诉我们表象是什么:

表象不是物自身。

表象是外来的信息的在主体内生成的东西。

表象是我们的感觉。

表象是外物在我心中产生的印象。

表象就是我们见到的事物的样子。

解剖学的解剖出来的是物体之间的信息与能量的传递,不是表象,表象是这些信息的对自我的呈现。

二、表象、事物、物自体之间不能划等号

表象与我们生活中的事物、我们生活中的事物与物自体三者是有区别的,下面我用一个桌子的实例来说明它们之间的区别。

一张桌子

我们对于一张桌子大体会有三种情况:

⑴在我们不去看它的时候的桌子。

⑵在我们去看它、用它时的桌子。

⑶我们在镜子中看到的这张桌子的镜像。

下面我们来分析一下:这张桌子,在我们不去看它的时候是一个自在之物;当我们去看它、去用它的时候,是一个事物;当我们在镜子中看到它时,这个镜子中的桌子就是桌子这个物自体的一个纯粹的表象。这就是三者的区别。

有人可能认为作为自在之物的桌子与作为事物的桌子没有区别,也就是这张桌子在我去看它的时候与不去看它的时候是一个样子。这种看法是一种常识信念,其错误在于:物自身在我们不去看它的时候没有“样子”——也就是没有表象,只是物自身,只有当我们去看它的时候才生成表象,它才呈现给我们,它才有“样子”。对于这种常识信念,休谟早已在《人性论》中分析了人们的持有这种信念的心理依据,在休谟看来:在日常生活中,人们一般把感觉中呈现的东西当作外界的对象,在常识看来,感觉(表象)和对象是不分的,感觉就是对象,对象就是感觉,常识对外界物体存在的信念就是感觉持续存在的信念。这是因为人们总是把感觉看作是恒定的和连续的,感觉的这种恒定性和连续性是由心理的联想造成的。人的心理有一种将相似的感觉当作是同一的事物和不同的感觉看作变化的事物的心理倾向,这样把分离的感觉构造成为一个同一的东西。外物持续存在只有心理的依据、没有客观的依据,把不同的感觉构造成一个同一的东西,所以我们不去看它时认为它仍然存在。这样就会更好的抓住外物,得到心灵的安定,因此这种信念适应人的利益的需要而产生。

镜子中的桌子是桌子(物自身)的一个镜像,也就是桌子的一个纯粹表象。作为一个纯粹的表象我们来看一下它的特点:⑴镜子中的桌子与作为事物的桌子有几乎一样的“样子”。⑵我们能看到它,它是一个意识的对象。⑶我们不能直接作用它,它是不能到手的,它是虚的,不能成为一个实践的对象。⑷它是没有独立性的,不能离开实在的桌子、实在的镜子和看它的人,当我们不去看它的时候它就不存在了,在瞎子的世界中没有镜像,但有镜子、桌子和人。

我们再来看作为事物的桌子:它是有“样子”的,我们能看到它的样子,它是一个意识的对象;它是我们能使用的,我们能再上面写字,我们能推动它,是一个行为的、实践的对象;它是实的、不是虚的;它同时兼有作为自在的桌子和作为表象的桌子的特征,那么,它与物自身和表象是一种什么关系呢?

作为事物的桌子是表象的桌子与自在的桌子的一种构造之物。从自我来讲,表象与自在之物是一个东西,我无法把它区分开来,二者是同一的,这正是哲学的一个古老命题:思维与存在是同一的;从理性上来分析,表象与物自身是一种对应关系,自在之物变化了,信息就会变化,表象相应发生变化。对于自我来讲,我看到的东西与我作用的东西是一个东西,意识的对象又是行为的对象;但实际上我看到的是表象,作用到的是物自身,我作用不到表象,看不到物自身,由于二者在自我中实现了统一,所以事物作为一个构造体,我就能既作用到它,又看到它,它既是实践的对象,又是认识的对象。事物是表象与物自身的统一体,这种统一从人类来讲是在进化中实现的,对于一个具体的人是从遗传中带来的,这种统一只是在自我中实现的。

三、影响表象的因素

表象是一个生成的东西,它的生成受到许多因素的制约,下面我们来分析一下影响表象的因素有那些:

⑴物自身。从物自身来看,物自身的信息是表象产生的根本原因,不同的物自体就会发出不同的信息(当然也会有相同的信息),不同的信息就会产生出不同的表象,通过这些不同的表象在实践中我们就会把外物区别开来。物自身发生变化了,发信的信号就会不同,我们就会看到表象也变化了。比如秋天来了,树叶变黄了,其原因主要不是我们的眼睛变了,而是物自身发生了变化,传到眼睛的信息变了,所以生成的表象也就变化了。

⑵信息的传播媒介。两小儿辨日的困境就是这种原因造成的,太阳早晨大、中午小,不是因为物自身变化了,也不是太阳在早晨与中午与我们眼睛的距离有多大的差距造成的,也不是人的眼睛有问题,这种差异的主要原因,就是在早晨传播信息的光线距离地面较近,受到地面物体的干扰,信息发生变化造成的。常识坚信物体独立于我而存在的,唯物主义有常识信念的支持对这一点是坚定不移的,“物是不依赖于我们的心灵而独立存在的客观实在”。但事实却并非如此,在实际生活中我们发现许多物体会随着我的变化而变化。我戴上墨镜,实在事物的颜色就改变了,全部变成了墨色;晚上戴上夜视镜,外面的世界就发生变化,明亮起来;通过望远镜,外面的物体与我的距离就会拉近,透过放大镜,世界就会变大。在这些情况下变化的是表象,而不是物自身,表象之所以变化,是因为外来的信息在通过眼睛时发生了改变造成的。

⑶人的感官。大家看到的一片绿叶,在色盲的人看来不是绿色的;有一种药吃下去,外面的树叶就变成黄色,在盲人的世界中没有颜色;如果所有的人的眼睛都象狗的眼睛一样(据说狗都是色盲),树叶的颜色不会是绿色的;如果所有的人都是瞎子,世界就没有颜色,虽然不同长度的波还存在。物体的大小也是随我的感官的性质的变化而变化的,据说有一个英国人,眼睛害了病,在他见到的世界中,所有的东西都比平时放大了,看报纸,每一个字象拳头般大小,严重影响了它的阅读。物体的位置也会随着我的眼睛的变化而变化,用手积压我的眼球,外面的物体就会上下或左右摇晃,会随着我的眼睛的变动而变动。我失掉方向,太阳就会从西面出来。苹果是甜的,在我生了病的时候,吃起来就是苦的,如果我吃了糖再去吃苹果,苹果就特别酸;我把一只手放在冰上,另一只手放在火上烤,然后把它们同时放在一盆水中,这盆同样的水就会变化成既是热的又是凉的。物体的颜色、大小、冷暖、酸甜等属性都会因我的感官的的变化而变化,这些变化都不会是物自身的变化,而是表象的变化,因我的感官的变化造成的。

⑷我所在的位置。表象与物自身实际上是一种对应关系,而不是真正的融为一体,既然是一种对应关系,那么就会因我与物自体的距离和方位的关系的不同带来表象的变化。同一个物体在近处看就会大,在远处看就会小,科学描述的太阳是如此的大,我们却把它看的如此之小,只是因为我们看到的不是太阳本身,只是它的表象。所谓“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的诗句就是说的这个道理。同一个物自体,因我们与它的方位不同,接受到的信息就不同,产生的表象就不同。

⑸经验与环境。表象的形成过程也受到人的已有经验的影响,我们的眼睛在看远处的物体时,并不是严格遵循透视法则,我们并不象照相机一样把远处的东西看成很小。但是长期生活在热带雨林中的部落,由于没有看远处的东西的经验,所以在走出雨林,就会把远处的东西看得很小。同样一般人由于没有从高出往下看东西地经验,所以当从高楼上往下看时,就会见到下面地人很小。但是长期从事高空作业地人员在他们地眼中地面上物体就不会变小。

四、表象的存在方式

表象的存在方式是一个最为难以理解的东西,我们的许多混乱和错误就出在这里,所以搞清楚表象的存在方式就成为把握它的关键。

从生理上来讲,表象很可能只是一种经过感官加工过了的信息(或者说检测到的电流),它是当下的,只有外物正在刺激并经过感官转化来的信息才是表象的物理状态,一旦失去外物的刺激,它就变成一种储存的信息。正在接受外物刺激转化而来的信息才能呈现为表象,储存的信息只能呈现为记忆(观念)。表象不是信息的物理状态,而是信息对自我的呈现状态,也就是说表象是信息的意识状态。一块石头在外力作用下也会留下痕迹,但这只是信息的存留,对于石头,这种信息不会有表象的出现。因此表象是信息的另一种表现方式,不是物理的存在方式,只有对自我才有这种表现方式,所以在解剖学中解剖不出表象来。

正因为表象是我正在接受刺激时信息对自我的一种呈现方式,因此表象就会比观念生动、形象、强烈、实在,正是这种物理的刺激,我们受到外物的物理的作用,我们才会本能的感受到外物的存在,这也是常识坚信外物存在的深层根源,因为我们实实在在的感受到外物的刺激,而得知外物的存在。当储存的观念与刺激联系起来时,也会出现生动的表象,此时尽管没有实在的外物相对应。在梦境中,我们也会有表象的生成,这是因为我们储存的信息受到刺激的激发,与刺激结合起来出现的情况。在航海模拟舱或飞机模拟舱中,就会产生出表象,虽然没有实在的外物。当然这时的表象是纯粹的表象,是没有外物对应的表象,这种表象不是事物。区分表象和事物只能通过实践,这也就是为什么事物既是意识的对象又是实践的对象,而表象只是意识的对象。如果不通过实践、行为,我们很难区分纯粹的表象和事物。镜子中的物和事物,如果我们不去通过触摸镜面,我们就很难把二者区分开来,这在第一次见到镜子的原始部落中就会是这样的。

因此,从物理状态上来说,表象是正在转化来的信息;当然储存的信息如果与刺激结合也会生成表象,如梦境与幻觉,但是二者的生成方式是有差别的。从意识状态上来看,表象是信息对自我的呈现方式。生理上测到的东西是信息的物理存在,我们看到的表象是信息的意识状态。因此物质与意识的二分,只是同一种东西不同表现方式,物质与意识是同一个东西。

从生理上来讲,表象是一种信息,这种信息是对来自外面的信息的转化。同样我们也可以把表象这种信息转化为另两种信息:语言和文字。语言和文字之间也可以相互转化,这样,刺激——表象——观念——语言——文字,在自我与外物之间、在人与人之间存在信息和能量的转化,这就是我与外物的物理关系。

五、感觉材料

对于感觉材料有四种看法:

⑴感觉材料是在人脑中的一种映像,这种映像是对外物的摹写,与外物具有相似性。——这是反映论的主张。唯物主义坚持这种观点。

⑵感觉材料是物体的表面,我们不能同时见到物体的全部,只能见到物体的某一的侧面,我们见到的这个侧面就是感觉材料。——这是摩尔的观点,也就是哲学史上新实在论的观点。

⑶感觉材料就是事物的表象,事物有实在和表象之分,表象是实在的符号或代表。——这是表象实在论的观点。康德、二元论时期的罗素、批判实在论等都持有这种主张。

⑷物体就是感觉材料的堆积,是感觉材料的集合,物体除了感觉材料之外,再也没有别的东西。——这是贝克莱的主张,贝克莱的著名的理论就是“物是感觉的复合”,同时也是后期罗素的观点,也是马赫、詹姆士等要素一元论和彻底经验主义的主张。是一种现象主义的观点。

其中后三种感觉材料是摩尔的一种划分。下面我们来分析一下这四种观点。

⑴现代反映论的观点是根据科学的理论来认识感觉材料的,这种观点认为,感觉材料是外物的刺激经过感官的接收、转化在人的头脑中生成的东西,是在大脑中形成的一种映像,是对外物的摹写,与外在事物具有相似性。这种观点有生理科学的支持,这是它的主要依据。但是它有两个无法克服的困难:一是在我们大脑中的感觉材料,作为意识的内容,自我为什么直观不到,我们见不到我们大脑中的感觉材料,作为意识内容的感觉材料我却见不到这是一种悖论;二是我是如何知道外物与我的感觉材料是相似的?要知道外物与感觉材料相似的前提是,我必须既要知道外物又要知道感觉材料,把二者拿来比较,才能看出二者的相似。但是说我有一个关于外物的感觉,又预先知道外物的状况,这本身就是一个矛盾。

⑵感觉材料是物体的表面,比如红色是苹果的表面。这种观点尽管有常识的信念的支撑,这是它的优势,但是问题是红色是苹果的属性还是我们的感觉材料,也就是感觉材料是物体的一部分,属于物体还是与外物不同。如果感觉材料属于物体,是物体的一部分,那么对于新实在论者来说,人的感觉就只有感觉活动和感觉对象(含感觉材料),就不存在任何主观的东西,那么意识在哪里?也就是说有没有意识存在?

⑶物体是感觉材料的堆积,这种一元论的观点最大的好处就是克服了二元论的物质与意识、心灵与身体的沟通问题。但是感觉材料是私有的还是公共的是它的难题,如果感觉材料是私有的,那么他人就只是你的感觉材料的一部分,这就取消了他人的独立人格;因此,为了自圆其说,马赫和詹姆士都把感觉材料看作是一种中立的东西,既是主观的、又是客观的,既是物理的又是心理的。

⑷表象实在论的观点。这种观点把物体分为表象与实在,是表象与实在的构造物,表象是主观的,实在是客观的,二者存在是一种对应关系,表象是实在的符号。我赞成这种观点。下面是一个事例分析。

一个思想试验

有一块红绿两种颜色构成的彩旗,这是我看到的彩旗。现在如果我的眼睛突然害了疾病,我变成了一个红绿色盲的人,让我再来看这面旗子,我就会看到这是一面绿色的旗子。

现在我们来分析一下这一问题:

⑴有没有一面客观的旗子?如果有一面客观的外在的旗子,它一定不会因人的眼睛的结构的变换而变化,不管我的眼睛发生怎样的变化,它都是它原来的样子。

⑵现在的问题是因为我的眼睛的变化,我看到了外物也变化了,它的红色没有了,红绿色的彩旗变成了单一的绿色的旗子。

⑶一种观点认为,旗子的颜色没有变,仍然是红绿色的,只是我现在看不到它的绿色,因为我们只能看到物体的某一些方面,我们不能看到物体的全部。按照这种观点,这面旗子很可能还会有其他颜色——我们普通人见不到的颜色,在七种颜色以外的我们从来没有见到的颜色,但是有一些动物可能见得到这些颜色。因为据科学家分析,我们所见的颜色只是光谱中的一部分,其他部分,例如紫外线我们是见不到它的颜色的。物体有许多性质对我们是隐蔽的,如果我们的感官更精细或者我们有新的感官,我们就会发现这些性质,我们看到的物体就会是另一种新的样子。这是新实在论的观点,也是常识的看法。这种自圆其说的看法是一种大胆的形而上学,但是这种观点却无法解释下面的现象:如果我现在压一下我的眼球,我就会看到外面的红绿的彩旗跳起来,这是什么原因呢?难到彩旗本色就有上下跳动的属性,平时我看不到,只是在我积压我的眼球时才会见到,这显然是荒谬的理论。

⑷另一种观点认为,红绿彩旗是感觉材料的堆积,是感觉材料的构造物,我的眼睛变化了,感觉材料也就变了,红色材料没有了,旗子就只剩下了绿色。如果是这样,由于张三的眼睛没有变成色盲,所以张三的感觉材料没有变化,张三的旗子还是红绿色的。那么,张三与我面对的就不会是同一面旗子,我们面对的就不会是同一个世界,我们就不会生活在统一世界中,这可能吗?

⑸因此,最好的解释就是:物体是表象与物自身的构造体。在这里我的眼睛变化了,表象就会变化,但是物自身没有变化,客观事物不会因我的眼睛的变化而变化,但是,我的表象却会因我的眼睛的变化而变化,所以,我成了色盲,就看到外物变化了,其实是我的表象变化了,物自身并没有变化。但是表象是我的感觉材料,为什么我会把它看作是外在于我的,甚至我就把它看作外物本身呢?下面就是对这个问题的思考。

六、表象是我们把握物自身的手段

自在之物是一个信息体,它们自在的、独立的存在着,同时又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有直接的和间接的,在相互作用的过程中就会把自身的信息传递给对方,或者说对对方产生影响,这种影响就会使对方产生痕迹或留下记忆。当这种影响指向一个有机体比如人时,就会对人产生有利或不利的作用,这种刺激对人就产生出一种价值,为了更好的生存在这个相互作用的世界中,把握住外物对人就具有生存意义,将外在的信息接受、转化、储存起来就是非常必要的。但外在的信息对自我代表了什么?这就需要对这些信息进行解读,让我明白清楚它代表的含义,于是进化的力量就产生出接受转化外来信息的感觉器官,人的感觉器官把外在的信息接受进来并转化为对自我明白的图像。但是这种图像只是外物的代表不是外物本身,它与外物只是一种对应的关系,有什么外物,就会传递什么信息,就会在我的内部产生出什么图像(表象),我们作用到的外物与我们知道的图像是两个东西,我们行为的对象与转化外来信息产生的图像是分开的,我们行为的对象与我们能直观到的表象是分离的。进化需要更利于人类的生存,生存需要更经济的方式,于是就出现这样一种现象,也就是人的一种本能:在主体中的表象在自我看来却在我们的外面。这个表象对自我的外化就是人的直观之物,它与行为的对象——外物统一在一起,也可以说是融为一体,自我再也难以把它们分开。

但是进化并非天衣无缝,表象与实在(自在之物)的融合有时不能完全实现,出现了没有实在与其结合的纯粹表象——镜中之像、水中的倒影、水中之鱼、天空中的太阳(当然人们并未认识到它只是一个表象)、海市蜃楼等,人的理性发现这种不同现象并对其进行思考,进一步发现了一个大秘密——我们见到的东西只是我的一个表象,在我之内不在我外面,这就是柏拉图和贝克莱的思想。但是由于实在是非直观的对象,离开了表象它就成为一个不可见的东西,是一个自在之物,于是柏拉图和贝克莱就利用利用理性的推理把它们想象成为理念或精神实体。

从人类进化的角度来看,表象的生成本来作为把握外物的手段。但是到了后来,表象取代了外物,变成了外物本身,人们见不到外物,只见到表象,把表象当成物本身。表象是“人化”出来的外物的“代表”,而我们自己却忘记了它是自己创造出来的东西,把它看作是外物,而真正的外物却遮蔽住了,成立一个只有少数研究哲学的人才认可的东西。但当理性自我试图离开表象去直接直观外物时,却发现我们没有任何手段,我们只能面对表象,不能直观物自身,我们对物自身所有的直观只能是“虚妄的幻想”,就像一个天生的瞎子对颜色的所有直观一样,因为一个瞎子对颜色只能“幻想”,不能直观。

从人的根本上来看,意识不是作为目的、一开始是作为一种手段出现的。人与外物在相互作用中,从人的角度来讲,所有的行为皆为了我的利益,趋利避害的需要就要求对外物进行把握。于是进化出意识来,认识外物是把握外物的方式,而表象(意识)的生成是在进化中产生的把握外物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