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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财务管理中纳税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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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财务管理中纳税筹划

【提要】纳税筹划是在遵守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企業或个人涉税事项的预先安排,实现合理减轻税收负担的目的。它立足于企業的整体利益,在客观上提高企業财务管理水平,有利于实现企業财务管理目标,取得企業整体效益最大化。对于当前企業在长期计划体制中形成的对国家税收的认识和一些固定的理财思维来讲,无疑是一次思想上的解放,然而纳税筹划作为一种新的理财理念,其在我国企業的應用中并不普遍。

【关键词】纳税筹划财务管理新理念應用

一、纳税筹划与企業财务管理的关系

纳税筹划(TaxPlanning)是指在国家政策的许可下,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立法导向,通过对筹資、經营、投資、理财等活动进行合理的事前筹划和安排,取得“节税”效益,最终实现企業利润最大化和企業价值最大化的一种經济活动。就实质而言,纳税筹划可以说是一种节税行为。

纳税筹划与企業财务管理之间,不仅是融合在一起的,而且彼此之间存在互动关系。它既受企業财务管理的约束,为企業财务管理服务,又在各个方面影响着企業财务管理。具体表现在:

(一)从企業财务管理目标上看

在纳税筹划中,一切选择和安排都是围绕着企業的财务管理目标来进行。也就是说,在筹划纳税方案时,必须综合考虑采取该纳税筹划方案是否符合财务管理目标,能否给企業带来绝对的收益,实现利益最大化。纳税筹划既受财务管理目标的约束,又对财务管理目标产生影响,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多种纳税方案的存在

现实經济生活中,在税法规范的前提下,企業往往面对着一个以上的纳税方案的选择。不同的纳税方案,税负的轻重程度往往不同,甚至相差甚远。企業进行纳税筹划方案的选择时,一方面不能一味追求税负的减少,因为税负的减少并不一定会增加股东财富;另一方面也不能一味地考虑纳税成本的降低,因为那样有可能忽略因该筹划方案的实施引发的其他费用的增加或收入的减少。总之,要站在企業总体财务管理目标的高度上,综合对比各个方案,以求实现企業利润最大化。

2.“税收陷阱”(TaxTrap)的存在

现代税收制度中往往存在着一些被称为税收陷阱的条款,纳税人一旦粗心大意落入条款规定的范围,就要付出更多的税款。如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應税劳务,應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應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如果企業不注意这些条款,不进行事前筹划,就有可能掉进“税收陷阱”,增加税负,给股东权益造成损失。

3.纳税对企業偿债能力的影响

企業經营理财实质上是如何有效地协调企業的获利动机与债务偿付风险约束之间的关系。从企業的角度来看,偿债压力主要有两类:一类是一般性商業债务的清偿,包括营業性债务本息的偿还和股息、红利的分派;另一类是纳税债务的清偿。纳税对企業现金支付具有完全刚性约束,必须货币資金结算。一旦企業資金匮乏而又无法予以融通时,就会增加企業不必要的纳税成本和损失。一方面是来自税务机关直接性的經济惩罚,如滞纳金罚款、被要求提供纳税担保或实行纳税抵押等;另一方面,企業的信誉形象也可能因此降低,给其市场价值造成各种潜在的有形的或无形的损失。

可见,为实现财务管理目标,企業應重视纳税筹划,并将其融入自己的财务管理活动中,能动地利用税收杠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纳税筹划,使企業避开“税收陷阱”,尽可能地减轻纳税负担,同时通过利用国家的税收优惠,最大限度争取税收利益,并合理安排企業資金,及时支付税款,避免不必要的纳税成本的增加和企業价值的损失。以此将纳税筹划与企業财务管理目标紧密的联系起来,实现企業利润最大化。

(二)从企業财务管理职能上看

企業的财务管理职能包括财务规划、财务决策和财务控制。

1.财务规划工作是指针对特定的期间进行财务规划和财务预算,纳税筹划是财务规划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财务规划对纳税筹划起指导和制约作用,而纳税筹划作为财务规划的组成内容,它反过来要为财务规划目标服务。企業在进行纳税筹划时要综合考虑,不能只注重某一税种的税率高低,而要从戰略的角度着眼于整体税负的轻重。一种税少缴了,可能会使另一种税多缴,一个纳税期限内税少缴了,可能在另一个或几个纳税期内多缴。

2.纳税筹划服务于企業财务决策

企業纳税筹划是通过对企業經营的安排来实现,它直接影响到企業的投資、融資、生产經营、利润分配决策,企業的纳税筹划不能独立于企業财务决策,必须服务于企業的财务决策。如果纳税筹划脱离企業财务决策,必然会影响到财务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甚至诱导企業作出错误的财务决策。例如,税法规定企業出口的产品可以享受退税的优惠政策,企業选择开放式的出口經营策略,必然为企業带来更多的税收利益。但是,如果撇开国际市场对企業产品的吸纳能力和企業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片面追求出口經营带来的税收利益,那就可能诱导企業作出错误甚至是致命的营销决策。

3.财务控制使纳税筹划落到实处

财务控制是通过一定的管理手段对财务活动进行指挥、组织、协调,并对财务计划实施监控,以保证其落实。作为纳税筹划来说,对于已作出的筹划方案,在组织落实时,也离不开切实可行的监控。同时要建立一定的组织系统、考核系统、奖励系统,以保证筹划目标的实现。

二、纳税筹划在企業财务管理中的應用

纳税筹划在企業财务管理中的應用主要表现在筹資决策、投資决策、經营过程、利润分配过程中的筹划。

(一)筹資过程中的纳税筹划

不论是新设立企業还是企業扩大經营规模,都需要一定量的資金。可以说,筹資是企業进行一系列經济活动的前提和基础。企業在进行筹資决策时,應对不同的筹資组合进行比较、分析,在提高經济效益的前提下,确定一个能达到减少税收目的的筹資组合。

1.债务資本和权益資本的选择

就举债筹資而言,要考虑举债筹資费用,如发行债券要支付手续费和工本费等,而借款虽不需支付手续费和工本费,但要按借款合同金额的一定比例缴纳印花税,因此税款的缴纳作为筹資费用因素必须考虑。但是利用债务筹資,负债利息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与不能作为费用支出只能以税后利润中分配的股利支付相比,负债筹資可以少缴所得税,获得节税收益。这样,企業在确定資本结构时必须考虑对债务筹資的利用。一般而言,如果企業息税前的投資收益率高于负债成本率,负债比重的增加可提高权益資本的收益水平。然而,负债利息必须固定支付的特点又导致了债务筹資可能产生的负效應,如果负债的成本率超过了息税前的投資收益率,权益資本收益会随着负债比例的提高而下降。因此也不是负债越多越好,随着负债比例的提高,企業的财务风险也随之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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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融資租赁的利用

租赁也是企業用以减轻税负的重要筹划方法。通过融資租赁,纳税人不仅可以迅速获得所需的資本,保存举债能力,更主要的是租入的固定資产可以计提折旧,折旧作为成本费用,减少了所得税的征税基数,少纳所得税,而且支付的租金利息还可在所得税前扣除,进一步减少了纳税基数。因此融資租赁的税收抵免作用极其明显。

(二)投資过程中的纳税筹划

企業在进行投資预测和决策时,首先要考虑投資预期获得的效益,其次要考虑收益中属于本企業的有多少。对投資者来说,税款是投資收益的抵减项目,應纳税款的多少直接影响到投資收益率,尤其是所得税对投資收益的影响更需决策者重视。

1.设置分支机构的选择

随着企業業务的扩张,势必面临着在其下设置分公司或子公司的选择,两者在税收上截然不同。

分公司相当于一个办事处,不是独立法人,所发生的亏损或损失可冲抵总公司账面利润;此外,还可不交纳資本注册费、印花税等费用。不利的是独立法人,不能享受相关的税收优惠,如减免税、退税等。子公司虽然有税收优惠,但由于是独立法人,需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承担亏损。总公司應权衡利弊后决定。

从纳税角度讲,在刚开始设置分支结构时以分公司为优,因为,在设立初期亏损性大些。一旦分公司成熟后,可适时转化为子公司,以便获得税收优惠的好处。当然,如果刚开始营業就能确保盈利,那就另当别论。

2.投資地区与投資行業的选择

有时国家为了支持某些区域的发展,一定时期内对其实行政策倾斜,如现行对經济特区、經济技术开发区、西部地区等的税收优惠政策。在这些地区投資,有些税可以少交或不交。同样的,为了优化产業结构,国家在税收立法时也做了相應的规定,以鼓励或限制某些行業的发展。因此,企業投資时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纳税筹划。

(三)經营过程中的纳税筹划

企業以不同的方式筹集資金,并按照科学的方法投入企業后,其經营活动进入营运周转阶段,这一阶段集中了企業的主要經济活动,筹資、投資的效益通过这个阶段得以实现,而该阶段且自始至终包含着纳税筹划。具体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延期纳税

資金的时间价值是财务管理中必须考虑的重要因素,而延期纳税直接体现了資金的时间价值。在應纳税额不能直接减少的情况下,通过纳税筹划,尽量减少当期的應纳税所得额,延缓当期的應缴税金,就可以改变應纳税额在各年的分布状况,从而使企業的现金流量提前,价值提高。如企業有一笔應税所得100万元,如果直接计入当期的應纳税所得额,则按照33%的所得税率,應当缴纳33万元的所得税。假如經过纳税筹划,将该笔所得均匀分配到以后5个年度,则每年的應纳税所得额为20万元,每年只需缴纳所得税6.6万(20×33%)。虽然该笔業务的纳税总额不变,但按照6%的年利率计算,5年纳税现值只有27.8万元,相对节约5.2万元,即提高企業价值5.2万元。

2.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对从事享有税收优惠的經营活动或对一些纳税“界点”进行控制,直接实现财务利益。如税法规定企業对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开发费用比上年实际发生数增长达到10%(含10%)以上(此处10%即是一个界点),其当年发生的技术开发费除按规定可以据实列支外,年终經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再按其实际发生额的50%直接抵扣当年的應纳税所得额,增长额未达到10%以上的,不得抵扣。企業的相关费用如接近这一界点,應在财务能力许可的情况下,加大“三新费用”的投資,达到或超过10%这一界点,以获取财务利益。

3.定价转移

转移定价法是企業避税的基本方法之一,它是指在經济活动中有关联的企業双方为了分摊利润或转移利润而在产品交换和买卖过程中,不是按照市场公平价格,而是根据企業间的共同利益而进行产品定价的方法。它适用于税率有差异的相关联企業。通过转移定价,使税率高的企業部分利润转移到税率低的企業,最终减少两家企業的纳税总额。

如某公司A将总部设在沿海經济特区,享受15%的所得税率优惠。产品生产由其设在中国地区的B公司完成,B公司适用33%的比例税率。A公司每年从B公司购进产品100万件,进价每件6.8元,售价每件8.3元。产品的生产成本5.2元/件,那么两家公司的利润与應缴税款如下:

A公司年利润额=(8.3-6.8)×100=150(万元)

A公司應纳所得税=150×15%=22.5(万元)

B公司年利润额=(6.8-5.2)×100=160(万元)

B公司應纳所得税=160×33%=52.8(万元)

A、B两公司总共缴纳所得税=22.5+52.8=75.3(万元)

出于避税的目的,可以将税率高的B公司的部分利润转移到A公司,如将A公司从B公司购进产品单价降为6元,仍以8.3元售出。则:

A公司年利润额=(8.3-6.0)×100=230(万元)

A公司應纳所得税=230×15%=34.5(万元)

B公司年利润额=(6.0-5.2)×100=80(万元)

B公司應纳所得税=80×33%=26.4(万元)

A、B两公司总共缴纳所得税=34.5+26.4=60.9(万元)

这两家公司利润转移前,年利润总和为:150+160=310万元;而转移后的总利润为:230+80=310(万元)。利润转移前后,两家公司的总利润不变,只是應纳税款减少了75.3-60.9=14.4万元。

4.涉税零风险

涉税零风险是指纳税人账目清楚,纳税申报正确,缴纳税款及时、足额,不会出现任何关于税收方面的处罚,即在税收方面没有任何风险,或风险小到可以忽略不计的一种状态。实现涉税零风险,可以使企業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經济损失。虽然这种筹划不是纳税人直接获取税收上的好处,但由于纳税人經过必要的筹划之后,使自己的企業账目清楚,纳税正确,不会导致税务机关的經济处罚,实际上相当于获取了一定的經济收益,而且避免发生不必要的名誉损失,间接实现财务利益。

(四)利润分配中的纳税筹划

1.股利分配的选择

企業的股利分配形式一般有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两种。根据税法规定,股东取得现金股利须交个人所得税,而取得股票股利却不交税。因此,企業要从发展前景和企業实际情况来筹划好发放多少现金股利,选择对企業和股东最有利的分配方案。

2.再投資的选择

若有再投資优惠,而企業又想扩大生产规模,则企業用税后所得进行再投資而不用借入資金再投資,无疑可节约更多税款。这是因为再投資的优惠通常大于借入資金的利息抵税所得。

三、企業进行纳税筹划时應注意的几个間题

纳税筹划作为一种财务管理活动,在对企業的經济行为加以规范的基础上,通过經过精心的策划,使整个企業的經营、投資行为合理合法,财务活动健康有序。由于經济活动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企業應立足于自身内部和外部的现实情况,策划适合自己的筹划方案。企業进行纳税筹划时應注意的几个間题:

(一)纳税筹划并非单纯为了少交税或降低税负,而是要实现企業的财务利益最优化

纳税筹划是为了获得相关的财务利益,使企業的經济利益最优化。从结果看,一般表现为降低了企業的税负或减少了税款交纳额。因而很多人认为纳税筹划就是为了少交税或降低税负。这其实是对纳税筹划认识的“误区”。税负高低只是一项财务指标,是纳税筹划中考虑的重要内容,纳税筹划作为一项中长期的财务决策,制定时要做到兼顾当期利益和长期利益,必须充分考虑现实的财务環境和企業的发展目标及发展策略,运用各种财务模型对各种纳税事项进行选择和组合,有效配置企業的資金和資源,最终获取税负与财务收益的最优化配比。

(二)纳税筹划的不确定性

企業的纳税筹划是一项复杂的前期策划和财务测算活动。要求企業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对經营、投資、理财活动进行事先安排和策划,进而对一些經济活动进行合理的控制,但这些活动有的还未实际发生,企業只能依靠以往的统计資料作为预测和策划的基础和依据,考虑其中一些主要因素,而对其他因素采用简化的原则或是忽略不计,筹划结果往往是一个估算范围。而經济環境和其他因素的变化,也使得纳税筹划具有不确定因素。因此,企業在进行纳税筹划时,應注重收集相关的信息,减少不确定因素的影响,据此编制可行的纳税方案,选择最合理的方案实施,并随时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情况进行相應的跟进分析、使纳税筹划的方案更加科学和完善。

(三)纳税筹划的关联性和經济性

在财务管理中,企業的项目决策可能会与几个税种相关联,各税种对财务的影响彼此相关,不能只注重某一纳税環节中个别税种的税负高低,要着眼于整体税负的轻重,针对各税种和企業的现实情况综合考虑。一般而言,对企業财务活动有较大影响且可筹划性较高的税种,如流转税类、所得税类和关税等要考虑其关联性,进行精心筹划;而对于其他税种,如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契税等财产和行为税类等,筹划效果可能并不明显,则只需正确计算缴纳即可,使纳税筹划符合經济性原则。但从事不同行業的企業,所涉及的税种对财务的影响也不尽相同,企業进行纳税筹划时,要根据实际的經营现实和项目决策的性质进行筹划。

总之,目前纳税筹划的研究在我国尚属一个新课题,其在我国企業的财务管理中的應用并不普遍,也不完善。因而企業在运用纳税筹划时,要先熟悉纳税筹划的内涵、特征,避免走进纳税筹划的“误区”;要根据企業自身特点,注重纳税筹划方案的综合性与现实性,选择最适合企業的自身发展的筹划方案。另外,企業應加强依法纳税意识,提高财务人员的素质,培养集税收、财务、企業管理等知识于一身的纳税筹划专業人才队伍,进一步提高纳税筹划水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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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董再平:《对税收筹划的几点看法》,税务研究,*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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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王国华、张美中:《纳税筹划理论与实务》,中国税务出版社,2004年。