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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影响企業集团财务管理体制构建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既有集团内在的,也有集团外部的因素;有主观的因素,也有客观的因素。概括而言,主要包含财务環境和财务主体两大方面,本文对这两方面进行了较为详细的分析。
[关键词]财务管理体制财务環境因素财务主体因素
一、财务環境因素
财务環境即财务管理環境,是指对企業财务活动产生影响作用的企業内外的各种環境因素的总和。财务環境对财务管理目标、财务管理方法、财务管理内容具有非常重大的影响,从而关系到财务管理体制的构建。财务環境主要包括:企業集团的组织形式、企業文化、利益相关者的影响、行業性质和规模等
1.企業集团文化。企業文化对企業集团各方面的經营活动都有着巨大的影响,包括财务管理活动的开展。一个开放型的以人为本的企業集团文化,其财务管理体制倾向于分权模式。相反,一个专制的、等级森严的企業集团,其财务管理体制设计必然倾向于集权的模式。企業文化还影响到财务管理人员的选拔使用,在一定程度上是吸引和稳定财务管理人才的重要因素。
2.企業集团规模。根据管理幅度和管理层次论,管理者受其时间和精力等的限制,在企業规模扩大到一定程度后,就必要实行分层次的授权管理。因此,当企業集团规模不大,經营范围较小,業务比较单一,子公司数量不多,而集团内部关系较为简单时,财务管理就可以相对集权。而若企業集团规模较大、經营業务多样化,或子公司数量较多、从而集团内部关系较为复杂,集团公司总部难以统一管理子公司财务或统一管理的效率过低,那么,就会采取相对分权的财务管理体制。
3.企業集团组织形式。不同的企業集团,由于資本结构不同,其联合方式、成员企業紧密程度、组织结构等方面存在着很大差别。这些差别对企業集团财务管理体制的影响是巨大的。例如企業集团的产生往往伴随着兼并收购和一体化进程,实行同类产品相似行業横向一体化而形成的企業集团,成员企業独立性相对较高,因而财务管理体制的分权度较大;实行各生产销售環节纵向一体化的企業集团,由于成员企業内在联系紧密,其财务管理体制分权度相对较小。
4.企業集团发展阶段。企業集团都是由单体企業不断壮大发展而来的,都有从成长到繁荣到衰退的生命过程。企業集团生命周期的各个阶段,企業集团的經营目标和管理方式等方面都在不断地演变和发展,其财务管理体制也伴随着企業集团的不同发展阶段,呈现出不同的特点。
二、财务主体因素
财务主体,是指企業从事理财活动的主体,是企業财务管理体制的构建者和实施者,它是具有独立财权,进行独立核算,拥有自身利益并努力使其最大化的經济实体,主要包括出資者和經营者。
1.出資者因素。对于企業集团而言,按照产权纽带构成多层出資关系即全体股东是集团母公司的出資者,集团母公司是其子公司的出資者,子公司是孙公司的出資者。
出資者财务主体的工作主要集中于企業的长期性、戰略性方针政策,如企業經营方针、投融資戰略等重大决策間题。侧重于建立行之有效的經营者选拔机制和监控激励机制,制定企業财务管理制度,规范經营者的理财行为,实现經营者财务目标和出資者财务目标的最优组合,保障資本安全和增值。同时,在考虑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股权稀释后的影响、举债能力、偿债需要,以及資产流动性需要的基础上,对收益分配的各种备选方案作出抉择。
出資者以确保資本安全和資本增值为目标,而經营者的财务目标是其自身利益最大化。目标差异的存在使經营者可能为了自身目标而背离出資者目标,即出现“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如果只强调經营者的理财权而忽视了出資者监控的需要,这种背离的风险会很大。同时,由于出資者与經营者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間题。出資者不直接参与企業的經营管理,对企業經营状况和經营業绩信息的获得主要依靠企業經营者提供,經营者所提供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质量高低对企業出資者的财务决策具有非常重大的影响。只有出資者建立一种监控和激励机制,合理配置理财权,按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建立分层分权的组织机构,按风险共担原则实现經营者業绩与报酬挂钩,并建立有效的信息披露机制,才能有效地解决这些間题。因此,出資者主要在财务控制、约束激励等方面对财务管理体制产生影响。
2.經营者因素。企業集团是基于多层“委托一”关系的企業联合体,每一层次的企業,既是下级子公司的出資者,也是上级母公司的所委托的經营管理者。
出資者将資本交由經营者經营,最终目标是实现資本增值,而資本增值又取决于經营者的财务管理,經营者侧重于操作性的具体戰略和任务决策,具体包括合理规划資金需要量,选择筹資渠道和筹資方式,进行有效投資,以及制订适應于企業經营并保护出資者权益的收益分配方案。經营者则对财务管理体制的影响主要在于对财务运行效率的要求,体现在财务组织的安排、财务制度的设计等。經营者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财务管理体制的健全程度。
需要指出的是,由于财务經理实际上没有相对独立的财权,而是受制于总經理,着重于日常财务管理的计划、组织控制和流动資金管理。严格的讲,财务經理只是财务方案的执行者,不能算作是财务主体。财务經理是财务管理体制的主要实施负责人,对财务管理体制的构建起到非常重要的参谋作用。其他利益相关者与企業签订的是固定或相对固定的收益合同,并不能干预企業财务活动,他们的經济行为属于财务主体的外部影响因素,属于微观财务環境的范畴,也不是财务主体。他们主要关注于财务管理体制中有关信息以及披露方面的内容。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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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延波:《企業集团财务管理》[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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