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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对我国高校财务管理模式的现状进行了分析,探讨了高校财务管理模式所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指出了高校财务管理模式创新的基本思路,并阐述了高校财务管理模式创新的主要内容。
一、我国高校财务管理模式的现状分析
关于高等学校财务管理体制的模式,《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第五条规定:“高等学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规模较大的学校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这两种财务管理模式的区别主要在于财权的分权程度不同,是集权多点还是分权多点。
(一)“统一领导、集中管理”模式
这种财务管理模式要求高校内部只设一级财务部门,统一领导学校的财务事务,集中管理学校的所有经费,在一级财务部门之外不设同级财务机构,学校所有财务收支都必须通过一级财务部门,校内各院系没有任何财权,也没有制定院系内部财务规章制度及实施办法的权力。
(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分级管理,是指规模较大的学校,实行统一领导下的分级管理。具体是指学校财经工作和财务收支在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明确校内各级各单位责、权、利关系和学校统一领导的基础上,根据财权适当划分、事权与财权相结合的原则,由学校和校内各二级单位进行分级管理。
(三)两种模式的优缺点比较
“统一领导、集中管理”模式的优点在于能够保证财务权力的集中,便于直接管理,保证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保证学校的发展不会偏离方向。“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模式的优点在于可以理顺校内财务关系,加强经济责任制,充分调动校内各单位当家理财和增收节支的积极性。
在高校的财务管理实践中,由于制度设计和组织机构设置的因素影响,两种管理模式还存在一些共性上的不足,主要表现在:由于财务管理权过于集中,不利于调动学校内各基层单位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发挥;由于责、权、利不能有效地结合,影响了财务指标的考核和财务目标的实现。
二、高校财务管理模式所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学校的隶属关系不同、办学模式不同、规模效益不同,则财务的管理模式也必然不同。但无论哪种类型、哪种规模的学校,在选择财务管理模式时都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必须坚持“宏观调控,微观搞活”的原则
为了克服计划经济条件下财务管理模式的弊端,在确立财务管理模式时必须坚持“宏观调控,微观搞活”的原则。因为在分级管理模式下学校各单位不是独立于学校财务管理部门的分散自主的财务,而是在学校的宏观控制下的分权分级的财务管理模式。因此,在整个学校财务的运行过程中,宏观管理始终处于主导地位,对分级管理起着指导和制约作用。
(二)必须处理好责、权、利的关系
建立高校财务管理模式的核心问题就是要处理好学校集权与分权的关系,要把学校领导的统一性和基层单位的独立性有机结合起来,使资金既能从宏观上有效地得到利用,又能给基层单位一定的财权,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调动学校和基层两方面生财和理财的积极性。
(三)必须与市场经济这个大环境相适应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高等学校的资金来源打破了过去对政府或主管部门“等、靠、要”的收入模式,资金筹措渠道逐渐增多,资金需求额度逐渐加大。因此,财务管理模式必须适应这一变化了的新形势,必须将市场观念导入财务管理中,以价值规律和市场为导向,调节学校发展中人、财、物各方面的需求和供给,逐步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
(四)必须与高校本身的管理体系、发展模式相适应
财务管理是高校管理工作的重要一环,因此,选择财务管理模式,必须与学校的管理体系相适应,必须与学校的改革与发展相适应,必须从本学校的办学规模、教学及管理模式、财力大小、甚至历史沿革等情况出发选择管理方式和管理办法,形成自己独特的、科学的、适应本校发展的财务管理模式,达到为学校的改革与发展提供支持、为学校的教学和科研提供服务的目的,这样才能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
三、高校财务管理模式创新的基本思路
(一)建立高校新的管理体制
1.打破垄断,构建三足鼎立的办学体制
首先要打破高等教育垄断的格局,进一步开放市场,构建三足鼎立的办学体制。其次,要让国有高校和民办高校享受相同的国民待遇权利;最后,要按照世贸组织的规则要求,修改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政策,引入外资办学或支持国内名牌大学出境办学,积极开拓境内外教育市场。
2.规范政府管理行为,提高高校的法人意识
政府要为高等教育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法律环境,完善教育市场的竞争规则等。高等学校自主办学,不仅要政府松绑,而且要求高校本身具有法人意识。因此,高校对内部的管理就是要建立适应市场竞争的现代管理制度,因为随着市场经济和国际竞争的进一步发展,高校从政府控制走向市场制度运作是一个总的趋势。
3.健全和完善高等学校的自我约束机制
健全和完善高等学校的自我约束机制旨在调动高校自主办学中的内在自律行为,这种内生自律行为所产生的约束力,远远比“外生性”有效。因此,在高校自己办学的原则下高校应进一步健全自我约束的管理机制,以实现高校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面向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形成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办学实体。
(二)建立高校新的组织结构模式
1.高校组织结构模式的设计和建设必须把直线制和职能制结合起来。
直线制主要解决的问题是指挥统一、层级管理的问题。高校存在着直线制和职能制双重结构的统一,又因为单独使用直线制和职能制所具有的缺点,选择直线——职能制组织结构无疑是一种最佳选择。直线制和职能制的结合既没有削弱直线制的职权也没有限制职能权力作用的发挥,两种模式在同一组织层面上发挥着不同的作用。
2.高校组织结构的设计和建设必须把集权和分权结合起来。
高校内部,一般说来,校长掌握全局性、战略性、长期性问题的(下转第37页)(上接第35页)决策权,而各院系则必须在适当的授权下对本部门辖内的教学及经费使用等进行管理。特别是在信息时代,上级(学校)和下级(院系)在信息掌握上几乎是同步的,但上级部门(学校)和下级部门(院系)关注的问题往往是不同的,上级部门(学校)要对全局性问题进行决策而下级部门(院系)只能在上级部门(学校)的客观决策和整体决策规定下自行决策。所以把集权和分权有效结合是组织结构设计时不容忽视的重要问题。
四、高校财务管理模式创新的主要内容
(一)统一领导,实行全面预算管理
统一领导,是解决集权的问题,是新的财务管理模式成功的保障,是保证高校正常发展的根本,只有在统一领导的前提下才能实行分级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只是将理财权下放,但财务事务的领导权和财务资源的分配权还是由学校掌握。学校对财务事务的统一领导主要体现在确立财务处作为学校唯一的一级财务机构统一领导学校的财务事务,实行全面预算管理。
(二)建立责任会计,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高校以学院为核心作为责任中心,并进行适当的分权,有利于院系责任的明确。高校在新的财务管理模式下推行全面预算管理,要将预算管理与经济责任制管理结合起来,通过采用责任会计的一整套技术方法,建立以院、系为责任中心的责任会计核算管理体系,明确院、系的权力和责任,建立对院、系科学合理的业绩考核制度,对学院目标和责任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做出相应的奖励或惩罚措施,使学院等责任中心权责利相结合。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实行分级分类管理,是高校财务管理的必由之路。目前,高等学校逐步从政府机关的附属机构向社会自主办学的法人实体转化,一个依靠政府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格局正在形成。这种局面既要求高校要集中统一,统一财政方针政策、统一财务收支计划、统一财务规章制度、统一资源调配、统一财会人员的管理,又要求必须适应变化,在统一领导和适当分权之间取得良好的平衡,实施分级分类管理,根据财权划分、事权与财权相结合的原则,由学校和校内各单位进行分级管理,将财权适当下放到校内二级单位,把一部分财务管理权、经费核算权、奖酬支配权下放给基层,以体现“事权与财权”相统一,激活全体人员的积极性。同时,对不同源头的财务资金建立不同的管理方式,做到事业经费和非事业经费的有机同步,提高使用的效率。
(三)建立财务综合评价系统
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财务管理评价体系,可以从总体上起到正确的政策导向作用。通过合理的评价与比较,将财务管理的基本思想融进评价指标之中,通过财务管理评价系统的考核起导向作用,引导高校的财务管理走良性健康的道路。高校财务管理评价系统的建立有助于各级管理部门正确地把握财务状况和发展趋势,了解宏观信息和财务风险,为分类指导和制定奖惩政策提供有力的依据。高校财务管理评价系统的建立还可以对各高校财务管理起到激励作用,通过对高校的总体绩效和分类状况的评价可以进一步激励高校总结成绩,发现问题,找出薄弱环节,使财务管理不断完善,以更好地适应高校发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