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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生命;表达;理解;解释
【论文摘要】:生命解释学历来是狄尔泰解释学理论研究的重点。纵观他的所有理论著作,我们发现他主要是从这样几个方面来论述生命解释学的:一,表达;二,理解和解释。正是从这些论述中,狄尔泰的生命解释学得到了充分地展现。
狄尔泰是二十世纪德国生命哲学的集大成者,也是二十世纪重要的解释学家。他认为理解就是对"一直固定了的生命表现的合乎技术的理解。"[1]简单地说就是通过固定了的表现对其中生命的领会。
在狄尔泰的生命解释学中,表达、理解和解释是其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作者接下来就对这三个方面进行具体的分析,以期获得对狄尔泰生命解释学的进一步认识。
一、表达
(一)生命表达:理解的直接对象
狄尔泰在其理论中提出理解和解释活动的直接对象是生命表现或表达,这是狄尔泰生命解释学的基础。他在早期认为,通过体验和反省固然可以实现自我认识,但是心理事件是不断变化的,生命是无法直接观察的,如果不借助某种表现或表达,我们就不能准确的体验。事实上,每一种体验、每一种认识和意志活动都倾向于产生一种表达,特别是那些潜藏于内心的意识需要通过表达或表现才能被我们认识到。所以,如果没有对表达的理解,反省是一个迟钝的工具。只有建立在表达之上,对自己和他人的认识和理解才能更清晰、稳定和有深度。所以,狄尔泰特别注重表达对于理解、对于整个精神科学的作用。
(二)精神表达:生命表达的普遍特征
接着,狄尔泰又提出"生命表现出现于感觉世界,同时又是一种精神性东西的表达。因此,生命表现使我们能够对这种精神的东西有所认识。"[2]这里,狄尔泰向我们展现了一切表达或生命表达的普遍特征,即它们都意谓着什么,它们都代表或指向在它们自身之外的东西。就是说,一切表达都有所表达,一切表现都有所表现。于是表达和表现就有了双重特征,它们既不是纯物理现象,也不是纯心理现象,而是二者的混合物。微笑的背后传递的是一颗愉悦的心,有形的符号后面是作者思想、情感、意志的流露。表达的这一特征为理解的可能性奠定了初步基础,它构成了精神解释精神的中介,构成了理解自己和他人内心经验的中介。因此,狄尔泰大大拓宽了生命表现的范围,人类的一切活动,一切作品甚至人类历史本身都是作为精神的客观化,作为生命表现而存在的。
(三)表达的类型
可见,狄尔泰的表达概念蕴藏着丰富的内涵,表达作为理解和解释活动的基础,不仅在于表达是理解的直接对象,还在于理解的不同方式和结果取决于表达的不同类型或等级。因此,狄尔泰根据生命表现的不同等级,把表达分为三个类型:
第一个类型是语言表达,它包括约定俗成、以语言文字出现的一切。它的优点是可以精确地把一个人的思想传递给另一个人。"仿佛通过搬运,判断毫无改变地从作出判断的人的所有物转变为理解判断的人的所有物。这就为每一个逻辑上完善的思想关系确定了理解的基本特征。""在这里,理解只涉及思想内容,而这一内容在每一关系中都是自身等同的。"[3]这类表达构成了人类及其作品的大部分内容,也是传统认识和理解活动所关注的一种表达类型。但在狄尔泰看来,这类表达也有不足之处,它没有表达出心理生命的丰富性和特殊性。因为狄尔泰认为,心理生命是流动的,而概念、判断和推理则是凝固的;内心体验是唯我独有的,语言则是交流思想的工具,一旦通过概念和判断将人的体验纳入到语言中,这个体验已是经过"剪裁"的体验了。
第二个类型是行为表达。他谈到人们在大多数情况下,并不是为了传达什么而去行动,但是大多数行为都是有目的的行为。对于一个外在的观察者来说,可以通过行为来推知另一个人的精神内涵。比如,在通常情况下,拿着锯子向一棵树走去的人是想伐木,举起锤子的人是想钉钉子。这里,表达与被表达者之间的关联往往是约定俗成的,而且,与第一类表达相比,它更能表达一个人的意图。但是行为并不能表达心理的全貌,狄尔泰把行为中的意图和动机区分开来。拿锯子的人意图是想把树放倒,但动机可能极为不同,伐木可能是为了要木材,可能是为了锻炼身体等等。意图是行为者的直接目的,而动机是行为者实施该行为的原因。所以,面对行为这类表达,我们也必须谨慎从事。这就构成了行为表达的一个不足之处,即行为不仅受动机支配,还受外在环境制约。对于特定行为,我们必须说明环境、目的和生命的关系。
第三个类型是体验表达。这是一种深层次的表达,它们是指人的人体姿势、声调,以及诸如耸肩、眨眼等无意识的自发行为。通过体验表达,不仅可以显示自身意识到的情感,也可以显示自己意识不到的情感。可以说,把体验表达作为生命表达的一个形式,并且把它看作是深层的形式,这是狄尔泰的一个很大的贡献。在传统认识论和理解理论中,这类表达往往被作为偶然的和不可信的东西排斥在认识和理解活动之外。狄尔泰认为,和其他表达比起来,这类表达受习俗和规则的支配最小,这就使得不同文化、不同时代和不同区域的人们之间直接的相互理解成为可能。
狄尔泰的表达理论告诉我们,人们可以用许多方式来表达自己,促进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和理解。反过来说,正是由于表达的多样性和理解层次的多样性,说明了理解的复杂性。
二、理解和解释
从狄尔泰的表达理论中我们得知,理解的直接对象是表达,是对生命表现的理解,如果我们把生命表现看作思想的外在表现形式(如概念、判断、行为等),那么对这些生命表现的"理解"就是一种思维的内在活动,是一种认识其心理生命的过程。在狄尔泰看来,"理解"就是"通过呈现于感觉中的表现认识其心理生命的过程"[4],对心理生命的理解分为初级形式和高级形式。
理解的初级形式指"对一个单一的生命表现的解释"[5]比如,对一个面部表情、一个手势的理解;对一个构成复合行为的初级理解。理解的高级形式就是从若干生命表现出发,追溯这些表现所表达的生命关联整体。"从逻辑上讲,高级理解所依据的不再是类比推理,而是归纳推理。"[6]狄尔泰是推崇理解的高级形式的,因为理解的初级形式只是把一个特殊的表现视为一个特殊的心理事实的表达,而不考虑这个心理事实与他的主体之间的生命关联。而理解的高级形式却是要追溯这些表现所表达的生命关联的整体性。尽管二者有这样一些差异,但是理解的初级形式仍为理解的高级形式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我们通常是把"理解"和"解释"混为一谈的,而狄尔泰却试图把解释作为一个独立的概念来看待。他说道:"我们把对持续的、固定的生命表现的技术性理解称为解释""我们把对以书面的形式固定下来的生命表现的技术性理解称为阐释、解释。"[7]他认为,在语言中,人类生命得到了最完美的表达,所以,人们关于精神世界和历史世界的知识主要是通过对以语言符号记载的文本的理解获得的,这种理解就是解释。对比"理解"和"解释"两个概念,我们发现狄尔泰似乎也没有把理解和解释对立起来,实际上,理解和解释本无本质差别,在获取关于他人和历史文本的知识过程中,绝没有一理解活动之外的解释活动。
那么,既然理解和解释本无本质差别,狄尔泰为什么要把它们分开来研究?换句话说,狄尔泰通过理解和解释的研究,得出了一个怎样的结论呢?要澄清这个问题,我们还必须进一步分析"理解"和"解释"这两个概念的深刻内涵。
狄尔泰在论述"理解"内涵的过程中,提出了"移入"、"模仿"、"重新体验"等概念。这些概念是在谈论历史文本的意义时提出的。他认为历史文本有一种独立于解释者的理解活动而存在的意义,理解就是通过进入他人的内心世界,重新体验他人的心境,从而再现他人的内心体验和作品的原意。以他人生命表现追溯其生命关联的过程,这实际上是一个自我移入的过程,一个模仿过程,一个重新体验的过程。"当我理解他人的生命表现时,在我身上所发生的与在被理解者身上发生的实际上是同一过程,只是二者方向相反。理解是一个与发展过程本身相反的过程,在他人那里,体验将自身外化为表达或生命表现,而在我这里,表达内化为一种模仿。因此,理解的本质和真实过程是,在他人生命表现的引导下,在我意识中重新发现自己。而在自我理解的过程中,内在经验也起着重要的作用。
相对于"理解"的内涵,狄尔泰在分析"解释"的概念时,同样引出了一个重要概念,即"解释学循环"。他谈到:"解释活动是从部分到整体和从整体到部分的不断的往返运动。一部文学作品的每一部分都有一个极不确定的意义。每一个词都有相当多的可能的意义,字典固然为我们提供了诸种可能性的范围,但在这个范围内,词的意义又是可以自由移动的,只能根据上下文来确定。一个词是这样,一个句子、一个段落也是这样,对这些部分的准确理解依赖于整个作品整体的逻辑结构。而要理解这个逻辑结构,又必须事先了解其各个部分的含义。"[9]我们从整体的各部分理解整体,从整体理解各个部分,这就是所谓的解释学循环,也是一切解释艺术的核心困难。狄尔泰认为,解释学循环在理论上是无法解决的,因为,在理论上,这里已经达到了理解的极限。但是在现实中,我们并没有因解释学循环而陷入困境。实践中,我们总是不断走出解释学循环,实现对作品的理解。狄尔泰认为,在理解一部作品时,我们须先粗读、通读全部作品,以抓住作品的大意和结构。然后,以这个大意和结构为引导,重新精读、细读同一作品,以把握作品的细节,并在这个过程中校正对作品大意和结构的理解。经过这样的过程,我们就可基本达到对作品的理解。
从以上的分析来看,狄尔泰实际上是把理解和解释过程视为推理的过程。但他更为强调的是,理解和解释并不是一个可以完全归结为规则的纯逻辑过程。理解和解释首先是一个创造性的想象的过程,因为每一个体验都包含认知、情感和意志,所以,重新体验、解释的过程必然要调动生命的这些不同方面,而精神科学的伟大成就,正是来自于个人生命的整体力量。理解和解释活动作为精神科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是生命整体把握人自己和自己所创造的社会和历史的能力。这些也是狄尔泰通过理解和解释的研究所得出的结论。
总之,狄尔泰的解释学理论是建立在他的生命观上的,他的最终目标是协调并整合涉及人类生活不同方面的全部学科,也就是把全部人文科学统一起来。而表达、理解和解释一起组成狄尔泰人文科学方法论的三大基石。可见,生命解释学在整个狄尔泰思想中的重要地位。
参考文献
[1][2][3][5][8]洪汉鼎.理解与解释-诠释学经典文选[M].北京:东方出版社,2001,P77,P93,P94,P96,P98.
[4]w.狄尔泰.狄尔泰全集:第五卷[C].柏林:莱比锡出版社,1924,P332.
[7]w.狄尔泰.狄尔泰全集:第八卷[C].柏林:莱比锡出版社,1927,P217.
[6][9]李超杰.理解生命-狄尔泰哲学导论[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4,P97,P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