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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国盛教授说:“发现一个理性的世界,一个自己为自己立法的世界,这是西方人对人类文明的一个重大的贡献。相比较而言,我们中国人缺乏这个纯粹的内在的理性世界……在我们看来,‘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理是相对的,而情反而是绝对的,这个情与‘礼’相通。可是希腊的理进入了内在性的高度,因此是绝对的。”(《中华读书报》2002年7月10日《吴国盛纵谈科学与人文》)我以为这是似是而非的皮相之见。
一、何谓理性?
理性与反思、自我、逻辑、科学……等概念一样,都是来自西方的舶来品。但西方各种哲学流派对理性有着不同的理解,如古希腊的斯多葛派认为理性是神的属性与人的本性,将判断力视为真理和道德的共同源泉;柏拉图和斯宾诺莎的唯理论,从唯心和唯物的不同立场否定感觉经验,把理性看成认识和知识的唯一源泉;18世纪法国唯物主义者,从机械唯物论的视角抹杀生命现象与物质运动的质的差异,主张将理性作为衡量一切现存事物的唯一标准;康德试图弥合客观的理性和知性与主观的道德和审美两个世界的明显鸿沟,提出一种先验的道德宗教或道德哲学,将理性上升为融知性与感性为一的先天形式;黑格尔则从他的“绝对精神”世界观出发,将理性仅仅视为具体的、辩证的思维方法……尽管上述种种观点都出自鼎鼎大名的西方先哲;尽管他们对于哲学及理性的研究做出过巨大的贡献;尽管他们的理性观大抵也都是围绕着人类和人性展开的,但我认为他们都具有两个弱点:一是高高在上,脱离了广大民众;二是形而上学,脱离了现实生活。正如西班牙哲学家何·奥·加塞尔所说:“自笛卡尔以来的现代哲学是深深扎根于唯心主义之中的。这个哲学取向到了康德、黑格尔等人而达到极致;这种哲学跟生活是决然对立的,就像在生活的洪流中逆流而上。”(〔西〕何·奥·加塞尔《什么是哲学》,P88,北京,商务印书馆,1994)因此,无论他们的这些古典和近代的理性定义是什么,我都不感兴趣。
二、真正将西方的哲学和理性回归广大民众和现实生活的,是西方的现代哲学家(我们的传统哲学从未超越生活,自然无需回归),其中最深刻也最难懂的大约是海德格尔,最精辟又最通俗的则是弗洛伊德。弗洛伊德的理性定义就是自我。具体地说,就是:人人皆有本我,所谓本我,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谓的天性、本能、七情六欲或感情,满足它们便是人生的根本动力。一个人,无论他生活在什么时代、什么文化或体制的社会,打着什么样的阶级或阶层的烙印,具有什么样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其一生的思想和行为,归根结底都离不开这一根本动力。用金岳霖先生的话来说,就是:“情求尽性。”
但人的天性、本能、七情六欲或感情千差万别——有的好色、有的好食;有的好动、有的好静;有的好权谋、有的好自由;有的好幻想、有的好实干……也就是说,秉性各异,人各有志。然而,人偏又是脱离了社会便无法生存的社会性动物,在共同的社会生活中,如果人人皆按照自己的秉性和志趣率性而为,社会生活便乱了套,社会也就不成其为社会。为了规范或制约各不相同的“性”或“志”,社会便约定俗成出种种“超我”,来作为人们先验的或超验的精神权威——诸如上帝、天道、宗教、民族、国家、党派、伦理、道德、正义、良知、宪法、法律、公约、规则……等等,尽可能限制或制止那些妨碍他人或危害社会的“情求尽性”。也就是说,“情求尽性”必须以服从超我为前提。用金岳霖先生的话来说,就是“用求得体”。超我便是“用求得体”的那个“体”。
超我并非像那些西方古典或近代的哲学家所以为的或宣扬的那么绝对,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它都是相对的和具体的,即除了人类共有的超我——如不得毁灭人类、不得从事危害人类的活动、必须为子孙后代着想……等等外,不同的人群——大至国家、民族,小至团体、家庭,又会根据各自不同的文化传统和现实需求,形成各自不同的具体的超我。例如,美国的女子可以在公共场合着比基尼,阿拉伯世界的女子则必须将全身裹严到只露出眼睛方能上街,而爱尔兰西部海上的一个叫伊洛斯比格的岛上的农村社会,母亲“从来不也不会亲吻或拥抱自己的孩子”,甚至将给孩子哺乳也视为“下流的裸露行为”(〔美〕L·H·詹达,K·E·哈梅尔:《人类性文化史》,P125,北京,中国妇女出版社,1988)。但即使是美国,也并非从来就允许女子在公共场合着比基尼的,在不到一个世纪之前,他们的女子也不允许在公共场合中裸露胳膊和大腿。而且,就是在今天,也不是每个家庭都允许子女在公众场合下着比基尼的。换言之,超我是因文化、时代而异的。
这就意味着人人皆不得不在本我与超我或“性”与“体”的夹缝中生存,或者说,不得不在对立的两间走钢丝——若一味放纵本我,便会成为害群之马,受到社会的制裁;若一味服从超我,便会异化为丧失正常人性的工具人。因此,人生便意味着随时随地用理性在两间进行判断和权衡。那么,理性也就是自我,亦即“用求得体”。
金岳霖先生的“情求尽性,用求得体”(金岳霖:《论道》,P205,北京,商务印书馆,1987)八个字便概括了全部人生哲理。大抵也概括了理性的基本功能。
说穿了,理者,利也。理性者,用求得体也。
三、18世纪法国唯物主义者之所以会形成机械的唯物主义的理性观,无非是基于当时自然科学特别是生理学和医学的突破性成果。他们的理性观之所以具有鲜明的无神论色彩,强调自爱和利己的原则,无非是反映了新兴资产阶级的利益和愿望。而与之毗邻的德国,由于资产阶级无论在经济、政治还是思想方面都比较落后,所以,作为德国资产阶级代言人的康德,其理性哲学便充满先验论、二元论和不可知论的复杂矛盾,他反对机械唯物主义的理性观和理性的宗教,却又将理性上升到先验的、不可知的高度,并以这种形而上学的超验理性为基础,试图以唯心的道德宗教来取代世俗的理性宗教。同一时代的两个相邻的西方国家,理性观就如此不同。
从西方文明的源头克里特岛上的米诺斯文明、希腊半岛上的麦锡尼文明和古希腊文明,直到现今的整个西方文明世界,理性始终是个因文化而异,随时代而变动不居的概念。例如,西方文明早期的地中海文明时期,由于人口与资源矛盾的激化,对外贸易、掠夺和殖民,便成
为全民生命攸关的最大的理性,因而,商人和强盗这两种职业就都成为极受人尊重的职业,而且没有什么区别。于是,史诗《奥德赛》中写道,国王涅斯托客气地问忒勒玛科斯:“你是商人还是强盗?”现在你还能向一位西方商人问同样的问题吗?
可见,根本不存在什么“绝对的”、“进入了内在性的高度”的“纯粹的理性世界”。一切理性都是相对的、具体的、随时代的变迁而变动不居的。归根结底,不过是应对不同的历史和地理环境的用求得体罢了。
四、但西方的文化毕竟还是大同小异,所以理性观的不同大体还属于相辅相成的范畴。而中国的文化则是与西方全然不同的异质文化,其理性观自然也与西方截然不同。
西方文化本质上是建立在商品经济和个体私有制基础上的个体本位文化,为了规范和制约个体间的矛盾冲突,便形成法律、民主、宗教、国家等超我形式,来作为社会共同权威。西方的理性,无论怎样地变异,归根结底,无非也就是对于这些超我的自觉服从。中国文化本质上是建立在自然经济和群体共有制基础上的伦理本位文化。由于直到近代之前,中国基本上不存在个体私有制,任何个体的情求尽性,都只能在满足或基本满足了他所属的那个群体的共有利益的前提下,才能实现。而中国的群体,无论是血缘群体还是拟血缘群体,都是按照费孝通先生所谓的“差序格局”相互纠缠在一起的,用梁漱溟先生的话来说,就是:“与其为共的,视其伦理关系的亲疏厚薄为准,愈亲厚,愈要共,以次递减。同时亦要看这财产的大小,财产愈大,将愈为多数人之所共。”(梁漱溟:《中国文化要义》,P81,上海,学林出版社,1987)也就是说,中国人的公与私缺乏明确的边界,要想情求尽性,就必须先“共”而后私或假“共”而济私,自然无由形成西方式的法律、宗教、民主一类的超我,而只能以伦理道德为超我。更确切地说,就是以权衡和平衡形形色色的人际关系为超我。
中国人的情求尽性必须自觉服从这个关系学的超我,任何违犯这个超我的人,都会被视为害群之马;若沦为这个超我的奴隶或工具,则又难以情求尽性。因此,中国人也必须在情求尽性和关系学超我之间走钢丝。换言之,中国人的用求得体,就是在形形色色的关系网中进行权衡和维持平衡。就其功能或实质而言,与西方的理性并无二致,只不过由于文化的不同,我们从来不用“理性”这个概念,而称之为“中庸”。《中庸》曰;“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朱熹:《四书集注》,P25,岳麓书社,1987)中者,本我也;节者,超我也;中节者,自我也,亦即用求得体也。
也就是说,西方人所谓的理性或弗洛伊德所谓的自我,也就是中国人所谓的中庸。
换言之,西方有西方的理性,中国有中国的理性。说中国人缺乏西方式的理性,可以。说中国人缺乏理性,则大谬。
五、当然,自我也好,中庸也好,就像是走钢丝,都是很不容易做到的事。所以孔子在2500年前就说:“中庸之为德也,甚至矣乎!民鲜久矣。”意思是:中庸是所有道德中最高级的道德,大家已是长久地缺乏它了。2500多年以来,似乎始终如此。尤其是近代以来,由于中西文化的冲突,致使旧的超我被打破,而新的超我又未能深入人心,就更是如此。也就是说,主张是一回事,能否做到则是另一回事。中庸作为“至德”是一种极高级的境界,古往今来,除了极少数文化精英能够身体力行外,芸芸众生连同他们的统治者是很难企及的。
中国人如此,西方人又何尝不是呢?若宏观地、历史地看,他们甚至还不如我们呢。
从中西的神话看,中国神话中的天神,无一不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雷锋”式人物:女娲不但造人,还替人补天、填地、息灾祸,甚至还为她的孩子们发明一种叫做“笙簧”的乐器;炎帝神农氏不但教人们种植,为了教大家用草药治病,还亲自“尝百草之滋味,一日而遇七十毒”;炎帝的小女儿女娃,游于东海,不幸被淹死了,便化为精卫鸟,“常衔西山之木石以堙于东海”;天帝帝俊接受了尧的恳求,派善射的天神羿,下凡来为人民除害诛恶,羿感于人民的疾苦,竟不顾帝俊的嘱咐,将天帝的十个儿子——残害人民的十个太阳,一气儿射下了九个,结果再也不能上天,随他一同下凡的老婆嫦娥,也弃他而去……而西方的奥林匹亚诸神,除了普罗米修斯之外,无论男女,几乎全都是放荡不羁的家伙,他们不但像凡人一样地争强好胜,睚眦必报,男欢女爱,耽于享乐;而且,为了各自的私怨,竟不顾人民的死活,在特洛伊战争中各助一边,大打出手……若就神话和历史传统而言,究竟谁更富于理性呢?
西方人的那些创造了地中海文明的祖先们,同他们所信奉的天神一样,彪悍放荡,勇武好斗,争强好胜,酷爱冒险和自由,热衷美女和醇酒,崇拜英雄与强权,视通奸乱伦为儿戏,以决斗厮杀作消遣,热衷于军事贵族发动的侵略战争,长期过着海上征战与漂泊的生活,恣意挥霍掠夺来的财富,又哪里有多少理性可言?
便是在高张理性大旗的古希腊,也同样充斥着浓烈的酒神精神,“城邦制度意味着话语具有压倒其他一切权力手段的特殊优势……所有那些原来由国王解决的属于最高领导权范围的涉及全体人利益的问题,现在都应提交给辩论的艺术,通过论战来解决”(让-皮埃尔·韦尔南《希腊思想的起源》,P37~38,北京,三联书店,1996),以致议案的是非利弊成为次要,通过与否全仗口才的高下。例如:在寡头派的操纵和鼓动下,伯里克利用提洛同盟的公款修复和美化雅典的提案遭到普遍的反对,伯里克利在失败似乎已成定局之时,对准备投票表决的委员们说:“好极啦,这些建筑费不要列在你们的帐上,归我付好了;在上面刻字的时候,刻我的名字。”于是乎,“不知是感于他的伟大精神,或者为了要在伟大的工程上争享光荣,他们都齐声高喊:‘叫他尽量花……工程完成前不要节省用钱。’”(威尔·杜兰:《世界文明史·希腊的生活》,上册,P330,北京:东方出版社,1999)他们的理性安在?
不错,可以说古希腊人比历时上的任何民族都长于逻辑思维,甚至,逻辑这个词,就是从希腊文逻格斯(λóγοs)演化出来的。但尽管逻格斯的语义中包含理性,但毕竟并不等于理性。所以天性争强好胜的希腊人热衷辩论,酷爱
归纳,并且热爱到了偏离理性的地步,以至于伯里克利死后,古希腊的历史便成为“除了少数几个温和和真正高尚的突出事例外,这整个是一部在战争压力和机会主义领导方式下的悲惨衰亡史”(基托:《希腊人》,P187,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
六、如果说,西方人在中世纪之前,主要偏重于本我的放纵;那么,在中世纪,他们则又拜倒在教会权威的超我脚下。例如,西欧各国曾在整整五个多世纪里,都处于形形色色的宗教法庭淫威之下:
成千上万与世无争的平民仅仅由于多嘴的邻居道听途说而半夜三更被人从床上拖起来,在污秽的地牢里关上几个月或几年,眼巴巴地等待不知姓名又不知身份的法官的审判。没有人告诉他们罪名和指控的内容,也不准许他们知道证人是谁,不许与亲属联系,更不许请律师。如果他们一味坚持自己无罪,就会饱受折磨直至四肢都被打断……最后他们被处死时连遭到如此厄运的原因都不知道。(房龙:《宽容》,P136,北京,三联书店,1985)
1483—1820年间,受迫害者达30余万人,其中1/3被处火刑。(《中国大百科全书·宗教裁判所条》)
据估计,十五至十六世纪期间,欧洲有五十万人因被判有传播巫术罪而被烧死……供词往往是巫师在严刑拷打下招供……如果犯罪妖巫采取合作态度,那么作为奖赏,她便可以期望在被焚烧之前,被人扼死……当时的一位研究巫术之谜的专家约翰·马特豪斯·梅耶法斯写道,他宁可放弃万贯家产,也不愿回忆起他在行刑室内所亲眼目睹的景象……(马文·哈里斯:《母牛·猪·战争·妖巫——人类文化之谜》,P139~143,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90)
研究结果表明,百分之八十二的妖巫是女性。在东窗事发时,那些无能为力的老妇人和下层阶级的接生婆,通常总是最先遭受指控。第一批受害者招供之后,孩子和男人的数量便会大为增加。在大规模惩处的疯狂时期,守门人,少数不多的富商,偶尔会有政府官员和教师,纷纷被处死。(同上引,P174)
你以为这些罪行仅仅是宗教裁判所及其豢养的暗探和走狗们干的么?不,还有大批贫困百姓的积极参与。因为他们居然相信“是妖巫和魔鬼而不是君主教皇使他们倍受磨难”(同上引,P172)。
我们在“”中也曾丧失过理性,但不过十年的时间。而他们却是五个多世纪!如果连历时200多年,同样有大量贫苦农民参加的十字军东侵也算上,他们丧失理性的时间就更长。
他们引以为自豪的理性又到哪里去了呢?
至于近代西方人对于亚洲、非洲、拉丁美洲和其他地区的大肆侵略,以及两次都发生在欧洲的世界大战,究竟有多少理性可言,就不必说了。
尤其是西方世界的“大哥大”,在以世界霸主和警察自居的美国,普遍迷信科学万能,沉溺于高科技创造的高消费,异化为消费机器,人口只占世界人口总数的1/30左右,所消费的能量却占全球总能源消费的1/4左右。为了维持这种居高不下的高消费水平,国家与政府便不得不不断加大军费预算和高科技投资,以维护其遍布世界各地的军事基地和经济吸血管……理性安在?
七、如果这就是吴国盛教授所谓的“自己为自己立法的理性世界”,那么,中国人就该以“缺乏这个纯粹内在的理性世界”为荣。
如果吴国盛教授所谓的理性世界与世人和世俗无关,仅仅限于抽象的哲学范畴,那么,中国人似乎也并不缺乏“纯粹内在的理性世界”。
如果吴国盛教授是在哲学象牙塔中,用西方人也做不到的抽象理性来称量中国的世人和世俗,对不起,那就是似是而非的皮相之见。
用以教人,误人子弟;公诸传媒,误导民众。
当然,若深究,似乎也怪不得吴教授,因为,这类论调并非他发明,而是中国近代历史上普遍存在的食洋不化思潮的产物。他也不过是个人云亦云的受害者而已。
但无论如何,澄清这些是似而非的谬论,总还是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