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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关系的现实性和人关系的客观性
人在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中,形成人与人的关系。“人和人之间的直接的、自然的、必然的关系是男女之间的关系。在这种自然的、类的关系中,人同自然界的关系直接就是人和人之间的关系,而人和人之间的关系直接就是人同自然界的关系,就是他自己的自然的规定。”
在实践过程中,就单纯的主体与其活动对象——客体的关系而言,主体所面对的是客体,他人也被视为客体;而当人作为主体和另一个作为主体的人相对,他们的关系既是主客体之间的关系,也是主体之间的关系。这种相互主体性共生共存,一方面,一方的存在总是以另一方的存在为条件,而且相互作用的双方是不固定的、多主体性的,任何设想彼此之间关系为主仆关系的设想和企图,一定是以牺牲对方的主体性开始而以丧失自身主体性结束。另一方面,这种多主体间性的关系双方,以他们共有的客体世界作为存在的前提。海德格尔写道:“……世界向来已经总是我和他人共同分有的世界。此在的世界是共同世界。‘在之中’就是与他人共同存在。他人的在世界之内的自在存在就是共同此在。”
“此在之独在也是在世界中共在。他人只能在一种共在中而目只能为一种共在而不在。独在是共在的一种残缺的样式,独在的可能性就是共在的证明。”[51处于主体与主体关系中的人的存在是自我与他人的共同存在,人不能在绝对的意义上单独存在。正如黑格尔所指出:“不同他人发生关系的个人不是一个现实的人”。
从实践论上讲,任何一个人,既不是完全的主体,也不是完全的客体,任何人,总是处于生活实践当中,每个人作为存在,都既是主体,同时又是客体,是主体和客体的复合体。
在复合体中,人与人相互赋予意义、赋予价值。相互提供意义、确证价值的过程,是双方互为主体客体的过程。“主体只有在主体间的交往关系中,即在主体与主体相互承认和尊重对方的主体身份时才可能存在。在这种情况下,每个主体首先以自身为目的,又必须在一定程度上作为手段而起作用。在主体间的相互关系中,人们是相互需要的,他们既互为目的,又互为手段。”并由此而形成为交互主体性。
(二)人的关系自然生成性
人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结果。生物进化史证明:“人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自然界,就它自身不是人的身体而言,是人的无机的身体。人靠自然界生活。这就是说,自然界是人为了不致死亡而必须与之处于持续不断地交互作用过程的、人的身体。所谓人的肉体生活和精神生活同自然界相联系,不外是说自然界同自身相联系,因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
人无法僭越对于自然界的依赖。自然界是人类赖以生存、延续的原始基础,人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历史存在。人要发展,首先必须要解决生存问题。“没有自然界。没有感性的外部世界,工人什么也不能创造。”而且,表征人的理性和精神的人化自然,无一不是以天然自然为载体或为基础的。“自然界是不依赖任何哲学而存在的;它是我们人类(本身就是自然界的产物)赖以生长的基础”
(三)人的关系的社会生成性
个人活动与群体合作在力量上的鲜明对比,是人结成各种社会关系以求得生存的自然基础。原始群落、氏族社会形成的原因就是如此。人的意义和价值是通过其所处的社会关系来实现的,因此,个人对于社会集体的依赖便会藉此形成。生存问题解决之后的兼并、占领和侵略,满足征服感和权力欲等行为,是意义的和价值追求的表现形式。人在交往过程中,人的主休性会出现膨胀、剥离、甚至消失等多种情形。处于交往关系中的人在面对共同客体时,可能构成一种共同主体,社会就是这样一种共同主体。在分工越来越细化的今天,主休“我”逐渐被共同主体“我们”代替,在利益层面区分群体,就产生了群体主体;人活动的意义和价值,需要以更大的主体来认可,这个更大的主体是人与人结成的社会,也有称为社会主体;从更大的宇宙视野来看,人类面对整个自然界,就形成为人类主体。
群体主体或人类主体,面对共同客体,为了共同主体共同利益,或为保全自身主体性,制定游戏规则。按需生产和等价销售是最基础的产品生产和产品交换游戏规则。而随着生产与交换规模的扩大,中间机构便相应出现。社会管理是中间机构的一种形式。
(四)人的关系的文化生成性
“人是唯一能够由于劳动而摆脱纯粹的动物状态的动物——他的正常状态是和他的意识相适应的,而且是要由他自己创造出来的。”
人作为有精神需要和精神能力及精神生活的类存在物,人的意识使世界、人自身以及人与世界的关系构成了一个复合体,即意识性存在和物质性存在的统一体。
自然科学是以服务人为价值指向、以自然界为研究对象的科学,在本质上是关于人的科学。自然史实际上是人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历史。艺术是自然对象化的体现。马克思指出:“劳动的对象是人的类生活的对象化:人不仅像在意识中那样在精神上使自己二重化,而且能动地、现实地使自己二重化,从而在他所创造的世界中直观自身。”“在精神上使自己二重化”,就是人们在作用于自然界时把自己的精神意识和意志复现于自然界,主体人化自然的过程。人是人的自然性、社会性和精神性的结合体,它意味着,人的精神生活与其物质生活两者不可或缺。马斯洛的人的需要层次理论证明人不会满足于低级需要而停止对于高级需要即精神需要的满足的追求,它无疑说明了人是物质和精神相结合的存在物。精神交往,实际上是物质符号的交往,是人际交往在物质交往活动的延伸。
二、人是客观存在着的多元关系的统一体
(一)任何个人、群体是其现实性存在和历史性存在的统一体
个人或群体总是生活在特定的现实社会关系和条件之下,现实既是历史的积淀,又是现实的展开。在历史长河中,“每一代都利用了以前各代遗留下来的材料、资金和生产力:由于这个缘故,每一代一方面在完全改变了的条件下继续从事先辈的活动,另一方面又通过完全改变了的活动来改变旧的条件。”
人们不能自由选择自己的生产力——这是他们的全部历史的基础。人可以创造历史,但是人无法选择既往的历史。人总是在既成的历史基础上、在现实实践活动中,人与人结成一定的生产关系,包括经济关系、政治关系等等。当代人的实践方式、实践结果又成为后代人继续其实践活动的历史基础。正是在这个层面上,在场的主体与不在场的主体之间的责任和义务关系才得以建立起来,代际关系才找到了存在的基础。
(二)人是有限与无限关系的统一体
“人作为自然存在物,而且作为有生命的自然存在物,一方面具有自然力、生命力。是能动的自然存在物;这些力量作为天赋和才能、作为欲望存在于人身上;另一方面,人作为自然的、肉体的、感性的、对象性的存在物,和动植物一样,是受动的、受制约的和受限制的存在物”明制约与超越制约、限制与超越限制,是人类与自然界相互作用关系的最佳诠释。
任何个人总是历史性的存在,其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能力,既是至上的,也是不至上的,是至上性和不至上性的统一体。
(三)人是个性和共性的统一体
一个社会人,既是感性的又是理性的。感性是人的个性存在的生物学基础,个性是区别于他人的感性特征。个性是独立性、能动性、创造性、难以复制性的外在表现。主体在对象性活动中表现出来的自主性、能动性、创造性等特征形成为主体性。个性是主体性发展过程中的特殊性。“当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高度,个人摆脱自然和社会的双重束缚,从而有可能根据自己的爱好和特长选择适合自己的工作,并在工作过程中得到自我实现。”(91人从自己的特殊性出发,依据社会客观条件,选择适合自己特点的个性发展方向和途径,积极主动地创造并利用社会为个性发展所提供的条件,二者不是绝对势不两立的。承认个性的客观性,是社会共性容纳个性、为个性选择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的前提。
三、人的全面发展是人的多元关系的展开
从人的多元关系可以看出,从系统论上讲,人和自然界以及社会相互作用,共生共存,组成一个大系统。
从人与自然的关系角度讲,人与自然界相互依存,组成利害攸关的生命共同体,是调节广大人类生命与非人类生命的利益冲突,维护所有生命正常生态秩序的生态伦理的存在论基础,是人类对自然界负有道德义务的现实性前提。人类从征服自然到敬畏自然,这个改变,实际上是人在客观规律性和实践目的性两个尺度问做出的体现人与自然界交往方式上的一种适度调整。对于两个尺度的兼顾,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根据。
在人与人的关系层面上,人与人互为主体,互为客体。这是人与人和谐相处、彼此尊重、友爱互助的根据,是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根据。源于利益的多主体性和多主体利益的不一致性,作为同为主体和客体的复合体,势必存在矛盾和竞争。在面对共同客体,合作上升为主要矛盾时,斗争就会被合作取代。当共同客体作为主要矛盾被克服时,利益纷争就会取代合作而成为主要矛盾。合作和竞争,新旧平衡的波浪式运动,如此往复推进社会不断向前发展。由于各主体的地位和作用不同,社会发展线路会出现进步与保守、先进与落后等不同力量相互较量的格局。关于历史的演变,恩格斯曾经精辟地指出:“历史是这样创造的:最终的结果总是从许多单个的意志的相互冲突中产生出来,而其中一个意志,又是由许多特殊的生活条件,才成为它所成为的那样这样就有无数互相交错的力量,有无数个力的平行四边形,由此产生出一个合力,即历史结果,而这个结果又可以看作一个作为整体的,不自觉和不自主地起着作用的力量的产物。”
在当下与历史关系层面上,任何人的存在都是具体历史条件的产物,同时也是历史沉积的产物,人是共时态与历时态两个向度上经纬交错而成的关系网的统一体。任何一个单个的人,是组成这个网的不可缺少的部分,他是组成整个网的千千万万个网结中的一个,而离开与其他网结的联系,他就成了线段,网对于他来说只是外在纯客体性的存在了。
在生产和消费关系上,人是生产主体和消费主体的统一体,是劳动主体与享受主体的统一体,因此克服主体分裂,争取效率与公平的平衡非常重要。在价值和意义追求层面上人与人是互为价值和意义追求实现和满足条件的统一体。
从人的文化生成性层面上讲,人是物质性和精神性的统一体。因此,重视发展人的精神生活,提高人的精神生活质量,及时对精神匮乏者提供精神干预或精神救助,是非常必要的。在权利与义务关系上,人是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的统一体,要求既要行使权利又要履行义务。任何只有权利而没有义务、或只有义务而没有权利的黑格尔式“现存”,最终会导致类主体性的丧失。
人的关系是现实的,现实的人其自身是多元关系的统一体。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即现实上全面拓展人的多元关系。只有在现实上真正地将人置于多元关系的统一体中进行考量,才能在方法论上真正做到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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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人现实性多元性全面发展
论文摘要:人的关系现实性即人的多元关系的客观性,包含人的关系的自然生成性、历史生成性、社会生成性和文化生成性等.作为社会关系总和的人,是当下与历史、有限与无限、精神和肉身、共性与个性等多维关系的统一体.人的全面发展问题,是人的多元关系统一体的发展问题.将人置于多维关系的统一体中考量,在方法论上有助于践行科学发展观,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实现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