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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道思想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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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道思想哲学

一、孝与“爱敬之心”

孝是子女的感恩心理的自然流露。这种对于父母的“爱敬之心”是孝道的根本,而所有外在的孝道礼仪则都是使这种“爱敬之心”合理畅快地表达,因此孔子更为重视作为孝道根本的子女对父母的“爱敬之心”。孔子云:

“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无敬,何以别乎?”(《论语·为政》)子女假如心中没有对父母的爱敬之心,只是满足父母的物质生活需要,那样与养狗养马又有多大区别呢?《为政》篇又云:“子夏问孝。子曰:‘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

因为孝的根本是子女心中对于父母的“爱敬”,假如没有了根本,子女无论怎么做,即使是天天让父母吃山珍海味,住广厦别墅,也不能称为孝。子女与父母基于血缘亲情的相亲相爱,是人群大众相亲相爱的本源与始点,假如父母子女间都不相亲相爱,又怎么奢望人群大众能够相亲相爱呢?故《论语.学而》云:“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孝是仁的根源,也是仁的始发处。人人皆有敬爱父母之心,循此本心,顺此本性,扩而充之,由最亲以及于最疏,自然流出,绝不勉强。故中国传统的社会与文化,建筑在孝的伦理上,从人类内发而自然的爱敬为起点,而扩展出去。《孝经·开章明义》云:“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确实一语道出了儒家文化及中国文化的根源与其非凡之处。

二、孝与“报亲恩”

孝在很大程度上起源于子女对父母的感恩心理。中国诗人在很早以前,就对父母的养育之恩进行了热情的讴歌,“哀哀父母,生我劬劳……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拊我畜我,长我育我,顾我复我,出入腹我,欲报之德,昊天罔极。”(《诗经·蓼莪》)“欲报之德,昊天罔极”,强烈体现了子女思报亲恩的感恩心理。

孔子在《论语》中亦表达了子女对于父母的感恩心理。孝在很大程度上源于子女对于父母感恩情感写作论文自然流露的思想,孔子在与其弟子讨论“三年之丧”的对话中这样说:“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论语·阳货》)子女就算只念到幼时父母对自己的养育之恩,也应该为父母守三年之丧。

父母无微不至地疼爱自己的子女,为子女无怨无悔地付出,子女自然从心里产生报答父母之恩的心理,对父母自然怀有“爱敬之心”,向父母行孝尽孝,而子女这一点对父母的“爱敬之心”,则是儒家文化最为重视、培养的文化根源。

三、孝与“无违”、“几谏”

“父为子纲”是儒家孝道伦理自近代以来最为人所诟病的地方,而孔子的“无违”之教也会使人很容易认为“父为子纲”由孔子开其端。对于儒家文化有一定了解的人用孔子的“几谏”来说明孔子并没有主张“父为子纲”,“父为子纲”是日后法家思想掺入,又由后世君王及一些儒者提倡形成的。在这个地方,我们需要认真分析,看看孔子是否有这种思想,或者是否有会导出“父为子纲”的思想倾向。“无违”之说出现于《论语·为政》篇,其文云:孟懿子问孝。子曰:“无违。”樊迟御。子告之曰:“孟子问孝,对曰‘无违。’”樊迟曰:“何谓也?”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假如我们用“父为子纲”来解释这里孔子所说的“无违”,那是没有说服力的。因为若是这样,孔子就没必要接着对“无违”作出“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的解释。孔子这里的“无违”指的应当是子女需要不违背礼的要求侍奉父母,却没有无论父母对错,子女都要无条件听从父母命令的意思。

假如父母有过时,子女应当如何做呢?孔子这么说:“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论语·里仁》)“几,微也。父母有过,当微纳善言以谏父母也。”即所谓“父母有过,下气怡色,柔声以谏也。”[2]父母有过时,子女应当向父母进谏,但是进谏的方式应该是和气悦色,以温柔的声音微微表露自己的意见,只要让父母觉察到自己的观点即止。子女不能够认为自己有道理,就明白指出父母的不是,并要求父母应当如何如何,这样做是不为孔子所答应的。

四、孝与“父子相隐”

孔子及日后的孟子所代表的儒家正统将亲子之间的血缘亲情视为其文化的根源,无论怎样都不能破坏此根源,因为在他们看来,破坏了此根源,就没有了儒家文化的一切。在孔子的孝道思想中,当父子亲情与国法出现冲突时,孔子认为维护父子亲情是最重要的。《论语·子路》篇云:

叶公语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孔子曰:“吾党之直躬者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

叶公是站在国家的立场上,认为“其父攘羊,而子证之”的做法是正当的,而孔子则从维护血缘亲情的立场上,主张“父子相隐”。在上面提到的“几谏”上,孔子亦表现了同样倾向:假如子女屡次“几谏”,父母依旧保持己见,那么子女心中忧伤,也只能“三谏而不听,则号泣而随之”[3]了。因此站在国家立场上的韩非批评儒家说:

“楚之有直躬,其父窈羊,而谒之吏。令尹曰:杀之。’以为直于君而曲于父,报而罪之。以是观之,夫君之直臣,父之暴子也。鲁人从君战,三战三北。仲尼问其故,对曰:‘吾有老父,身死,莫之养也。’仲尼以为孝,举而上之。以是观之,夫父之孝子,君之背臣也。”(《韩非子·五蠹》)“君之直臣,父之暴子”、“父之孝子,君之背臣”,当亲情与国法冲突时,孔子趋向于取亲情而舍国法。“父子相隐”顺应于人的自然情感,但其有时又会与国法相违背,这在日后一些中国人的思想行为中产生了极大的冲突,造成了一些人生悲剧。父子相隐”有人类自然的心理基础,但孔子及其儒家过于重视亲情的倾向,在现代社会,若不加以限制、转化,是无法适应现代社会要求的。

五、孝与“以孝治天下”

中国过去的皇帝大都称要“以孝治天下”。那么,“以孝治天下”及日后无所不包的“泛孝主义”思想在孔子那里毕竟如何?《论语·为政》云:或问孔子曰:“子奚不为政?”子曰:“‘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施于有政。’是亦为政,奚其为政?”孔子上面话的意思是说:在家孝于父母、友于兄弟,家庭治理井然有条理,这也是从政,为什么能说只有出外做官才能称为从事政事呢?孔子这里将治家与治国联系在一起,《大学》中所讲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主张与孔子这里的言论是一致的。在西周至春秋时期,家国同构,治理整个天下与治理一个小家庭是一样的。家庭里的一切关系均能由“孝”引发来。以孝治家,以孝治天下,这在当时是很可能存在的历史现象。因此,可以说“以孝治天下”是孔子孝道思想中内含的倾向。《论语·为政》又云:

孟武伯问孝。子曰:“父母唯其疾之忧。”“人子能使父母不以其陷于不义为忧,而独以其疾为忧,乃可谓孝。”[4]生不生病并不能由子女自身所能掌控,但子女可以不做不义之事。子女能够让父母只担忧自己生病与否,并不会担忧自己为不义之事,这样才能称为孝。子民做任何不义之事,都是不孝,都不道德,这确实可称得上是“以孝治天下”。《礼记·祭义篇》充分发挥了孔子这方面的思想,其文云:

“居处不庄,非孝也;事君不忠,非孝也;莅官不敬,非孝也;朋友不信,非孝也;战阵无勇,非孝也。”这即是人们所称的“泛孝主义”,从这可以看出,“以孝治天下”、“泛孝主义”是孔子孝道思想中内含的倾向。

这里有一处需要提及的是,在孔子的思想中,“孝”与“忠”的标准是不一样的。按照古人的说法,亲子之间是“天合”,无论父母如何不是,他毕竟是子女的父母,这是子女不能否认的,子女无论如何都不能弃他们而去;而君臣之间是“义合”,假如君王不按照君王的要求去做,为人臣的是可以离他而去的。“天下有道则现,无道则隐。”(《论语·先进》)

“所谓大臣者,以道事君,不可则止。”(《论语·泰伯》)在孔子的思想中,不止没有“父为子纲”、“君为臣纲”所包含的子对亲、臣对君绝对听从的思想,就是“孝”、“忠”两德目之间也有区别。因为日后儒家的“移孝作忠”深为近代以来时人所诟病,故在此略为申述。

最后我们对于以上关于孔子孝道思想的探讨做一个总结:在孔子的孝道思想中,孝道的根本,是子女伴随着对父母的感恩心理,自然流露出的对于父母的“爱敬之心”,这种“爱敬之心”是人群大众相亲相爱和平共处的根源,孔子因此视孝为“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可以说,孝是儒家文化的根。为了维护这一文化之根,当父母有过时,子女虽然应当劝谏,但劝谏的方式只能是“几谏”,当父子亲情与国法发生冲突时,维护父子亲情重于维护国法。孔子孝道思想中内含有“以孝治天下”与“泛孝主义”的倾向,但也应当注重到,在孔子思想中,“孝”与“忠”与日后“移孝作忠”之间的区别。从对孔子孝道思想的探讨中我们可以发现,孝反应了人类自然的心理情感现象,对于培养人的爱心,促进人与人相亲相爱及和平共处有着十分积极的作用,但孔子孝思想中含有的观念,假如不加以适当限制,给予适当转化,是无法适应现代社会需要的。

孝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占有极为重要的位置,它可以说是中国传统主流文化精神的根源,若中国传统文化没有了孝,那么也就不能称之为中国传统文化了。因而历史学家钱穆先生称中国文化为“孝的文化”,梁漱溟先生在分析后亦认为,“说中国文化是‘孝的文化’,自是没错。”[1]若不认识中国人的孝文化,那么便永远不能了解中国传统文化。为了已经绵延五千年的中国传统文化继承传承下去,研究孝文化是十分必要的。

孔子的孝道观对于中国的孝文化产生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研究中国孝文化必须首先研究孔子的孝道思想。研究孔子孝道思想最为可靠的材料只能是《论语》,虽然在其它一些书籍中亦多有“孔子曰”、“子曰”之类的记载,但那多是后人冠以孔子的名头以表达他们自己的思想,即使其中有些确实是孔子的言语,但为慎重起见,我们也只能先采取“阙疑”的态度。下面即以《论语》为主要研究材料,同时参考其它书籍中的孔子言论,对孔子孝道思想进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