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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仁爱的修身理念
在儒家学说中,仁爱是一种非常重要的修身理念,也是建立和谐人际关系的一个重要前提条件。孔子对“仁”的涵义进行了界定:“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论语·雍也》)孔子认为,仁在一定程度上蕴含了其它优良品德。《论语》云:“子张问仁于孔子。孔子曰:能行五者于天下,为仁矣。请问之。曰:恭、宽、信、敏、惠。”(《论语·阳货》)孟子认为“仁”是人所固有的恻隐之心的发展,他说:“恻隐之心,仁之端也。”(《孟子·公孙丑》)“恻隐之心”即是同情心,人都有同情心,发展扩充固有之同情心,即可达到仁。孟子还认为人都有所爱,把这种爱加以扩展,将爱心也给予本来不爱的事物,这就是“仁”。他说:“仁者以其所爱,及其所不爱;不仁者以其所不爱,及其所爱。”《孟子·尽心》)可见,孟子主张的“仁”是由近推远,是同情心的发展,也可以说是爱之扩充。后来的学者充分继承和发挥了孔孟的“仁爱”学说,并加以发扬光大。比如,程伊川说:“故仁,所以能恕,所以能爱。恕则仁之施,爱则仁之用。”(《河南程氏遗书》卷十五)朱熹在《四书章句集注》中也对“仁”作了自己的解释:“仁者,爱之理,心之德也。”(《论语·学而》注)“仁者,天地生物之心,而人得以生者,所谓‘元者善之长’也。”(《中庸章句》)
“仁”既是修身养性的道德规范,也是实践活动的行为规范。只有实际有益于人,才能称之为“仁”。假如仅仅是洁身自好,无害于他人,就不会达到“仁”的境界。《论语》云:“宪问……克伐怨欲不行焉,可以为仁矣?子曰:可以为难矣,仁则吾不知也!”(《论语·宪问》)“克伐怨欲不行”固然难能可贵,但实际上没有有助于人,所以还不是“仁”。“仁”还有身体力行、不说空话的含意,要实现“仁”就必须要真老实在地去做。《中庸》记述孔子之言:“力行近乎仁。”其意是必须身体力行,才能做到“仁”。孔子又说:“巧言令色。鲜矣仁!”(《论语·学而》)“刚毅木讷近仁。”(《论语·子路》)巧言令色的人,不打算真实力行,所以就远于“仁”;而刚毅木讷者能真实力行,所以就容易做到“仁”。
然而儒家的“仁”不是一味的仁爱所有的人,也是有一定原则的。孔子说:“惟仁者,能好人,能恶人。”(《论语·里仁》)“我未见好仁者,恶不仁者,好仁者,无以尚之。恶不仁者,其为仁矣,不使不仁者加乎其身。”(《论语·里仁》)仁者本来是爱人的,但是对于不仁之人,则不得不“恶”而远之,使其不得影响自己。据此,张岱年先生说:“‘仁’是‘爱人以德’,但不是‘姑息之爱’。仁是既要成己又要成人,而‘姑息之爱’,却可能误己误人。”[1]自孔子倡导“仁者爱人”的仁学以来,仁爱就成为中华民族共同的道德追求。仁爱精神的精髓在于把他人充分地当人来对待,既爱自己也爱他人。实际上,这也应该成为和谐社会的普遍的道德标准,尊重他人、关爱他人不正是我们所追求的一种思想境界吗?只有当一个世界布满了爱的时候,人与人之间才能达到真正的和谐,社会也才能够实现真正的和谐。
二、贵和的价值追求
对“和”的追求是儒家非常重要的社会理想和人生目标,对于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能起到很好的导向作用。孔子云:“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认为大事小事都应遵循“和为贵”的原则。《尚书》中说:“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协和万邦,黎明于变时雍。”强调首先把自己的家族治理好,使之团结和睦,上下一心;然后治理自己的诸侯国并调解各诸侯国之间的关系,使天下臣民都友好如一家。《礼记·礼运》中描述道:“四体既正,肤革充盈,人之肥也。父子笃,兄弟睦,夫妇和,家之肥也。大臣法,小臣廉,官职相序,君臣相正,国之肥也。”这是多么美好的一幅社会蓝图。
“和”在人际关系方面可以理解成“和谐”、“融合”,古人把它当作为人处事的一种重要德行。《周礼·地官·大司徒》把“和”作为“六德”之一:“六德:知、仁、圣、义、忠、和。”孟子认为“人和”是事业兴衰成败的决定性因素:“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孟子·公孙丑下》)荀子认为人之所以“最为天下贵”,原因亦在于人能“和”,“和则一,一则多力,多力则强,强则胜物……”。到了西汉董仲舒,更是把“和”作为德行的最高境界和标准,《春秋繁露·循天之道》载:“德莫大于和……和者,天之功也,举天地之道而美于和。”
儒家认为处理多种人际关系均要以“和为贵”。家庭成员之间要和睦相处,古人云:“写作论文不和则不可用。是故四马不和,取道不长;父子不和,其世破亡;兄弟不和,不能久同;夫妻不和,室家大凶。”(《说苑·敬慎》)所以首先应“和于室人”(《礼记·昏义》),在家庭中做到“父慈子孝,兄爱弟敬”(《左传·隐公三年》),实现家庭和谐。家族、亲戚之间也要和谐相处,“尊尊”、“亲亲”,“以亲九族”(《尚书·尧央》),实现六亲和睦。在与周围人的关系上,要“和长幼”,“和乡射”,和朋友,和师生,实现人我和谐。在君臣之间要“和而不同”,互补互济。君民之间要形成“君舟民水”、“君鱼民水”关系。在人与社会群体之间,提倡“善群”、“利群”、“乐群”、“绌身而就群”、“绌小群而就大群”,实现群已和谐。儒家甚至认为对立双方争斗的结果是和解,张载云:“有象斯有对,对必反其为。有为斯有仇,仇必和而解。”(《正蒙·太和》)认为矛盾的对立必然导致斗争,通过斗争,使矛盾得以解决,从而达到和解。儒家“和为贵”的思想是和谐社会思想的渊源之一,其中蕴含的人际和谐追求也为和谐社会的建造提供了详细的精神理念和价值导向。人与人的和谐是和谐社会建造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人际的和谐就谈不上社会的和谐。儒家的这种“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的价值观以及“和则一,一则多力,多力则强,强则胜物”的方法论对当代和谐人际关系的建造具有很好的导向作用。
三、诚信的处事原则
在人际交往中注重诚信是儒家提倡的一种处事原则。诚信包括“诚”和“信”两个方面,两者的含义相近但各有侧重,常常合在一起使用,互训互释。讲诚信是人际关系和谐的一个重要保证。
“诚”的含义是指真实无妄,既不自欺,也不欺人。孟子说:“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至诚而不动者,未之有也;不诚,未有能动者也。”(《孟子·离娄》)这里的“诚”,就是真实不欺之意。客观的天道真实不欺,人道作为天道在人类社会的详细表现也同样应真实不欺。荀子也充分肯定“诚”在人道中的地位,把它提高到“化万物”、“化万民”、“政事之本”的高度:“君子养心莫善于诚,至诚则无它事矣。……天地为大矣,不诚则不能化万物;圣人为知矣,不诚则不能化万民;父子为亲矣,不诚则疏;君上为尊矣,不诚则卑。夫诚者,君子之所守也,而政事之本也。”(《荀子·不苟》)在这里荀子把“诚”作为德行的基础,做到致“诚”则众德自备。《中庸》更是把“诚”作为了其核心观念,认为“诚”不仅是“天”之本性和自然界的规律,而且是最高的道德范畴和做人的准则:“诚者不勉而中,不思而得,从容之道,圣人也。”《大学》中讲“诚”则注重不自欺之义,云:“所谓诚其意者,毋自欺也。如恶恶臭,如好好色。此之谓自慊。故君子必慎其独也。小人闲居为不善,无所不至,见君子而后厌然,拚其不善,而著其善。人之视己,如见其肺肝然。则何益矣。此谓诚于中形于外,故君子必慎其独也。”后来历代的思想家对“诚”也作了类似的解释,南宋朱熹在《四书章句集注·中庸》中说:“诚者,真实无妄之谓,天理之本然也”。王船山说:“诚也者,实也,实有也。”清代戴震在《孟子字义疏证·诚》中也持此说。
“信”则指严守诺言。《易经·系辞》中较早使用了“信”的说法:“日往则月来,月往则日来,日月相推而明生焉。寒往则暑来,暑往则寒来,寒暑相推而岁成焉。往者屈也,来者信也,屈信相感而利生焉。”在这里“信”指物质世界运转过程中按规律出现的现象。孔孟及其弟子沿袭了《易经》中信的主要特征,加以深化,将其应用到人的品行中来。孔子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论语·为征》)又说:“言忠信,行笃敬,虽蛮貊之邦行矣,言不忠信,行不笃敬,虽州里行乎哉?”(《论语·卫灵》)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们交而不信乎。”(《论语·学而》)子夏曰:“事君能致其身,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论语·学而》)有子曰:“信近于义,言可复也”。(《论语·学而》)儒家非常重视信在道德修养中的作用,孔子在《论语·阳货》中将“恭、宽、信、敏、慧”作为体现“仁”的五种重要道德品行,孟子将“朋友有信”视为五种人伦关系之一,董仲舒将“仁、义、礼、智、信”列为“五常”,使其成为具有普遍意义的最基本的社会道德规范之一。
在先秦时期,“诚”、“信”就开始连用,《荀子·不苟》有“诚信生神”一语。后来的《贞观政要·卷五·诚信第十七》有:“君子所保,惟在于诚信。诚信立则下无二心。”所谓诚信,就是人与人相处时应当老实不欺,言行一致,恪守信用。其基本要求就是言合其意并且“言必信,行必果”。其表现形式为:人己不欺、重信诺、信与义统一。应该说,儒家提倡的诚信是人际关系和谐的保证,有了诚信,人与人之间的合作才有可靠的基础,没有诚信,合作就无法进行,更谈不上和谐的关系了。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出于对利益的过度追求常常有一些欺诈的事情发生,提倡儒家真实无妄、严守诺言的诚信观对于和谐社会的建造就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四、宽厚的待人态度
儒家主张在待人接物时要宽宏大量、与人为善,这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维持和促进人际关系的和谐。《易传》云:“坤厚载物,德合无疆。含弘光大,品物咸亨”(《易传·彖辞·坤》)、“君子以厚德载物”。(《易传·象辞·冲》)大意是大地广袤深厚,涵养万有,无所不包含,无所不载持,万物承受它的恩德,皆顺畅亨通。有德行的贤人君子也应当像大地那样,具有宽厚的心怀。而唯有宽厚,才能兼容万事万物,与人友好相处。故孔子曰:“宽则得众”。(《论语·阳货》)孟子则说:“君子莫大乎与人为善”。(《孟子·公孙丑上》)宽宏大量和与人为善对于增加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了解,维护人际的持久和谐非常重要。
关于如何做到待人宽厚,儒家有一些详细的行为规范。首先,不以恶意预测人。孔子云:“不逆诈,不亿不信,抑亦先觉者,是贤乎!”(《论语·宪问》)《大戴礼记·曾子立事》中说:“君子不先人以恶,不疑人以不信”,说的也是人与人之间应当有一个基本的信任。其次,主张师人之长,反对嫉妒别人。“见贤思齐,见不贤而内自省也。”(《论语·里仁》)“己善,亦乐人之善也;己能,亦乐人之能也。”(《大戴札记·曾子立事》)第三,不能求全责备,勿言人短,责人勿刻。子贡曾经问孔子:君子也有所憎恶吗?孔子说有,并说他最厌恶的就是“称人之恶者”。他反对抓住人的缺点不放,主张“君子以人治人,改而止”。(《礼记·中庸》)荀子云:“与人善言,暖于布帛;伤人以言,深于矛戟。”(《荀子·荣辱》)韩愈也主张“取其一,不责其二;即其新,不究其旧。”(《韩昌黎先生集·原毁》)最后,不念旧恶,以直抱怨。《春秋公羊传·庄公二年》中赞扬齐桓公宽宏大度:“要盟于犯,而桓公不欺。曹子可仇,而桓公不怨。桓公之信著乎天下”。孔子也曾经对商朝末年孤竹国君的两个儿子伯夷与叔齐“不念旧恶,怨是用希”的行为表示了肯定。曾子认为别人如有非礼和侵犯,君子不应同他一般见识,要“犯而不校”。(《论语·本伯》)儒家的这种待人宽厚的态度是人际和谐的润滑剂,它能增进友好,促进和谐。当今社会条件下,一方面,人与人之间的联系非常紧密,人际交往更加频繁;另一方面,社会成员更加追求个性化,生活方式日益多元化。于是,在人们的交往中就更加需要这种宽厚的待人态度。让人与人之间多一份理解,多一份宽容,待人以宽,责己以严,这样才能和谐友好的共同生活于一个社会大家庭中。
五、礼让的交往方式
中华民族素称礼仪之邦,儒家几千年来形成了礼让谦恭的优良传统,讲礼对于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是非常重要的。
儒家非常注重礼,认为礼是人之所以为人以及立身行事的根本。认为人若不懂礼、不守礼,就难以做人,难以立足于社会。《礼记》云:“鹦鹉能言,不离飞鸟;猩猩能言,不离禽兽;今人而无礼,虽能言,不亦禽兽之心乎”,(《曲礼·上》)“凡人之所以为人者,礼义也。”(《冠义》)《左传》云:“礼,人之干也,无礼,无以立。”(《昭公七年》)孔子一再强调礼的重要性:“不知礼,无以立也”(《论语·尧曰》)、“不学礼,无以立。”(《论语·李氏》)重礼仪、讲礼貌、尚礼让是儒家非常推崇的美德。儒家主张在和人交往时要注重容貌妆扮、言谈举止,待人接物要文明得体。《礼记·冠义》云:“礼仪之始,在于正容体,齐颜色,顺辞令。容体正,颜色齐,辞令顺,而后礼仪备。”荀子指出,人只有知礼,才能免于粗野,成为文明之人:“容貌、态度、进退、趋行,由礼则雅,不由礼则夷固避违,庸众而野。”(《荀子·修身》)只有以礼待人,才能形成温馨和谐的人际关系,《礼记》指出:“富贵而知好礼,则不骄不淫;贫贱而知好礼,则志不慑。”(《曲礼·上》〉自己对别人待之以礼,别人一般说来必定会以礼相报。正如孟子所言:“有礼者敬人”,而“敬人者人恒敬之。”(《孟子·离娄下》)反之,“做事不以礼,弗之敬矣;出言不以礼,弗之信矣。”(《礼记·礼器》)人与人之间不敬重不信任,何来亲和友睦。因此,“君子有礼,则外谐而无怨”(《礼记·礼器》)、“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教训成俗,非礼不备。”(《礼记·曲礼上》)没有礼,和谐的人际关系就难以建立。
儒家高度推崇在人际交往中的礼让,孔子指出,“君子无所争”,假如有所争,“其争也君子。”(《论语·八佾》)荀子认为,人群之所以不和,是由于存在着“争”、“胜”、“贪”等毛病。要通过教导,使大家“劳苦之事皆争先,饶乐之事则能让”,如此,“人莫不齐”(《荀子·修身》);在公职岗位上,看到比自己强的人,则“推贤让能,要安随其后。”(《荀子·仲尼》)《礼记》认为,礼让能防止争斗一类的不文明现象发生。“敬让者,君子之所以相接也”(《聘义》)、“君子尊让则不争,絮敬则不慢,不慢不争,则远于斗辨矣。”(《乡饮酒义》)《左传》有言:“让,礼之主也”(《襄公十三年》)、“卑让,礼之宗也”(《召公二年》)、“让,德之主也.谓懿德”(《昭公十年》)、“叟让,德之基也”(《文公元年》),认为辞让是德行的根基,礼仪的根本。孟子说:“无辞让之心,非人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孟子·公孙丑上》)朱熹云:“让者,礼之实也。”(《四书章句集注·论语集注》卷2)
在重礼仪、讲礼貌、尚礼让的同时,儒家还强调要有谦恭的态度。谦恭既是礼的前提,也是礼的一种表现形式。《易经·谦》认为,与人相处,能“鸣谦”、“劳谦”、不自矜,不骄人,才能人我和顺,无往而不吉。《易传·系辞下》云:“谦,德之柄也”,并以卑释谦,要求“自卑而尊人”。朱熹要求君子“以谦下人”、“谦则抑己之高而卑以下人”。(《朱子语类》卷70)孔子云:“恭,近于礼”(《论语·学而》)、“恭则不侮”(《论语·阳货》)、“君子敬而无失,与人恭而有礼。”(《论语·颜渊》)孔子反对貌似有礼而内心虚情假意的行为:“巧言、令色、足恭,左丘明耻之,丘亦耻之。”(《论语·公冶长》)孟子云:“恭敬而无实,君子不可虚拘”(《孟子·尽心上》)、“恭俭岂可以声音笑貌为哉?”(《孟子·离娄上》)。认为真正有礼之人,内心布满了对人的真诚和恭敬,而并非只有声音笑貌就可以了。当其学生万章问他:“敢问交际何心也?”孟子回答:“恭也。”(《孟子·万章下》)
以礼相待是文明程度的一种表现。在物质条件极大发展的今天,我们更应该在人际交往中弘扬儒家这种以礼待人的方式,努力提高自身的涵养、作风和形象。当绝大多数人都成为彬彬有礼、谦恭待人的君子之时,人和人之间的摩擦和冲突将会减少,人际关系也将变得更加和谐。
参考文献:
[1]张岱年·中国哲学大纲[M]·上海:三联书店,2009,249·
实现人与人之间的和谐是建造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传统儒家思想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精神财富。儒家提倡人与人之间和睦相处,主张差异共存与矛盾和解,并形成了诸多调解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伦理规范。这些规范可以有效地避免过激或对抗行为,减少人际摩擦与社会内耗,对社会的良性运转具有重要的意义。结合当代社会的详细实践,深入挖掘儒家有关人际和谐思想的精华,使其在新时代得以发扬光大,对于营造宽容、和谐的社会氛围,实现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共处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