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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和谐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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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和谐思想

1儒家和谐思想的内涵及蕴意

1.1天人合一

1.1.1天人合一的内涵

天人合一的思想认为,人是自然界中一个不可分割的部分,人既是自然界的产物,又是自然界的一个组成部分,人与自然万物是统一的,人与天共同组成了宇宙的统一整体。天人合一这一思想,在中华民族古代文明史上,为各种思想所共同倡导。

作为儒家的创始人孔子,虽对天有一种极深的敬意,但他并不认为天是神。孔子言:“天何言哉,四时行焉,万物生焉,大何言哉!”“天”既是自然界,而四时运行,万物生长,则是天的基本功能所在。“生”则肯定了自然的生命意义,人与天是密切相关不可分割,人应当像天一样对待生命万物。《礼记·中庸》说:“惟天地至诚,故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能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与天地参”,并非指人与天地对立,而是说人只有至诚尽己之性,亦尽物之性,才能与“天地”并称,才能融入于“天地之化育”之中,做到了这一点,人才能称之为“人”。在这一过程中,人并非是被动机械的,而是积极主动的。儒家天人合一思想明确提出了人的生命与万物的生命是统一的,人是自然界的产物,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与天地万物和谐交融。

1.1.2天人合一的蕴意

(1)天人合一的道德属性。儒家“天人合一”思想提倡尊重生命,兼爱万物。在儒家哲人眼里,自然界是有道德属性的,人可以从中引申出人道,把它作为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行为准则,并返归到自然界,作为处理人与万物之间关系的道德准则。孔子说:“启蜇不杀则顺人道,方长不折则恕仁也”。孟子认为天地万物都有可为人类认识和写作论文利用而独立于人的客观自然规律,人类对自然界的改造,必须以遵循自然规律为前提,他对那种不顺应自然规律的做法则持批评态度,“所恶于智者,为其凿也。如智者若禹之行水也,则无恶于智矣”。荀子则从天道自然的角度理解自然,倡导尊重和保护自然。他否认“天”是有意志的神,赋予它客观自然的物质意义,认为天人关系既是相互矛盾的,又是相互依存的,体现了他对天人关系的深刻认识。

(2)天人合一的社会属性。儒家“天人合一”思想的根本目的是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儒家一方面认为人是自然的产物,是万物之中的一份子,另一方面又肯定其“天人合一”的思想是与一种人生哲学联系在一起的,并以后者为重心。荀子说:“水火有气而无生,草木有生而无知。禽兽有知而无义。人有气、有生、有知并且有义,故最为天下贵也”。就是说人与其它生命的本质区别在于人“有义”,即具有高尚的道德意识和道德责任,人在创造自身价值时,能够“兼呼万物”,“兼利天下”。因而儒家并不是要求人们盲目地征服和改造自然,而是要求人们应在尊重自然规律客观性的情况下来弘扬人的主体性。儒家在强调“戡天”的同时也要求人们应“顺天”,“列里随旋,日月递(照),四时代御,阴阳大化,风雨博施,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不见其事而见其功,夫是之为神;皆知其所以成,莫之其无形,夫是之谓天。”事实上,“制天命而用之”也就是要求人们要善于利用自然规律为人类服务,即“假舆马者,非立足也,而致千里;假舟楫者,非能水也,而绝江河。君子之性非异也,善假于物也”,这正是儒家理性的体现。

1.2中庸之道

1.2.1中庸之道的内涵

“中庸”一词出自《论语·雍也》。原句为:“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民鲜久矣”。在这里,孔子把“中庸”理解为人及自然之“德”的最高标准。此命题后由其再传弟子子思加以发挥,并著《中庸》,形成完备的思想体系。中庸思想对传统中国民众的个人修养,精神生活和为人处世之道及对中国的国民性均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儒家的中庸思想来源于中国原始社会的尚中思想。在长期生产实践中,先民逐渐认识到一切事物的运动发展有一个从弱到强再到衰老,死亡的过程,所谓“月满则缺”“水满则溢”,表明事物的发展有一个度的问题,只有把握住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在最佳合适的时候采取行动才能收到最好的效果,这个最佳合适的时候就是“中”。

1.2.2中庸之道的蕴意

(1)中庸是儒家思想对人和宇宙的根本看法。《礼记·中庸》中说:“天下之大本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朱熹说:“大本者!天命之性;天下之理皆由此出;道之体也”。此中之“中”即是天,亦即是世界的本源,是超出经验范围的形而上学的东西,是感性经验所不可认知的超出万物之上的范畴。中庸是宇宙万物运动发展的基本条件和客观规律宇宙源于“中”形成于“中”它是超越与内在的统一。“中”形而上超越宇宙万物成为“天之本”“中”形而下超越自身形成宇宙和万物而为“道之体”而人也可以通过精神超越自身,形而上达到与天合一。这里“中”既是天道,也是人道,即通过“中”可以通达于天,也可以了解人。按中道而行即可致中和,天地合位,万物繁育,使自然界与人类社会达到和谐运行,生生不息,繁衍不止。假如违背“中道”逆天而动,到头来终不免天灾人祸,不得善终。此类事例翻开历史俯拾皆是,足可警惕。(2)中庸是人们认识、改造世界的工具。中庸有两层含义,一是事物发展的适度原则,二是引申为固定的“中”的原则。儒家认为世界不是固定的世界,而是“易”变化的世界,是过程的集合。世间的任何事物都是从萌芽到成长到成熟到衰老到灭亡的不断发展变化的,事物的发展也不是单方面,单维度地发展,而是立体的,多种因素同时发挥作用。所以我们在认识事物时不能仅从某一方面出发而不顾及其余,不能只顾现在而不顾将来,只看到积极一面而看不到消极一面或者相反,要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全盘把握整体情况,然后采取最合适的“中”的解决方案,使自己处于不偏不倚的“中”的控制位置。所谓“执中而行”,又不能没有主见、随波逐流,“中道而立”才能无往不胜,立于不败之地。

但是中庸不等于折衷主义,折衷主义指没有或不表露自己独立的观点立场,而是把各种不同的观点、思想机械地、无原则拼凑在一起的哲学观点。而中庸意味着一种能力,它可以在一个特定的情况下积极地运用各种有效的手段方法,找出在当时特定时间内所能够想到的最佳解决方案。它不是机械地折衷,也不是有限意义的节制,中庸是一种积极的处事方式。遵循中庸的处事方式并不意味着避免献身于我们的原则或采取观望的态度,而折衷主义是一种消极推诿、不负责任的消极处世哲学。儒家思想从根本上反对折衷主义,认为它是对道德的破坏。孔子说:“乡愿,德之贼也”。“乡愿”即是折中主义,是败坏中庸之德的小人。

(3)中庸是一种最高价值观和伦理道德标准。程颐说:“不偏之谓中,不易之谓庸。中者,天下之正道,庸者,天下之定理”。朱熹说:“中者,不偏不倚,无过无不及之名,庸,寻常也,无过无不及,而寻常之理,乃天命所当然”。儒家认为,社会上人与人之间,各种社会关系之间都有一个适中之点,一切人的欲望,渴求的满足也有一个恰当的限度。人们在考虑自己的利益的时候要考虑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满足自己的利益以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为限,处理各种矛盾纠纷不能偏袒某一方,要按照事情的是非曲直秉公而断。允执其中,这样,每个人就能够享受别人的尊重,在精神上,情感上就很健康,事业也会带来胜利。人与人之间才能和谐相处,整个社会各阶层的欲望都得到适当满足。这种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的适度的“中”的原则是每个人每时每刻都会用得上的,是寻常的,即“庸”。

1.3仁者爱人

1.3.1仁者爱人的内涵

在处理人与人的关系中儒家强调要关心他人,即“仁者爱人”,“仁”是孔子确定的最高道德准则,核心是“爱人”,即对人的关心和尊重。《论语》记载:“樊迟问仁,子曰:‘爱人’”。仁,包括恭、宽、信、敬、惠、智、勇、忠、恕、孝等方面的内容和要求,但又都以“爱人”为其根本立场。孟子进一步发展了孔子的仁学思想,主张“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孟子·尽心上》。爱人不仅仅要做到爱自己和爱自己的亲人,还要做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能做到这一步,就可以收到“爱人者人恒爱之”的回报。孟子主张“仁者爱人”,要在“仁政”上体现出来,并认为“民贵君轻”,赞扬重视百姓利益,以仁义治天下的“王道”。

1.3.2仁者爱人的蕴意

(1)儒家仁者爱人的价值观,体现了人对世间万物的珍视与尊重,即人类应以仁爱之心善待自然、热爱生命。孔子《论语》说:“钓而不纲,弋不射宿”。孟子继承孔子思想,提出“仁民而爱物”的生态伦理学命题,“君子之于万物也,爱之而弗仁,于民也,仁之而弗亲,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董仲舒的《春秋繁露》曰:“质于爱民以下,至于鸟兽昆虫莫不爱,不爱,奚足谓仁!”即仁不仅是有关人际关系的行为规范,还要扩大到禽兽、昆虫、草木、瓦砾等自然万物。二程曰:“若夫至仁,则天地为一身,而天地之间,品物万形为四肢百体。夫人岂有视四肢百体而不爱者哉?医书有以手足风顽谓之四体不仁,为其疾痛不以累其心故也。夫手足在我,而疾痛不与知焉,非不仁而何?”既然万物与人血肉相连,人就必须如爱护自己的手足般爱护万物,这体现了儒家仁民爱物的博大精神。利用儒家仁爱思想保护生态环境,引导世人尊重自然、尊重生命,对于建造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发展相调解,是非常具有价值。

(2)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自己不想受的苦痛,决不让别人去受此苦痛。欧美“换位思索”思想有同于此之处,然而晚于孔子思想一千多年。稍晚于孔子的《礼记·大学》的作者进一步弘扬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思想。“所恶于上,毋以使下;所恶于下,毋以事上;所恶于前,毋以先后;所恶于后,毋以从前;所恶于右,毋以交于左;所恶于左,毋以交于右;此之谓矩之道”。每个社会成员都多方面地理解别人,考虑他人的苦痛,尽量地少给或不给他人带来麻烦和不快。人们如能多以此为做人准则,且时时遵循此准则,那么,人类社会当然就会和谐融洽。(3)克己复礼。每个人都应克制自己的非分之欲、非分之望,一定按社会规范、制度行事。此处的“礼”,就是社会规范,社会制度。孔子及其儒家学派明确认为维护社会规范、制度,使社会安定和平,就是“仁”。所以“礼”是不能破坏的。关于礼的重要性,《荀子·王制》阐述得很详明,名分一样则不能辨别尊卑,势位相等则不能统属,大家都一样,谁也管不了谁。“夫两贵之不能相事,两贱之不能相使,是天数也。势位齐,而欲恶同,物不能赡则必争,争则必乱,乱则穷矣。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使贫、富、贵、贱之等,足以相兼临者,是养天下之本也。书曰:‘维齐非齐,此之谓也。’”失去了礼,天下就会乱。仁者必需维护礼,即维护社会秩序、规章制度。

2儒家和谐思想对构建和谐社会的启示追求社会和谐,是人类社会美好的希望,是中国人民几千年不懈追求的价值取向。当代在工业文明和城市文明给人类社会带来空前发展的同时,也使人与自然的矛盾、人与社会、人与人的矛盾日益尖锐化。因而,深入研究和发掘儒家和谐思想对建造现代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启迪和借鉴意义。

2.1儒家和谐思想对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有着现实意义

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儒家主张天人合一,强调人类应当尊重和保护自然,反对片面地利用自然与征服自然,要求以和善、友爱的态度对待自然万物,提出了丰富的保护自然资源的思想。人源于自然,存在于自然。人的和谐发展是以自然生态环境的调解为前提和基础的,而良好的自然环境是人类全面地建构自身、实现人的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当前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加速发展时期,而我国拥有数量众多的人口,进行着最空前规模的经济建造,正以最快的速度消耗着可再生和不可再生的资源,人与自然的不和谐已经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严峻障碍。在这种情况下,要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儒家所倡导的天人合一的思想,更有其现实意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解决好外部环境的和谐问题,统筹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正确处理人口、资源、环境、发展四者之间的辩证关系,确立生态文明观念,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的道路已经成为我国现代化建造进程中的最佳选择。

2.2儒家和谐思想为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提供了思想基石

追求人与人之间的和谐,是儒家文化的基本价值取向和基本精神。在人与人的关系上,儒家文化重视建立融通的人际交往及和谐的社会关系,倡导“爱人若爱其身”,提倡修己成人、宽和处世等贵和尚中的和谐友爱精神。孟子所说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虽是成己之道,但也是“天下为公”之大道。儒家主张宽厚处世,协和人我,彼此和谐相处,在建立一种相互友爱的关系。为了体现这种人际关系,孔子提出了做人的行为准则,“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原则,其强调不能把自己的要求强加于人,更不能把不希望加之于自己的加之于别人。儒家还提出了仁、义、礼、智、信、宽、勇、忠、恕、孝等一系列成己成人,实现“人和”的道德准则,提出了“大道之行,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的大同理想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和睦相处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也是国家稳定的基础。儒学“成己成人”的处世态度在当今社会的人际交往中将会发挥重要的作用。

2.3儒家和谐思想对完善社会道德体系有重要启示作用

儒家和谐思想所倡导是一种道德修身的境地,是一种理想化的人格,对于我们进一步构筑和完善社会主义道德体系,弘扬中国传统的人文主义的精神有着重要的启示作用。以伦理道德为主导的儒家人际关系思想,作为封建意识,无疑具有为封建等级制度服务的一面。但在儒家的传统道德规范体系中,又有调动一般性人伦关系的规范,诸如公忠、正义、仁爱、宽恕、孝慈、谦敬、诚信、礼让等等,这些道德规范注重整体价值,强调为社会、为民族、为国家的爱国主义思想,推崇与人为善、推己及人的仁爱原则,强调“厚德载物”的人际和谐精神,强调个人在人伦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

今天我们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应批判继承儒家伦理道德中的积极因素,调节和削弱竞争中出现的人际关系紧张。弘扬儒家群己和谐思想中尊重他人、尊重群体的观念,正确处理个人和集体的关系。弘扬儒家理想主义精神,汲取它处世原则中的积极成分,提高个人修养,从而自我调节和化解市场经济下各种利益矛盾,达成各个利益集团间的互惠、互利、互补、互助。调动和重建现代社会和谐友爱关系,重建现代社会伦理道德,实现人与人之间关系、人与社会关系的和谐。

2.4儒家和谐思想为我们解决矛盾提供了有效的思想武器

儒家的中和谐思想,并不是矛盾的调和,不是为和而和。儒家反复强调“和而不同”,对于社会整体和谐来说,孔子认为:“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这就是在财富分配方面,力求做到“均”,即在各阶层内部人与人之间做到均等,而不是不同阶层的一律均等,做到“和而不同”;各利益主体之间和谐相处,实现“和而不同”。“和而不同”强调“和”以求共生共长,强调“不同”以求相辅相成,在和谐中实现共同的发展,在不同中相互吸收对方的长处。承接和弘扬中国儒家和谐思想的合理内涵,充分发掘其理念蕴涵的当代价值,对于建造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和而不同”包含对立统一的辩证法,和谐不是一团和气的和。在观念层面,“和而不同”意味着既能容纳不同的文明存在,又能保留自己的优秀文明传统。在文化领域,我国的文化建造也需要吸纳儒家“和”文化的开放性和包容性的优势,与世界各种文明、社会制度相互交流和相互借鉴,将世界文化的多元性看成是使自身保持活力和可持续性的前提条件,在求同存异中促使民族文化的进一步繁荣和发展。

2.5儒家和谐思想为我党建造和谐社会提供了丰富的理论基础

儒家认为真正的和谐必须有严格的原则规范,并提出了中庸之道。孔子说:“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朱熹说:“过则失中,不及则未至,故惟中庸之德为至。”可见,“中德”是人内在的最高道德理念与精神,是能通上下之内在道德,也就是中正之德,是无过无不及、不偏不倚。孔子说:“舜其大知也与?舜好问,而好察迩言,隐恶而扬善,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儒家要求执政者要具备中德,治理社会,就是要要象舜那样,运用大智慧,谨守中道,公正无私,不偏不倚,隐恶扬善,善于运用中道而治理天下。“中庸之道”追求的是一种内在的、实质性的平衡。孔子提出“修己以敬”、“修己以安百姓”,认为只有坚守“中道”,修养好自己的品德,才能严厉认真地对待一切事情,才能使百姓得到安定,才能保证“执其两端”的时候不偏不倚,才能保证“用其中于民”的时候公正无私。儒家的这一思想,为我们今天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造提供了丰富的思想文化资源。只有加强党自身的修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才能巩固执政基础,提高执政能力。

3结语

儒家和谐思想是一个伟大的思想宝库,它将不断地为人类提供生活的智慧。儒家和谐思想既属于中国,也属于世界。在上千年的历史演进中,儒学对中华民族的心理、习俗、价值、制度等诸多方面产生了重大的影响,至今仍是我们民族的宝贵的文化遗产。儒家的和谐观念,对我们民族的生存、发展起了积极的作用,塑造了中国文化的精神品格,同时具有普遍价值,为建构和平、公正、自由的理想世界,提供启迪和参考。

为在我国创建一个真正和谐、美好的社会主义国家,我们必须在对儒家思想等传统文明的批判继承中,古为今用。我们强调的是要以科学的态度、运用科学的方法,努力加强对儒家文化的挖掘、整理和研究,将儒学研究与建造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紧密结合起来,服务于社会。和谐———作为一个内涵极为丰富的哲学范畴是人类永恒的追求,和谐是儒家孜孜以求的至高境界,也是现代文明的价值目标。在我国改革发展、社会转型时期,充分发掘、吸收和运用儒家的和谐思想,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启迪和深远的现实意义。

儒家和谐思想具有完备的理论体系,并贯穿于中国思想发展的各个时期,代代相传,经久不衰,至今仍旧闪烁着东方式的哲学智慧。儒家伦理文化历来推崇“和为贵”思想,提倡在均衡中化解矛盾,求得和谐,家和万事兴,国和享太平。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我们应把“和谐”的理念贯穿于人们对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以及民族、国家、政党之间关系的认识和把握中,进而拓展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方面。深入发掘儒家文化中和谐思想的丰富文化内涵和理论精髓,有利于加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促进社会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