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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本文全面概述了作为哲人科学家的爱因斯坦的科学实在论。在分别考察了爱因斯坦的实在论思想诸方面以及它与理性论、约定论、经验论的有机统一之后,作者指出,爱因斯坦的科学实在论思想是以理性论的实在论为主线,以约定论的实在论和经验论的实在论为辅线,把实在论的实在观、真理观和科学观融合在一起的“综合体”。作者将之命名为“综合科学实在论”。
有确凿而充分的证据表明,爱因斯坦的主导哲学思想是理性论的实在论(rationa1isticrealism)和经验约定论(empirio-conventionalism)。不过,怀疑的经验论(skepticalempiricism)或批判的经验论(criticalempiricism)在他早期的哲学思想中也占有相当突出的地位。这些不同的乃至异质的思想成分“嘈嘈切切错杂弹,大珠小珠落玉盘”,引导爱因斯坦谱写出“思想领域中最高的音乐神韵”——狭义相对论。在这一过程中,怀疑的经验论是破旧(破除牛顿的绝对时空观)的锐利武器,理性论的实在论是立新(创立狭义相对论)的坚实基础,而经验约定论则是构筑新理论框架的有力的方法论工具。
爱因斯坦是一位科学实在论者,这是显而易见的;理性论成分在他的实在论思想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这也是毋庸置疑的。然而,理性论的实在论毕竟不能囊括和涵盖爱因斯坦科学实在论思想的全部,也不能洞见和揭示他的实在论思想的独特本性。事实上,爱因斯坦的科学实在论是一种微妙新奇、兼收并蓄的思想,也许把它命名为“综合科学实在论”(syntheticscientificrealism)(或简称“综合实在论”)是恰如其分的。因为爱因斯坦的哲学思想是集实在论的实在观、真理观和科学观于一体,熔实在论与理性论、约定论、经验论于一炉的综合物。由于爱因斯坦从来也没有有意识地以系统的方式阐述他的科学实在论思想,因此我们只能根据他本人分散的评论和有关事实重构它。
一、爱因斯坦实在论思想的诸多方面
在1915年之前,爱因斯坦几乎没有写过什么科学哲学文章。他的几篇零散的谈话表明,他同情马赫的实证论。在他发表的科学论文中所体现的对科学问题的态度,如在批判绝对时空观的问题上,表现出同样的倾向。但在对待原子的实在性问题上,他也有实在论的迹象。据霍耳顿(G.Holton)的研究,1915年广义相对论的最终形成促使爱因斯坦重新审查他的哲学假定,这种重新审查把他导向理性论的实在论。从此以后,爱因斯坦经常深思熟虑地撰写有关科学方法论的评论文章,人们开始普遍地把他的哲学立场看作是一种丰富而精致的科学实在论。这种丰富性和精致性表现在以下诸多方面。
1.关于本体论承诺的实在论思想
爱因斯坦在少年时代就具有了朴素的实在论思想。他在晚年的“自述”中回顾说,在12岁那年,他由于阅读了通俗的科学书籍而突然中断了宗教信仰。于是,他转而沉思外在世界并迷恋科学:“在我们之外有一个巨大的世界,它离开我们人类而独立存在,它在我们面前就像一个伟大而永恒的谜,然而至少部分地是我们的观察和思维所能及的。对这个世界的凝视深思,就像得到解放一样吸引着我们,……从思想上掌握这个在个人以外的世界,总是作为一个最高目标而有意无意地浮现在我的心目中。”
随着爱因斯坦科学研究的深入和哲学思想的成熟,这种朴素的信念不但没有减弱,反而表现得更为明确、更为理智了。他不止一次地表明:“相信有一个离开知觉主体而独立的外在世界,是一切自然科学的基础。”“物理学是从概念上掌握实在的一种努力,尽管实在被认为是独立于它被观察的。人们就是在这种意义上来谈论‘物理实在’的。”([5],292,36)针对量子论诠释中的主观主义和实证论的统治,他认为把自然界看成是客现实在的观点,并不是一种过时了的偏见。他说:“像物理体系的‘实在状态’这样的事是存在的,它不依赖于观察或度量而客观地存在着,并且原则上是可以用物理的表述方法来描述的。……这一关于实在的命题,由于它带有‘形而上学’的性质,所以不具有自明的命题所具有的那种意义;……如果人们放弃了这个从纯逻辑看来是任意的关于实在的命题,那就很难回避唯我论了。”([5],537)
正如霍耳顿所指出的,爱因斯坦早年由于受到马赫的影响,认为各种感觉,也就是各种“事件”所提供的东西等同于实在,而不是把实在放在感觉经验之外或感觉经验之后的位置上。例如在1905年狭义相对论论文开头十几次出现的事件概念,几乎与马赫的基本“要素”(感觉)完全吻合。对于经验实在的承认,也出现在爱因斯坦后来的言论中。例如,在为《英国百科全书》(1929年版)所写的条目中,他这样写道:物质客体这个概念用来说明“某些经验复合群在时间上的持久性或者连续性”,它的意义“完全取决于它们同原始感觉经验群的(直觉)联系”([5],246)。
自从与马赫的实证论分道扬镳后,爱因斯坦觉得不能仅仅拘泥于经验实在,还必须更进一步深入到理论实在才行。他批判了马赫认为感觉材料是唯一的实在、甚至把它看成是建造实在世界的砖块的观点(Ⅲ,394,475)。他深刻地揭示出,“实在”决不是直接给予我们的,而是(作为一个谜)提示绐我们的。给予我们的只不过是我们的知觉材料。从知觉材料到达“实在”,到达理智,只有一条途径,那就是有意识的或无意识(直觉)的理智构造即概念构造的途径。否则,人们就不可能正确地对待那些在物理学上要求描述实在的概念,而且有被如下的幻觉引入歧途的危险,那就是以为我们日常经验的“实在”是“真正存在的”,而物理学的某些概念只是“单纯的观念”,它们同“实在”之间被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分隔开。实际上,牛顿引进不变的质点等概念,就意味着向高度精炼的实在论进了一步。因此,断定“实在”是独立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的,这是理智构造的结果。我们恰巧相信这种构造,要超过我们的感觉所作的那些解释。同时,因为这些概念或构造同我们的感觉具有对应关系,我们对有关实在的想法才表示信赖或相信([5],512~513,519,476,466)。
由此可见,爱因斯坦的实在论是这样的:存在着一种独立的、外在的,客观的物理实在;我们希望去把握它——不是直接地在经验上或逻辑上,或者以最充分的确定性去把握它,而是由理性或直觉的飞跃去把握它,这种把握仅受制于全部可感知的“事实”经验。事件发生在“实在世界”中,感觉经验的空时世界、甚至多维连续区世界等概念构造都是“实在世界”的有用构想,但也仅此而已。爱因斯坦的这些观点接近于普特南所谓的形而上学实在论(metaphysicalrealism)。形而上学实在论集中在外部世界的信念上,世界是一个确定的、独立于观察者的构造物,我们的科学理论借助于把理论和世界联系起来的符合关系或对应关系(correspondencerelation)日益趋近这个构造物。
科学实在论的核心在于它的实在概念。除前面已涉及的外,爱因斯坦还认为物理实在概念是由诸多范畴组成的:物理实体范畴(如分子、原子、电子、电磁场等);物理事件范畴(如闵可夫斯基世界中两条特殊的世界线的交点);物理性质范畴(如用色、味道、气味、硬度、温度等);物理实体与事件之间空时关系范畴;物理事件之间的因果关系范畴。其中前三种是一目了然的,我们仅对后两种加以说明。
从狭义相对论的立场来看,空间和时间连续区是绝对的。在这里,“绝对的”不仅意味着物理上是实在的,而且也意味着在其物理性质上是独立的,它具有物理效应,但本身又不受物理条件的影响。在创立广义相对论时,爱因斯坦曾通过解决“空穴概念”的双重解问题发现,自己原先的错误在于把客观实在描述为坐标,并假定任何四个坐标在流形中决定一个客观实在的点。而他的新研究则认为坐标只不过是“物理学上无意义的参数”,其唯一的功能是方便“空时重合”即“世界线交点”的描述,这些世界线交点真正决定了流形的点,从而构成广义相对论旨在描述的唯一实在。他在1915年写信给石里克说:时间和空间“失去了物理实在的最后残余”。他赞同石里克的下述看法:时间和空间概念不能单独使用,只有它们进入事件的空时重合概念才能使用。只有在这种联合中,它们才表示某种实在的东西,否则就不表示实在的东西了。至于因果关系范畴,爱因斯坦即使在量子力学取得成功后也多次表白,他不愿意放弃严格的因果性,反对电子有自由意志的想法,无论如何深信上帝不是在掷骰子。不过,他也清楚地意识到,量子物理学向我们显示了复杂的过程,为了适应这些过程,我们必须进一步扩大和改善我们的因果性概念([5],302)。把因果性看成现在和将来之间时间上必然的序列,这样一种公式是太狭窄了。那只是因果律的一种形式——而不是唯一的形式。在四维空间世界里,因果性只是两个间断(breaks)之间的一种联系([7],383)。爱因斯坦关于因果性的本体论承诺可以称之为因果实在论(causalrealism):物理实在因果地相互作用(或至少能够相互作用,从而与人相互作用,其相互作用的方式使人对世界的认识和意识成为可能的。
关于物理实在的判据问题,爱因斯坦早就心中有数。1913年访问马赫时,他就提出了判定原子实在性的标准:如果证明了由假定原子的存在就有可能预测气体的一种性质—一这种性质不用原子假设就不能预测,而且这是一种可以观察到的性质,那么原子就是存在的([5],627~628)。这种标准与实体实在论(realismaboutentities)者哈金关于实体实在的下述判据基本上是相通的:当科学家对假定的实体的因果性质的理解容许他们利用这样的实体作为工具研究自然的其他方面时,那么就有理由接受这样的实体作为真实的存在。后来在1935年,爱因斯坦在著名的EPR论文中提出了物理实在的更为精致的判据:要是对于一个体系没有干扰,我们能够确定地预测(即几率等于1)一个物理量的值,那么对应于这一物理量,必定存在着一个物理实在的元素。([5],329)这是对物理实在的对应(符合)型描述(correspondingtypedescription),它要求理论实在要素和经验实在要素一一对应。EPR判据当然没有穷尽一切认识物理实在的可能办法,但是只要不把它作为实在的必要条件,而只看成是一个充足条件,那么该判据同古典的以及量子力学的实在概念都是符合的。
在爱因斯坦看来,科学理论的本体论即理论实在(不是独立于人而存在的客观实在或外在世界)是随物理学的进展面变化的,新的实在不断地被创造出来,以便形成关于世界的更正确的理论。在牛顿力学中,物理实在是由空间、时间、质点和力(质点的相互作用)表征的。到世纪之交,电磁场概念作为一种终极实体己被普遍接受,物理实在是由连续的场代表的。后来物理实在又变为爱因斯坦场。爱因斯坦坚持认为,“我们关于物理实在的观念决不会是最终的”,任何概念系统“只有用于某一特殊领域,才会有效(也就是不存在康德意义下的终极范畴)”。为了以逻辑上最完善的方式来正确地处理所知觉到的事实,我们必须经常准备改变物理实在的概念。([5],292,343)很显然,爱因斯坦的这些看法,带有理论实在论(realismabouttheories)的色彩。
2.关于真理概念的实在论思想
科学实在论者的典型论题之一是“真理”或“近似真理”(approximatetruth),近似真理有时也被说成“似真性”(plausibility)或“逼真”(verisimilitude);而且,实在论者的真理观大都是“真理符合论”或曰“真理对应论”(correspondencetheoryoftruth),即真理是命题与“实在”或事实的符合(对应)。爱因斯坦的真理概念也具有这种实在论的特征。
在谈到几何学命题的物理意义时,爱因斯坦说:“‘真’这一概念不适合于纯粹几何学的断言,因为‘真’这个词,习惯上我们归根结底总是指那种同‘实在’客体的对应关系,……尽管如此,我们还是感到不得不说几何学的命题是‘真的’,其原因不难理解。几何学观念所对应的是自然界里或多或少确定的客体,这些客体无疑是产生那些观念的唯一源泉。”([5],95)针对科学理论和概念的真理性问题,他还明确地指出:“理论之所以能够成立,其根据就在于它同大量的单个观察关联着,而理论的‘真理性’也正在此。”([5],115)不难看出,这样的真理概念是不折不扣的真理对应论。
爱因斯坦有时也把真理视为命题与经验的对应,并把经验视为真理的检验标准。他说过:“唯有经验能够判定真理”(尽管他认为要这样做很不容易),理论的可检验性不仅涉及论断本身,而且也涉及“其中包含的概念同经验的对应关系”。([5],508,475)这种看法是与加德纳所谓的经验论的实在论(empiricalrealism)的下述主张一致:理论的经验合适性的证据是它的真理性的证据。
爱因斯坦看到,一种理论永远不可能被证明是绝对的、唯一的真理。这不仅是因为新发现的事实随时会推翻它,而且还因为能说明同一证据的可供选择的理论总是可能的。除了归纳不确定性这个体谟的老问题外,我们还必须承认用证据证明理论的不充分决定性(underdetermination)。他不止一次地指出,牛顿的理论只是某种近似的真理:他也多次强调,相对论并不是终极的真理,试图用长矛和瘦马去保卫相对论是可笑的,是堂吉诃德式的。科学的现状不可能具有终极的意义,科学在每一个阶段发现的真理都是近似的、不充分的,而“自然规律的真理性是无限的”([5],523)。这种求助于近似真理概念来说明科学理论的真理性观点,往往被称为近似实在论(approximation-realism)。
爱因斯坦的实在论的真理观是与他的实在观一致的,他的真理观是实在理的必然逻辑结果。他就实在本性同印度诗人和哲学家泰戈尔谈话时说:真理具有一种超乎人类的客观性,是离开我们的存在、我们的经验以及我们的精神而独立的实在。我虽然不能证明科学真理必须被看作是一种其正确性不以人为转移的真理,但是我毫不动摇地确信这一点。无论如何,只要有离开人而独立的实在,那也就有同这个实在有关系的真理;而对前者的否定,同样就要引起对后者的否定([5],270~271)。
传统的实在论的真理现虽然单纯、简明,但实行起来却并非轻而易举。长期的科学实践和哲学思考使爱因斯坦逐渐洞察到,“真理”概念是相当复杂、难以定义的,而“符合”也不是一目了然、唾手可得的。早在1929年,他就认识到:“‘科学真理’这个名词,即使要给它一个准确的意义也是困难的。‘真理’这个词的意义随着我们所讲的究竟是经验事实,是数学命题,还是科学理论而各不相同。”([5],244)这也许抓住了真理判断的某种指标的质(indexicalquality),即真理判断在较大的程度上依赖于探究的前后关系的方式。爱因斯坦也意识到,要把科学理论与赤裸裸的实在或事实直接进行比较是不可能的,因为实在的外部世界像一只密封的、不能打开外壳的钟表一样,其内部的机件在某种程度上永远向我们隐藏着。因此,人们永远也不能完全保证,他的理论化的世界图像是能够说明他的观察的唯一图像。更何况人们的观察和实验本身也是在某些先入之见和理论框架内进行的,根本没有什么中性观察和判决实验。即使理论与经验事实相矛盾,人们总可以用人为的辅助假设来使理论与事实相适应,从而坚持一种普遍的理论基础。加之现代科学的理论前提距直接经验愈来愈远,愈来愈间接,要从中推出那些能够同经验相对照的结论,将需要艰苦的努力,也许还需要新的数学方法。面对这一错综复杂的背景和现状,爱因斯坦修正了他的经典的实在论的真理符合论,而导向一种比较精致、比较现代的真理观。这种新的真理观体现了内在论(internalism)和整体论(holism)的精神。
以埃利斯(B.D.Ellis)为代表的内在实在论(internalrealism)者坚持内在论的真理观即真理评价论(evaluativetheoryoftruth):真理是一个认识评价概念,是在认识上值得相信的东西。爱因斯坦关于科学理论评价的双标尺观点与此有契合之处。在爱因斯坦的双标尺中,其一是“外部的确认”(externalconfirmation),它涉及的是用现成的经验事实来证实理论基础,其二是“内在的完美”(innerperfection),它涉及的是理论前提的“自然性”或“逻辑的简单性”。([5],10~11)。爱因斯坦的新真理观也集中地体现在内在的完美标准上。爱因斯坦看到,这个观点从来都在选择和评价各种理论时起着重大的作用,但是把它确切地表达出来却有很大困难。这里的问题不单是一种列举逻辑上独立的前提问题,而更是一种“不可通约的质的相互权衡”问题。值得庆幸的是,“预言家”们在判断理论的内在的完美时,他们之间的意见往往是一致的。在这里必须强调的是,外部的确认和内在的完美在爱因斯坦的思想中是和谐一致的,是在新旧真理观之间保持必要张力——二者的地位是不同的——的结果。从“符合”的角度看,前者是根本标准,后者是辅助标准,从“评价”的角度看,前者是最低标准(它是对理论的最起码的要求,它保证了理论的真或真实,即与经验事实的一致),后者是最高标准(它是对正确的理论的更进一步的要求,它保证了理论的完美)。因此,说爱因斯坦的两个标准是“矛盾的”,“是借强调‘内在的完备’来排斥和反对量子力学的‘外部的证实”,显然是站不住脚的。这也许是对两个标准的地位和作用的误解所致,也许是不了解对应于同一经验材料的复合可以有多种可供选择的理论。
其实,爱因斯坦“完全承认统计性的量子理论已经为理论物理学带来了极其重大的进展”([5],463),他多次肯定量子力学取得的“成功”和“伟大成就”,肯定它“标志着物理知识中的一个重大的进步,在某种意义上甚至是决定性的进步”。([5],108,415,447)。他不满意的只是量子力学对实在事态并未做出完备的描述,即是说它不是一种完全的、完整的、圆满的理论。爱因斯坦指出,他对量子理论的反感不是针对它的定量的内容,面是针对人们现在认为这样处理物理学基础在本质上已是最后方式的这种信仰。([7],478)他设想:“这个理论很可能成为以后理论的一部分,就像几何光学现在合并在波动光学里面一样:相互关系仍然保持着,但其基础将被一个包罗得更广泛的基础所加深或代替。”([5],447)
关于内在的完美即理论前提的逻辑简单性,爱因斯坦进而认为,一种理论前提的简单性越大,它所涉及的事物的种类越多,它的应用范围越广,它给人们的印象也就越深。而且,当基本概念和公理距离直接可观察的东西愈来愈远,以致用事实来验证理论变得愈来愈困难和更费时日的时候,内在的完美标准对于理论的选择就一定会起更大的作用。([5],15,12)尤其是在数学上暂时还存在难以克服的困难而不能确立理论的经验内涵的情况下,逻辑简单性就是衡量理论的价值的唯一准则,即使是一个并不充分的准则。([7],501)
爱因斯坦的新真理观的另一个鲜明特征是它的整体论精神。在爱因斯坦看来,“命题如果是在某一逻辑体系里按照公认的逻辑规则推导出来的,它就是正确的。体系所具有的真理内容取决于它同经验总和的对应可能性的可靠性和完备性。正确的命题是从它所属的体系的真理内容中取得其‘真理性’的。”“只有考虑到理论思维同感觉经验材料的全部总和的关系,才能达到理论思维的真理性。”([5],6,523)在这里,爱因斯坦的整体论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其一是理论思维或理论体系必须与经验材料的全部总和相对应;其二是个别命题的真理取自或附属于整个理论体系,是体系真理内容的一个组成部分。1951年11月4日,爱因斯坦用英文给坎迪多(S.Candido)写了封短笺,谈到了同一论题:“真理是我们归于命题的一种质(quality)。当我们把这个标签赋予一个命题时,我们为演绎而接受它。演绎和一般而言的推理过程是我们把结合(cohesion)引入感觉世界的工具。标签‘真的’以把这个意图作为最佳意图的方式被使用。”而且,爱因斯坦在别处还认为,“‘真的’(true)和被证实的(verified)的语言关联建立在固有的关系的基础上”。这再次表明:一个命题的真理无非表明它在观察上或经验上确证了的体系中的角色(作用)。爱因斯坦的渗透了内在论和整体论精神的新真理概念,与其说是对实在论真理观的背离,毋宁说是对它的发展:保留了实在论的某些合理的基本信条,又依据现代科学的实际状况给以修正、扩充和深化,从而体现了时代的精神气质。
3.关于科学目的和科学进步的实在论思想
科学实在论认为,科学的目的在于追求真理,科学理论描绘的是世界的真实图像。著名的反实在论者范弗拉森简要地概括了实在论者的这一基本主张(他把这视为任何科学实在论者都能接受的定义):“科学以其理论给我们一种字面上为真的关于世界是什么样子的描述,接受一个理论包含着它为真的信念。”加德纳把这种形式的实在论立场命名为意图实在论(purpose-realiem),爱因斯坦对科学目的的看法就大体持这种立场。
爱因斯坦不赞成实怔论的科学观,即科学的唯一目的是建立各种经验事实的联系。按照爱因斯坦的观点,科学的目的是双重的,一方面是尽可能完备地理解全部感觉经验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是通过最少个数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的使用建立起完整的理论体系(在世界图像中尽可能地寻求逻辑的统一)。也就是说,科学的目的“在于使我们的经验相互协调,并且把它纳入一个逻辑体系”;或者说“把我们杂乱无章的感觉经验同一种逻辑上贯彻一致的思想体系对应起来”。([5],156,384)。这种理论体系是想以最适当的方式勾画出一幅简化的和易领悟的世界图像,它近似地描述了自然过程的真实状况。在这里,爱因斯坦对于科学目的的看法是与他的物理实在观相通的。下面两句简短的言论进一步说明了这一事实:“物理学是从概念上把握实在的一种努力”([5],36),“通过构思过程后验地来重建存在”([7],181)。爱因斯坦坚定地认为,追求真理——或者比较谨慎地说,我们通过构造性的逻辑思维去理解可认识的宇宙的努力——应该成为我们工作的独立的目标。要是没有这个目标,一个有思想的人对待生活就不会有积极的态度。([7],289~290)
像任何一个实在论者一样,爱因斯坦坚持科学进步的观点。而且,他把直到量子力学之前的科学进步看作是实在论纲领的凯旋。这种凯旋并不是科学理论“相继地趋近于实在”,而是科学理论的本体论随时间的推移而发生根本性的转移(请回忆前面关于实在概念的变化的论述)。在爱因斯坦看来,当科学沿着已经开辟的思想路线前进时,科学的发展是自然进化的,当实验事实与已有的理论发生剧烈的冲突时,尤其是当不同的理论体系之间出现严重的不协调时,科学就陷入危机之中,从而引发革命;不过,这种革命并没有中断科学的继承性,它不过是迈向新的统一性的阶梯,达到了更高的逻辑简单性;因此,原来的理论的真理内容并不会消失,它只不过是融入具有更大统一性和更少逻辑基础概念的体系之中。爱因斯坦的这些观点有点接近博伊德(N.Boyd)的辩证实在论(dialecticalrealism)。
4.关于研究纲领的实在论思想
关于爱因斯坦的作为研究纲领的实在论思想,法因(A.Fine)在他的精湛的、饶有兴味的研究论文(前巳引证,以下未注出处的爱因斯坦的言论均转引自该文)中作了独到的研究。的确,爱因斯坦不仅仅把实在论作为本体论承诺来看待,更重要的是把它作为研究纲领,即作为建构理论的方法论准则来对待的。他是通过使与“实在”有关的概念进入理论并拒绝进一步询问它们的意义(使询问转向整个理论的经验合适性)达到这一点的。例如,针对康德的“实在不是给予我们的,而是(以谜的方式)提示给我们的”言论,爱因斯坦评论道,这显然意味着,有这样一种人与人之间相互理解的概念构造,其根据纯粹在于它的有效。这种概念构造确切地谈到了“实在”(通过定义),而关于“实在本性”的每一个进一步的询问都显得空无内容。([5],476)在他和英费尔德合著的一本书中,引用了一个笛卡儿的读者熟悉的故事,说明建立一个解释性的理论多么像人力求弄清密封钟表的工作情况:“如果他是机灵的,他可以形成能够符合他所观察的一切的机械图像,但他永远也不能完全保证,他的图像是能够说明他的理论的唯一图像。他将永远不能把他的图像与真实的机械比较,他甚至从来也不能设想这样一种比较的可能性或意义。”这显而易见地表明,客观实在的本来面目是难以直接窥见的,寻求“与实在符合”的唯一图像的观念是空洞的、无意义的。
鉴于这种严峻的现实,爱因斯坦更多地转向作为建构实在论理论的研究纲领或方法论准则的科学实在论,我们不妨称其为方法论的实在论(methodologicalrealism)。这样一来,“实在”在爱因斯坦的眼中更多地被视为“一种纲领”,“只有纲领式的性质”([5],470,537);而爱因斯坦心目中的完美的、理想的理论,则是用与实在有关的概念建构起来的实在论的理论。于是,“实在的”对象(例如实体、事件、性质等)是用实在论的理论的基本概念描述的对象。爱因斯坦在1949年致格鲁鲍姆(A.Grünbaum)和在1955年致拉塞纳(M.Laserna)的信中再次重申了他的立场:“按照我的观点,试图避免实在概念的物理学实证论倾向是无益的,即使认识到这一点要花费若干年。”“人们假定实在世界独立于任何感知行为而存在,这对物理学来说是基本的。但是,我们不了解这一点。我们只是把它看作是我们科学努力的纲领。”正是出于这些考虑,爱因斯坦批评了马赫,因为马赫的“编目录”而非“建立体系”的科学观背离了实在论。他也不满意量子力学实证论的哲学背景,称量子论是“被认识论浸泡了的酒宴”,“与实在——作为某种同实验证明无关而独立的实在——玩弄着多么危险的游戏。”([5],516)他斩钉截铁地断言:“整个科学是建立在哲学实在论体系之上的。”([7],368)
那么,对爱因斯坦来说,建构实在论的理论的方法论准则到底有哪几条呢?爱因斯坦在1950年的一次讲话中对此作了明确的回答:我们可以把物理学思维的框架的特征概括为,存在着独立于证实和感知的物理实在。它可以通过描述空间和时间中的现象的理论结构完备地理解。自然规律意味着用数学表述的严格的因果性。这种准则能永远幸存下去吗?我想微笑似乎是最好的回答。([5],520,524)。由此可见,实在论的理论除了包含独立于观察者的要求外,还包括空时描述要求和因果性要求。要知道,这三个要求在逻辑上并不是相关的,也就是说,一个理论可以不必将其中的三个完全结合在内。尤其是,一个理论可以是独立于观察者的,但却是非空时的理论。在1954年致玻姆(D.Bohm)的信中,爱因斯坦陈述了自己对非空时的看法:“用像场这样的基本概念如果不可能作客观描述的话,那么人们就不得不寻找完全避免连续区(连同空间和时间)的可能性。但是对于哪一类基本概念能够用于这样的理论,我却一无所知。”在1949年对门格尔(K.Menger)的答复中,爱因斯坦表明:“所以要坚持连续区,并不是由于偏见,而是由于我已经不能想出任何有系统的东西来代替它。”([5],482)把这两段话联系起来,我们不难看出,相对于他所宠爱的连续场论,非空时的实在论思想对爱因斯坦来说是可以接受的选择物。
对于接受非因果的实在论,爱因斯坦却没有表现出与接受非空时描述一样的宽容。他在对量子论最早的公开反应中,虽然把因果性和空时描述等量齐现作为对量子论的质疑([5],229),但却把重点放在因果性上:“但愿牛顿方法的精神绐我们以恢复物理实在和牛顿教导的最深刻的特征——严格因果性——之间的一致。”不用说,爱因斯坦也觉察到非决定论物理学的可能性,但他从未抛弃对理论的因果性要求。他说:“在放弃严格的因果性以后,合理的科学也能存在,这种情况本身就很有趣。此外,不能否认,放弃严格的因果性在理论物理学领域里获得了重要成就。但是,我应当承认,我的科学本能反对放弃严格的因果性。”“我仍然相信可能有一种实在的模型——那就是说,相信有这样一种理论,它所表示的是事物本身,而不仅是它们出现的几率。”([5],239,317~318)
爱因斯坦似乎从来也未使实在论与因果性(在他的非概率定律的意义上)分离,他坚持的是因果实在论。在评价爱因斯坦对量子论的态度时,我们不要过分强调实在论关于独立于观察者的实在的作用而贬低因果性。如果我们审查一下爱因斯坦拒绝接受量子论是根本理论的理由,那么其中就包括量子力学的统计方面。即使在他告诉我们实在比因果性更为中心的时候,他实际上也是把二者结合起来的:“中心问题不是‘因果性’问题,而是实在的问题,以及是否存在某种对于在理论上加以描述的实在严格有效的(非统计学的)定律的问题。”([7],483~484)无论如何,爱因斯坦并没有看轻因果性,因果性是他的实在论纲领的绝对必要的条件。他在谈到统计论同决定论的对立问题时还这样写道:“问题在于:对自然界的理论描述,究竟应不应该是决定论的。此外,特别存在着这样的问题:究竟是不是存在一个原则上完全非统计性的关于实在(就单个事件而论)的概念图像?只是在这一点上,人们的意见才有分歧。”([5],509)
总而言之,因果性和独立于观察者的实在是爱因斯坦实在论纲领的主要特征,而空时描述虽说也重要,但却是次要的特征。另外的两个次要特征是间隔性原理((principleofseparation)和一元论(monism)。
关于间隔性原理,爱因斯坦在“量子力学和实在”(1948年)一文中这样写道:“这些物理客体的进一层的特征是:它们被认为是分布在空时连续区中的。物理学中事物的这种分布的一个本质方面是:它们要求在某一时间各自独立存在着,只要这些客体‘是处于空间的不同部分之中’。”([5],449)在“自述”中,爱因斯坦说:“照我的看法,我们应当无条件地坚持这样一个假定:体系S2的实在状况(状态),同我们对那个在空间上同它分开的体系S1所采取的措施无关。”([5],38)需要说明的是,间隔性原理依赖于实在论的描述(实在的状况或状态)和因果联系,这必然不容许远隔的实在事物相互有直接的因果影响。不满足间隔性原理的实在论的空时描述,爱因斯坦嘲笑它是“传心术”和“鬼一般的”。很清楚,如果我们要在空时背景中追求实在论的描述,爱因斯坦就要求该背景遵循他的间隔性原理。间隔性是爱因斯坦空时理论的必要部分,虽然空时描述和间隔性在实在论纲领内是次要的。
爱因斯坦所偏爱的实在论的本体论在本质上是一元的。他很不满意存在一种以上类型(或范畴)的实在客体,例如点粒子和场,他极力设法消除这种“恼人的二元论”。([5],16~17)他建立统一场论的整个纲领集中在实现一元论的理想上。他对心理学和身心问题的还原论态度似乎也是从这种一元论出发的。这种一元论态度的深刻根源在于爱因斯坦深受斯宾诺莎的著作的影响。
以上关于研究纲领的实在论要求,与其说是作为一组关于自然的信念,倒不如说是对建立实在论的理论的要求,也就是一组方法论准则。于是,实在论本身也就成为建构实在论的理论的纲领。不管对这种理论的评价的细微差别和“不可通约”的成分是什么,最终它被爱因斯坦理解为是以科学努力是否成功为基础的。
5.关于探索动机的实在论思想
爱因斯坦的实在论思想,也集中体现在科学探索的动机上。他追求科学的意愿不是借助于认知要求提出的,而是由促动、激励和给人的活动以意义的东西所暗示的。
1918年4月,爱因斯坦在普朗克60寿辰庆祝会上以探索的动机为主题发表讲话([5],100~103)。他认为真心投身科学的人的动机不尽相同。其一是消极的动机,这就是要逃避日常生活中令人厌恶的粗俗和使人绝望的沉闷,是要摆脱人们自己反复无常的欲望的桎梏。其二是积极的动机,这就是人们总想以最适当的方式来画出一幅简化的和易领悟的世界图像,于是他就试图用它的这种世界体系来代替经验的世界,从而征服它,并把世界体系及其构成作为他的感情生活的支点,以便由此找到他在个人的狭小范围内所不能找到的宁静和安定。这种动机是实在论的动机,它是无穷的毅力和耐心的源泉。
从1918年起,爱因斯坦以各种方式告诉我们,实在论是隐藏在创造性工作背后的,并值得为之去大干的主要动力。这种强烈的、神秘的推动力就是人们希望去理解实在。这种动因产生了与内在职责一致的行为并具体体现了内在职责。行为和职责都“直接来自激情”,爱因斯坦称其为“宇宙宗教感情”。这种感情所采取的形式是对自然规律的和谐感到敬畏、谦卑、狂喜和惊奇,是实在以其最原始的方式使我们感受到最深奥的理性和最灿烂的美,是探索自然界里和思维世界里所显示出来的崇高庄严和不可思议的秩序。在爱因斯坦看来,这样的感情同那种使自古以来一切宗教天才着迷的感情无疑是非常相似的。
法因认为,爱因斯坦感到值得为他对科学的热情许诺、值得为科学工作给予他生活的意义付出代价。爱因斯坦的实在论是动机实在论(motivationalrealism)。这种实在论没有用任何特定的一组关于世界的信念恰当地表达出来,甚至没有用追求实在论的理论的指令恰当地表达出来。动机实在论实际上不是一种学说,而是一种存在方式,是实在论的意向和它在人们日常科学生活中的表现的结合物。这种结合和生活形式产生了被证实的理论,从而产生了“知识”,这被爱因斯坦恰当地认为是“奇迹”。对此他写信给索洛文(M.Solovine):“奇怪的事情在于,我们必须在没有任何合理的方式探讨它的情况下满足于为‘奇迹’划出界线。”对爱因斯坦来说,实在论是动机的,而实在论的语言正是他为“奇迹”划界线的方式。法因对爱因斯坦的动机实在论的命名和分析很有意义,但他把动机实在论视为爱因斯坦的唯一的实在论思想,乃至把爱因斯坦其他的实在论言论,尤其是形而上学实在论视为“名义的实在论”(nominalrealism),则未免以偏概全。事实是,动机实在论只不过是爱因斯坦综合实在论的一个组成部分而已。
二、经验论、理性论、约定论思想与实在论思想的融合
爱因斯坦的哲学思想是相当驳杂的,或者恰当地讲,是十分丰富的。这是他谙古通今,博采善思,并善于把哲学思维与科学实践珠联璧合的必然结果。更何况,科学家对认识论体系的追求不可能像寻求一个明确体系的认识论者——这些人倾向于按照他的体系的意义来解释科学思想的内容,同时排斥那些不适合于他的体系的东西——走得那么远。科学家感激地接受认识论的概念分析,但是经验事实给他规定的外部条件,不容许他在构造他的概念世界时过分拘泥于一种认识论体系。因而,从一个有体系的认识论者看来,他必定像一个肆无忌惮的机会主义者。([5],480)爱因斯坦这里所谓的“机会主义”,实际上是指审时度势、随机应变、进退自如、游刃有余的高超技艺和绝妙本领,是在对立的两极力图维持必要的张力或保持微妙的平衡,掌握修短合度的分寸或恰到好处的“火候”。
人们加在爱因斯坦身上的哲学标签多达十余种,但是理性论、约定论、经验论与实在论毕竟在他的哲学思想中占有比较重要的地位,也是表现得最为明显的成分。他是如何把经验论、理性论、约定论协调起来,并分别与对立的、起码也是具有异质因素的实在论“融合”在一起的呢?这正是我们所要进一步讨论的。
1.经验论与实在论的融合:经验论的实在论
在大学时代(1896~1900),爱因斯坦有几位卓越的数学老师,他理应能在数学方面得到深造。可是,他的大部分时间是在物理实验室度过的,迷恋同直接经验打交道。他毕业后曾申请到奥斯特瓦尔德的实验室工作。据一位可靠的爱因斯坦传记作家透露,当时谁也无法使爱因斯坦参加数学讨论会,他还没有看到数学对物理创造的妙用。他希望完全凭经验进行研究,以适应他当时的科学情绪。作为一位自然科学家,他是一位经验论者。
大约在1897年,贝索(M.Bosso)使爱因斯坦注意到马赫的《力学史评》。在“奥林比亚科学院”时期(1902~1905),他们在一起又研读了马赫的《感觉的分析》和《力学史评》。马赫的极端的经验论即实证论或感觉论对爱因斯坦影响很大,一度使爱因斯坦认为实在即是感觉,并且只对可观察量进行思维。
把早期的爱因斯坦视为纯粹的经验论者,未免失之偏颇,因为当时他思想中的实在论和理性论的成分也是不容忽视的。1901年,他在写给格罗斯曼(M.Grossmann)的信中,赋予直觉的统一性以很高的价值,而认为明显的感觉经验的作用是有限的。但是,爱因斯坦的哲学历程毕竟是从经验论的历史背景开始的。而且,爱因斯坦本人在绐马赫的信中不止一次地这样承认过。即便在与马赫主义断然决裂后,他也没有忘记和否认这种哲学背景。诚如法因的论文所引用的,爱因斯坦1949年在写给麦基(D.S.Mackey)的信中提到,在1905年前后的时期,“我的思维方式更接近于实证论……我背离实证论只是在我完成广义相对论之时”。
在1915年,爱因斯坦完成了从经验论向理性论的转变,1917年又接近约定论。但是他并没有摒弃经验论的合理内核,他甩掉的只是狭隘的(或极端的)经验论(实证论和感觉论与古典的经验论(把认识仅仅归结为感性经验而否认或贬低理性思维的作用)。他依然承认:观念世界一点也离不开我们的经验本性而独立;概念和判断只有当它们可以无歧义地同我们观察到的事实相比较时,才是有意义的;一切关于实在的知识,都是从经验开始,又终结于经验([5],157,181,313)。与此同时,他又对认识的经验起点和终点作了必不可少的、恰如其分的理性论和约定论的限定和补充。他认为,科学不仅仅是整理经验材料,更重要的是要构造理论体系。作为理论体系的逻辑前提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并不是从经验中归纳或抽象出来的,而是“思维的自由创造”,“理智的自由发明”,是“自由选择的约定”([5],409,314,6)。经验在这里仅起引导和提示的作用,而不起决定作用。在认识的经验终点,爱因斯坦提出了双标尺评价标准,大胆引入了“内在的完美”这一理性标准(哲学标准)和直觉标准(准美学标准),结束了经验标准“一统天下”的局面。即使对经验的“外部的确认”,爱国斯坦也用整体论代替了原子论,即用“经验的总和”代替了经验“原子”或个别感觉,并意识到乍看起来似乎明显的经验检验应用起来却非常伤脑筋。爱因斯坦的观点是公允而平和的:知识不能单从经验中得出,也不能只凭纯粹思辨去发现,而只能从理智的发明同观察到的事实两者的比较中得出。
由于正确地规定了经验和理性在科学理论体系中的地位,恰当地用理性论和约定论对经验论作了合理的限定和补充,这样既一定程度地协调了这三种哲学思想的关系,又避免了经验论与实在论的某些冲突。与此同时,他又用实在论对经验论作了限定和补充:承认感觉背后的(不可观察的)实在,相信通过建构实在论的理论可以把握现象之后的实在。另一方面,在爱因斯坦看来,经验毕竟在科学认识的起点起引导和提示作用,在科学认识的终点起检验和确认作用(经验确认无疑还是最高的裁决者)。正由于爱因斯坦的实在论包含着经验论的合理内核,而且他又在某种程度上把理论的经验合适性等价于理论的真理性,因此我们把他的这种实在论思想称为经验论的实在论。
2.理性论与实在论的融合:理性论的实在论
1938年,爱因斯坦在给兰佐斯(C.Lanczos)的信中这样写道:“从有点像马赫的那种怀疑的经验论出发,经过引力问题,我转变成为一个信仰理性论的人,也就是说,成为一个到数学的简单性中去寻求真理的唯一可靠源泉的人。逻辑简单的东西,当然不一定就是物理上真实的东西。但是,物理上真实的东西必须是逻辑上简单的东西,也就是说,它在基础上具有统一性。”([5],380)
霍耳顿教授对爱因斯坦哲学思想的转变作了详尽的论证,他把爱因斯坦后期的主导哲学思想称为“理性论的实在论”,并认为这是受了开普勒和普朗克的影响。许良英教授引证五大事例(爱因斯坦的“自述”,从毛细现象看到统一性,狭义相对论论文,对考夫曼实验的态度,对原子实在性的信赖)表明,即使在早期,爱因斯坦的主导哲学思想也是理性论(只是没有后期那么明显和强烈罢了),而且这种理性论主要来源于历史上最彻底的理性论哲学家斯宾诺莎。我在分析爱因斯坦创立狭义相对论的认识论和方法论时,还指出爱因斯坦的理性论也来自休谟(注意:休谟并非纯粹的经验论者),尤其是康德和彭加勒。
爱因斯坦的哲学“转变”,毕竟与他的科学实践密切相关。广义相对论的完成,使爱因斯坦深刻地洞察到,科学理论并非只是对经验作经济的描述,它具有猜测的、思辨的、构造的特征。科学理论不仅要使我们知道自然界是怎样的以及它的变化是怎样进行的,而且尽可能达到这样一个也许是空想的和狂妄的目的:知道自然界为什么是这样的而不是别样的。科学家的最大满足即在于此。这样一来,理论在某种意义上是发明而不是发现,因为用准经验的方法是难以钻到事物深处的,这里所需要的是大胆思辨,而不是堆积经验。([7],483,496)。
爱因斯坦虽然强调要大胆猜测、思辨、想象乃至幻想,但他并未让理性天马行空,独来独往。他认为斯宾诺莎和黑格尔以为用纯粹思辨可以发现一切可知的东西,只是“哲学童年时代”的空想,概念的适用性要后验地用经验方法来检验。他对康德和斯宾诺莎极端理性论中的先验因素也大为不满,觉得应该把“先验的”冲淡为“约定的”([5],104,192)。爱因斯坦就这样对理性论作了经验论的和约定论的限定和补充,又把理性论和实在论巧妙地融合起来,从而形成了他的主导哲学思想——理性论的实在论。这种实在论的特征是:实在的世界是客观的、统一的、和谐的;实在具有理性本质,它在一定程度上是人的理性可以接近的;通过建构实在论的理论就能够把握实在。
3.约定论与实在论的融合:约定论的实在论
霍华德用大量确凿的材料证明,爱因斯坦于1917年春开始倾向于石里克的实在论和约定论的新奇结合的思想。石里克对爱因斯坦的影响是通过他的有关论著,尤其是他们二人1913年到1935年之间的通信往来。爱因斯坦1915年处理“空穴问题”的成功和20年代反对新康德主义,也有助于他接近和接受石里克的思想。我在前引的关于爱因斯坦经验约定论思想的论文中,论证了爱因斯坦的约定论思想也源于彭加勒:他不仅赞同彭加勒的经验约定论(温和的约定论),而且依据他的科学实践,对约定论作了更为深入、明确、严格的阐释与发展。
科学实践和哲学思考使爱因斯坦洞察到,科学的基本概念和原理既不像古典经验论者所说的那样,是经验材料的归纳;也不是康德主义者扬言的,是先验形式或先天范畴。事实是,对应于同一经验材料的复合,完全可以有几种不同的理论。也就是说,经验不能唯一地决定一个正确的理论,因此人们对基本概念和原理以及理论的选择,就具有约定的逻辑地位。爱因斯坦像彭加勒一样,一方面对约定论作了本体论的、经验的和逻辑的限定;另一方面,他又恰当地安排了经验、理性、约定以至实在在科学认识和建构科学理论中的地位。控照爱因斯坦的观点,事件和经验事实是整个科学的基础,但是表现在科学理论中的“自然规律”的普遍性联系,不是仅仅由观察资料建立起来的,除非我们从理性的构造着手,否则这些联摹就无法表述和推导出来,而理性的构造不能只是经验的结果。科学并不满足于提出经验规律,它倒是试图建造这样一个逻辑体系,即以为数最少的前提为根据,把一切自然规律都包括在它的结论之中。这个体系是同经验的对象相对应的。理性要使这个体系同全部实验数据,也就是同我们所经验到的一切一致起来,它必须符合前科学的关于实物世界的观念。因此,整个科学是建立在哲学实在论体系之上的。的确,在我们正在寻求的这个体系中,没有一个特点、一个细节能够由于我们思想的本性,而先验地知道它必定是属于这个体系的。关于逻辑和因果性的形式也同样如此。从逻辑的观点看来,这个体系的逻辑基础以及它的内部结构都是约定的。它之所以能站得住脚,在于这个体系在事实面前的有效性,也在于它的统一性以及它所要求的前提为数很少。([7],368~369)。
爱因斯坦就这样把约定论与经验论和理性论协调起来,把约定论与实在论融合在一起,从而形成一种独特的约定论的实在论(conventionalisticrealism)。这种实在论坚信,深刻的理论必须以独立于观察者的实在为先决条件;但是任何理论都不会对实在给出至高无上的唯一正确的描述,其理由在于,原则上总是存在着可供选择的逻辑前提和理论,它们能够同样有效地解释所有可以得到的证据;我们在可供选择的基本概念和原理以及理论中进行选择,固然要受到实践的和历史的因素的制约,但从逻辑上看,我们的选择是一个约定的问题。
三、最后的简短评论
I.爱因斯坦的综合科学实在论是一种别具一格的实在论。它是以理性论的实在论为主线,以约定论的实在论和经验论的实在论为辅线,把实在论的实在观、真理观和科学观融合在一起的“综合体”。其中还包含有形而上学实在论、实体实在论、因果实在论、理论实在论、近似实在论、内在实在论、意图实在论、辩证实在论、方法论的实在论、动机实在论诸种因素或成分。这些不同的乃至异质的成分,在爱因斯坦的思想中相互限定,相互补充,相互联络,形成了一个内部和谐、外部严整的综合体——综合实在论。
2.爱因斯坦“博观而约取,厚积而薄发”。他善于博采众家之长,又不墨守成规或拘泥于一家之言,他既从专业哲学家斯宾诺莎、莱布尼兹、康德、休谟等人那里汲取了丰富的思想营养,又从哲人科学家开普勒、伽利略、牛顿(以上是古典哲人科学家)、安培、亥姆霍兹、黎曼、普朗克(以上是德国科学家,有人说19世纪后半叶的德国科学家都是哲学家)、马赫、彭加勒、奥斯特瓦尔德、迪昂、皮尔逊(以上属“批判学派”)等人之处获得了有益的启迪,加之他善于结合科学实践进行思考和创造,从而形成了他的综合实在论思想。这种实在论既在各种不同的乃至对立的哲学流派之间保持了必要的张力,又在传统和革新之间保持了必要的张力,因而成为一种卓有成效的科学研究纲领。
3.像爱因斯坦这样的人物,既是具有开创性科学贡献的科学家,又是对人类思想或文化具有深刻影响的哲学家或思想家。我们愿称这样的人物为“哲入科学家”(或“科学思想家”,或“作为科学家的哲学家”)。哲入科学家一般具有以下特点:从小就对科学和哲学怀有浓厚的兴趣,一生喜欢沉思一些带有根本性的科学问题和哲学问题;不过分拘泥于一种认识论体系,善于在对立的两极保持必要的张力;从科学发展的现实提出问题和寻求答案,而不是不切实际地提出问题和背着沉重的哲学偏见寻求答案;不自诩为哲学家,不企图构造庞大的哲学体系,但他们对问题的理解却进发出闪光的思想火花,可以当之无愧地列入人类的思想宝库。哲人科学家的历史作用是无可替代的,他们是人类思想发展历程的路标的设置者,是沟通科学与哲学的桥梁,是科学家和哲学家联盟的纽带。遗憾的是,在浩如烟海的哲学史论著中,只是为纯粹哲学家(专业哲学家)设立殿堂,根本没有哲人科学家应得的一席之地。这是一种很不正常的现象,亟待予以改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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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因斯坦文集》第一卷,许良英等编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6年第1版,第3页。以下引用该文集在正文中只注文献号和页码。
此句原来的译文是,“至于实在是否被观察,则被认为是无关的”。显然不确,有误。现根据原文重译。
《爱因斯坦文集》第三卷,许良英等编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年第1版,第394,475页。以下引用该文集在正文中只注文献号和页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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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语在爱因斯坦“自述”(写于1946年)中的德文原文是gegenseitigerAbwägunginkommensurablerQualtäten,,英译文是reciprocalweighingofincommensurablequalities,《爱因斯坦文集》第一卷把incommensurable译“不能比较的”([5],10),显系词义的误译和内容的误解(因为“不可通约的”理论或范式是可以比较的)。由此业可以看出,库恩和费耶阿本德并不像流行的观点所认为的那样,是“不可通约”这一术语在科学哲学中的滥觞。爱因斯坦起码在1946年就把它引入科学哲学的表述中了。顺便说一下,incommensurable本来是一个数学术语,即“不可公度”或“不可通约”,例如正方形的边长和对角线就不可公度,但却可以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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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爱因斯坦如何在对立的两极保持必要的张力,以及这种作法的认识论和方法论意义,可参阅李醒民:善于在对立的两极保持必要的强力,北京:《中国社会科学》,1986年第4期。
参阅H.彭加勒:《科学的价值》,李醒民译,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1988年第1版,第4、43、87、105页。
参见李醒民:论批判学派,长春:《社会科学战线》,1991年第1期。
参见李醒民:论作为科学家的哲学家,长沙:《求索》,1990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