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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瓦托夫斯基把科学哲学描绘成是一种理解科学理解的事业。本文通过对概念和概念框架的阐释和发挥,对科学道德作理论上的研究。这是将科学道德作为科学哲学的内容进行研究的尝试。
关键词:瓦托夫斯基;科学道德;规范
Abstract:AccordingtoMarW.Wartofskky,thephilosophyofscienceistheunderstandingoftheunderstandingofscience.Thisartile,throughinterpretationandelaborationofconceptsandconcetualframesinvolved,andatheoreticalstudyoftheethicsofscience,attemptstoresearchintotheethicsofscienceaspartofthephilosophyofscience
KeyWords:MarxW.Wartofsky;ethicsofscience;discipline
跨入21世纪,科学道德的议题愈来愈受人们关注。科学道德对社会生活的影响,其现实情况和意义,人们已有浓厚的感受和切身体会。这里,我们则是想从理论研究的角度上,作一番较为深入的讨论。
我们的讨论,想从瓦托夫斯基的科学哲学思想谈起。
M.W.瓦托夫斯基是当代著名的哲学家,在科学哲学领域造诣极深。他对18世纪的法国哲学、19世纪的德国哲学和当代的科学哲学,都有很深入的研究。他的关于知觉、美学和创造性艺术的哲学、医学方法与伦理的哲学、政治与道德哲学等研究成果,闻名于世。作为世界著名的科学哲学家,瓦托夫斯基是一位科学的实在论者,他不仅精通马克思、费尔巴哈和黑格尔的学说,也熟悉亨普尔、波普尔、拉卡托斯基等人的工作,他与著名哲学家R.S.科恩合编的、收集了当代著名科学哲学家重要论著的数十卷《波士顿科学哲学研究》文集,在国际哲学界有重大影响。他的《科学思想的概念基础——科学哲学导论》(伦敦),是科学哲学的重要名著。这部著作和他的论文集《模型——表象与科学的理解》(波士顿)充分阐述了他的科学哲学思想和观点。围绕我们这篇文章所讨论的议题,这里首先引录他的一段论述:
在《纯粹理性批判》的结尾处,康德总结道:“人类理性的法则……具有两个对象,即自然和自由,因此人类理性的法则不仅包括自然法则,而且包括道德法则。这两种法则最初表现为两个不同的体系,但最终却归结为一个哲学体系。自然哲学探讨的全是是什么的问题,而道德哲学则探讨应该怎样的问题。”关于科学知识与道德知识之间的关系的这种经典表述立即就显示出对事实和价值标准的区分,而使这两者统一起来的计划方案便构成了科学思想史的基础。[1]
在今天人们的心目中,“科学道德”本身就是一个概念——一个并不需要加以“解构”就可爽快地理解和接受的概念。但在这些哲学大师的笔下,却有很明显的“科学知识”和“道德知识”的不同提法;并且各有法则、体系;有两者的统一和最终归结。这并不是没有道理,而是有道理且十分重要。瓦托夫斯基将此看成是“经典表述”,他说,康德把它们当作两样是“实在”的或客观的世界而对立起来,并用他严格的理性主义的全部力量去分析这两种知识的状况以及可以把这两种知识结合起来的观念。为什么康德要把这两种知识“对立起来”又“结合起来”呢?这是值得人们深思的。实际上,这也是康德所要做的事,并且是用他严格的理性主义的全部力量去做的事。康德的这种哲学分析方法给后人留下了深刻的启迪,拿瓦托夫斯基本人来说,就上述之题他的展开论述也是先作区分后作统一,不过他把那两个概念转换为“事实”和“价值标准”了。他说:事实与价值标准这两个“世界”的分离提出了
诸如科学在道德方面的中立性、目的与手段的关系、对价值标准的科学研究的可能性这样一些问题;事实和价值这两者的综合则提出有关“是”和“应该”的关系以及我们所说的价值的确切含义等更尖锐的问题。
把科学思想的概念基础作为科学哲学导论进行阐述,可以清晰地表明瓦托夫斯基的哲学倾向。瓦托夫斯基把哲学看作是“表述和分析各种概念,对存在的原理及存在物的起源和结构进行批判性、系统性探究的事业”[2],是“对科学的概念和概念框架进行系统研究的事业”。[3]我们知道,瓦托夫斯基的哲学思想,有个十分显著的特点,那就是特别注重概念和概念框架,他阐述自己的哲学思想和方法,基本上都是从最根本的概念谈起的,深入浅出,逐级展开,论证严密,其论述风格在哲学名著中是独树一格的。同样地,这位哲学家在阐述他的科学、科学哲学思想时,也是从概念和概念框架人手的,不过在这里他特别借助“理解”这个词。“理解”是现代西方哲学惯用的一个词,它可以用来说明许多东西;实际上中国很早也用此词,《宋史》四三三林光朝传曰:“未尝著书,惟口授学者,使之心通理解。”从道理上了解称理解。瓦托夫斯基说:“需要理解科学,这种需要就存在于我们希望有一种人道主义的文化,有一个自由和文明的社会的心愿之中。这对于科学家和非科学家都是一种同样重大的需要。”[4]并且,他还指出,理解科学有两种主要方式,一种是对科学本身的研究所达到的理解;另一种则是从科学与常识的联系中理解科学。瓦托夫斯基把这后一种理解当作科学哲学的对象,把科学哲学事业的任务规定为科学概念和科学的概念框架的系统研究。主张将概念和概念框架作为科学理解的工具,是科学家用以对他所探索的世界做出理解的方法,所以可以把科学哲学描绘成是一种“理解科学理解的事业”。这种从科学与常识的联系中理解科学的方式,导致了发现科学与人文学的共同根源,并且体验到科学哲学是科学和人文学之间的桥梁。这样的科学哲学思想,的确别出心裁,独具慧眼。
引述瓦托夫斯基科学哲学的基本思想,为的是要将本文开头时所提出的关于科学道德的议题深入展开。经验和事实告诉我们。在人们的知识活动中,总想把我们在此处获得的知识与彼处获得的知识结合起来,“可是没有理论思维,人们就是两件自然界的事实也不能联系起来,或者对二者之间所存在的联系都不能了解。”[5]存在一种“系统感和”对于我们思维的明晰性和统一性的要求,科学训练和实践加强了“系统感和”这一要求。于是,当科学家正视出现在科学概念框架中的哲学问题时,他便产生出为了概念的明晰性和体系的一致性而进行哲学分析的强烈愿望。那么,科学、道德,是两个概念,而作为一个概念的“科学道德”,人们怎样看待它呢?我们的回答是:存在着科学道德这样一种“系统感和”;人们的思维有这种统一性的要求,在“科学道德”中把“科学”、“道德”区分开来就会出现“不严密的裂缝”,这“在美学上和在智力上都是令人不愉快的”[6];“科学道德”作为自身完整的一个概念也能体现思维的明晰性。在这里,我们的观点与瓦托夫斯基是一致的。为了进一步论述,有必要籍助于“价值标准”这个概念。前已说过,康德关于科学知识与道德知识之间的那种经典性表述显示出对事实和价值标准的区分,而关于事实和价值的各种不同主张是属于伦理学和美学这些哲学分析学科的研究内容。瓦托夫斯基认为,只有这种分析才能使关于一门价值科学的谈论变得有意义或无意义。这些都与科学哲学密切相关。事物就是事物,而事物在受到评价时,是要讲究标准的。哲学学科中最困难、最严谨的领域之一就是价值标准理论。我们再回到科学上来。科学中表现出什么样的价值标准呢?为了说明问题,有必要阐述一下罗伯特.K.默顿关于科学的“精神气质”的经典表述。默顿写道,“科学的精神气质就是那种据认为对科学家具有的约束力的价值标准和规范的不自然地调整的结合。规范是以规定、禁止、偏好和非可的形式来表达的。它们被制度的价值标准所合法化。这些强制性规定靠格言和榜样来传达且被法令所加强,并不同程度地被科学家内在化了,因而构成了科学家的科学良心,或如果人们偏爱后来的术语,那就是科学家的超我。虽然科学的精神气质至今尚未被编纂成典,但都是可以从科学家的表现在应用和习惯中、在无数的论述科学精神的著述中和在直接针对违反这种精神气质所表现出的道德义愤中的道德一致推导出来的。”[7]可以发觉,瓦托夫斯基引用默顿的这段话,是十分巧妙地想用规范和价值标准来对科学道德作理论阐述的。显然,这样做是贴切而又合情合理的。规范即标准、法式。瓦托夫斯基指出,诸如真理、一致性和证实这些科学规范本身也许就是深刻的人类职责的高度凝炼的反映。这是一个十分有见地的思想。这种思想借助规范这个杠杆,将问题的研究往“深刻”、“高度”上推进。提供的论据是这类规范具有普遍性这种特性,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科学本身所体现出的科学的过程和科学的理性。就具有科学的价值。科学的价值在于求真,在于它的真理性,而规范与真理性是密切相关的。真理与真理的表述本身就需要规范,因而规范在科学内是起作用的。那么,这样会不会出现悖论呢?一方面,科学是无止境的前沿,科学没有终极的真理,它是认识真理和获取知识的探索过程,不为传统观念和已有的知识所束缚;而另一方面,它又需要规范,并且会产生出新的规范。我们知道,任何规范一旦产生,它在一定程度上就具有约束力,对自由度就有所限制(而这种约束力、限制又是必要的),这与科学活动的解放思想、自由探索会不会产生矛盾?我们认为,勿可置疑,科学成果的获得,有由规范所致的,也有由非规范所致的。规范之所以成为规范,在于它有效力。对于科学来说,科学活动本身向来就存在着有序与无序、正常与反常、偶然与必然、遵循逻辑规则与另辟新径等等不同的进行方式,但只要科学活动向更深入的程度进行,它就会有运转的轨迹,这道理如同有存在就会有存在的方式一样,于是本身就有适应自身存在和运转的规范的要求。这种规范的出现和遵循有关的规范是件好事,它的效力是保障和促使科学活动的健康发展,打破模式创立模式,增强整合、调节、转换的功能,规范所具有的活力得到激发,更有利于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因此,科学需要规范;规范也是科学活动深入进行的产物。科学伦理学和科学美学就是要考虑科学活动是怎样产生出行为规范和价值规范的。科学活动的行为规范的形成是与科学实践的本质相联系的,而它又成为科学实践能得到健康发展的保证,随着科学的发展,科学活动的行为规范也不断发展和完善。作为理性活动的指导,科学与伦理学具有共同的渊源和共同的利益。科学本身的发展和伦理学的追求,殊途同归地引出了科学道德。科学作为一项人类活动倡导科学道德,实际上就是科学的最高成就之一。对科学道德的这种理解,就是达到对科学的人文理解,也是对科学的哲学理解。
综上所述,瓦托夫斯基用科学、事实、价值、价值标准、系统感和、规范、理解等一系列概念和概念框架,系统深刻地将科学知识和道德知识统一起来,科学道德成了科学思想的重要概念,并且也是科学哲学的一种概念基础。这样,我们把科学道德作为科学哲学的一个重要内容来研究和讨论,而科学哲学本身和概念基础则为科学道德作了顺理成章的人文学阐述。科学哲学中有许许多多的思想和概念可阐述科学道德,但在本文中我们是紧紧抓住规范这个概念来展开论述的。规范概念一旦介入科学领域,必然导致科学道德概念的出现,科学道德是科学规范的应有之义。再从社会效益来看,倡导科学道德,不仅“在提高全世界科学家的社会良心方面”[8],而且在运用科学为人类创造财富、谋利益方面,都十分重要。科学在社会中存在,科学在社会中发展,科学又要应用于社会,科学与社会关系密切。倡导科学道德可净化科学环境,使科学得到健康地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科学道德亦是科学本身发展的必须。此外,如果把科学作为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来看的话,我们知道,文化的核心是思想道德和价值观念,在文化中,科学(包括科学道德)的含量愈高,文化的先进性就愈显著,所以,在我国,沿着先进文化前进方向迈进也应大力倡导科学道德。
科学道德既是科学价值的美学追求,又是与人的社会活动密切相联。人生活在社会中,人的科学活动也是在社会中进行的,因而科学道德的理论探讨与科学道德在社会中的实施,相辅相成,高度统一。举个例子。今年4月,福建科技界人士在福州召开“科学道德学术研讨会”,会后发出一份倡议书,向科技界提出倡议[9]:1、用诚实的劳动去创造世界,开拓未来。人类曾经用汗水和机器创造了新文明;今天又用信息和创意使文明再上一个新台阶。这里面都需要劳动,并且我们提倡的是诚实的劳动。不管是体力劳动或脑力劳动,诚实的劳动才是光荣的。我们坚决反对弄虚作假,反对胡编乱造,反对瞒天过海,反对剽窃抄袭。学问高低各不一,品行端正是真人。2、用敬业奉献的精神,辛勤地耕耘华夏文化这块肥田沃土。作为21世纪的中国科技界学人,我们愿为继承和发扬这种敬业的精神而感到骄傲并作出努力。自强不息,厚德载物,这是我们中华民族屹立于世界文化之林的坚强脊梁,在这根脊梁中,有着敬业奉献的健康精髓,它是民族精神不朽的底气。今天,立志于向科学进军的中华学人要修炼出这种底气,这也是我们的志气。3、遵纪和守信。跨入21世纪,特别是中国加入了WTO,我们必须遵照国际制定的游戏规则办事。爱国主义精神和国际主义精神在科技界学人身上,是统一的。任何的学术失正、科学上的不道德,其所带来的祸害绝不单单是个人的名利得失,而是关系到科学共同体的存亡。我们要以高尚的学术风范和行为,维护我们学术共同体的声誉,促进科技事业的健康发展。4、用真功夫,做真学问,摈弃浮躁,匡正学风,脚踏实地搞事业。齐心协力营造和珍惜学术自由的氛围,加强学术批评,反对污篾谩骂。坚定学术界自己独有的价值取向和坚持科学道德标准,深化体制改革,极大地繁荣中国的学术事业。5、求真务实,严于律己,宽于待人。科学的本质这于求真,科学以探求真理为目的,以探求真理为己任,科学工作者最重要的品格就是实事求是的精神。科学的本性在于创新。我们倡导用宽广、宽容的胸怀,努力培养和提携青年一代,鼓励、支持和勇于进行创新,将求真、务实、创新、协作的职业道德,将严格、严密、严肃的作风发扬光大。
虽是短短的5条,但仔细地琢磨它,人们显然会体会到:科学道德是科学活动本身最高成就的一种,它的产生和存在是科学活动的必然;在一个需要规范的世界里,科学同样需要科学规范;倡导科学道德是社会进步的一种表现,它的科学自身的结构美和人的心灵美高度统一,成为推动人类社会进步的力量;具有价值的东西往往是由于它受到评价,有些东西是只要它存在就有价值,有些东西只有它受到评价时才显现出价值,科学道德是到了它只要存在、或它存在了又受到评价,都有价值的时候了,人们的确要万分珍惜它。
参考文献
[1][2][3][4][6][7](美)M.W瓦托夫斯基.科学思想的概念基础——科学哲学导论[M].范岱年等译.北京:求实出版社,1982.569,Ⅱ,Ⅱ,4,13,581-582.
[5]恩格斯.自然辩证法[M].于光远等译编.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62.
[8](英)E.H.S.伯霍普.科学家的社会责任[A].M.戈德史密斯、A.L.马凯主编:科学的科学——技术时代的社会[C].赵红州、蒋国华译.北京::科学出版社,1985.31.
[9]会上,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秘书长王国政教授作了重要报告。倡议书由郭金彬执笔起草,会议全体人员一致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