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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身践道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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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身践道哲学

(一)

我认为,一个人是否是真正彻底的哲人,应看他是否以身践道。杜维明先生认为:“《中庸》中的君子力图体现人的普通存在中所蕴涵的终极意义。这种努力是以下面这个信念为基础的,这就是:普遍性的最概括的层面(‘天’)是根植于人的日常生活中具体而特定的行为之中的。君子知道,完全实现天人合一理想的可能性是每个人的本性中所固有的。他还认识到,尽管在智力、天赋和能力方面差别很大,但是所有的人都被赋予把自己实现出来的内在力量,从而能够达到与宇宙完全合一的状态。”这是儒家所追求的君子人格,是一种道德理想人格的树立。“道不远人。人之为道而远人,不可以为道。”那么,一个哲人是否是真正彻底的哲人,君子是否为君子,圣贤是否圣贤,就要看他是否以身践道。在此,首先应对“以身践道”作一阐释。在终极的层面,以身践道应是指人为了追寻生命的价值和意义、宇宙的真的本质而进行的哲学思考,而这思考着的哲人在思考的过程中以自己的一生去实践和表达他所触摸到的生命,包括他的心灵与精神、他的生命和道德、他的对宇宙及人的探寻。他的生命中每一个细节都必须体现他对道的理解与关怀,为实现他对道的理解而义无反顾地、无怨无悔地去实践它,是知与行的合一,是道与行、道与人的合一,是诚,是真诚敦厚,是人格与理性的融合而不是分裂,是道与德的合一而不是分裂,是以生命成就理想或舍生取义,带着宗教般的虔诚,去实现心中的道德法则和擦亮(他)头顶上的星空。终极意义上的以身践道更多悲壮的意味,而现实层面的以身践道,则是人把他所获得的理性知识、规律、技巧、规范等化入行为,作为一个原则一以贯之,在生活和活动中一以贯之,这个层面的以身践道则更多豪情与雄壮,在这里,我谈的主要是终极层面的以身践道。

既是以身践道,便有个“身”和“道”的问题。“身”是一个主体,是人的主体性,是人而非禽,是一个具有历史意识和文化担负的人,是一个道德的主体。正是这样一个人,才可能体现人性之光辉。杜维明先生发挥孟子之言说,“人的主体性不是从外面添加的,而不是由上面恩赐的,而是靠自己汲取‘原泉混混,不舍昼夜,盈科而后进,放乎四海’的有本之源,进行存心养性的内在积聚和知言养气的身体力行而证成的。”这种主体性,许多先哲已在其精深的思想中有所表达。孔子曰“为仁由己”,“我欲仁,斯仁至也”,“仁在内不在外”,“里仁”,“吾日三省身”。孔子在这里极为强调人的能动性,也即是关注人的主体性及主体性的发挥。这是一种深造自得的道德性的主体性,是以身践道的前提,及至“知其不可为而为之”也仍要使主体性继续贯彻和执行下去。是由“日三省吾身”来检察践道的真切性与笃实性。在这里,孔子将仁的内在性与主体内在性联结起来,强调人的自觉与觉悟,指出以身践道的动机和力量来源于人自身而非自外,并点明以身践道的过程是身的主体主动性和道的相对被动性,说明自我的寻求纯粹是出于主体自身欲望,是发自自我内心的冲动。在这里,冲动并非单纯指情感上的冲动,而且是自我对理性体认并超越理性而受道的牵引而企图与道的契合的愿望。有了自我,便有体道和践道的可能与要求,而自我的寻求也便是对道的回归。在可视的角度便是践道,在终极的角度看是使自我寻到其灵魂所来之所,即可谓之“归根”。

主体性的发挥实际就是“归根”。那么,这个根是什么呢?便是道,是道域。在以身践道的活动和过程中,道是相对被动的,但并不消极。它以终极的牵引力吸引主体去发挥其主体性,引起主体自我内心深处归根的欲望和动机。所以,道虽似是被动的,但实是主动的。那么,前面所提到的自我、主体(性)的主动也应是似主动,但实是被动。道是主体运动的方向,是主体(性),是自我(“我”)的来处和去处。因此,也可说道即是主体的动的动机,是它的欲望,所以道在自我之中。那么,道便是主体向内寻求的东西,那么,以身践道便实际上是自我的体现,是“我”的表现,是“我”的实现,是在自我中将道呈现。身是“我”与道之间的中介和通道,所以,以身践道便是将我与道合一的过程,是通过生命,通过主体实现的自我与道的交融,在终极的关注下,在对终极的向往和渴求之中,实现道人合一,天人合一,道行合一,知行合一。最后“我”与道便都得到实现。

(二)

接下来便讲到我们的主题“以身践道”。道是不能有一刻可以离开的,能离开的就不是道(这段话的道的运用及其内涵包容似有混乱),在上一章中讲到,道是在自我之中的,离开道便失去了自我,起码会失去自我赖以所出的根基。失去自我所以行动的动机和力量,失去自我的方向。那么,如何才能不离道而与道契合呢?如何以身践道呢?这就需要人慎其独。正如孔子所说的“为仁由己”,践道是一种主体性行为,尽管其主体的主动性最终由于道的被动性而实为主动性而归之于被动性,但对主体自身而言,虽然主体不是客体,客体的一切也非主体,但主体还是能把握自己的。所以,无论客体世界如何变化,由于主体自我的主动性活动的根本动力来自于道的终极发动,它还是可以发挥主动性去与道契合的,即可以以身践道。那么,慎独又是什么意思呢?是一种什么样的方式呢?慎独即是要求人以一种宗教性的虔诚,这是一种态度,那么,就以这种态度去对待与己相关的道及道域,保持一种践道的信念和企盼,保持一种对道的敬仰和尊崇,保持一种与道结合和合一的意向,即践道的肃穆的、敬畏的、宗教式的企盼。

在践道的过程中,喜怒哀乐等存在于心中的情感呈现出来而合乎于道,顺乎道的牵引而发,这就是和,是一种交融,是生命的情感与灵的理性及至整个人之中的道的交融。这样的践道由于自然受道的启发而是合乎道的,这样的结果便是生命与道德的完满合一,是引发众多生机的关键。践道是一种宗教式的情感,是一个过程,也是一个动机,由情感发作而与道实现真诚的融合,孟子提出尽心知性知天也正是这样一个过程。一方面,是自我内部的心、性、天的贯通;另一方面,是对外的心、性、天的贯通即向外的由心及性及天,向内由心及性(自我、主体性、本我)到化于内的天(道)。这是内外两个向度上的天人合一,亦即是内外两个向度上的以身践道。心是情感的居所和企盼的主体,只有发自内心的企盼才可知性,因为内心也是道所进驻的居所,发自内心即是发自终极的道域。一旦发自内心便要去知性,那性是什么呢?性是“我”,自我、主体和主体性,是联接贯通心与天的通路,而性又是天及道的体现,实际上就是进驻人心的道的体现。因此,心、性、天实际上便也即是同一意义,践道亦即是要知己、知天、践己、践天,在天的境界实现圆满。“万物皆备于我”,在对外的向度上,心可包容万物万理,“诚”即真切笃实,不诚无物,“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人性在本质上与作为诚的天道是合一的,因此,只要“求在己者”、“循性以求”、“反求诸己”,努力去发掘和扩充内心得之于天道的本性,从尽人之性到尽物之性以达到”赞天地之化育,与天地参”的作用。因而,从存诚尽性达到天人合一,成己成物,所以在这个向度,践道的关键在于诚。诚在此仍可视为是一种宗教式的虔诚与企盼,是对德的信念和自我的信念,而以身践道在此也仍可视为尽己之诚心而参天地之化育,从而内外交流,身与道和谐交融。

最后,以身践道还需要一种至大至刚的精神与勇气,因此,孟子提出“养吾浩然之气”,将此浩然之气蕴于吾身,包容于主体,使主体充盈一种“独与天地精神往来,而不傲睨于万物”的从容不迫的气魄。以身践道本身也是一种浩然之气。一方面,认识道的真切与本质,另一方面,努力去实行仁义,即“明道集义”,“配义于道”,在自我的生命与性及天通达之后完善自我的道德,实行仁义,以慈悲的心怀关注人间世,发扬心中的道德法则。

浩然之气在我心中,那么,养吾浩然之气也就是在培育自我,让我变得刚健自信。因此,维护自我、实现自我,从而维护道、实现道的欲望更加强烈。同时,养吾浩然之气也是以身践道的实现和实行的途径,是一个条件,无浩然之气则内心虚弱无力、昏聩不明,也不可由心及性及天。因为,浩然之气是属于道本身的一种冲动,是和道的状态相应的心的应有的状态,心的状态应与道相通而合一,无浩然之气的一个原因就是不能体道,不能明道,而又由于集义的不够,没有”配义与道”。因此,内心与道分离,向内维度的向道和践道归于虚无,而仅存向外的求道。但这并非践道,只是人具有向外去追求和理解道的欲望,但因其不是出于内心本我的自然要求和欲望,所以,不能从终极上体验道,而只求得相对有限的理。其内心的关注也多只是出于功利的目的,但功利在外,以功利之心体内便会遇到重重障碍。因为对于心而言,功利是外在的,是使心蒙昧的遮蔽。所以,一动功利之心,一动凡心,障碍便自然形成。因此,此心只可作向外的搜索,这里没有宗教般的虔诚,而只有身怀名利的惴惴之心。而由于缺乏践道的真诚动机和本然的欲望,践道便不可能。相反,有的可能却只是背道、离道、弃道、反道。道被撕裂,被迫与自我分离,开始痛苦地飘游,人间也开始不醒的苦难,道被降格为世俗的智械机巧。道的分裂使我失去自我,放逐自我,人被迫离家,人不再属于自己,因为他不再属于道,不再拥有道。他的生命只是外在物性和客体界的性的聚合或是一种异化后的存在,他已不再是他,人便真正地被抛入了存在着的世界、存在着的外在的客体界,被抛入江湖,从此身不由己。道被遗忘,因为人已被遗忘,自我已被遗忘,一切的世俗冲动和发作都只是他和他们的冲动和发作。因为,我不再成为我,只是他,是他者在我身的拼凑。志不能壹,则气不能定,无浩然之气便难以把持自我,也从而不可把握道。实际上,在这样一个忘义、忘我的年代,道是不复存在的,至少道受到伤害。道本无窍,强行打通只是用有限去刺痛无限,而实际上并无及道的可能,打通的也非道,而只是有限的智械机巧,而由这些个智械机巧所得到的外在物欲的满足又怎能让人的心爱得到些许安宁?人从此而沦为一堆世俗的堆积。这此都是因为人不能养浩然之气,从而不能以身践道,而放任自我与道的隐没,放纵生命的腐朽和道德的败坏衰落,从此,道的真相便更难以捉摸,宇宙的真义离我们更远,痛苦,危险和灾难便并非出人意料。因此,养吾浩然之气,明道集义,配义与道便是以身践道的关键。而以身践道也就正是维持自我与道、维持生命与德、维持灵与身的关键。

所以,以身践道便需要人“慎其独”。“率性而行”,要尽心以知性知天,“求在我者”,“强恕而行”,使“万物皆备于我”。“反身而诚”,“养吾浩然之气”,“明道集义”,“配义与道”,以真切笃实的心去体己体道,并以真切笃实的诚意去践道,从而,也在根本上从终极处去实现自己,用生命去实现道与德的意义,在生命中贯彻道与德,献身于道,以身“殉”道。以巨大的责任感、荣誉感、正义感、历史感和文化担负感,在生命的每一个部分去呈现道。彰明道的意义,实现自我存在的价值。生命的意义不在于肉体和生活,而在于灵魂和精神,我需要的是这样一种实现,通过“道德主体的建立‘先立乎其大者,则其小者不能夺也’和不断的社会实践以达到‘所过者化,所存者神,上下与天地同流’的境界”(杜维明语)。维持内在的社会良知,悲天悯人,以一个具有历史意识和文化担负的知识分子的身份不顾一切的卑污与恶劣,完全发自内心的正义与正当,自诚明,自明诚,将一颗充溢浩然正气的心扩充发扬,为道行走一生。用这种虔敬的宗教情操使人性和道光辉呈现。因此,以身践道是以诚体道行道和实现自我,这样以身践道便得以实现。

(三)

“以身践道”,从前所述看,便是一个真诚的身体力行并推而广之的彰显道和实现自我的过程,这也正是儒家思想的精义所在,其中最重要的便是“仁”与“恕”。是否仁,是否恕,决定一个人是否真的哲人,因为他决定了人能否以身践道,不能以身践道便是假道学,是道貌岸然,是伪君子。纵使对道有所了解,但因为不是出于切身的体贴和真诚的关怀,也逃不了乡愿的本性。

仁是将生命的爱与关怀由对一己之私爱扩充至苦难中的芸芸众生,是真正感人的悲天悯人和慈悲为怀。芸芸众生好梦难成,可无梦的世界更加黑暗。现实与梦想的矛盾困扰人的灵魂,没有一种博大深沉的良知发出的广大的爱,众生之处世便更为艰辛。恕将道德的法则推己及人,不仅立己,而且立人。以身践道者正是这样的既是为民请命的社会良知,又是忧患意识极强烈的替天行道者。我们的历史上曾有许多这样的践道之士,“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侧身天地更怀古,独立苍茫自咏诗”,“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这些仁人志士为我所爱,无怨无悔,义无反顾,以身践道。以生命实现对道、对理想、对灵魂、对自我、对苍生的承诺。正是这样一些践道者,以其不朽的人性的光辉塑造了华夏民族的精神与民族的性格,使我们这个民族充满了浩然正气和悲天悯人的宽阔胸襟。孔子、孟子、老子、庄子,他们以身践道,以其人性的光辉和道德生命的张扬,使我们民族拥有了可以自豪于世界的善与睿智。

以身践道同时造就了我们民族的智慧和思想,在我们的思想中,道德与智慧,生命与精神,求道与修身,知与行从来就是不可分离的,道与人在相互激荡中互相增长提升,将道化为每个细节,又将人与道融合,在精觉明察处实现尽心知性知天和天人合一。

西方同样有以身践道者,如苏格拉底、尼采、布鲁诺、海德格尔、马克思,他们同样以生命成就了智与思,成就了生命与道德、价值与理想。他们的以身践道带有更多的悲壮意味苏格拉底饮鸩而亡,布鲁诺在烈火中涅??,尼采则以一种超人的极端的道的放射与体现,在极度的道的冲动和痴迷中走进天国.他们没有违背自己的承诺和理念,他们的这种悲壮却更好地使他们的人性得以光辉和张扬。出于对智慧的爱,他们同样义无反顾,使生命与逻各斯达成难得的合一。

但是,一般来说,西方的以身践道是有区别于中国哲人的以身践道,他们往往出于对智慧的纯粹的爱而不是更进一步的心、性、天的合一。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西方哲人的人格与治学经常处于分裂,这或许是由于其思维的这种分裂的习惯。不同于中国哲学,他们不倾向于合而倾向于分,那么,这样的话,生命力与道德便往往处于一种分裂的状态,分裂是出于对极端的追求,而对极端的追求往往引致虚无。因此,西方哲人往往就由此而走向死亡及对死亡的向往。柏拉图说,哲学是向死的学问。由此,西方的生命与道德、真与善的经常分裂便不可避免,且他们的生命本身也是一种处于分裂的而且会导致虚无的危险的生命,他们的道德也是一种处于分裂而有导致虚无的危险的道德。由于分裂,个体的绝对化、主体的绝对化也难以避免,以己为中心,以个体主体为中心也难以避免,仿佛是以人为本,但这个极端个人化的人,即以单一主体的个体人作为本,却是对人的本质的误解。那么,在此,个体的绝对化就并非以人为本,相反是以人为末的,这便是西方与中国的不同。中国因为强调心、性、天的合一,而不把客体绝对化,只是强调个体践道的可能性与必要性。因此,中国哲人在践道时,不只是对宇宙终极意义的追求,而且,也是个体生命的完满和实现,而西方哲人则由于把个体绝对化而导致整体的失落。虽然在宇宙终极意义的追求中同样的卓越,可是由于个体间的分裂的绝对化,其在道德上也必然是一种分裂状态,因而可能导致虚无。没有将个体的修行与求道、求德的联接,那么,实际上,求到的德便只是一种以个体为中心的德。但社会的一切都不是以个体为中心的,因此,这种德也就是一种分裂(性)的德,难以具有普遍性。一旦它具有普遍性,那么,整个社会便有被化解为零而趋于虚无的危险。所以,可以说,西方的以身践道不同于中国,哲人对以身践道的认识也不同,实行的真切性、笃实性的程度有所不同,对民族精神、民族性格的影响和塑造也不同。在英雄观上,西方强调和推崇个人英雄主义,而中国则强调和推崇英雄对社会、对历史、对民众的巨大的历史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即英雄不是孤立的。由此,西方更推崇一种悲壮的美,而中国更强调一种和谐庄重的美。西方人强调世界的深刻性在于其分裂和痛苦,而中国人认为世界本身应该是和谐的和美好的,即西方哲人多肯定恶的本原性,而中国人更强调善的本原性。这是以身践道在两种思想文化中的大致区别及其根源和他们各自的影响和作用。

(四)

不管现实中我们承受了多少苦与痛,都应虔诚地感谢上苍给予我们灵感和启示。同时以我们的生命去与道激起一种雄壮的美,尽管这种美可能会很悲壮,但以此来成就生命和道德、生存与思考、灵魂与精神、灵与肉的合一,也正是人性的光辉之闪耀的理由。康德曾提示人们唯一能让我们心灵宁静的东西就是我们头顶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法则。因此,以身践道便是一个思想者用毕生的性命与全部的思虑去尽力实现自我和宇宙的真诚和圆满。尽管作为一个哲人,他常常是痛苦的,但以他的痛苦来揭穿芸芸众生自欺欺人地在好梦难成的苦难中的迷惘,指出芸芸众生的虚幻的梦境的卑污与恶劣,提醒芸芸众生生命与道德的应有之义及生命与道德的圆满的必要,即使付出生命的代价,便倒也值得了。

以身践道是痛苦的,因此,一个真的哲人注定也是痛苦的。因为他注定要更为清晰地看到这个世界的痛苦与不堪,而又更为迫切地企图去担负一种道义,更为迫切地要去诉说,却又更多地体味人世的执迷不悟,以身践道因而是一种悲剧式的美,是来自人世间的芸芸众生的痴迷与执着而生的撕裂生命与道德的美。正由于对苍生苦难的体验的清晰,他必定又有更多的梦,但却只是较芸芸众生的梦更为凄苦的梦。因此,以身践道常常导致的不是众生得以普渡而是更加的堕落。从终极上去看这是一种悲壮,梦生于现实的有限和相对,却又趋向永恒和圆满,这一种不可抵抗的撕扯的张力的矛盾冲动只能让本已支离破碎的心更加痛苦,因此,这个痛苦也终不得化解。所以,哲人们以更为悲壮地但却也更为宁静(这个宁静来自于对终极的体悟,对己心的悲天悯人的理解)的心去以身践道,以身的升华去弥补现实与永恒、梦与真之间的,实际上无可弥补的无限的鸿沟。因此,有雄壮与豪情,也有悲壮与无奈。因此,生命与道便日趋圆满,宇宙的意义也更为清晰,即使有永难离弃的苦与痛。“知其不可为而为之”便是这种以身践道的豪情与悲壮的最佳注脚。虽然也注定思想着的人们一代代的迷惘和内心的痛苦与矛盾困惑,即不可为又要为之,这是义无反顾、无怨无悔,是以肉身去成就涅??,这是哲人们为自己的一个纯美的梦而步入炼狱,虽然也有走进天堂的可能。即使是看破红尘,遁入空门或隐于山林也是在践道,只是以一种放弃“为”的方式,一种从此沉默的方式在践道。虽然是一种具有否定性的践道,理想与梦依然存在。不是放弃梦想而是在看到现实的苦难的同时,又看到这个苦难的不可化解。“穷达以时”,“达者兼济天下,穷者独善其身”,对道与正义的追求是永恒的,因时而异,成就不同。因此,或“为”或“不为”不是主要问题,只要坚持践道,维持心中的仁义和道德法则及对宇宙的追寻,不一定是“为”还是“不为”,是极端的“为”还是极端的“不为”。

(五)

在现实中,以身践道意味着将道化为自己的根本的行为原则和活动的准则,将它一以贯之于我生命的方方面面,将它作为自己毕生追求的目标和为之献身的理想,即自己的最终的归宿。这是荣誉感、正义感、历史感、使命感和文化担负感的结合,是仁与恕的体现,是生命与道德,是灵与思,是人与宇宙的合一。现实世界中有许多假道学、道貌岸然、乡愿和伪君子,这不是由于我们传统的腐朽与落后,我们的传统是优秀的和崇高的,假道学和伪君子的泛滥正是由于传统的被抛弃、歪曲、支解、误解和肆意的凌辱。所以,今天,在中国以身践道者的内心是痛苦的,是悲壮的,而不是道貌岸然的悠闲自得。“重建文化,再铸国魂”离不开这些悲天悯人的痛苦而悲壮的践道者。可现实的世界却似乎有更多的道貌岸然以及对道貌岸然的崇拜,这难道说不是更大的悲苦与无奈?也许现实世界要求我们知其不可为而为之?这样的心境又将浩然之气置于何处?难道我们已真的不再以身践道?我们的灵魂将飘向何方?是否已真的无家可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